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运人生》第74章


他穿着宽大的长袍,总是坐在软榻上看着窗外,一看就能看一天,神色惫懒,毫无精神。
“放心吧,爸爸不会丢下你们三个的!”木鱼总是这么对墨诩说,是在安慰他也是在说服自己。
“团团,去看看弟弟妹妹醒了没?”他揉了揉他的脑袋。
墨诩巴巴的看了他一眼,这才一步三回头的去了偏殿。
“唉……”陈酿低叹了一声,走过来将木鱼的头靠在了自己怀里,有些痛惜的道:“你难道,要这样一辈子?”最近这段时间他是歇在宫中的,为了盯着木鱼,就怕哪天他又再想不开。
“你这样,让皇上怎么办?你难道没看见他很不安?”那小小的孩子,不仅要承担整个大庆朝的重担,还要担心他的阿姆,他看了都心疼。
他低头,只看见木鱼低垂的眼帘,半圈黑影,看不清表情,说话的语气也是淡淡的:“我不是一个好父亲!”
他苦笑,道:“阿姆,你放心吧,我不会再冲动了!”
“阿姆,活着真难!”他这么说。
又是一夜,木鱼抱着墨诩软软的身子,睁着眼睛看着床顶。
“爸爸……”墨诩发出低低的呓语,身子更往木鱼身边偎了偎,眉头皱得死紧。
明明不过一岁多,人间的孩子连话都说不清的时候,他却已经表现出了连大人都难以拥有的威仪与智慧,让众人直叹天佑大庆。虽说朝堂稳定这当中也有欲兽一族的手笔,可是墨诩的天资也是众人所睹的,假以时日,他必当俯视众人。
木鱼低头看他,心里有些愧疚。他不是一个好父亲,他的儿子在不安,明明这么小,就已经承受了其他人若不能接受的。
“爸爸只记得自己,却忘记了,我的团团也失去了父亲!是爸爸对不起你!”
一夕之间,木鱼就像是重新活了过来,他仍然无心装束,穿着宽松的长袍,曳地而行,满头青丝也未束起,可是他的精气神却变了。脸色红润,双目有神,细心照顾着二公主,三皇子,对待小皇帝墨诩也是时刻惦记着。他就如这天底下所有的阿姆,关心着自己的孩子。
可是,也仅仅如此了。
在没人知道的夜晚,他辗转反侧,无心睡眠,一夜一夜,睁眼到天明。他吃得也是越来越少,身体更是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瘦了下去。
“爸爸……”和他们的哥哥一样,长庆和墨晏早早的就开口说话了,不过长庆的性格要活泼一些,而墨晏却要文静得多。
“爸爸,父皇长什么样啊?”坐在木鱼怀里,长庆有些好奇的问。
对于墨渊,宫里的人都是三缄其口,可是长庆和墨晏在肚子里就知道了父皇的存在,能按捺到现在才发问,也是经过一番纠结了。
“你们父皇啊……”木鱼一直避免着关于墨渊的事情,可是孩子问了,他能不说吗?
“他是一个非常温柔的人!”即使他总是冷着脸,自己却能感觉到他的温柔。
“他是一个明君,不喜欢束缚!喜欢喝茶,喜欢骑马,总是在皇宫内骑马!”说到这个,木鱼就忍不住微笑。他们第一次见面,他就骑着马。
可是,笑着,笑着,他的笑容就淡了:“他很爱你们,是个好父亲!”
“那么,他去哪了?”长庆撅嘴,道:“长庆想父皇,不想做没有父亲的孩子!”
木鱼笑容微凝,道:“因为父皇迷路了,找不到回家的路了!”
“是吗?”长庆似懂非懂。
等长庆墨晏睡着了,看着二人睡得红扑扑的脸,木鱼轻声道:“知道是什么在二公主面前乱嚼舌根子吗?”
黄莺犹豫,轻声道:“禀主子,是,是长春侯的孙女!”
木鱼眯眼,他记得那个丫头是个讨人喜欢的,一个苹果脸,说话更是讨喜,是他寻来给长庆做玩伴的。
“二公主生于皇家,千娇万宠,总是让人羡慕的。”黄莺婉言解释。
木鱼半敛眼,嘴角有着淡淡的弧度,轻声叹道:“即是如此,便把人遣回去吧,记得让长春侯在效忠国家之时也别忘了家中子女的教养。这一次,便罢了!”
黄莺打了一个激灵,低低应了声。
是夜,木鱼似睡非睡,总觉得有双眼睛在盯着他。他猛地睁开眼睛,却发现这不是他的幻觉。
绿幽幽的狐火在夜色中格外的渗人,一团小小的白色被狐火托着,身后九天蓬松的尾巴悠闲的甩来甩去。
“哟,好久不见了!”
“小……小狐狸!”木鱼瞪大眼睛,这从魔魇之地跟着他出来的小狐狸在他舒醒过来之后就再也没见过了,据墨渊说的是被青丘狐族的人给带走了。
不过,小狐狸给人的感觉怎么变了?
“好久不见,阿渊说你被青丘的狐族带走了,你过得好吗?”吃惊过后,就是久后重逢的欣喜了。
“我今日来,是要带你去见一个人的!”小狐狸开口,声音柔和。
“什么?”
木鱼做了一个梦,梦里他被困在一个漆黑的地方,动弹不得。无尽的漆黑,没有任何生命,只有他一个人。
黑暗里,不知岁月,寂寞蚀骨,他睡了又醒,醒了又睡。终于,有一天,他等到了光明,而后,他见到了自己的模样——那是一把剑鞘。
梦到这里,木鱼醒了。他明白了,自己不是人,而是诛魔剑的剑鞘,他更是知道了眼前这只小狐狸是谁。因为是他,将自己从那个世界送到了这个世界。
“我竟然不是人!”木鱼喃喃,有些怔忡,任哪个人突然有一天发现自己不是个人类,都有点接受不了。
“谁说你不是人了?”晋江之神落到他的肩上,一爪子拍到他的脸上:“剑鞘有灵,则化为人身,具有七情六欲,已经是一个独立的存在了!也可以称之为人!”
他看木鱼还是有些接受不来,道:“你是为了容纳诛魔剑而存在的,而如今,诛魔剑已经与你的情人合为一体,说来,你们可是天生一对。”
木鱼逐渐瞪大眼睛,怔怔地看着他。
“诛魔剑之威力,劈天开地,威力无穷。却也因此,除了诛魔之外,轻易不得出世!这天下,欲要掌控诛魔剑的人,只有先拿到剑鞘,。墨渊那小子,在无剑鞘的情况之下,能将其威力发挥如斯,也算得上是奇事。”晋江之神嘴里啧啧称奇,道:“如果没有他,我今日也不会安然在此,我也不是那等忘恩负义之人。这次,我帮你们,就算我还了你们的情,从此两清了!”
他说得冠冕堂皇,可是木鱼却不相信他口中的两清,今日他们会是如此局面,本就是由他而起。不过,这些,木鱼都没有心思追究,他的脑海里只有一个念头。
“你……你的意思是,阿渊,阿渊……他没事吗?”这句话,木鱼说得很是艰难,他怕自己得到的答案是令他失望的。
晋江之神点头,道“当日墨渊用诛魔剑将魔神斩杀,后被诛魔剑中煞气所侵,神志尽丧。若不是我出手,如今他早已入魔,沦为剑傀。”说着,他的脑袋高高扬起,透着一股得意劲。
“那么,他现在在哪?”木鱼的声音有些颤抖。
“你跟我来!”晋江之神一闪身,出了屋,朝着南方飞去。
木鱼只来得及给墨诩留了一个口信,便急急地赶了上去。
在太阳初起的时候,他们来到了南方靠海的一个小镇上。
今日南安镇恰是赶集的时候,底下的村子的村民在鸡鸣第一次的时候便早早的起了,收拾好要卖的东西,和同村的人一起赶往镇上。
南安镇靠海,交通发达,这里的人日子过得也不错,家家虽说不能称为富裕,但也是不缺吃喝。而每当赶集的时候,最是热闹不过。
热闹的集市上,有一人来来往往的人总要瞅上那么两眼。那是一个男人,身着最低廉的短褐,却仍有一种舍我其谁的气势,小麦色的肌肤,出色的外貌,任是方圆百里也没有这样的人物。只是那表情着实有些骇人,眼中带着暴戾,冷得人心里打颤。
在他身旁,是一个粉衣少女,不过豆蔻,却是花容月貌,姿容清艳,发髻上只戴了几朵珠花,更添几分颜色。
少女脸色有些发红,很是亲密的跟在男人身边,嘴里跟男人说着话。男人虽说仍是冷着脸,眼神恐怖,但时不时的点头表示他正专注的听着少女的话。
突然,男人脚步一停,看着前方,目光微滞。
“怎么了?渊大哥?”少女疑惑,顺着他的目光看去,略有些惊讶。
前方正站着一个天赐之子,容貌上乘,气质不俗,一张脸说是天香国色也不为过。不过却是一身狼狈,只身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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