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捕快被撩日常》第72章


最后,还是孙捕头打破寂静,他拿出一小包东西递到周洪的面前,“这宅子周围可有这样的黑泥?”
周洪仔细的看了看,最后有些尴尬地清咳一声,“咳咳,这个我倒是没注意,不过可以问问管家。”
周管家很快便来了。
他仔细的看了看黑泥,最后指了指东边,“离宅子不远的大路上有一酒家,那酒家的后方这种黑泥比较多,我们后院花地里的黑泥都是从那酒家手里买过来的。”
“去看看。”
“现在那酒家不开门儿,”管家见孙捕头准备起身,赶忙道。
“那掌柜的也是个酒鬼,每日饮酒必醉,只有下午才会开门。”
邓卿微微皱眉,“那掌柜的住在何处?”
“这倒是不知道,不过他每日都会来。”
管家说道。
孙捕头一招手。
“去酒家附近守着。”
这是酒家是以三间竹屋而成的,附近的景色也十分好,确实是个饮酒作乐的好地儿,只不过离县城远了些。
红卿瑞看着不远处的酒家,再看了看大路上时不时走过的人,突然道。
“这条路。。。。”
孙捕头上前,他微微眯眼,“杨仲因为做了梦,所以曾去寺庙烧香,他平日里也好这口,去寺庙之前可能不会喝,不过回来时就不好说了。”
这是去寺庙的必经之路。
为了更快的查明真相,红卿瑞被派去查看酒家的后院,而孙捕头与邓卿则是一人守着一个方向。
红卿瑞刚刚落在院子里便闻言一股浓郁的酒香,他环视过去,只见这后院里居然全都是酒坛子,而那黑泥却不在这处。
红卿瑞原本扫查一番后准备离去,却在想起王仵作的话时突然停了下来,他随意选定一坛酒,将其打开,借着光看里面是否有东西。。。。。
“也不知道红哥有没有发现。”
邓卿被孙捕头招到身边时候这样说道。
孙捕头盯着院子,闻言回了句,“若是不出意外,这掌柜的就是凶手。”
“为什么?”
“啧,直觉。”
“。。。。头儿,你不是说查案得看证据,不能靠所谓的直觉吗?”
“什么时候说的?我怎么不记得了。”
“。。。。。”
邓卿闻言一脸无奈的转过身,不想正好瞧见一中年汉子骑着马慢悠悠的往这边过来,那人的腰间还别了一壶酒。
“头儿,那人是酒家掌柜吗”
邓卿将自己看着那哼着小调儿汉子,问道。
孙捕头拿起剑,“是。”
王志刚下马,便被人叫住了,他回过头,只见一老一少的汉子正迎面而来,一见对方身上的官差服,王志的脸色微微一变。
“看见我们,掌柜你的脸色好像不怎么好啊。”
孙捕头捏紧剑,看着面前的王志道。
王志扫了二人一眼,“官爷说笑,只不过是好奇罢了,小人一小小酒家,怎么会招来官爷呢?”
说话间,王志慢慢的取下自己腰间的葫芦,看似是要仰头喝酒,却在瞬间将酒对着孙捕头二人泼了出去!
孙捕头一个闪身直接闪开,邓卿则借助墙的力道来到了王志身后用剑比在了王志的脖子处。
王志浑身一僵。
在孙捕头拿出锁拷之际,王志一个弯腰后脚一踢便将邓卿踢倒在地,随即一把夺过孙捕头手中的剑压在了他的脖子处,对起身欲要过来的邓卿低吼道,“别动!不然我杀了。。。。。!”
看着一动不动的王志,邓卿得意地叉腰。
“孙叔,没事儿吧。”
红卿瑞从王志身后出来,孙捕头扭了扭脖子,随即抬手将面前的剑刃移开,他回头看着被点了穴道的王志,又看了看一身酒味的红卿瑞。
“你进去这么久,难不成是躲在里面喝酒?”
红卿瑞哑然,他将手里的东西交给孙捕头,“我在院子里找到了一个地窖,里面全是酒坛子,可以打开,那酒里面便是泡的这种丝线。”
邓卿凑过去一看,那丝线正是杨仲与陈犷身上的丝线。
王志被押回了衙门,官府在王志的酒家里盘查后,发现除了丝线外,还有不少骸骨被埋在酒家的后面。
那些骸骨看起来时日已久,看来是几年前做的案子。
柳师爷将前几年县里失踪的人排查了一番,最后确认了骸骨的主人。
“这些人都是些好赌好酒的人,在家里经常虐打自己的夫郎和妻子,甚至有一些连自己的阿爹阿娘都不放过,可以说都是一些混账。”
顾长文听完后,垂下了眼。
“开堂吧。”
王志跪在大堂上,一脸平静,甚至还问孙捕头要些酒喝。
“胡闹,这里是公堂!不是酒家!”
“给他一壶吧。”
顾长文打住孙捕头的话,王志抬起头与顾长文对视着,半晌后,王志才笑了笑,“你是个好官,可是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你们官府管不了家事。”
第六十八章 
顾长文面色冷静; 他看着下方一脸大无畏的王志,朗声道,“你这话倒是让我想起唐四。”
唐四当日被带上公堂时也是再三指责官府。
只不过今日的王志要客气许多。
王志垂下头发出阵阵低笑; 他颤动着身躯; 笑得停不下来。
顾长文制止了想要上前阻止王志的邓卿,继续开口道; “本官倒是很想问问你们,若是你们坐在本官这个位置; 你们会怎么做?”
王志停下笑。
他慢慢抬头看向一脸正色的顾长文,须臾; 他直视着顾长文缓声开口:“大人的意思是让我做官吗?”
“就让你做官; ”顾长文指了指桌上的官印,“你有这枚官印; 当那些你所杀害的人还在时,你会怎么处置他们?”
王志哈哈大笑,一把端起面前的酒便喝了一口; “若是我为官,我会把这些败类一个个抓进大牢; 让他们日日夜夜感受一下别人的痛苦!”
顾长文面色冷静,王志继续说着。
“这些人只是身在福中不知福,那陈犷,他都有孩子了,他居然下得了手,还有那杨仲; 你们别看他无辜,知道他为什么这么大岁数还未成亲吗?”
王志的声音变得有些轻,却让人有一种很想知道答案的欲/望。
“为何?”
顾长文抬眼问道。
“因为他年轻的时候,不小心杀了人,为了盖住这件事儿,他跪在别人面前,说一辈子都不会成亲,别人家失去了根儿,他便让杨家也失去根,只要那户人家不报案。”
王志说着说着,又仰头喝了一碗酒。
渐渐的,王志的声音染了醉意,可说出的话却条理清晰。
“你们或许不知道,我本来也是做捕头的,在柳城,我看了太多太多的案子,”王志哽咽了一声,“有些人明明做错了,可官府判不了罪,又或者畏惧他们身后的权势,所以草草作罢。”
“我不只一次做梦,梦见那些死去的人来找我,说我不配做官府的人,日子久了,我也呆不下去了,便回了安和县。。。。”
已经不是捕头的王志,突然觉得自己一身轻松,他送走家中的老人后,便拿着银钱在郊外开了酒家,那条路通往寺庙,去寺庙的人不是善人就是恶人,善人求平安,恶人求心安。
凡是恶人,从寺庙回来后,都会忍不住找个地儿歇一歇,然后喝着小酒,和周围的人吹着自己的事迹。
王志在听了好几次混人的事儿后,便开始对他们下手,得手后便将尸体埋在酒家附近,用酒味儿掩盖住那淡淡的尸味儿。
杨仲从寺庙回来时,正好是酒家刚开门的时候,杨仲平日里便爱喝几口,这闻到酒香哪里会放过呢。
喝多了酒的杨仲开始骂起陈犷,激动时还挥拳作态,王志将其控住,在对方酒醒了一大半时才说唐四那里的纸钱灵得很,只要烧纸钱的时候,嘴里念着想要杀的人名,那人便会死去,这是黄大仙的功德。
杨仲早些天便做了噩梦,这会儿更是迫不及待的想要把心中的情绪转移出去,于是便去了唐四处买了钱纸,然后回家烧了。
柳城很大,王志做捕头时也见过不少东西,那丝线便是其中一种。
“那玩意儿好,没泡酒时,它可用于缝制衣衫,泡了酒后,那丝线便会坚韧之极。”
王志的脸上闪过几分满意之色。
他杀陈犷的时候,特意砍掉了对方的手臂,那双手爱赌,输掉了自己的夫郎,还亲手打掉了自己的孩子,不能留着,得将其剁碎,做成猪食。
至于杀杨仲,这对王志来说还真是个意外。
“他第二次烧纸的时候,嘴里念着一对夫妇的名字,我好奇之下便找到了那对夫妇,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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