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球纪五行灵族》第2章


虽说“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是天下大势,但合却往往没有分来得那么容易。
这八个部族中有三个部族实力最强,其他弱小的部族纷纷选择了归附,归附是他们最好的出路。
三个部族之间的战争,角逐的是次元大陆的主宰权。谁成为最后的胜利者,谁就拥有整个次元大陆。
金部,金族中战斗力最强的部族。他们拥有次元大陆几乎所有矿石的开采权,因此他们拥有最先进的武器装备。银部,次元大陆中战斗力仅次于金部的部族。他们的士兵主要是平民老百姓,连部族里的几位头领都是贫农出身,故而拥有最广大的兵员。铜部,金族中最具智慧的部族,这个部族几乎聚集了全金族所有的聪明人。
哥几个一旦开战,鹿死谁手,实在难以预料。
三部之争,揭开序幕。
金部的首领是以往金族的霸主的嫡系后代,出身高贵,一直以来,在大多数人的眼里,次元大陆只能被金部独霸,金族若想恢复往日的光华,这一担非金部挑下不可。毕竟他们血管里流的是最纯正的血,充满向心凝聚力的红色液体。
即使金部拥有所有的矿产,但金族技艺最精湛的工匠却是银部人。因此,大量资源被闲置,无法真正运用于实战。所以金部像极了一头被摘掉冠冕的狮子王,失去了往日高高在上的荣光。“百足之虫,死而不僵”,金部依然是名义上次元大陆的统治者。
由平民组成的银部,是最团结的。因为他们拥有共同的目标:“翻身当家做主人”。为此,他们一往无前、奋尽全力。他们本是生活在最底层的农民,因为饱受战乱蹂躏之苦,故而痛定思痛,要求生存要求温饱。他们认为只有成为次元大陆的统治者,才能从根本上保障自己的生活,为此,银部将不顾一切,哪怕整个部族的人全部死光也在所不惜。“我们要粮食,我们要生存。”银部高喊着口号,一路前行。
经过几场战斗下来,银部剩下的大部分就是些老弱病残了,显然对方是在拼力消灭银部的中坚力量。兵多,将不广;人多,力量不大。这是银部所面临的现状。但他们仍然保持着向前的姿态,英气勃发。“向前向前向前”,一以贯之。
而铜部现在看来是最有可能成为次元大陆的霸主的。铜部网罗了金族绝大多数的巫师、谋士,他们被其对手称为--“智慧军”。他们每次出战总是携带着雨电风雷,使得其他两部望风而逃,惶惶然不知其所往。铜部所向披靡,必将无敌于天下。
最后一场战斗。
多年的战火使得各个部族元气大伤、支离破碎,谁家的日子都不好过。尤其是银部,多是一些病残妇孺,满眼凄凉。在此情况下,银部决定融入金部,两部合为一体,从而对抗铜部。
这是一场关乎未来的决战。
大战这天,秋高气爽,天高云淡。科尼拉草原上一片郁郁葱葱,放眼望去,远处牛羊驰奔,正悠闲地啃着鲜草。“真是决战的好时节、好地方。哈哈。”铜部首领不禁感叹道。“报告首领,金部头子弥天率大队人马来袭。”“好,来的正是时候。”
兵刃相接,短兵相向。只见战火弥漫了整个天空,战袍铺满了整片大地,战号铺天盖地。血的鲜红挥洒寰宇。
“弥天,咱俩决战吧!”
“好。”
弥天亮出乘天之剑,此剑出于上古时期,传说是由上古战神旺的御用工匠以九天玄铁铸就而成。质地坚硬无比,几千年来集聚天地灵气,实为不可多得之利刃神兵。乘天之剑,乘天地之机,御宇宙之变,气吞山河,令万物黯然失色。弥天胯下金戈马,呼啸而出,好一个弥天,挥舞神剑,剑气势不可挡。
铜部首领见阵,立即使出超必杀--雷鸣电闪,试图以自然之力克制神兵。惊天巨雷响彻云霄,闪电划破长空,一派万里如虎。可乘天之剑,吸尽天地灵气,吐纳万物之力,硬是以剑刃接住了电光雷鸣。
……
棋逢对手,实难言断。
远处,科尼拉草原栅栏旁,一位原银部的老人手捧泥土,仰看天空,天啊,让金族统一吧!
第三章 鳞甲初修成
更新时间2016…1…26 13:58:22 字数:2222
第三章鳞甲初修成
鳞甲,龙鳞之甲。云中蛟龙,腾越八荒。身上鳞,片片成亮,闪动着无与伦比的光。甲为护体防身之物,轻盈如纱又坚硬无比,就算是削铁如泥的宝剑也伤不得它分毫。
鳞甲前世本是上古战神旺身上的金色铠甲,几世以来吸吮天地灵气,览尽日月光华,经过风吹雨打,历尽艰辛,终成正果--修成人身。鳞甲身高一丈三,体重可比一头健壮的公牛。有着宽宽的额头,高挺的鼻梁,薄薄的嘴唇和一道锋利的剑眉。身材高大魁梧,英气逼人。
从小跟马长大的鳞甲初到人世第一站就是科尼拉大战场。他在科尼拉大草原嬉戏,一眼望去苍茫忙的草地上生活着不少动物。它们个个“精神抖擞”“气势昂扬”,在一行一驻、一俯一扬间,享受生命的极大馈赠。可鳞甲偏偏选择了马儿做他的玩伴。在他眼里,马是最可亲的动物,从他第一眼看见了马起,他就觉得和马一见如故,像是一位共担风雨共享荣华的知己老友。从此他就认定了马将是他今生今世的生死朋友,同生共死。命运的捉弄,前世今生的注定,他必将血战疆场。看来“基因”真是一种很神奇的东西,旺身上的铠甲必将继承他的遗志,“不破楼兰终不还”!
小时候,鳞甲总是跟马群一起生活。他向往着远方,那里的草是那样的青,那里的天空是那样的蓝;可那里却是那样的远。终有一天,鳞甲约了一匹白驹,一起去了远方。白驹奋力狂奔,一路席卷,如风卷残云。年少的它不知疲累,用尽了所有的体能,只为了唯一的远方。为什么它会不顾一切?只因那是鳞甲想要到达的远方。鳞甲又何尝不知?他大受感动,他说,你就是我鳞甲此生的生死兄弟,为了你,我什么都愿意。“好!我们不如就现在结为异族兄弟可好!”白驹马一向豪气,可说这话之时却躲躲闪闪,声音低如牛哞。“求之不得。我鳞甲今日愿与白驹结为兄弟,今后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生死相依不离不弃,若违此誓,天可诛之。”鳞甲大义凛然。“你是金族的贵人,而我只是马群里的一匹贱种。我是真的高攀不上呐!”白驹直抒胸臆,抛出心中块垒。“我不管你是不是贱种,我只知道你是我的生死兄弟。”鳞甲言辞恳切,斩钉截铁。“大哥!”白驹泣不成声。“兄弟。”鳞甲张开友谊的怀抱。紧紧相拥。“大哥,我还没有名字呢!你给我取一个呗。”白驹道。“情义不死,万古长青。就叫你‘不死马。长青’如何?”“‘不死’‘长青’,好!”紧接着,他们注视起了眼前的风景,这是心儿向往的远方,直到跟前,才知道它并不是那么可爱!远不如“眼睛里所预想的那样丰满美好”!但它依然充满着十足的诱惑力,令人向往。不为什么,只因它是远方,一片永远令人心潮澎湃的热土。“我们的梦启航,路启程啦!”前方,科尼拉大草原,一路向北,极速前进。
修炼,成为战神的必修课。虻山天池坝,绝代战神的起点,鳞甲在这里苦练:三九严冬,大雪纷飞,鳞甲赤着膊,左手举起一斗状的巨石,右臂则妙招百出、翩若惊鸿。此时,雪的下行速度与鳞甲的呼吸同步,鳞甲手起刀落,渐渐的和飘摇地雪花融为一体。当真是“矫矫兮如蛟龙”!三伏天,骄阳似火,滚烫的光辉洒满大地,鳞甲一跃九万里,上九天揽月;一潜深海里,下五洋捉鳖。与太阳相同作息,身形游荡似鬼魅,目光如炬,在太阳的炙烤下,汗如雨下,“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如此,经年累月,方有小成。为今后的事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而不死马。长青则驱身万窟山千淼峰顶,勤练内功,研习法术。经过长期坚持不懈的练习,终成绝技--风马刺原。当风吹动之时,或者自己意念驱动之际,不死马。长青便能像针插入细孔一样潜入风中,灵光一闪,万里长驰。速度堪比声速。
鳞甲久在山野荒原,不理俗尘之事。如今,次元大陆两大部族正闹得不可开交,双方死伤惨重。战争给金族带来了无尽的伤痛。作为金部的一员,他有义务为金部的获胜,出一份力。但他心里想得更多的却是金族的统一。多年以来,两大部族间征战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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