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乔传》第59章


老头儿:“咻咻,我正有此意。”
吴国太吩咐:“权儿,这几天好好招待老国主一行。”
孙权刚要答应,老头就插话:“不必劳烦二公子。这件美事原本就是夫人撮合而成的,就叫夫人来陪老头子如何?我们也好叙叙旧。”
然后目光就都集中在了白毓身上。
白毓心中想这个老狐狸平时叫我小姑娘占尽便宜原来他知道该叫夫人啊。
她犹豫了一下,想着今天做了一半的工。
周围人都不乐意了,本来人人都看不惯她搬出去做女工,穿得比倩娘还寒碜。
吴国太更是生气:“怎么?你不愿意?”
白毓当然不会不愿意。好不容易有朋友找上门来,这几个月可把她憋坏了!
问题是做事情半途而废更不是她的作风。失败了那么多次,如果现在停下的话,她不知道还有没有勇气重新开始。如果两件事一起做,又势必会怠慢了孙策的贵客。虽然老头儿不见得会怪她,别人看了也会觉得不像话。所以她在犹豫。
老头儿接下来又说:“老夫不单是想叙旧,还想看看夫人最近搞得玩意儿……是叫做‘纸’吗?那是做什么用的?”
提起这个,白毓立刻口若悬河地讲了起来:
“说到这纸,用处可大了!它产量大,轻便,造价低廉!如果我成功了,原来要放一库房的书,只需要一个书架就可以了。而且用纸做成的书籍,比竹简做的更容易保存。竹简上的牛筋折来折去的太容易断裂了。纸书就不一样,只用棉线固定好,凭借本身的柔软就可以翻阅,根本不用拆开来阅读。信使也能带更多的书信。最重要的是文章不必为了节省木简而写得那么晦涩难懂了……”
其实大家都是见识过纸张好处的人,当初也没有人反对我的研究。只是时间拖得太久,不免都有些泄气,所以只有老国主一人听得津津有味。
对此感到最无奈的一个一定是白毓,她说着说着开始变成了抱怨:“……这东西太薄了不韧,韧了又不吸水。不能烤太干太快,否则会皱会焦;不能日晒,否则会变色;不能受潮,否则会变形……只能平铺,不能斜放,也很影响效率。不过现在考虑这个太早了。”
白毓说到后来,不知叹了多少次气。
老头儿听了以后,居然半天没说话。孙策一家人是第一次听白毓抱怨这些,顿时一群武夫开始大眼瞪小眼,也不知该说什么好。
一时房间里很静。
孙策轻声说:“要不还是算了吧。太辛苦。”
邱旌说:“如果老国主也有兴趣的话,不如我们跟夫人一起试试?”
老头:好啊!
白毓:好啊
孙策看了邱旌一眼,发现邱旌也在看自己。两个人相对一笑,之后好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
老头倒是来了兴致,马上就要去那个小破窑。
所以说,人多不一定力量大,人心齐力量才大。邱旌去了立刻发现白毓的浆因为重复利用次数太多已经过于细碎,认为纸浆中的纤维一定要够长才能保证韧性,立刻搞了一堆新麻回来。老头儿充分利用山里人的优势,帮白毓造出了专门用来抹平纸浆的工具。这次烤出的纸够薄了,也够韧了,就是……
“又是皱皱巴巴的不能用!”白毓绝望地把手中的纸揉成一团。扔进了石臼。
邱旌默默地准备新浆。老头盘腿坐下,想了半天。
“我们用两张竹排把纸浆夹起来怎么样?这样就不会皱了。”
白毓没精打采地说:“我试过了,会粘得一塌糊涂。”
“不是一开始夹住,而是等烤到半干快要变形的时候,轻轻压住,拿到凉快一点儿的地方。这样也就不怕风吹了,能干得快些,也不容易粘。”老头咻咻笑了两声,“其实我是想起我家老婆子晒皮子时候的样子来了。”
白毓抬头,眨眨眼。
“成了!成了啊!”白毓看着自己亲手揭下的第一张。她的动作绝对算不上小心,而那张纸就这么被完美地揭下来。她小心地用竹篾沾了些水,滴上去。
瞬时渗透不见。
她抓住邱旌:“你也是能书会写的,看看怎么样!”
邱老大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找来笔墨在纸上大大地写了一个繁体的“紙”字,然后拿起来看。
“不错。这已经比那些北人卖给我们的要强了。如果纹理再整齐一些,颜色再淡一些,就算是和轩坊的极品供纸也给比下去了。”
白毓正在欣喜若狂的时候,街上传来了打更的声音。
三更了。
“糟了……”白毓的笑容一下凝住了。她把今晚的约会忘得一干二净了。
54。 第56章
冬去春来,碧水浅草,娇阳芳菲,思绪绵绵,柳絮飞飞。
白毓嗅着林中春泥的芬芳,浑身懒洋洋的。骊奴欢快地在旁边追着蝴蝶戏耍。
骊奴不是小猫,也不是小狗,更不是小兔子。
骊奴是一匹小马,是一匹通体黑亮的漂亮小马,是一匹除了漂亮以外一无是处的小牝马。
没力气没身高没教养没胆量,也就是在马匹稀少的江南会有人拿它当宝。
江南不产马。所以当白毓跑丢了第二匹马以后,孙策不知从哪里弄来了骊奴。
“听说这匹马非常粘人,天黑了就会吓得脚软跑不动,而且力气很小。所以再也不用担心会它把你甩下来自己跑掉了……”
于是废人骑废马——幸好看上去倒也标致般配。
孙策领着孙家诸小将往深处去了。今天的目标是一只伤了人的野猪。白毓不乐意跟他们一起去干那伤天害理的勾当,推说马走不动,独自一人留在月影湖边。
她此时躺在湖边打盹,独自享受午后春日的阳光,忽然被一阵马嘶声惊醒。
小母马一路狂奔到白毓身边,然后试图把自己庞大的身形藏在白毓身后,瑟瑟发抖。
林子里冲出一只熊!
不,这林子里没有熊,而且熊不会冲得这么快。
这是只像熊那么大的野猪!
孙策一行是发现了野猪的行踪才深入树林的。
野猪却出现在这里,并且向毫无防备落单的白毓发起突然袭击。
声东击西,暗度陈仓,疾如风,徐如林,侵略如火,不动如山——野猪发出“咴咴”的嚎叫声,笔直向白毓冲来。
白毓站起来,心想:这野猪要是投身成人,大约也是好汉一条。
她不紧张。以她的身手,还不至于怕一头发狂的野猪。只是挡住这种攻击是完全没有可能,只能先躲开。
她在犹豫。如果她闪开的话,身后的骊奴就死定了。
这匹没用的小母马骑起来还挺听话的,跟白毓也有些同病相怜。这种革命感情难能可贵,能保存还是保存的好。
可是骊奴似乎已经脚软了,完全不理会白毓打出的信号,只在原地发抖。
野猪已经冲到面前,白毓轻叹一声,转身让开,抽出随身佩剑。
奇迹就在这个时候发生了。
骊奴身前忽然有五彩的光芒四处游蹿,野猪仿佛撞上了一栋软墙,在骊奴身前一公尺左右的地方忽然定住,一动也动不了。
白毓毫不客气地立刻拔出腰间佩戴的紫玉萧,瞄准野猪的后脑狠狠给了一下。,野猪叫都来不及叫一声,轰然倒地。
大地震动了两下。
这头猪可真够壮的。
白毓收起了那只坚固得可怕的竹萧,觉得它用起来就像实心的铁棍,然后疑惑地看着骊奴。
骊奴睁大无辜的双眼望着白毓。
白毓自言自语道:“我该不会无意中得到一只魔法宠物了吧。”
旁边一个声音回答:“与其胡思乱想,你为什么就不能往这边看看呢?”
白毓循声望去,身边只有一个人,个子很高,身材消瘦,身穿意大利版黑色型精纺羊毛西装,配雪白的衬衣和暗红色的丝绸领带,足蹬老人头皮鞋。苍白的面孔棱角分明,高挺的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眼镜,一头三七分黑发梳得一丝不苟,一副斯文败类的样子,双手插在衣袋里,面沉如水地看着白毓。
手冢国光!
上学的时候,每个女生几乎都会用一个动漫人物做为自己的偶像。白毓不喜欢看《网球王子》,但这不妨碍她把手冢国光当成偶像。
她断言,这是一个只凭一张脸就可以走天下的男人。无论他是真的有料还是去当个骗子,一定都很吃得开。
果然,真人出现自己面前的时候,白毓不出所料地被煞到了。
别看这女人平时调戏帅哥很有一手,那是她没碰见自己真正的死穴。
其实白毓很挫。
她发现自己一直张着嘴巴,觉得很不雅,于是改成笑容,忽然又发现自己露出了门牙……
在她把自己的脸变成一团胶泥之前,对方终于开口了:
“休要害怕。”那人用手托了一下鼻梁上的眼镜,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