《相知情未晚》第52章


“以前跟周承荐在一起的时候先不说感情怎么样,反正和他在一起最大的原因就是因为他父母双亡,即便以后真的会结婚,那也没有多大事儿。所以,现在的问题就是在孟柯他爸妈身上,有一次孟柯他妈在我们商场的专柜拿了货,回去后都用大半瓶了,非说这商品是假的,用了脸上过敏起红疹子,当时我心情也有点不好,就对店员说绝不退货绝不退钱,随她闹,大不了上官司。”
我一听,就皱起了眉头,这李安雪也忒不会弄事儿了,我当时和叶于谦八字还没一撇呢,我就给他妈上了一瓶雅诗兰黛。你说他李安雪这身价过亿的,至于对自己未来的婆婆这么苛刻吗?不应该呀!
我心里是这么想的,可我嘴上没说。李安雪这一说完,一看我这表情,就立马发现可能是我会错意了,就忙解释。
“陆未然,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儿!其实当时我跟孟柯他妈并不认识!后来我跟孟柯回他妈那里去时,他妈本来笑脸盈盈的,结果再三的一瞧是我,就立马脸色拉的老长了,差点儿没拿一扫帚把我给轰出去,知道我有多丢人吗?”
李安雪的悲催差点儿没被我拿来当作笑话,我赶紧收敛了再三,“一码事儿归一码事儿,再说了当时你也不知道那是孟柯他妈,如果你知道了你肯定不会这么做。所以呐,这事儿我是站在你这边的!但问题是,你都有孟柯的孩子了,想必孟柯他妈那边气儿也早该消了,好好的跟孟柯交流交流,多沟通一下,给以后自己的孩子留一条后路。”
我这话才一说出口,李安雪就撇嘴了,“说的我就好像跟没人要了似的。陆未然,你给我听好了,第一,我李安雪谁也不稀罕,所以就不会放下尊严的去讨好任何一个人。第二,这孩子跟孟柯无关,虽然我能受孕少不了他的功劳,可跟我在一起的时候他也享受了,这只是一次意外,所以孩子跟他没关。第三,我李安雪有条件有能力抚养这个孩子,所以我很好,不要委屈不要嘲笑。”
李安雪表达完自己的想法,我忽然对她有一种肃然起敬的感觉。
到最后我也没能再跟李安雪说起关于顾尤的事情,其实这件事情早在三年前就已经拉开了帷幕,顾尤本来就对李安雪持以仰望的态度,而李安雪当年又加以故意引诱,难不保一个情窦初开的小男生就这么毫无征兆的就陷入了爱的困难。
陪着李安雪聊了许久的天,我又打算去医院里看一看萧蔷,李安雪说她不去了,我也没再勉强。
不过,我也大概看的出李安雪是有在刻意避免,因为她现在在怀孕初期,除去头三个月最危险之外,最大的原因是医院里面病毒性细菌太多,她也害怕自己跟肚子里的孩子会因外界一些不好的因素而受到感染。
初为人母,已经懂得捍卫自己,守护好自己的孩子,对于李安雪这一点的改变我很欣慰。至少,当我得知她年幼时她亲眼看着自己的妹妹死在了自己的怀里,这个阴影几乎要伴随了她的一生,而这时,她却突然迈出了一大步,就新的人生新的起点开始迈出脚步,开始新的征程,而不是永远的站在了原地,生活在了过去。关于李安雪的这一点,我为她而感到开心。
在医院里,我见到了阮名扬,他守护在萧蔷的身边。也许是这些年他长大了许多,改变了许多,于是就也看着比当年成熟了许多。
萧蔷一见到我就想要起身,我赶紧又扶着她躺下,阮名扬并没有主动出门,而是随意的关心了我几句,过问我是什么时候回来的这里,我如实回答说最近刚刚回来的。
可能是我觉得也许萧蔷早已经原谅了阮名扬,也或许是阮名扬早已经原谅了萧蔷自作主张打掉孩子的事情,我总觉得自己不适合出现,就是就忙着安慰了几句,就跟萧蔷匆匆道了别,有机会了再过来看她。
走出医院,我忽然发现在自己有点没地儿去。想回家看看,可又觉得太过突然,还没到那个时机。
于是,我就辗转着去了几年前经常逛的那家商场,打算买件衣服送给我妈,来讨她老人家开心。
新玛特的一工人员记性特别好的就像突然发现了珍宝似的,指着我,“噢,是陆小姐吧,你好久都没有来我这边买衣服了,最近怎么样,还顺利吧?”
要不是那工作人员叫出了我的姓氏,我还真差点儿以为她是不是认错人了。那名工作人员发现了我的疑问和纳闷,就赶忙解释说,“陆小姐,您是贵人多忘事儿。你忘了,我是于谦他的一个朋友,你忘了有一次你还和伯母在这儿拿了一件狐狸猫领的大衣。”
我一听到狐狸猫领这几个字,我便一瞬间恍然大悟了。那个时候这件衣服还优惠了,当时就是因为叶于谦认识这店的经理,现在突然想起,顿时有些惭愧和无地自容,有些不好意思的赶忙道谦。
不过,那工作人员话一说完她也发觉了一丝丝的不对劲,就试探性地问我说,“那个,陆小姐,好久没见你跟于谦过来这边一块逛街了,是发生什么事儿了吗?总感觉你好像跟前几年不大像了,差点儿没认出来。”
我呵呵一笑,半开玩笑的摇了摇头,“人总是会变的,我也不例外的变老了呀!”
那姑娘掩着嘴就笑看了,我赶紧收尾,“我今天是随便过来看看的,没什么重要的事儿,就是想转转,你忙哈,我到处看看。”
那姑姑很识趣的没再挽留,我一个在商场兜兜转转,忽然看到一条手链,跟叶于谦送我的极为相似,好奇心趋势着我一步步往前。
我大概的看了两眼,没等工作人员向我介绍,我就又调头走了。
忽然的,我就又想起了叶于谦,我从包包里拿出那条手链,那是至今我唯一留的一件叶于谦送我的东西。
我下了电梯,若有所思的一路往前走着,却有人挡在了我的面前,我回了回神,抬起头,那张脸就出现在了我的眼前。
我没有吭声,时间仿佛静止在了这一秒。随即我又低下了头,因为我发现,我自己停留了,而我本不应该要停留。
“小然!”叶于谦忽然转过身,拉住继续要往前走的我。
我很被动的被止住了向前走的脚步,我紧皱着眉头,没有一巴掌拍掉那双手的勇气,只是看着他发呆,发呆……
“放手!”
我没有冷声呵斥,只是很平静的,却还仍旧夹杂着足以让人察觉的出的怒气。原来,这么多年过去,我仍旧无法释怀,仍旧无法平静面对。
叶于谦摇了摇头,那坚定的眼神叫人心头为之一颤,“不,陆未然,我不放手!说什么也不放!”
我突然感觉很好笑,略微的抬起了下巴,好似是在嘲笑他人的高估,也好似在讽刺自己竟然没有办法完全将他忘怀。
“陆未然,你躲了我三年!这一次,我不会放手。”
叶于谦把我的手腕子攒的生疼,那坚定的目光,就好像当初说爱我时那么的认真。我忽然有一点感伤,曾经以为只要远离了有他的地方,将自己放逐,也许我便可以重新来过。
可是,却不然,我发现自己,再一次重新踏上了这片土地,所有的当初就这么顷刻之间的就又再一次向我席卷而来。
人类是群居动物,重感情,爱回忆,最容易触景生情。可,要知道啊,三年啊,都过去三年了,有什么是不可能被淡化的?我啊,所有心口的伤都被抚平的差不多了,即便心头再有所涟漪,即便我再有个性再有脾气,过往的一切在我眼中却再也无伤大雅,不足以激起波澜。
没有波澜的过往,那便是一谭死水……
我久久的望着叶于谦,才终于发现,原来自己该忘的真的已经忘的差不多了,没有忘的,只是在等时间更久,才能慢慢淡化。
我那么多年修筑的堡垒顷刻间崩塌也终究不过成了回忆,而记忆里让我希望破灭的我没有忘怀,但让我重新点燃生活的那些人和事我也不曾忘记。人永远生活在当下,从不在缅怀过去中生存,也不在感伤未来中过活。我也一样,因为我知道,生活永远在继续。
☆、第七章 (5)爱你,我好疼
叶于谦若是强行挽留,怕是他没有这个机会。不,是他没有这个资格。
我收了收手,叶于谦也并没有松开。
三年了,三年时光足以让人渐渐地忘记一个人的好忘记一个人的坏,可若真是要真真正正的从记忆里抹去,怕是真的还需要时间。
爱上一个也许只有一秒种,但忘记一个人却需要一辈子。
三年的时光,该忘记的我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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