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嚣尘上》第132章


溃骸傲粝掳伞!?br />
“不要让付声的梦,就这么碎了。”
从头到尾,这一句话最戳中严欢的心扉。他猛地抬起头来,眼角已经泛起泪水。
那个倔强的吉他手,那个将摇滚当成生命的吉他手。那个总是站在他面前,为他挡下一切风雨的付声。他的摇滚梦想,不能碎!
最终严欢还是留了下来,没有踏上回国的班机。他和胡克走出机场,看着头顶上升空的一架客机,沉默无声。
“迟早会回去。”一直没出声的JOHN,此时淡淡道:“等你攒够了力量,就回去吧。”
听见这句话的严欢一下子挺直了背脊,他没有说一句话,只是紧紧背着付声的吉他,走向了外面宽敞的街道。
付声的摇滚之梦不会碎!因为他要亲自,替付声实现这个梦想。
两个月后,严欢在美国发行第二张专辑。
《梦》
梦啊,魂归的地方。
我无时无刻,思念的故乡。
它远在天涯,又近在咫尺,
只能在夜晚拥抱念想。
唱啊,拨动的吉他。
你声嘶力竭,留下的希望。
它旋律飞扬,却寂寞流浪,
是心里最深的一道伤。
啊,梦想,一个最暖的怀抱,
永远不忘的歌唱!
啊,梦想,一个最冷的拒绝,
放纵无声的流亡。
谁听见,谁可闻,谁明白,
梦中弹奏的曲,如今无人来唱。
谁听见,谁可闻,谁明白,
那小小的梦想,它流浪在路上。
作者有话要说: 将上一章补全,三千字凑成一个完整的情节,声嚣会继续更新。
放心,我没有虐,这是黎明前的黑暗!
☆、重逢
一名外国乐手要想在摇滚王国美国发展,绝对不是一简单的事情!
尤其是在他还是单枪匹马一个人,没有乐队的支持的情况下。
当然,国外乐队也有在美国窜红的,但是那大多数欧洲乐队,亚洲乐手要想在白人与黑人占据统治地位的摇滚乐坛,闯出一片天地,简直就是难上加难。
早几年有几支还算成功的亚洲乐队,不过都是特殊案例。比如,一支蒙古的乐队曾经火了一阵,但是欧美人喜欢的是他们的民族特色,抱着看猴戏一样的心理,很少有人关注这支乐队的音乐本身。比如,□□十年代,中国大陆的乐队也曾在欧美引起过一阵波澜。但是究其原因,是当时外界对于尚封闭的这个国家的好奇,出名的摇滚乐曲也基本都是一些反·党、反·共的内容。为此,当时的某位乐手——国内的摇滚之父,还因此遭到封杀,终身不得再上国内任何一家媒体。
而到了新时期,一名亚洲乐手要想在欧美闯出名堂来,就更加是难上加难。虽然已经有日本乐队在前面开路,但是对于严欢来说,这仍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歧视,在一个仍旧以白皮肤为主的行业里,它隐藏在每一个角落。有时候它并不是某种明显的厌恶或者拒绝,单单是再提及一个亚洲乐手时所表现出来的诧异,那就隐隐显现出,这个摇滚王国对于外来者的排斥。
严欢的第二张专辑,就遭遇到了这种门槛。他的音乐被人质疑了。
有乐评家声称,虽然摇滚是年轻人的呐喊,但是这位亚洲乐手却总是在表达这一种孤独的情绪,这不得不让人怀疑他江郎才尽。
也有人称,排行榜上居高不下的排名,仅仅是大家对于乐手的好奇,并不意味着对音乐本身的认可,而是一种奇货可居的心理。君不见,当年鸟叔的音乐还总是占据各大排行榜,但是谁都不会认为它有任何艺术价值。
严欢的问题就是,他的音乐虽然在乐迷中获得了一定的口碑,但是确没有得到任何一个高端乐评家的认可。
“这也不是一件坏事。”胡克拍着他的肩膀道:“最起码这说明那些人已经开始注意到你了。要让这些老顽固们改变一直以来的想法,可不是那么容易的。”
在欧美乐坛,一个不成文的约定就是,完全纯血统的亚洲乐手,根本无法在这里做到真正的大红大紫。欧美的音乐可以轻而易举在亚洲引起波澜,但是亚洲的音乐却很难打进欧美。因为这帮自视甚高的家伙们,认为自己已经足够好了。
“他们是在嫉妒。”胡克说:“这正是害怕你的抢夺他们的席位,所以才纷纷出口攻击你。这是一种畏惧的表现,你不用在意。”
虽然周围的人都这么安慰,专辑的销售量也没有因此减少,但是严欢心底总是不踏实。他想要获得更多的认可,不仅仅是普通乐迷的,也包括这些顽固的乐评家!
“你问我有什么办法?”胡克听到他的疑问,皱眉。“这可就难了。一般而言,高贵的乐评家们为了显示自己的品位,越是受大众欢迎的歌曲越是要挑剔,以此来显示自己与众不同的观点。所以要打动他们,比打动乐迷是难多了。除非……”
“除非什么?”严欢问。
“除非,在这场战争中,你能获得压倒性的胜利。”胡克道:“再孤高的乐评家,也不能将自己和大众完全切割。如果你能在一百个乐迷中获得八十个人的认可。那么,乐评家也不能再拿你来说什么闲话。除非他不想混了,完全将自己归入到另类当中。”
百分之八十的认可!
这个和获得百分之五十的人的认可,完全是天差地别。别小看这几十的比例,但是在乐迷中,往往就是有那么一部分人,他们会各种挑剔歌曲,也会听信谗言拒绝去听一首歌而从一开始就否定它。所以,想要获得这么高的支持率,只有一个办法。
“全美巡演。”
胡克兴奋道:“只有你转遍了整个美国,让所有乐迷都亲耳听到你的歌声,才能彻底说服他们!”他手舞足蹈,显然沉浸在一种兴奋的情绪中。“我怎么没有想到呢?完全可以!我这就去和HOUSE的人商议,让他们来帮你办这件事!”
“等、等等……”严欢伸出手,还没来得及说一句话,就看见胡克已经跑得没影了。
“他就这么相信我?”严欢哑然:“我还没说什么呢,就让我去全美巡演?”
JOHN道:“你不是和贝维尔他们巡演过一次吗?有什么了不起?”
“那不一样,那次我只是打酱油的!”严欢抗议道:“而这次我是主角,所有人的目光都将盯着我一个人。如果有什么差错,就全都毁了!”
“你压力太大了,欢。”JOHN安慰他:“你应该相信自己的实力。而且过了一这次,你就不知道什么时候还有这么好的机会。”
出人头地,将悼亡者的梦想实现的机会,这是最接近梦想的一次了。
严欢没有再出声,之后胡克回来告诉他已经安排好了巡演的计划,他的回应就是加倍训练,除了吃饭睡觉,就是泡在练习室。这又让其他人担忧起来。
“你瘦了很多。”胡克道:“我知道你紧张,但是再这么累下去,你会支撑不到巡演结束。”
就连HOUSE的诺曼先生也过来劝解严欢。
“我不知道你在焦躁什么。”这位打造了无数巨星的幕后人道:“但是我知道你们中国有一句谚语,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不要让自己毁在一切开始之前。”
但是,他们的劝解似乎都没有效果。
悼亡者的重担都在自己身上,付声的梦想再自己身上,一旦失败就全都完蛋了!背负着巨大的心理压力,其后果就是适得其反。严欢的练习越来越糟,水平还没有之前的好。最后,胡克强制给他放了一个礼拜的假!
“你的任务就是休息,不准再摸吉他!”
被没收了吉他,并且被禁止出入练习室,严欢只能幽灵一样地在芝加哥的街头游荡起来。他每天一大早就起床,有时候会坐在广场一下午,看着来来往往的路人,却不说一句话。
JOHN从始至终都没有开导过他,因为他知道,有些事情只能让严欢自己去想通。
这天,又在外面晃荡了一下午,严欢刚刚回来就接到胡克的一个神秘电话。
“我有一个礼物给你!”电话里,胡克显得神秘兮兮。“保准能调解好你糟糕的心情,快点过来!”
严欢挂断电话,就向事务所走去。
其实他对这些所谓的惊喜根本不抱期待,两天前胡克就开始策划这些所谓的惊喜活动。事实证明,严欢对他的礼物是完全免疫。无论是身材妖娆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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