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赏金天下》第298章


城外人声狂吼,血性与血腥味糅合在一起散发出滔天的威势。城墙上的守军完全被打了个措手不及,他们虽然早就准备好了大量的防备武器,但是这突然到来的袭击却是打乱了他们的计划。
“快快!倒油!”
带着酸臭味的油水从城墙上淋了下来,下方的陕东军兵一阵热辣辣地嘶吼之声。无数的人抱着自己被烫烂的头颅,在地上滚动起来,但是还是有一批战士躲过了油水,往城内冲了进去。
“真是奇怪,这城门怎么就这么轻易破了?”李思之心中有点奇怪,她心中本来已经拟定好了数种方案,但是没有想到自己的大型攻城器备还没有上,城门便已经被打开了。
不好!就在李思之暗叫的同时,城门放开了,一股酸臭之气扑面而来,城门内竟然出现了一口大锅,锅内散发着阵阵恶臭。
“竟然用尸毒!”李思之有些心惊。
天理难容。尸毒乃是这天下最为阴险的巫术,当今也只有两个人能够使用,第一人是当今天南兽疆之王号称烟斗客的烟云纵,还有一人便是当今法宗宗主闵禅。
尸毒并不是简单就靠巫术便能形成,它需要大量的尸体汇聚在一起,然后通过一定数量的尸体点燃,然后才能形成毁天灭地的毒力。这一刻,整个天元官军竟然全部都将一条毛巾围在了脖子边,护住了自己的嘴巴。
李思之知道就算是这样,恐怕这尸毒也会对这些官兵产生很大的影响,几十年里面,他们的寿命将远比一般人要短,同时各种器官都会比平常人萎缩得快。
紫宸大殿上,林锦河拨弄着手中的笔,脸上露出了一阵冷笑,“没想到闵禅看上去那般的平淡不惊,却是这么歹毒。”
麦贺道:“这恐怕也是为了报复,靖城数十万生灵被灭,而给陕东的一点教训吧。”
林锦河淡淡道:“尸毒之术已经有数千年没有炼制成功了,恐怕那烟云纵也不敢轻易试炼,没想到闵禅竟然有那么大的心性和能力。”
麦贺叹道:“此子当真是天下之少有人物。”
林锦河脸上狰狞之气一闪而过,“可惜不能为我所用啊,等到母星仙人一到,他法宗我却是再也不惧了。”
麦贺道:“不过这天元城门下运用了尸毒,这千年之内恐怕都有染王气了啊。”
林锦河笑道:“我知道你在担心什么,不过你却是多想了,古往今来,这天下比此更作孽的事情都有过,如今罪孽已经到了皇城之下,尸毒算什么,只要能够退兵都无所谓。”
麦贺叹道,林锦河果然还是以前那个杀伐果断的霸主,几年前在君临新城的颓势却是一扫而尽。他现在回想起来,当年那副态势不过是给自己的儿子还有法宗的年轻小子摆下了的一道示弱之计罢了。天下王者最需要的本领便是演戏,要能演自己也要能演别人。而林锦河便是如此,他了解人心与人性能够了解众人的心理,然后运用自己巧妙的演技来迷惑别人,换得最终自己的胜利。有时候,麦贺也曾想过,难道林锦河与自己的友情也只不过是演出来的?
麦贺道:“等到尸毒一旦散去,我便安排第一军打扫战场。”
林锦河点头,他现在最想要知道的并不是李思之,因为在闵禅的引诱与狠毒一击之下,李思之已经变成了瓮中之鳖,而许戈所带的大量军兵却是这次围城的主要战力。
天元城门已经乱作一团,陕东官军被尸毒沾染,瞬间便死掉了大半。那些还没有死的战士身上都挂满了尸毒之虫,在身上到处乱爬,黑色的酸水从皮肤里面溢出,并发出恶臭阵阵。
站在军列最后面的李思之终于脸上露出了不忍之色,但是硬生生地将肚子准备干呕的脏气压制了下去,“派强列兵出战。”
旁边的主将脸上却是露出了一丝惊恐,道:“如今战斗打到这样的情况下,派强列兵出去不是自毁臂膀吗?家主我们败了,还是回吧。”
李思之虽然因为尸毒脸上露出了一丝不舒服的表情,但是整个人身上依旧散发着倔强之感,“今日一战不成功便成仁。”
天底下谁也没办法拗得过李思之,主将手中轻旗一舞,就在军阵之后发出了一阵轰轰的踏步之声。且朝这群军兵望去,他们身上并没有穿戴很恢弘的战甲,而且手中只是拿着比较简单的军制大剑和金色圆盾,不过浑身上下却是散发出一阵来自远古的气息。
城墙上的战士们都吸了一口气,虽然这些战士身上没有什么让人震撼的装备,但是那种杀气却让人感到惊心动魄。
“竟然是古老的强列兵!”终于有个战士喊了出来,这简朴的名字背后,有着无穷的底蕴。千百年来,强列兵不过是在神话中才有的兵种,他们拥有者毁天灭地的本领和超强的防御力,如同金刚一般,只要百人便能将一城破尽,而现在城下却是有三两千之中,他们脸上没有带任何表情,身上的肌肉硬蹦蹦,满含着力量。
“继续加大尸毒的量,希望尸毒能够给这些强列兵能带来实质性的伤害。”守城将领焦急地吩咐道。
就当那个将领说完话时,强列兵们开始跑了起来,原本约有半里路程,现下却是转眼便道,空气中散发着强烈的古朴气息,那是步伐与地面触碰,发出震动而带来的沧桑之感。
第三百七十四章 天元之战(二)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拿手绝活,比如闵禅善于写字,虽然从来不显山露水但是一幅字却是值得数十万帝国币。赏金公会刚刚建立的时候,资金短缺,闵禅曾经通过黑道路线天南十六舵转卖过自己的字画,为此获得了不少隐性的流动资金,当然这些都是在暗金世界里面操作的,因此闵禅的代号之名天南禅髓在秦川大陆的字画界相当有名气。
而许戈擅长的是雕刻,虽然雕刻出来的东西不似闵禅字画那般昂贵,但是任何人只要经过他一眼,他便能将此人的样貌完全雕刻出来。如今许戈宽大的风帽里面,并不是多啦,而是一根根木料,木料的长短大小虽然不一样,但是基本都在半尺左右的大小,这样的尺寸握在手里比较舒适,适合雕刻。
许戈紧张烦闷或者思考问题的时候,便喜欢雕刻,随军帐中,没有人来打扰,许戈开始进行他那根雕塑的粗坯切割,随着手腕处几次震动,原本材料上面的一些残渣慢慢地脱落。雕刻这东西最需耐心,虽然你可以刀工不错,能够很快地完成模子,但是越到深处的时候,那些闪光的亮点,便需要用心灵去碰撞。
许戈一般不雕刻人,他最多雕刻的是一些动物的,但是今天她手中却是在雕刻一个女子,那身材婀娜秀美,丰腴有度,眉眼间露出了锋芒,但是在看整个面部表情与身姿却是又显淡淡的孤独。
“人世界,最让人恐惧的并不是什么妖魔鬼怪,也不是什么奸诈小人,而是孤独。当你守在一个地方,从来没有一个人经过,不愿意跟你说话,就算想要跟你倾诉,更多的是用一种命令的口吻,让你硬生生地接受东西。你能够做出的选择是是或者不是,这样的人活在世界上,虽然风华绝代,智绝天下,但是不过是一个傲然立于世外的人罢了。”
许戈一笑,回首便看见白衣站在了身边,这次应几个女子的要求,却是没有让一个人留在西川郡。白衣她们说,这一辈子已经是嫁狗随狗嫁鸡随鸡了,无论许戈走到哪里,她们都会跟到哪里,此生不渝。
“你看得出来我在雕刻谁?”许戈笑着问白衣,他喜欢白衣这种淡淡的感觉,存在着,但是偏生又如同在虚无缥缈之中。白衣如同一个不应存在于世间的晶莹水晶,没有丝毫威压,但是又从来不缺少那种存在感。
白衣笑道:“你雕刻的技法如此高超,这人如此清晰,还用我猜吗?”如李思之这样的女子,只要见一次就很难忘记,白衣一看到这人物便知道许戈正在雕刻李思之。
“哈哈,看来以后还是尽量少雕刻人物吧。”许戈准备将那木雕销毁,却是发现白衣的手轻轻低按住了许戈,摇头道:“这么好的人物木雕,怎么能丢掉呢。我知道你现在在想什么,恐怕你在担心李思之吧。”
许戈笑道:“你真是兰心蕙质,却是看透了我的心思。此次李思之恐怕会夭折在那天元城下了。一旦英雌却是如此孤注一掷,让人可敬可叹。”
白衣淡淡道:“你就这么不看好李思之的出兵之速?”
许戈知道白衣虽然是擅长琴艺,但是论起兵法之道,却也是熟知,毕竟被称为大家,那当真需要博览群书,各个方面都要有所涉猎。“李思之并不是输给闵禅,只是输给了自己,如今是夏季,天气炎热,如此奔袭放?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