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那几年》第49章


“恭喜啊,你怀孕了。”
莫可惜惊喜地抬眸看向他,伸手紧紧地攥住了他的左手。
尚阅淡定地微笑着,向医生表达了感谢,又咨询了一些孕期护理问题,大概半个小时后,才扶着她走出了科室。
“你的入职手续办了吗?”
“还没有啊,原本说好下午办的。”莫可惜委屈地叹了口气,望了眼自己的肚子,“结果就这样了……”
“那正好,先不要办了吧。”尚阅眉头紧皱,“看你今天的样子,你的孕吐反应似乎很严重。”
“可是不太好吧?都和人家说好了。”
“要不我去和你们总编说?”
莫可惜一愣,林曦的脸顿时浮过眼前,果断地拒绝:“不要,我自己说就好。”
尚阅狐疑地瞟了她一眼,但也只是点了点头,并没有说什么。
于是很尴尬的,在入职的第二天,可惜厚着脸皮提出了暂缓入职的请求,作为一位母亲,林曦显然还是十分善解人意的,只说希望之后还有一起工作的机会。
莫可惜觉得自己要么就是太幸运了,生来就不适合工作,只适合在家当米虫,要么就是太不幸了,每一份工作都会被突如其来的事情搅乱。
但比起上次的不欢而散,这次显然还是令人欣慰的。
含着笑意靠坐在副驾驶座上,她轻轻地抚摸着自己的肚子,心里一阵打雷闪电。
满足、欣喜、忐忑、紧张,所有情绪,似乎都集中在这一刻爆发了。
“在想什么?”尚阅浅笑着坐进驾驶座,不知从哪里买来了一杯热牛奶。 
“太多了。”她接过牛奶,小小地喝了一口,还好,没啥反应,于是才放心地继续。
“随便说一个听听。”
“我真的不想在家当米虫。”当米虫虽然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但是如果一直持续,那也未免太无聊了。
尚阅笑笑,启动了车子:“米虫是指蹲在家啥都不干,你不是,你可是揣着一条人命的厉害人物。”
可惜失笑,轻轻地推了推他,又想起了一个问题:“哎你说,我们的小孩,要叫什么名字?”
“莫可惜,我有点跟不上你跳跃的思维了。”
莫可惜视若无睹,径自幻想着:“叫尚书?嗯,很有文化人的感觉。”
“……”尚阅囧。
“要不叫尚文?尚武?哎,这个名字怎么感觉有点耳熟……”好像什么电视电影里出现过的感觉。
尚阅吸了口气,对自己后代的命运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担忧,于是拍了拍她的手,不动声色地一语带过:“这种事情,以后有的是时间想。”
“也是,那你先陪我去趟书店吧。”
“去书店干嘛?”
“去买点孕妇看的书啊,我一点经验都没有,当然要从头学起。”
“……”
“还有啊,听说……”可惜轻咳了一声,有些无从开口,但为了孩子,她还是撑大了胆子,“听说怀孕初期是绝对不能有激烈运动的,所以我在想,你这两三个月要不要……住书房?”
“……”
“我真的没别的意思,为你好而已。”她这不是为他的健康考虑嘛!气球吹到一半突然放掉气,再吹,再放,再吹,再放……循环反复之下,气球是很容易坏的哎。
尚阅平静了一下翻滚的内心,握着方向盘的手青筋暴起,他突然有点后悔起自己的冲动之举,因为自己未来的八个多月,大概会……很!难!熬!
瞄了她一眼,她正低头注视着自己的肚子,满脸的笑意。
尚阅忍不住轻笑,算了,这大概是一个男人的必经之路。
还好已经是初夏了,气温正渐渐回升,多洗几次冷水澡,应该也不至于感冒吧。
嗯,他忍。
车子疾驰而去,向暖抚着肚子,含笑看了一眼他的侧脸,真好,这么多年兜兜转转,终于还是圆满了。
☆、番外1
童粤第一次遇见他,是在她十五岁那一年,遇见尚阅的一周后。
那时候的她,被社区救助人员送往了孤儿院,却因为随身携带的银手链和金戒指,被孤儿院的众人冤枉成盗窃,不堪屈辱下,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凌晨,她选择了逃离。
为了生存,她决定把手里的金戒指卖掉,因为那个戒指是全新的,显然可以比旧手链卖出更高的价格。
她还记得,那天阳光很晒,天很蓝,除了她,这个世界仿佛都是美好的。
在踏进典金店的那一刻,她穿着沾满了灰尘的黑色外套,整整比她的身材大了一个size,脸上也涂得黑黑的,头发一片凌乱,脚下踩着一双旧拖鞋,幸好是夏天,不至于冻伤了双脚。
她的进入,显然遭到了各方侧目,每一个人的嫌弃目光都在告诉她:这里不是你该来的地方。
手插在口袋里,紧紧地攥住了那枚戒指,小心翼翼,生怕有人会过来把踏抢走。
“呃……这位小妹妹,你是不是走错地方了?”
看她直奔黄金柜台,柜内的销售员明显地愣了一下,脸色有些嫌弃又带着尴尬。
“你们回收黄金吗?”她直视着销售员的眼睛,声音冷淡得不像一个孩子。
“有是有,但是……”销售员显然不相信她能拿出什么好东西。
“这个要吗?”她伸出手,手上却是异常的干净,连手心里的戒指,都金光闪闪,没有一丝脏污。
销售员的眼睛陡然一亮,她从事这行业多年,虽称不上完全专业,但也能看出,这枚戒指不论是从成色还是重量,放在金店里,都能卖出一个不俗的价格。
“你哪来的?”
“这你管不着。”
“不好意思,我们这里不收来路不明的东西。”
童粤哪能听不出对方语气里的狐疑,淡淡地瞟了销售员一眼,她吧戒指重新放进口袋,转身离开,没有再说一句话。
就在她走出金店门口的三秒后,她听到身后传来了一句低沉的呼唤:“站住。”
她不知道对方是不是在叫她,但她还是回头了。
那是一个身材挺拔的年轻男人,穿着一身正经的黑色西装,脸上带着淡淡的笑意,朝她一步步走来。
“你想卖那个戒指?”
童粤点头不语。
“能给我看看吗?”
“我不相信你。”她本能地退了一步。
季仲谦顿了顿,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个黑色钱夹,然后抽了好几张百元大钞放到她手里,笑着保证:“这是押金。”
童粤抬头,他很高,以至于她脖子有些酸,但她还是坚持着盯着他的眼睛,直到三十秒后,她相信了他,从口袋里掏出了那枚戒指,放在自己的手心里递到他面前。
季仲谦盯着那枚戒指看了一会儿,突然开价:“一万块,我买。”
“一万?”童粤吓得声音都不自觉大了几分,虽然她也知道这枚戒指应该可以卖不少,但一万,未免有些夸张了,“它不值一万。”
季仲谦微愣,在看到她正经的表情后,不由得失笑。沉默了一会儿,他突然开口:“一万,但不止这枚戒指。”
“什么意思?”
“我需要一个助手。”
“我未成年。”把非分只想修饰得一本正经的男人,她见过不少,童粤冷淡地提醒他这个事实。
“你想多了。”季仲谦很难想象,一个才不过十几岁的小孩,怎么会有这么老练的思维,但,这恰恰就是他所需要的,“我不会让你做任何你不想做的事情,我只是需要一个不会背叛我的助手,你,很适合。”
“你凭什么来判断我不会背叛你?”
“不是判断,而是相信。”季仲谦轻笑,云淡风轻。
凭什么呢?大概是凭她的眼神吧,那是他一次,见到这么冷淡又没有情感的眼神。
但就是因为没有情感,才不会背叛。这一点,他相信。
其实他所谓的相信,和童粤所理解的“相信”,根本不是同一种意义,但年龄所限,童粤显然误解了。
她以为,他只是相信她,生平第一次,有人说相信她。
所以,她也付出了同等的相信。
于是,她走了,怯怯地跟在他身后,带着一枚崭新的戒指,和一生中全部的信任。
2、
季仲谦把她带回了他家,面对着他父亲的怒吼,他只弯腰对她说了唯一的一句话:“去二楼最左边的房间里洗个澡,那是你的房间。”
童粤点了点头,踩着妥协往楼上走。
“胡闹!老李!给我拦住她!”身后传来了季恒业的愤怒的咆哮声。 
看到那抹矗立在自己面前的黑色身影,童粤回头看了他一眼。季仲谦淡笑着点了点头,并没有说话。
但她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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