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有闲》第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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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头至尾,他都紧紧抱着我,在我耳边轻声宽慰。
日头移到正中,光耀透过树叶照得地面斑斑驳驳,我半回头看他,彼此眉目近在咫尺,我想着我们一起救了一条命,心里很欢喜,也不管自己手上有小狗的鲜血,搂着他的脖子不肯放。
最后他抱着刚出生的皱巴巴的小狗,拎着我一齐去河边洗漱。
我将巾帕蘸湿,一点点擦拭着他脸上被我碰到留下的血痕。手指碰到溪水变得冰凉,顺着他的脸颊之际,突然想到他曾经不顾我的意愿啵了我一口,于是八岁的我,将礼仪廉耻抛诸脑后,轻轻地在他唇畔印了一下。
我扭扭捏捏的告诉他,长大了也要和他呆在一块儿。
他并没有想象中兴奋,只是寂寂无言的将小狗清洗干净,容色寂寂道:“可你不是还有一个邻家哥哥也要你给他当儿媳妇嘛?”继而撇撇嘴,不冷不热的说。“我想你们近水楼台,青梅竹马,哪儿还有我什么事…”
“哦!煜琛哥哥啊…”我解释道,“嗯,是啊。不过我琢磨着,凡事总有一个先来后到,是你先同我说的,我若答应了他不大好。”
他手一震。
“本来前些日子我就想同你说的,可你老不等我把话讲完…”
他陡的直起身子,咧开嘴笑了,笑的没心没肺,结果高兴的过头,手上一松,小狗便咕隆咚掉进了溪河,噗哧噗哧喝了几口冷水。
他赶忙将之捞出来,摸了摸小狗的脑袋,夸赞道:“厉害!我和你娘是水中一吻定情,你还这么小淹了水竟能如此淡定,真是虎父无犬子啊!哈哈哈哈——!”
后期笑的简直有些癫狂。
我倒抽一口气,心里开始后悔,给这个人做儿媳妇真的妥当么?
不过当务之急,是给小狗取个名字。
锦哥哥说,他想做一个剑侠,去闯荡江湖,天高地远,四海为家。
“哇,那不是大流氓?!”年少的我觉得很拉风,央求他带我一起闯荡江湖,惩奸除恶。
所以我们一起养的这条小狗就应该要有一个匹配的名字。
我原先打算叫它‘大头’,后来觉得但凡是个厉害的流氓,坐骑一般都是火麒麟呀或者啸天呀,而大头充其量顶多只能算作地方一霸。最后痛定思痛,决定将坐骑命名为‘丧彪’,带出去吼一声绝对能够镇邪诛文人小说下载妖。
锦哥哥听完,笑得去挠树,挠完树过来挠我。
为了完成我们当大流氓的共同目标,他还特地用纸糊了一把大刀送给我。
“冲啊——!”我大刀一挥,他背着我往山下跑,小狗在后头追。结果还没跑到半山腰,大刀就软了。可想而知,我自然是失望至极。
锦哥哥有点儿尴尬,赧然道:“兵器不过是载体,世间有万千种材质,并非最好的材质就能锻造出最完美的兵器,一切还看用得那个人是否能将兵器发挥出最大的功力。”
我点头,表示受教了,跟着睁大眼睛望着他,一脸崇拜。
他被我看得不好意思,脚底抹油了,我则在后头追,两人嘻嘻哈哈一路奔跑。
身边是翠绿的青草和漫山遍野的碎花,我觉得有他的地方,就有快乐,自成天地,便是江湖。
☆、甜水乡古刹——万佛寺论道
这是我最珍贵的回忆;最温馨的片段,久久深藏于心;此刻被挖出来的;除了甜,还有苦。
后来再上山时;我明白有一个人在山顶等着自己,总不免加快脚步;揣着一门心思的向往,然而谁知有一天才刚刚抵达半山腰,就冷不防被身旁飞驰过的马匹惊扰;马上的少年乘风而去。
“锦哥哥——!你去哪儿?”我在后头追着喊;确定刚才看到的就是他。
话音刚落;一匹马倏得在前方停住,紫衣的少年下马,落地,脚步生风,亟亟掠到我跟前。
他嘴角似弯未弯,笑的十分古怪,一只手捏住我下巴,冷哼道:“就为了一个傻丫头耽搁了这么长时间…”
白衣少年从后面追来,低喝道:“皇兄!住手!”
只是人还没到我跟前,紫衣少年已一掌朝我劈来,将我狠狠打退十步开外。
彼时我武学才入门,还处于运气扎马步的阶段,经不起练家子的一掌,当场倒地话也说不出来。勉强抬起头,看到一紫一白两具身影并肩而立。
一模一样的脸。
“锦哥哥…”
紫衣少年双手环胸,鄙夷地望着我,一脸冷酷无情。白衣少年则十分焦急,正抬腿要走过来,他腰间有我熟悉的流苏,时常用絮摆刮我的脸颊,然而还没迈开步子,紫衣的少年已抢先一步朝我飞了一把匕首,我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但很快匕首就被白衣少年截住,他徒手拦截,鲜血顺着匕首从指缝中流淌。
紫衣少年说:“这是给你一个教训。”
“要你多管闲事!”白衣的少年紧蹙着眉头,话里藏着浓浓的怒气。
“你说我多管闲事?”紫衣少年抬眉,再次飞身一掠,落到我跟前,手中亮出一柄长刀,毫不迟疑狠狠砍在我背上,顿时鲜血如注。
这一次,白衣少年没来得及阻止。他再追来时,只看到我躺在地上奄奄一息的呻吟。
“你要不是我弟弟,我还懒得多管闲事!”紫衣少年恨声说:“别告诉我你心疼,做大事的人怎能这样婆婆妈妈,你要是敢阻拦,我就再砍一刀,怎么样,你走是不走?”
白衣少年忿忿道:“皇兄!我不过是想与她告别,这又有什么不对…”
“你和我讨价还价?!”紫衣少年眯起眼,又一刀落下。
刀尖在将要刺穿我的皮肉时被白衣少年堪堪截住,匕首与刀相交,兵器间发出摩擦锐利的铮鸣。
“你信不信我杀了她?!”紫衣少年咬牙切齿的说,眼里的光芒令人不寒而栗。那一刻,我联想到一种动物——獒。
毫无理由的杀戮,或许只是因为对血的热爱。
“知不知道你为她耽搁了多少时间?父皇是让你来大覃办正事的,你倒好,逍遥自在的很,为了一个没长开的丫头迟迟不归!”紫衣少年占了上风,似乎不再步步紧逼,刀柄上的力气稍稍收敛一些,但还是朝我狠狠踢了一脚。
“唔。”我低呜一声。
“皇兄,不要在大覃的地方闹事,我跟你回去。”
白衣少年说完,蹲下轻轻抚摸我的脸,我知道,这才是我的锦哥哥。
“小汝。”他低低唤道,“我要走了。”
紫衣人率先跳上马背,一指指着他,命令道:“上马!”
“我要走了。”他轻轻顺着我的发丝,有温热的触感贴在我眉心。“对不起,是我大意了,让他发现我的行踪,害了你…但是我会回来的,你要等我。”
说完,他一咬牙转身离去。
“锦哥哥…”
我看到他上马,白色锦衣的袖摆绣着一条腾云驾雾的金龙。四周的白樱被风吹得片片坠落,像轻软无终,言述无声的细雪。我一直没有放弃喊他,‘锦哥哥,锦哥哥’,想让他回心转意,可他像是根本没有听见。
黑马白衣的少年郎最后渐行渐远,化成一团青烟,我支起身子,踉跄着想要去追,谁知才踏出一步,便踩了个空,从石阶上滚了下去。
天旋地转。
自己也分不清究竟身在何处。
只知道骨头似裂开一般,拉扯着身上的每一寸肌肤,随后额头有热热地东西流下来,淌到了眼睛里,一睁开,天地都成了红色。
是我的血。
身后有小兽发出的叫声,汪汪汪,由远及近,肯定是丧彪。
它奔到我的跟前,小爪子轻轻拍了拍我的脸,脑袋凑近我,有一下没一下舔着我的伤口,咸咸的眼泪混着浓郁的鲜血,揉合成一股奇异的味道。身体的痛感在这一刻达到极致。
灵魂与肉体似乎剥离开来,被什么东西导引而出,半漂浮着,无所着落,脑袋越来越沉,越来越沉,仿佛有什么重要的东西不见了,丢失了,却怎么也想不起。
随后是更深的昏迷。
期间,意识有过短暂的苏醒,是伴随着身体的动静而恢复片刻神智。因为一个温暖的拥抱将我轻轻托起,有淡淡的,好闻的墨香包围着,珍而重之,惟恐一不小心就弄碎了的爱护。我半睁开眼,唤道:“煜琛…”
“嘘,别说话,我带你回家。”他语调不稳,声音微微颤抖着,脚下急速飞奔。
回到江汀阁,我昏迷了整整近半个月。
事后据薛煜琛表示,当时他在家里温书,丧彪不顾一切的冲进去,咬住他的衣服就往门外拉,跟疯了似的。等他到了珞珈山的山脚下,就见我躺在泥地上,浑身都是红的,简直成了一个血人。他以为我大概已经半只脚踩进棺材里了,所以等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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