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一路有你》第253章


江宏景去阳台上收衣服,看见沈若琳在打滚瞬间不淡定了。。。。嫂子您今年都快三十了,快三十了好吧。
“嫂子,嫂子,怎么了?”她实在看不下去了。
沈若琳一个鲤鱼翻身起来,把手机递到她跟前:“你看你表哥给我发的。”
她扫了一眼,诧异的看着她,就这么几个字,至于么?不过表哥终于知道给回个信息,看来还不是无药可救,终于要开始了,心里小小的舒了一口气。
人家都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能变化就好。
这一个短信给了沈若琳莫大的鼓舞,有时候竟然还主动拖地,洗碗,更别说做吃的了。怎么着她也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虽然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但是智商没有问题呢,真像宏景说的那样,做饭是一种享受,更何况是做给自己心爱的人?
自此陈良平的快递几乎每天都被光顾了。
各式各样的小点心,披萨,烤饼干,烤蛋糕,手工蒸的奶香花卷,装在保温壶里的热米糊,放在冷冻箱的冷饮,甚至是水果沙拉,天天不重样,卡片上的留言也越来越多了起来。
最近天变热了,特意煮了酸梅汤给你,放在办公室里,热了喝上一杯,既解渴,又解暑,对了连大宝都很喜欢喝哦。
早上喝一杯热米糊,一上午的肠胃都很舒服,不信你试试?
披萨你喜欢吃吗?这是第二十六次的试验,宏景试吃的都要吐了,不过这一个味道好极了。

看着送来的东西,有时候他怀疑她根本还在北京,但是表弟告诉她,她确实是在华溪。肖宇也确实给了他们的快递开了方便之门,只要有他们的快递,他都亲自给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他吃的东西越来越多,卡片积累的也越来越厚,终于有一天她寄来的不是吃的,而是一个手工缝制的米黄色的靠背。
卡片上的字是:每天久坐的人大概腰椎都不好,宏景给肖宇制了一个靠背,我也给你缝了一个,我的手艺当然比不过她了,但是里面的丝绵我可是放的足足的吆,希望你每天都不会疲惫,每天都有一个好心情,我想你了。右下角还付了一个一颗用红色的水笔画的爱心。
看着靠背上歪歪扭扭的针脚,看着靠背的一角用蓝色的丝线绣的不太好看的四个字:平安喜乐,他终于忍不住了,好些日子不见大宝了,还真挺想他的,也该去看看大宝了。
在那个傍晚,他按响了表弟家的门铃,冯嫂给开的门。
她带着米黄色的维尼熊的围裙,利落的挽着长发,两只手端着一个瓷盆,只听她头也不抬的道:“表弟回来了?宏景做的海米冬瓜煲,可香了。”
陈良平只觉得心跳一瞬间的在加速,他力争心情平静:“不知道有没有准备我的饭?”
沈若琳脚下一个踉跄,差点摔在地上,是他的声音,不会是她幻听了吧。她猛然抬起头,他正含笑看着她,一张俊脸愈发显得好看,她的心不争气的狂跳了几下,干巴巴的说道:“你来了?”
两个月不见,她圆润了不少,估计在表弟家的日子过得很舒坦。身上的气质也柔和了不少,原来像一只小刺猬,现在么,倒是和她围裙上的小动物……维尼熊很像,喏,这样不错。
沈若琳端着菜盆都不知道怎么放到餐桌旁的,也不知道怎么放下的,“良平。”这个称呼出来她自己都吓了一跳,脸不自觉的红了,下面的话却说不出来了。
陈良平走到她身边,弯起嘴角:“你在表弟家待的时间也太长了,该回家了。”
☆、第342章 番外:谁是前世埋葬你的人
认识她的时候我才十五岁,但是到如今认识,已经有十年了。
有没有数过人生有几个十年?假设活到八十岁,一共才有八个十年。这十年中间我常常想起她来,其实我是不应该想起她来的,我应该对她有怨恨,但是我偏偏恨不起来。
我常常想起她来,最初认识的她的时候,她的听话懂事,还有那双清灵的眼睛,最多的时候我想的还是最后她看我时,一直冰冷的眼神,每次想起她来我都百思不得其解,为什么一个人说变就变了。
近来报纸上、新闻上常常有她的消息,她是青年企业家、是慈善机构的坐上宾、是一个优秀的设计师,她的照片永远都是微笑淡然,带着对世事的看透,带着对众人的怜悯,带着一切掌握在手中的自信。
同学中间,常常有人问我,秦书豪,她不曾是你的女朋友吗?她这么成功你们还联系吗?
同学中间,她从未联系过谁,所以大家都不知道,她已经是两个孩子的妈妈。这是陈波告诉我的,他的父亲和她关系很好,现在他们的企业常有往来,她的工厂做不了的订单经常给陈波家的。据说陈波家的工厂发展的这么好,全依赖她的指点。
他能听的出,陈波提起她的时候,打心眼里都是佩服。这个真不容易,原来的时候陈波是最看不起她的,他一直都说,你找这个玩玩乐呵乐呵就是了,一个村姑,也值当的你喜欢。
可是大家都没有想到结局,都没有想到乐呵乐呵的人是她,这让所有的人都跌破了眼镜。
谁能想到从农村走出来的小女孩,能成为今天的青年企业家呢?
陈波到底追上了于笑,作为他的好兄弟我真为他高兴,他追了她六年,终于追上了,我是真心为他高兴。
作为他的好兄弟,他的婚礼,我必须得去参加。
但是我却有点忐忑,有点退缩,因为今天她也去,而且还是贵宾席。但是我不能不去,十年了,大概她已经忘了我吧。
陈波结婚的酒店是全江北最豪华的五星级酒店,门口铺了大片的红毯。我到的时候,陈波已经打了油亮的发蜡,穿着崭新的西装,站在门口迎客。
“快,快总算来了,”陈波一把拉住我,“你给我陪我一号桌的客人,端茶倒水勤快点,我爹去陪我老丈人去了。”
我拍着胸脯保证:“放心吧,这点事还能干不好?”我们家从小就灌输这种理论,办这种事必须妥妥的,“典礼几点开始?”
“十一点。”
“这么晚?没办法,人家大师说了,这个点办婚礼,一准能生个大胖小子。”
我上去给了他一拳,“都这个时候了还贫?”
陈波苦着脸捂了胸口,“兄弟,我都紧张的不行了,你快替我招呼着去吧,快去,快去。”
如果早知道她在一号桌,说什么我也不会去的,陈波交给我的任务太重了,一号桌的人全是大人物,有两个我认识的叔叔,是江北市政的,连我爸这样的处长级的职称,见了他们都得点头哈腰,更别说我了。不过,这都好说,拍马屁伺候人的活谁不会,但是偏偏他们也在一号桌。
他们是肖宇和江宏景。
当看到江宏景挽着肖宇的胳膊,从门口进来的那一瞬间,我的脑子轰的一下,就像有一颗炸弹被点燃了,然后我就失了知觉,那一刻有地缝的话我肯定得钻进去,但是现实却不容许我退缩。
不得不承认,三十而立的他比从前我见他的时候更有魅力了,天作之合,天生绝配用在他们的身上再合适不过了。用天作之合来形容他们再合适不过了。
很多人的十年,就像流水般一样,除了时间流逝掉了,人老了,其他没有任何改变,我也一样,除了从学校踏入社会中,除了从少相变成了老相,除了能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之外,其他变化真不大。
但是肖宇,近年来的省内的风云人物评选、最有影响力的人物评选、还有省内的首富都是他。连父亲都说他这么年轻就有这样的成就,将来前途不可限量,还常常感叹,他也是江北人,江北真是出人才。
我还常常会听见公司的女同事议论,肖宇为什么那么早结婚啊,要是没有结婚多好啊。
大概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了,肖宇不仅人长的帅气,背景雄厚又多金,而且婚姻美满幸福。
说实话我嫉妒了,即便十年中我再也没有见过她,还是深深的嫉妒了。
为什么她要什么有什么,但是我却不能?
他们后面陈波急急的跑过来,“豪子替我好好的招呼肖宇和宏景啊,就你最熟了,我得去接笑笑了。”说完他就跑了。
但是我头大了,让我招呼他们,难道你不知道,我们曾经打过架啊。我还在游神,那边肖宇已经把手伸过来:“多年不见了,你也长成大人了。”
这一句话说的我心酸极了,貌似他是我的长辈似得,我马上伸手和他握了一下,打起精神,“是啊,咱们也算是不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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