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枫的江湖》第61章


他呵呵一笑,说该来的总要来,来了就好了。
唉,这话,说了等于没说。
那晚,我宿在无瑕房里。我想若是疲累些会不会睡的香甜点,就不做梦了,于是就和无瑕亲热了一番,她现在比以前懂事多了,我每次和她在一起,都恨不得吃掉她,把她的骨头嚼碎了咽下去。后来我有些头晕目眩,体力不支,就汗津津地翻身下去,我一边喘着粗气一边想今晚大概不会做梦了吧。
无瑕洗了之后,就贴着我睡着了,我虽头晕着,手却不晕,就在她滑滑的身上抚摸着,她把头拱进我怀里,双手缩在胸前像婴儿一样睡着了。
这时,一阵风把门吹开了,天有些凉,我怕冻着孩子们。就轻轻推开无瑕,披上衣裳下了床。
57。如风别(全文完) '本章字数:2964 最新更新时间:2013…03…07 13:52:38。0'
…………………………………………………………………………………………………………………………………………
院中不知几时清白地铺了一层月色,滴答,滴答,有棋子落在玉盘上的声响,这么晚了会是谁呢。我走到院子里,四周静悄悄的,桂花树下的石桌上坐了个人,背对着我,正低头观看石桌上的一盘残局。我骤然起了一身鸡皮疙瘩。这是什么人?竟能悄无声息地出现在我的眼皮子底下,他有恶心吗,我能应付吗。
一切都是未解之谜。
我整了整长衫,目的是如果动手可以脱下来把它当武器用,虽然我现在的修为,有剑无剑都无所谓,但他如果使用暗器呢,有东西在手总比没东西强吧。
我一步一步走向他,战场离房屋越远当然越有助于孩子们的安全。离着他还有一丈,我停住脚步,我还没有偷袭别人的习惯。
我说朋友,好雅兴啊。
他呵呵一笑,站起身来,敲着手里的棋子,说:任你伤透脑筋,这终是盘难解之局。
我心里咯噔一惊:李少冲。
来人的确是李少冲,一身青衣素袍,正手捧棋子笑呵呵地望着我。
我心里对自己说:不对,这是梦,这一定是我在做梦。
他望着我说:“顾兄这样看着我,不认得兄弟啦。”
我忙说:“哪里,只是意外,李兄真是神龙见首不见尾啊。”
他笑了,说:“应该是神出鬼没吧,呵呵,希望没惊吓到侄儿们。”他顿了一下,忽然无比伤感地说:“我来是想跟顾兄道个别。我要走了。”
走?李兄,你要去哪?
他没有回答我,只冲我笑了笑,就转身向院门走去,吱呀一声,院门无风自开。他的人影忽然化作了一团雾絮,寸寸随风而散……
不,不,这是一场梦,这不是真的。
我想叫却叫不出,我想醒,却又醒不来。
“醒醒……”无瑕用力地拍打着我的脸,我醒过来了,满头大汗。
李少冲死了,我悲伤地说道。
哦……她应了一声,转身下床去,端了杯凉茶给我,她**着上半身,那对小巧的胸乳一颤一颤的。我伸手弹了弹她们,软软的。是真的,我没有在做梦,我醒过来了。
李少冲的确是死了,这是我下山探访半年后得出的结论。
半年前,落髻山发生了大地震,天翻地覆,天险变平地。张默山的大军长驱直入,李少冲下令退出落髻山,往藏地避难。张默山穷追不舍,天火教迭经大难后已然元气大伤,再经不起大的折腾,走到九原城后,被张默山包围。李少冲就是在那年的冬天病死的。
在李少冲死之前,杨清落在了张默山的手里,张默山是个有谋略的人,他要借助杨清来分化天火教,打击李少冲和他的追随者。他把天火教一分为二,指李少冲为叛逆,将杨清树立为忠君护教的典型。要天火教众与李少冲决裂,而重归杨清旗下。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迅速打败李少冲,坏处当然是从此失去了彻底清算天火教的机会。
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猎狗烹。
张默山是个聪明人,在中原待了那么多年,读了那么多的汉书,这个典故他应该是知晓的,他又岂会真的把天火教清算干净呢。当然天火教能经历大难而不死,也不光是因为杨清和张默山,李少冲应该也出力不少吧。
在李少冲死后不久,忽必烈就用一个王的头衔,剥夺了张默山刺马营佩剑将军的实权,并以赐婚为由将他召到自己身边彻底看管起来。一世枭雄新婚之夜杀妻外逃,忽必烈如意算盘落空,大漠草原刀兵再起,这些都是后话了。
落髻山就像一个戏台,拭剑堂、刺马营你方唱罢我登场,现在曲终人散,杨清治下的天火教彻底清净了下来。李少冲究竟是再造天火的大功臣,还是毁教叛国的佞臣巨奸,只有留待后人去评述了。
阮清秀大难不死去了江南,洪湖派在江北已经溃不成军,在江南的势力却仍然雄厚。阮清秀在那打起了反元的旗帜,但他的才干还不足以独挡一面,一连串的失败后,他终于认识到势不在我,明刀明枪跟鞑子干是不行了,他把洪湖派改名叫洪门,自任门主,开始了他的秘密传教活动。不过他的地位还不十分稳固,我想如果我把掌门戒指给他送去,或许能帮他一个大忙,因为这个缘故我去了江南。
时值六月初,我重游江南路,物是人非事事休,旧日的心境已无从寻觅,留下的处处是感伤。我忽然改变主意不和阮清秀见面了,我花钱找了一个不相干的人把封存的好的戒指送给他,当时我离他只有几丈远,我看的见他,他看不见我,当他惊讶地从盒子里取出掌门戒子时,我站起身戴好斗笠悄然地离开了。
回山的时候天气已经变得凉爽起来,这本是江南丰收的季节,但一路行去,却处处胡言烈火,故园已不在,望之徒悲伤,我是一刻也不想待了。蒙古人为了防止义军反抗,将江南的马匹统统收缴去,民间连一匹马也找不到。不光是马,连菜刀也要几家人共用一把,这更我难过,我的故土已经成了一个大监狱,我的故人逃的逃亡的亡,剩下的苟延残喘,已经成了这个监狱里的囚徒。
我还要回到天山,逍遥世外,和我的娇妻美妾、稚子**享受天伦之乐吗?
我恨自己胸无大志,恨自己的颓废堕落。好几次我都有回去找阮清秀的冲动,我想我只要回去,他一定会把掌门的位置让给我,我不图那个虚名,但有这个虚名我就能做很多事。
唉,冲动只是冲动,等我冷静下来,我就又放不下远方的她们了,我安慰自己说天下糜烂至此,凭我一人能怎样?又想世间的是是非非、恩恩怨怨,哪能都算的清?人一辈子无过百十年光阴,何苦活那么累呢?当这些都不能说服自己后,我又想:黑白本无定数,黑未必不是白,白未必就不是黑,太急、太近反而不容易看清,等等再说吧。
一天,我路过岳阳城外的一个渔村,脑子里仍被那些念头搞的似一团浆糊。那是一个靠近河汊的村落,人烟稀少且地理偏僻,不管在宋还是现在,这里都是一块被人遗忘的角落。那天我路过这里时,总觉得有些与众不同的异样,是什么与众不同呢。我想来想去,忽然明白过来:这个村落里没有被烧毁的房屋,没有死人的白幡,没有痛苦亲人的哭声,水田里长着金黄的稻谷,菜地里满是碧油油的菜,池塘里鸭子在戏水,河滩上白鹅在觅食。而在路旁一间不起眼的磨坊里还有一匹皮肤松松垮垮的老马。
我只是朝那个磨坊里看了一眼,那匹老马就激愤地嘶鸣起来,它圆睁双眼,倒竖毛发,打着响鼻,显得兴奋而暴躁,磨坊主人无奈地望着自己的老伙计,哭笑不得地说:“你看这老货今个是怎么啦。”
他就是想破脑袋也想不明白这老马是怎么了,这里的缘由只有我明白,他的老伙计遇到故人啦。
那老马就是我很多年前失散了的大黄。
二十多年过去了,大黄依旧瘦骨嶙峋,又老的不成样子了,它原本就稀疏的毛发差不多已经脱光,身上像披了块邹巴巴的皮,它像旧日一样贴着我,和我亲热,我抚摸这它的脖颈,那里已经被勒磨出了一块光溜溜的死皮。大黄是千里马,大黄也是丑马,它的长相决定了在这些不识货的人手里,注定只能一辈子做一匹拉磨的老马。
我用一两银子买下大黄,磨坊主人显得很不安,他用力地攥着那一两银子,连连说太多了太多了。我说:“你拿着吧,谢谢你这么多年照顾它。”他说:“这马太老了,又有病,我看它活不了几天了。你带着它能去哪呢。”
我说去哪我也不清楚,但不管去哪我都不会再离开它了。
我和大黄离开村子,夕阳正西下,我眯着眼望了望那一轮沉沉坠落的红日,对大黄说:世上有很多事,我不做有人会去做,对吧?可有些人,你不去珍惜,就没人去珍惜,对吧?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