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婚颠倒》第65章


他很少说这么长的句子,也很少这么耐心地解释某件事,几乎是絮絮叨叨了。孙廷雅看他一会儿,忽然打断他的话,重新扑到他怀中,“你别怕。不管发生什么,我都不会离开你的。只是你不赶我,我就永远陪着你!”
他顿住,半晌低低一笑,“赶你,我怎么舍得……”
他捧着她的脸,很认真地端详她,精致的五官,白皙的肌肤,这无疑是张美丽的脸,可是第一次见面时他依然没有想到,有朝一日她会在他心中占据这么重的分量。
他凝视着她,轻声道:“小雅,我爱你。”
这是他第一次跟她说这三个字。窗外是缓缓滑落的夕阳,橘黄色的光芒映照在他脸上,男人的神情是从没有过的温暖柔和。他看着她,眼眸乌黑、眼神专注,仿佛这世上即使有再多再美的景色,他关心的,他在乎的,永远只有一个她。
孙廷雅怔怔与他对视良久,忽地一笑,忍了许久的眼泪终于滑落。两手搂着他脖子,她在他下巴亲了一下,说:“我也爱你。”
第55章
新年过后,娱乐圈又热闹起来。去年最受关注的电影《高阳公主》经过几个月的后期制作,终于公布了档期,将在四月三十日举行首映礼,次日也就是五月一日登陆全国各大院线。
因为是大制作,正式宣传期提前一个月就开始了,综艺、访谈、杂志、点映,主演们为了电影恨不得自己有分身术。除了远在西雅图拍摄新片的林奕无法到场,其余人都累得不行,在微信群里大呼:“每到这时候,我就恨不得回去接着连轴拍戏!”
他们做牛做马的时候,孙廷雅的日子也不怎么好过。她和片方早有合同,不用参与各种宣传活动,但身为一个作家,她也有自己的创作任务,比如,筹备了大半年的新书。
这个悬疑惊悚的故事已经构思许久,为了它孙廷雅甚至去了趟雪域高原,差点搭上一条命。反复推了好几次大纲后,她终于在乔珊的威逼利诱下正式动笔,开始写第一章。
然而大概是从未尝试过这种题材,她写得非常不顺,接二连三毙了好几次稿子,最后在极端烦躁下,对着电脑一根接一根地抽烟。
沈沣回来时,看到的就是这一幕。
女人赤脚坐在椅子上,前方是书桌,上面摆着个银白色的MacBook。她戴着副黑框眼镜,长发不像往常那样披着,而是往后梳成一个大马尾,没有刘海,露出光洁的额头。
沈沣知道孙廷雅有五百多度近视,但她平时基本戴隐形,这还是他第一次看她戴框架眼镜,更别说扎这种清汤寡水的马尾。他站在门口有点看愣了,半晌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孙廷雅发现了他,眉头一挑,“你回来了?”
“这是什么造型?”他走进去,“我还以为自己看错了,这是我那个永远走在时尚前沿的老婆?这么朴素,我要以为是哪里的女大学生了,学霸那种。”
“你见过学霸这个德行?”她说着,晃了晃指间的香烟。
书房里烟雾袅袅,确实有点呛人,沈沣问:“怎么抽这么多?你在干嘛?”说完就感受微妙,没想到有朝一日,居然是自己嫌弃起二手烟。
“写稿子。写不出来,所以抽烟。”
沈沣一看,屏幕上果然显示出一个word文档,“你的新书?”
孙廷雅点头。沈沣叹口气,伸手捞过她下巴,“小可怜,来,有什么问题跟老公说。我帮你解决。”
孙廷雅没好气白他一眼,随手合上电脑。折腾了一个下午,她有些累了,索性掐灭了烟,问:“晚上吃什么?我想吃Baptiste家的牛排,你让他们送外卖吧。”
她指的是之前他带她去的那家法国餐厅,那家店基本不外送,但自己开口也不是不可以。不过……
沈沣说:“那家餐厅离咱家俩小时车程,你确定要吃?”
孙廷雅点头,“我要吃。不管他们用什么办法,总之今天晚上要把牛排送过来。五分熟,不许老不许嫩不许凉,办不到你就睡地板吧。”
表情冷静、态度决绝,沈沣默了整整五秒,终于确定她大概是真遇到大瓶颈了……
电话打到了老友手机,终于说动他安排人送外卖过来。挂断电话时沈沣想,要是放到古代,孙廷雅一定是要求无度的妖妃毒后,而自己如果有幸成为君王,搞不好真能为她干出烽火戏诸侯、千里送荔枝的事。
那晚,他们吃上了大费周折送来的牛排,为了配得上它尊贵的身份,沈沣又开了一瓶当初婚宴剩下的红酒。他和孙廷雅一边吃一边喝,最后孙廷雅长腿一伸坐在地上,脸贴着冰凉的茶几,叹息道:“每到这个时候,我就恨不得跑我哥的公司去,当个端茶送水的办公室小妹。只要别让我写稿,干什么都好……”
他觉得她这个样子很有趣,“这么痛苦?那你当初为什么做这行?”
“当然是因为喜欢了,哦,还因为我才华横溢,天生适合做这个。但,干一行,恨一行,你不懂?尤其是卡文时的崩溃,真是你想也想不到的。”
诉苦还不忘自夸,沈沣实在很难燃起同情,但对于她的话,他还是很能产生共鸣,“明白。我偶尔年底看报表时,也很想撂挑子不干了。”
孙廷雅懒懒一哼,拿手指点他,“叛逆boy。”
她还戴着眼镜,因为抵着茶几,镜框被往上推了一点,脱离了鼻梁。沈沣探身摘下来,孙廷雅下意识眯起眼睛,“你做什么?”
以往偶尔会觉得她眼神迷蒙,充满了诱人的魅力,但此刻这迷蒙可是真迷蒙。沈沣捏着细长的眼镜腿,轻轻转了一下,扬唇一笑,“我很好奇,你们作家每次写书,都这么……惊天动地?”
“并不是。当年我写《高阳》就挺顺,开头一万字只用了一个下午加一个晚上就写完了,可谓一气呵成。”吃饱喝足,孙廷雅心情好了点,也有兴趣给外行做点科普。
“那这次为什么这么艰难?”
“因为我在寻求突破呗。就像你每次泡一个新类型的妹子,总要比之前多下点功夫。”
聊天就聊天,居然还捎带上他了。沈沣神色不变,“说得对,我追你确实多下了很多功夫。”
孙廷雅扑哧一声,被他的机智逗笑了。他俯下身,在她唇上落下一吻,顺带捏了下她鼻尖,“既然要泡新妹子,那就加油吧,我的大作家。”

沈沣和孙廷雅现在只要待在北京,基本都会回他们的房子,相处时间比以前多了许多。然而同居果然是考验关系的一大利器,短短一个月,沈沣觉得自己对孙廷雅的认识比之前两年都要增加得多……得多。
已经见识过她写作瓶颈时的暴躁,然而那只是开始,接下来几天,孙廷雅的情况愈演愈烈。最后变成了沈沣关冰箱门的声音稍微大了点,她都会飞来个眼刀:别吵!
简直疯魔!
早在几个月前,沈沣就让陆文帮他买了孙廷雅的全套作品。她的书不多,一共四本,包括最负盛名的《高阳》。不过自打离开大学,他就很少阅读,更别说看小说了。试着打开过两次,最终都打着呵欠放弃。
不过现在看亲眼到她的创作过程,他又燃起了兴趣,决定继续这个了解老婆的任务。像绝大多理科男一样,沈沣历史一塌糊涂,文学素养非常抱歉,但他抱着既然要征服山峰,就从最高的那座开始的念头,毅然决然打开了《高阳》……
于是接下来的日子,他如果在家,就是孙廷雅在楼上书房写稿,他在客厅看小说,家里呈现一种非常古怪的气氛。沈沣读得并不快,偶尔有不明白的地方也没有去问她,因为记得她说过,和熟悉的人讨论自己作品,会有一种“羞耻感”……
所以直到三天后,孙廷雅才发现,沈沣居然在看自己的书。
起因是孙廷雅觉得书房都没有码字的感觉,决定移到阳台上来。四月份的京城已经转暖,她坐在沙发上,腿上放着笔记本电脑,啪嗒啪嗒地打字。沈沣在对面看着,她的手很漂亮,五指白皙修长,没有像很多女人那样做着美甲,剔透而干净。打字时并不看键盘,十指灵活敲击,像是一支舞蹈,看得他眼花缭乱。
这么欣赏了会儿,他随手拿出《高阳》,翻到上次的地方开始看。对面孙廷雅在按下几个字母键后,抬起了头,“你在看什么?”
沈沣扬了扬封面,“你不认识?”
孙廷雅的头发这会儿没有扎成马尾了,略显凌乱地披在肩上。穿了条白色长裙,下摆处有点皱,因为长时间被压在身下。不过她完全没管这个,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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