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妙都市日常》第138章


“就那样吧。”江君说,“无聊的我都开始画漫画了。”
“漫画?你画了什么?”帕米拉一听,暂时忘掉了那些烦恼,好奇心也提了上来。
“画了挺多的,你还记得我们原来编过的那个女佣和隔壁画家的故事吗?我把那个画下来了。”
“那可是少女漫啊?”
“少女漫怎么了?”江君对此不以为然,“少女漫画的好,也是好漫画!”
“恩恩,那你就好好加油!”
“知道啦!”
帕米拉犹豫了一会儿说:“在家里休息几天……我还要回去修行,可能又不能和你联系了。”
“没事,你有时间联系我就行。”
“嗯,好好保重。”
“我会的,你也是啊,订婚那家伙行不行啊,你喜不喜欢?”
“喜不喜欢有什么用呢?”帕米拉说了一句丧气的话,很快缓了口气道:“对方也是家中长子,要继承族长之位的,不过不像你这样喜欢看漫画。”
江君考究的摸起了下巴:“那条件不是很好啊,帕米拉你要不要再考虑一下。”
他们双方都知道这就是一个笑话,一旦定好的订婚怎么可能随随便便的改变。
“那就先这样吧,下次再联系。”
“嗯。”
等到下次再联系,已经是很久远的事情了。
三年之后,江君十八岁,正直高三,叛逆期加中二病到了极致。
他的父母希望他大学直接在现在的贵族校园中直升大学部,可江君却希望去外面的大学学习。他父母一听当然不会同意了,可江君却是硬着心的要往外面闯,这几年他私底下通过投稿攒了不少钱,平常喜欢打着各种名义私底下往外面跑。一想到大学还要在困了自己那么多年的学校里上,反正这次他是死也不会同意的了。
帕米拉的电话就是这个时候打来的。
她在邀请江君一家来参加她的婚礼。
他父母一想刚好趁这个机会让江君好好想一想,别一天到晚想那些不切实际的东西,所以也很爽快的答应了。
他和帕米拉也有四五年没见面了,再见面真的是大变了样。不过帕米拉看起来却没有即将步入婚姻殿堂的喜悦,相反神情惆怅。
找了个机会,帕米拉和江君一起喝了下午茶。
“最近过得好吗?”帕米拉微笑着为他拿了一块水果。
江君熟稔的接过来,塞进嘴里,含糊不清的说:“就那样吧,在飞机上睡太久我脖子都要僵掉了。”
看着江君的作态与分别的时候没有太大的区别,还是那么的大大咧咧,但长相已经近于成熟,不禁感慨了一句:“你也长大了啊。”
“别这么说引导者。”江君朝她挤挤眼,“你知道的,外表的皮囊只是我们在人类生活生存的假象而已,不要被它迷惑了哟。”
就连语言也是那么的相似,听着江君说着童年时的话语,帕米拉不禁眼眶有些发热,但很快又遮掩过去,不露痕迹的用手帕擦去了呼之欲出的泪水。
“我之前一直劝你在意些家族的事情,不过现在发现你这个样子也不错。”说着说着她自己都忍不住笑了,“你总是这么可爱啊。”
“不要随随便便用可爱来形容一位男士,我可是守护者啊守护者!”江君十分不满她的评价,“虽然你的婚姻是为了顺应人类的规律,但是你的理智可不能被带走啊,守护者!”
“好啦,我们不纠结这个了,你还在画漫画嘛?”
“当然在坚持了。”江君一脸骄傲,面对帕米拉他从来不掩饰什么,“我的才能那是毋庸置疑的。”
“那你今后打算干什么呢?”问完之后帕米拉觉得自己这个问题有些多余,江君身为继承人不继承还能干什么?
没想到江君却是神神秘秘的凑了过来:“我察觉到了外面有神器的痕迹,我打算过几天偷偷溜出去考察一下,怎么样要不要和我一起去?”江君一本正经的看着她。
问的语气还极其认真:“如果不喜欢就一起去外面吧。”
帕米拉的眼泪再也忍不住了,她别过头,擦干眼泪不留狼狈,“我……我就不去了,你好好的完成这个任务吧守护者。” 她了顿:“不过我帮你,作为引导者,我是你最坚强的后盾。”
江君双手放在她的肩膀上,任重而道远的说道:“我信你,一起守护亚特兰蒂斯吧!”
半年之后,江君高中毕业,在帕米拉的帮助下他偷偷的离开家族,跨洋来到了天朝,最后选择在某省的某市的重点大学成为了一名大学狗。
之所以选择这所学校,是因为全国几本最著名的漫画杂志的杂志社就在他所在城市隔壁——高斯市。
在帕米拉的掩护下,江君很安全的在高斯市生活下去,又过了一年多,已为大二狗的江君打电话给帕米拉。
“喂,帕米拉吗,我有一个很重要的决定,需要你的建议引导者!”
“怎么了?”
“我想当一名漫画家!”
“漫画家啊……”帕米拉听后,并没有反对,相反很支持他:“好啊,我相信你可以的。”
“那必须的,我一定要做到全球制霸,让我的作品像哈菲拉病毒一样传播人类!”
帕米拉微笑着为江君打气。挂掉电话之后,她在书房沉默的站了许久。
最后走到书桌前拿出了一张纸,依然决然的转身走出去。
“科德,我想和你谈谈。”
帕米拉走到了自己丈夫的房间中,然后将手上的纸递了过去。
那纸上的字分外注目——离婚协议书。
第120章 林暮篇
早上七点;林暮从机场回到了嘉乐年华。回来的时候谈不上风尘仆仆;但是她的心情十分的郁闷。
她好不容易接的任务结果又给黄了。黄了并不是说她的任务失败了,相反任务目标完美的死于了意外。
正如先前介绍所说,林暮是一个杀手;准确来说是一个在世界排名上都能占得一席之地的杀手。
这次她远赴国外就是为了暗杀某政要大拿;这个任务在他们论坛上的难度系数是被评为四星,许多同行自认能力不足,都不敢去接这个任务,但林暮接了;她想通过这次任务来挑战一下自己,看看自己的极限究竟在哪里。
很可惜的是这位高层政要没有撑到林暮来夺走他的姓名,而他在一家高级餐厅吃牛排的时候;不幸的被自己手中的刀叉刺破了喉咙。
就算是现在,林暮想到看到的那一幕还觉得十分的不可思议。
“怎么……就这么死了呢!”她苦恼的拖着行李进了电梯,嘴里还嘟嘟囔囔的抱怨自己的好运气。“这下可好,战绩又要加一笔败笔了;哎……真倒霉。”
当她回到自己的屋子时,却发现一向空着的隔壁大门敞开。
空气中似乎散发着不安的味道。
林暮下意识的警觉起来,难道是来了小偷?
她顿时停住了脚步,将行李放置好后,不发出一丝声响的向前走去,右手微抖,一把薄如蝉翼的匕首瞬间出现在她手中以备不时之需。
林暮控制好自己的呼吸,手中的刀也没有握的太紧,防止因为紧张而出现意外。
不过话说回来了,林暮可是经过专业训练的,怎么可能会出现那么幼稚的意外呢。
因为林暮心情正是糟糕的时候,所以她已经在心里暗自下了决定,只要发现真的是有小偷,她决定先把他暴打一顿,看在这小偷奉献自己来纾解林暮内心烦躁的份上,她就不报警了。
当她的手都要摸到门框的时候,一个人影忽然从里面走了出来。
林暮一看,眼前站着一个长得还挺帅的小伙子,年纪看起来比自己小几岁,衣着打扮也很得体,眼神清澈,怎么看也不像是一个鸡鸣狗盗之辈,当然——林暮看到对方的手上拿着开放商统一发的钥匙了。
没等她吱声,对方就先开了口,“你好,请问有什么事吗?”
林暮暗自在心里评价,听这声音她更能肯定唐且的年纪不大了。判断出自己是虚惊一场后,林暮悄悄将手中的小匕首又塞回了袖子里,脸上扬起友善的微笑。
“你是新搬来的住客吧?你好,我叫林暮就住在你的隔壁。”
对方也很客气的回答:“你好,我叫唐且。”林暮发现唐且的视线似乎在她身上转了一圈,倒不是像痴汉那样不怀好意的猥琐目光,而是单纯的探究式目光,就像她打量唐且那样。
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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