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种掰弯我》第107章


吃……就这样吧!”
第三幼儿园外有一个很大的广场,天气渐冷,跳广场舞的大妈们都回了家。
男人穿过广场,走到离小店几栋楼外的地方。
走上楼梯,他轻咳了一声,声控灯却没有亮。
房东开了门,手里拿着手电筒,“停电了,就这老楼,还家家开空调取暖器的,这不,烧爆了吧!给你几个蜡烛,你晚上对付着过吧!”
男人接过房东递过来的两根蜡烛,道谢后上了四楼。
打开门,房内漆黑、清冷。
租住的房子里,没有天然气,他买了个电磁炉,烧水、热饭全靠它。
这一停电,他就什么都干不了了。
房子里摆设也很简单,一张床,一张桌子,没有电视、冰箱、空调,就连多余的板凳都没有。
他靠坐在床边,发了会呆,才想起没吃的晚饭。
从塑料袋里拿出早已冻硬的馒头,没法热,他就只能干咬硬馒头。
黑漆漆的屋子里,他睁着眼却什么也望不见。
馒头太硬,嚼着费劲,他却像没什么感觉一样,咬下一口,在嘴里慢慢嚼着。
活着,好累。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活着,惩罚似的,毫无生气地活着。
康林打过电话,劝他回家。
康林早就知道了沈煦的情况,却选择不告诉他。是要让他亲眼看到,然后,彻底死心。
馒头很干,甚至,有些发苦。
回家吗
回家又能做什么
他已经不是四年前的万辰,连重头来过都不被允许。
康林问他后悔吗
牺牲了一切,换来这样的结局,后悔吗
难过到极致的时候,他也想要大哭、大叫、想要歇斯底里地说一句后悔,全部后悔了。
被他放弃掉的人生,变得毫无意义。
他也会崩溃,也会绝望,也会…………
最后,他什么也没说。
渐渐地,那些痛,好像麻木了一样,就连哽咽也发不出了。
他只能这样浑浑噩噩的活着。
漆黑清冷的家里,连口水都没有。干硬的馒头耗尽了嘴里唾液,再也咽不下去。
他闭起了眼,做起了四年来一直期待着的梦。
沈煦进了屋,打开灯,走进厨房,忙碌半天做了两菜一汤。
他下班回来,脱下外套、帽子,正赶上沈煦从厨房端菜出来。
“做的什么好吃的,这么香。”
“先去洗手,看你冻得那样,明天再多穿件。”
温热的汤灌进胃里,他发出满足的声音。
“明天记得交电费,别老是忘,真停电了有你好受的。”
“说我,你呢,你不也忘了。还有啊,这菜炒得可真咸,你打死卖盐的啦!”
“有种你别吃。”
“说你两句就急,行行行,你炒得好吃,全天下最好吃的饭菜,行不行”
晚饭后,一条毯子盖着相偎在一起看电视的两人。
他把沈煦紧紧搂在怀里,感受着他的温度。
渐渐地,他困了,倒在沈煦肩头,睡着了。
沈煦动动肩膀,“困就回屋睡去,喂,我说你,醒醒,给我醒醒。”
他睁开双眼,嘴角的笑容还来不及收回,却只望见一室的漆黑。
那个温暖的家,那个温暖的人,全都不见了。
他无力地垂下头,手中的馒头掉在地上。
曾经最嫌弃的平淡生活,却成了无法达成的奢望。
就连支撑着他走下去的最后希望,也完全破灭了。
疲惫的身体,无望的人生,他不知道自己还在坚持什么。
走不出这座城市,走不出爱人的身边。
看着他的幸福,折磨自己。
活着,真的好累,好累。
第92章 找回
柯齐伟的人生里;没有缺过什么。
出生在一个条件优渥的家庭;长期的耳濡目染养成了他精明、圆滑的个性。
从小,他就不缺朋友。
他的朋友只有两种,要么头脑好;要么家世好;当然;如果两者兼之,便更好。
而万辰的出现,稍稍改变了些什么。
什么呢?
他们是朋友,关系不说多好也不坏。
偶尔见面,偶尔吃个饭,偶尔互相利用;偶尔放在心里,想念一番。
万辰;是他年少时的一个奢望。
一开始倒真没什么,只是单纯地想要接近他;成为朋友,也或许能成为将来用得上的关系。
直到他撞破万辰和沈煦在一起,那天晚上,他难以入眠。
以后再见万辰时,他总会不由自主地想起那天的事。
万辰,喜欢男人?
上了大学,由于学校不同,他和万辰见面的机会很少,奇怪的是,莫名其妙的想念也在加深。
清高孤傲的万辰,认真严肃的万辰,悲愤绝望的万辰交替出现在他脑海中。
他感觉到了这种变化,在出国前他邀请万辰一起却被对方拒绝了。
出国后,眼界的开阔让他对同性恋这种事有了深一层的了解。他交了不少圈子里的朋友,自己也找过几个小零。
可惜,这些人都不能和万辰相提并论。
在美国的七八年里,他时常想起万辰。想当年他和沈煦的事,想他们之间,是不是也有可能。
后来回国,他继续维持着和万辰的朋友关系。
他不想捅破这一层薄薄的纸,没有要面对随之而来的一系列麻烦的想法。
或者说,他没有这份勇气。
随着年龄增长,他更是不想改变什么,早已习惯的生活,他没有打破的勇气。
他会顺理成章接管柯家的产业,会再结婚,有一两个孩子,也会找情人,男的,女的,只要他看得上眼。
这样的生活,挺好。
就算心里偶尔会为那个人悸动,也不过一时。
他比谁都清楚,他和他,没有可能。
万辰不是呆子,商场历练这么多年什么看不出来,却不轻易挑明。
柯家于他,是互相利用的关系,在这个圈子里,多一个朋友总比多一个敌人要好。
于是,很长一段时间,他们维持着这种表面上的朋友关系。
直到,沈煦出事。
万辰疯了。
除了疯,他不知道还可以找出什么词来形容万辰的做法。
毁掉辉煌的人生,带着耻辱锒铛入狱。
他选择了这种玉石俱焚的方法以保住沈煦。
刚一接到这个消息时,柯齐伟几乎不敢相信。
十几年前,他亲眼看见万辰抽屉里的底片,亲眼看到掐在沈煦脖子上的那双手,亲眼看着他们的决裂。
亲手,拉开了陷入癫狂、崩溃的万辰。
是他,救了沈煦。
他一直以为,万辰和他是一类人。
为了成功,可以不择手段。
当年的事,就是最好的验证。
可如今…………
万辰是疯了吧,他怎么会为了救一个曾想亲手毁掉的人,而放弃大好的人生。
这和当年的做法,完全相背。和他三十几年的人生信条,完全相背。
真像是一种讽刺!
他阻止不了万辰,只能眼睁睁看着他被人带走,送往另一条人生路上。
一月天,窗外飘起了细碎的雪花。
温暖的室内,柯齐伟坐在办公桌前,旁边放着热咖啡。手机响了一声,他很快拿起,打开来。
手机上传来几张照片。
一个戴着帽子看不清面貌的男人在吃力地扛着米面,下一张,男人靠坐在三轮车边吃着烧饼,另一手拿着一瓶矿泉水。
三个月了,万辰一直在过这种日子。
他恼火地将手机扔了出去,无力地靠向椅背。
三个月了,他像个傻瓜一样观察着万辰的一举一动。
他清楚知道沈煦的事,他以为,给万辰时间,他会想通的,会再重新回到S市,毕竟,这里是他的家。
这场较量维持了三个月,万辰把他所有的以为击个粉碎。
他输了,彻彻底底地输了。
他吩咐秘书买好飞机票,第二天,他来到了这个陌生的小城市。
只为一个,他永远放不下的人。
柯齐伟出现时,万辰正蹲在车边吃他的午餐,街边买的一份鸡蛋灌饼,一杯热豆浆。
他的胃不太好了,凑合的喝了几次凉水就疼得受不了,豆浆虽然有点甜,但好歹热的,他的胃没那么遭罪。
他正考虑着买一个保温杯,这个冬天,太冷了。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双擦得锃亮的皮鞋,万辰认得那个标志,以前,他的鞋柜里也摆放过几双那个牌子的鞋。
柯齐伟的声音冰冷,像这落雪的天,冻得每一个毛孔都似在喊着冷般。
“这就是你要的生活?坐了四年牢,就为了,活成这样?”
万辰不需要抬头,便可以认出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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