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不归》第16章


呐怼?br /> “住口!”双乐喝道。
“你干嘛吼我!”兰澄目再红,一副马上要哭闹的样子,“你喜欢那个叫玉澜的女人是也不是?她很漂亮对不对?又是仙子,又是仙姑,我看她就是个蘑菇(魔姑)!”
“我不是……”双乐急急,“我不是要骂你,也不是喜欢她,只是、只是……”
“只是什么?你就是喜欢她!还特地赶到南疆去找她,淡淡之交何必如此!你别骗我了!”兰澄跳下他的膝头,用力推了他一把,“你滚!”
双乐突然觉得自己好像掉入了俗烂极了的爱情杂剧里,摇椅受力猛烈摇摆,而他陷在里头也摇摆着,他为了迅速停它动用了内力,“啪!”椅子碎了,他从碎片和尘埃里站起来。
正不知道要跑到哪儿而停步犹豫的兰澄,闻声回头,见青衣染尘的青年脸色不是很好地站起来,吓得不行,又为此羞恼,当下决定跑得越远越好,轻功一运,粉影如飞花而逝。 
“居然还要逃!”双乐真的要被气死了,死丫头就是幼稚!让我把话好好说清楚不幸吗?非要让他演戏曲似的追上去!
兰澄一边飞奔逃离,一边用力抹眼泪,其实她也不想要将人说得那么难听,可就是控制不住。
她的确讨厌玉澜,讨厌一个人装作没事人一样,承受所有的压力和非议;讨厌明明因没有办法而绝望了——就好像悬崖边的人,却还要路过的、远处的人催促快去死,或者干脆被推一把;讨厌被逼着选择“要名声,还是要生命”,为什么珍惜生命的人就要被诟病,为什么非要像个傻子一样赴死,放弃跟自己重要的人在一起的机会?
她讨厌她,讨厌这一切!
其实兰澄跟玉澜何尝不像,尤其是遭遇和境况。从西域昆仑到中原腹地,再因承受不了压力而欲图归家,兰澄也是一个被厌恶和驱逐的人,一个不得不离开大好东部,去往环境恶劣的人。兰澄生性好自由,想要看遍大江南北,走遍山川森林,却不想旅途如此“艰辛”,总要面对冷冷的眼神和危险的刀锋,以至于她被迫选择过放弃。
她讨厌这个故事,因为就好像看到了自己的未来和命运,玉澜的人生或许会成为兰澄的预言。如此,令兰澄不由感到了窒息。
她讨厌江湖,这个众口铄金的江湖!她要回家!!
双乐找到她的时候,她蹲在芦苇之中,呢喃着:“家,回家……阿母,我好想你啊……”眼泪流下来,形成令人心碎的痕迹,闪着粼粼之光。
双乐有些明白了,虽然不能说将她所有的想法参透,但也八九不离十,他绕绕自己的脸颊,自嘲道:“还以为丫头你开窍了呢,看来是我自作多情……”双乐居然感觉有些不好意思,当然还有担忧和心痛。他想自己是不是错了,当初在边镇就不该带走她,或许自己的担忧只是多余的,这个连故事都承受不了的脆弱丫头,根本不成不了大魔头吧?
青衣飘于芦苇之间,很孑然之味,衣袂孤独地浮动,他的声音清浅,藏着不明的情愫,“别哭了,你想要回家,我就带你回去。”
“真的?”兰澄迅速抬头,露出哭肿成核桃的原猫眼,但瞳光一闪而灭,“不对,你一直在往东北方向走,你的目的地的跟我的相反,只有我一个人回去了……”凄凄凉凉的调子。
双乐以‘简直拿你没办法’的宠溺语调说:“若你要去西北,那我就陪你去西北,先把你送到家,我再走。”
“你……干嘛对我这么好啊?是不是有什么阴谋?”兰澄的语气越来越弱,连装腔作势都不到位,低着小脸,身体不自主小幅度地左右摇晃,活像个做错事情又不乐意道歉的孩子。
“有啊。”双乐没好气地翻白眼。
“是什么?”
“吃了你。”双乐意味不明地看了小丫头一眼。
“切,你又不是狼!你没尖牙利齿,你啃不动我的骨头,哼哼~”小丫头完全没有想歪,自鸣得意地说。
“哦,啃不动~骨头呢~”双乐斜眼瞥了瞥她可拆似的纤细身躯,嘴角是诡异的笑。
“那你先告诉我,你本来要去往何方。”
“先去塞北祭奠两个人,然后去京城见一个人。”双乐的表情转变,从戏谑变得面无表情。
“什么人?”
“友人。”
“你说话能直接点吗,到底谁啊?!”兰澄没耐心地炸毛了,握着拳头像要挥出去。
双乐淡瞥,吐烟般吐露一个名字:“刘荼木。”仿佛这名字是青松,点燃了,就会袅袅起烟。
“额,这个名字真熟悉……哦哦哦!”兰澄瞬间兴奋,“这不是那个将军,不,那个男皇后吗?!你要去见男皇后,那我也要去!”她欢脱得做起高抬腿,仿佛要脚踩风火轮飞过去。
“你不是说想回家么?”双乐抽抽嘴。觉得这丫头真疯啊,思想跟跳脱的兔子一样,能抓住吗?不能,除非她傻兮兮地自己撞上来!
“那我也要看过之后再去!是男皇后诶,旷世奇人!当然要去瞻观!”兰澄握爪星星眼,全然不见刚刚的沮丧,满血复活样,唯有眼睛的红肿证明了这丫头也是会伤心的。
“别把人说的跟风景一样~”双乐昂着笑意,揉揉她的小脑袋瓜,她的眼睛真明亮啊。小澄,你就一直这样好了,别像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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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澄和双乐的马车路过了一个山林,这里高峰覆雪,而山下却成兰溪。马车取道山麓,路过一个孤立的破败茅庐的时候,双乐命车夫停下。
双乐下车,以感慨的眼神深深地注视着它,而后轻轻推门,缓缓步入,每个动作都轻柔如同畏惧梦碎,每一步都带着憧憬和敬慕。
兰澄也下车,瞪着它,惊叫:“今晚不会露宿在这个地方吧?不要,如果下雨一定会被淋透!”
这是一栋非常非常破败的茅庐,篱笆围着它,野花野草恣意生长,无人修理,最高的草已经长了三尺有余。一切寂静,屋子里并未传出任何声音,只听到四下空山鸟鸣乍然,一抬头看着雄鹰盘旋,高啸而过。此处居所已经与山野融为一体,看着它,就觉得它就该在此,就是其中一景,无法剥离,根本不像是人类的住所,毫无人气。
双乐在茅庐前停下,回身巧笑,似有飞花拂目,“与有荣焉吧,这里可是,——两代剑圣的家啊。”
谷中日光大好,照得一切灿白迷蒙,不似人间。
☆、圣道空途1
马蹄达达,破空山寂静,路边兰草摇曳,烟尘中出现了一匹枣红色的怒马,和一匹黑色的骏马。
枣马上的少年着苍色锦衣,衣色鲜亮,堪可融于天空。他面容稚气清秀,肖似青山初雪。他神采飞扬,快马加鞭,难以抑制的欣然跃于眉梢。
就要去见当今剑圣了!快点!快点!
而黑马上的青衣少年虽然也不过十七九岁,却一副懒散、百无聊赖的样子,骑着高头大马却跟坐在驴背上没有什么区别,慢悠悠慢悠悠的姿态,手还抄在脑后,眼睛呢大部分时间看着青空,而后扫一扫周围风景,然后就是被伙伴错粗的时候看一眼对方。
倒是他的马,似乎不想要输给枣红马似的,卯足劲追赶,一路烟尘纷飞,害得青年有时候要勒紧缰绳才不会飞出去,他困扰地呢喃:“你们急什么急,等会儿被赶走的时候心情一定不好,不如趁着此时好好看看路边风光。”
“双乐,你快点行不行啊!墨迹死了!”苍色锦衣的少年回马大喊,空谷回荡着他朝气蓬勃的声音,“剑圣可在前方等着咱们哩!”
“哎呀,知道啦。”双乐应得不以为然,心说,剑圣哪里再等我们,李雏然你也太自作多情了吧?
是的,他们两个武功平平,在江湖比较好欺负的家欢,此行是要去找剑圣,拜师学艺。不过比起李雏然的盲目乐观,双乐要冷静明细得多。剑圣,剑圣,这种尊号“圣”的人多有古怪——一辈子研究剑术、学术或其他术的人,离群索居,狂热于非生物,脑子多半不正常吧,脾气多少古怪。他才不相信他们此行会顺利呢!应该会铩羽而归吧?
根据双乐辗转得来的各路消息,他绘出了此山地图,上面的红点就是剑圣云崖隐居之地。这个名动四方的武林高手,早早选择了归隐山林,成为一道飘渺传说。
,希望拜其为师,而后强势回归,逆袭天下。
比起双乐的白手起家,这李雏然是个与之截然相反的公子儿,爹是岭南王,家底丰厚。他是初生牛犊的江湖少侠,自以为武功盖世,但前些天由双乐亲自主持的私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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