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男神!》第24章


果然我这帮朋友都是“坏人”!
“太可怕了,对男人动了春心,居然还动心思要打我了,你知不知道,打“老婆”会遭雷劈的。”沈婷婷拿出一支牙刷,指着我,
“美人,你可别嫁她,这小妞做不了老公了,她看上一个男人,不对,一个男生,色到才见人家一面就大晚上做春梦,这以后还不知道会干出什么天地不容的事。我是彻底看明白了,我要重新找老公。”沈婷婷说完挤出牙膏,自顾自刷起牙来。
我感觉张云溪揽着我腰的胳膊松开了,面上的红晕和笑容散去,她定定地看着我,
“看上一个男生?谁啊?不会吧,我没觉得她对班上哪个男生有心思,你胡猜的吧?”虽然问题是问沈婷婷,可张云溪的目光却死死地盯着我,在这样的目光注视下,我也有些不好意思了。
“不是我们班的,也不是我们学校的,对了,是你以前那个学校的,姓陈的什么,名字忘了。昨晚你不在,你没看到,晚餐的时候,这小妞一直在偷看那个男的。丢人啊。丁大小姐如今算是"栽"了。”我也真是服了这个沈婷婷,满嘴牙膏沫,口齿不清还要数落个没完。
“是真的吗?”张云溪依旧注视着我,我居然感觉她的眼神有种让人有些琢磨不透的冷意,“你不是说你不喜欢渣男?一辈子不嫁的吗?”
我觉得我也有些脸红了,的确,前不久才信誓旦旦在茶室说自己一辈子不嫁人,如今没过多久,却立刻被一个男生的灿烂微笑勾了魂,这也太有失我丁大小姐言出必行的“身份”了。
可我也还是那么想,真心喜欢一个人并不丢脸,所以既然大家是好朋友,沈婷婷昨夜就看出来的事实,我没必要瞒着张云溪。
“是真的,不知道你认不认识那个男生。那个男生倒是记得你,他叫陈斌,很对我的胃口呢。你见过他笑吗?太阳光了。反正我觉得他肯定不会是什么渣男。”
“我不记得什么陈斌!”张云溪突然转过身,也拿出牙刷,牙膏,开始使劲刷起牙来。
她们这个是集体抱怨我是个重色轻友的渣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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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南部某小城酒店客房
这一晚我睡的很香,很沉,即使夜里有梦,醒来也是觉得一脑子空白。
我伸了个懒腰,打开床边的台灯,抓过手机,开机,解锁,立刻就看到一长一短两条信息,都是发自于一个陌生的电话号码,而且短信还都是中文输入的文字。这个高磊居然和我耗上了。
“看来我果然和朋友们说的一样,不适合开玩笑,每次觉得自己需要幽默一下,到最后都会适得其反。你如果明早醒来,可不可以给我打个电话?”
第二条信息,过了大概有半个小时,只有两个字:晚安!
又是那个高磊。真的只是想幽默开个玩笑吗?虽然和他不熟,不过按和他接触下来的性子看,他不是个会随便弄个胡编乱造理由发信息的人。
说得没错,这个笑话对我来说一点不好笑。这个他所谓的幽默,连黑色幽默的边也擦不到。我要不要打过去呢,我犹豫了一下,看了一下时间,这一觉睡的,居然快十点了。
算了,打过去说什么,昨天那个吻也是很尴尬的,我那么主动,虽然他看来也没真的反对,而且还主动回应了我,可这种彼此一时冲动而引起的“突发事件”,也就只能算是个“突发事件”,我还要怎么着?况且这男人身上有一种对我来说会引发我“犯罪”的特质,这实在太危险,我还是离他远一些比较好。既然“债”已经还了,那就不要再纠缠不休,到此结束吧。
我拿起手机回了一个短信,:没关系,我原谅你,你也原谅我以前给你造成的种种不愉快,就此扯平吧。祝好。
发完短信,我从床上跳起来,去洗手间沐浴更衣。新的一天开始了,打算赶下楼,看看还有没有早餐,吃好可以继续上路驾车北上回家。
运气真好,早餐居然让我最终赶上了,就不用再去别的地方觅食。当然,到的有些晚,没什么东西好选择的,不过,我也不介意,吃饱就行,肚子还真的有些饿了。
坐到靠窗的位置,我惬意地吃着涂了黄油的面包,喝着简易的咖啡。突然听到手机信息铃声叮地想起,我从包里取出手机,打开一看,高磊,你真的要“赶尽杀绝”吗?
…你现在在哪?
…我没有义务告诉你吧?
…你有!
…为什么?
…因为虽然你说你原谅了我,我却没说我原谅了你。”
(我吃个这么个早餐我容易吗!我简直是,多大仇,多大恨!想当年那个六块腹肌我就摸了一丁点,好吧?为毛弄的好像还真的被我买了初夜一样委屈?我也很委屈啊!)
…你个小气鬼,龟毛,娘炮!”
…你能不骂人吗?
…那你就原谅我,到此为止?
…你现在在哪?
…你到底要怎么样?
…见你!
…不说,不见!
终于信息终止了。我才松口气,吃完喝完,刚要站起来,叮又来一条。
…我们还会见面的!
(我可以摔我的手机吗!)
…你信不信你再发信息骚扰我,我就报警,我不开玩笑!
…报吧,我就是警察!
我去,这样也行?

☆、“共犯”效应
? 欧洲某小城
警察?虽然嘴里暗骂着,这家话居然还会装逼吓唬人来逗我玩。可其实,在内心深处,高磊的这条信息还真的没有让我有一丝一毫的怀疑。看他那副严肃的样子,再加上不拘言笑的性格,的确和银幕的那种“铁血警察”有几分相似。
我目前所在的这个国家,如果没什么□□,聚会等重大事件,警察你是很少可以在街上碰到的,所以经常让人感觉他们好像都隐藏起来,不存在似的。可一旦有了事,有人打110,他们就会突然不知从哪里四面八方地冒了出来。
我偶尔在什么大使馆门口,或街上看到的警察,很多年纪看上去挺大,甚至有些已经双鬓都斑白了,当然还可以看到啤酒肚警察,当时让我都会觉得这样的“老弱病残”人士,怎么跑得过身手敏捷的窃贼,以及对付彪悍的罪犯呢。好在本国人士大多以严谨著称,犯罪率在整个欧洲算低的。自然好像也就不需要到处有年轻力壮的警察把关,只要有那身制服在,震撼力也就已经存在了。
可高磊不同,他那几块显然很好练出来的腹肌,让我觉得他应该不是普通的警察。就算退一万步是,那他还是警察。
我立刻不好了,那就是说,几年前我“骚扰”的人是个警察。好吧,警察在这个国家是个值得尊敬的职业,可我偏偏骨子里莫名其妙和两种职业的人,如果有机会接触,就会想尽办法保持一定距离。
一种是政客,我老觉得他们很会作秀,今天可以和你握手“称兄道弟”,明天会因为利益问题立刻翻脸不认人,哪国的政治家们对我来说都只是好的演员或坏的演员之分。我没打算和任何搞政治的人多接触,甚至发展友谊。虽然,大家都说,朋友不要在乎年龄,地域,职业,等等外在因素,可每个人都会有自己或多或少择友(当然这个友是广义的)的要求。毕竟人的爱好习俗都不同,自然就会排斥一些你觉得很难融入的一群人。我无法融入政客当中。
另一个就是警察。同样是保家卫国,会流血牺牲的职业,可我却可以轻易接受和军人多有接触,毕竟在和平年代,打仗这类事,世界上除了部分国家连年战火不断外,大多数国家是安静祥和的。和平年代的军人自然而然也和普通人没太大的区别。
而警察就完全不同了。人们一遇到严重的事,就会想到一个词:报警!谁会去说:快,找军人来!所以我一直觉得警察这个职业太有“震撼力”了。
我交友也好,即使普通来往交际的圈子也好,和警察这个职业一贯保持距离,那倒不是因为我不喜欢警察,其实我心里很尊敬这份职业。可我是个从小就喜欢违反各种各样规定的“叛逆分子”,当然都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大罪过”,可警察的职责,除了将犯人绳之以法,摒除邪恶外,还有就是要保护一切法则规定不被轻易打破的人。
所以,如果认识个警察在身边,像我这种过马路因为四周没车,就会闯红灯的这类性格,被本国警察遇见了,你是让他忠于职守呢还是对我进行教育呢?
我回到客房,终于忍不住拨通了高磊的电话。我必须在离开酒店回去以前,问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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