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园福地》第558章


跛着腿的女孩子穿着美容院里的工作服,画着精美的淡妆,如果不走动,也可以算作娇俏的佳人一枚……
庆生之时,一个人坐在立交桥石台上喝啤酒,好多的车,在眼前流过,跛腿的女孩子双眼朦胧,没发现骤然现身的一辆白色的老式“桑塔纳”轿车,“嘎吱——”,停顿在立交桥边沿儿……
与此同时,阿圆手里的一只半空的易拉罐啤酒瓶,“噹——”的一声,落在了脚下的石板桥面上……
那辆“桑塔纳”轿车,和坐在桥栏边的阿圆,竟然就在那同一个瞬间,诡异的消失了……
一颗一颗热泪滚出,掉落在熟悉的物体的白色漆面上。
是了,这就是那一辆骤然在立交桥现身的白色桑塔纳轿车,在前世的阿圆魂穿之时,“嘎吱——”,停顿在立交桥边沿儿……
阿圆的双手,一寸一寸抚摸过桑塔纳的车身,就像抚摸挚爱了很久的情人。
四道车门,驾驶座在左侧。
车门把手没上锁,很是有些皱,阿圆双手使力,拽了很久,才霍然打开。
里面干干净净的,真皮车座还散发着一种历史的味道。
 ̄文〃√
 ̄人〃√
 ̄书〃√
 ̄屋〃√
 ̄小〃√
 ̄说〃√
 ̄下〃√
 ̄载〃√
 ̄网〃√
阿圆抱起一个方方正正的抱枕儿,抬腿钻进车内。
很好,就像前世里刚刚学车时,驾校的教练车一样,左脚,是离合器,右脚,油门——刹车。
右手,自然而然,落在手刹上。
阿圆眼中的泪,又来了。
这是谁留下的坐骑,竟然保存在大宋的皇宫内院?
右侧,副驾驶座的前方,有一个行李厢的。
拇指与食指一捏,一道小小的机关弹开,果然,厢内有东西。
一个薄薄的记事本,安静的躺在里面,很珍贵。没有马上灰飞烟灭。
阿圆小心的把记事本取了出来,纸张已经很绵软,字迹,倒是瞧得清的。就是,全部使用的是拼音,需要耐心的拼读出来。
“不知道为什么我会来到这里,我只是开着车,路过一座立交桥而已。
我来的时候,这里还是唐朝,时代挺乱的,社会也挺乱的,我很无聊,我是个当兵的。没有别的爱好,行军打仗最开心了,于是我开始创业,也许有一天,有人看到这段文字的时候。我开创的大宋朝,还健在。
我挺骄傲的,因为,我喜欢的大宋朝,因为我的原因,提前降临了一百多年,我在这里生活的很充实。虽然,我很想念另一个世界的亲人。
现在,我老了,经常独自对着炉火发呆,我最喜欢的,就是钻进车里。怀念在另一个世界发生过的所有故事。
很幸运,我的车陪着我一块儿来的。
我做过很多次努力,试图找出回去的办法,最后,我发现这辆车可能是关键。我尝试了很多种办法,现在,就剩下一种,我想要留下这封信,再去做。
因为,当我扭动起车上的里程表的时候,世界忽然奇异的安静下来,一条望不到边的隧道,似乎就在我的眼前,并且,随着里程表上的数字跳跃,那条隧道还在更改着方向。
我想,很可能,我扭到哪个年代的数字,就可以穿越时空隧道,回到哪个年代去,我老了,很想回家,无论能不能达成目标,都会试一试……
就书写到这儿,我走了——或者,我还在——”。
再后面,是一些人名儿和电话号码,阿圆没来得及细看,薄薄的记事本,软软的——碎掉了……
鬼使神差似的,她的下一个念头就是去拧,去调轿车上的里程表,尽管其实她根本不知道要调哪里。那一刻,阿圆疯狂的想要回去,就像——大宋的开国皇帝一样的热切。
可是,她要回到哪个年代去呢?从三十岁那一年继续活?还是从二十岁,艰苦挣扎的岁月?还是回到更小的时候,在孤儿院跛着腿寂寞的艳羡被领养走的孩子?
或者,是阿圆的一个执念,她其实执着了一辈子的想法,要找出那对生身父母,问一问他们,为什么丢弃她?就因为她是残疾吗?
可是,那又有什么用处呢?就算是真的回到了出生的那一刻,看到了自己的生身父母,又能做些什么?改变什么呢?
阿圆疯狂抓挠的双手,慢慢儿的,又落回到里程表的盘面上,展鹏展堂好好征儿的笑脸,浮现在表盘上,影五、李薇、张大山、小五、阿福……,阿文、彩莲、白老二、老三和白承光……
这些,都是她在这一世的同伴儿,是她所有幸福生活的源泉,她,能舍得离开吗?
我心在处,就是我家。
我用勤劳和智慧开创的土地,就是我的甜园福地。
阿圆推开了车门,一只脚、两只脚,迈了出去……
她本能的做出一个熟悉的动作,随手用力一关那道车门,“哐啷——扑簌簌——”,刚刚还坚挺着容她小坐了片刻的汽车,一块一块儿碎裂着,就像一大块儿被岁月风干了的面包,彻底的碎为了齑粉,只剩下,四个橡胶车胎,也抽走了生机似的,萎顿在地。
大开的门扉处,一股旋转的秋风吹起,那些白色的丝绸遮挡,也片片灰飞烟灭,破碎的有如一瓣一瓣古远的记忆……
小丫鬟急促的声音在门外响起:“太后——太后——点心刚刚蒸出来,红豆沙馅儿的……奴婢端过来了……”。
影五的声音飘飘悠悠的,似乎就近在耳畔:“阿圆,今天是你的生日,我亲手制作了一把枪做礼物,你喜欢不喜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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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重阳的番外
“子惠思我,褰裳涉溱。子不我思,岂无他人?狂童之狂也且!
子惠思我,褰裳涉洧。子不我思,岂无他士?狂童之狂也且!”
要是你还思念我,提起衣裳过溱河。要是你不思念我,难道就没人爱我?你真是个傻小子!
要是你还思念我,提起衣裳过浦河。要是你不思念我,难道就没人爱我?你真是个傻小子!
我从来不知道,当再次见到那个赠送过我这首诗的女人,心里,会这般痛。
阿圆尴尬的摸摸鼻子尖儿,俯身施礼:“多谢关心,只是,我这人愚钝的很,又善于忘事儿,您,到底是哪一位?”
“你不认识我了?阿圆……”,那个时候我的神情万分受伤,挥手让手下退了几步,怅然道:“阿圆,你不肯原谅我吗?当初,确实是我娘她逼得紧,我不得不前去登州府求学,知道你要成亲,我——专门赶回来过,咱们说好的,私奔——可是我不敢了,阿圆,对不起,对不起……”。
可是阿圆那般利落的打断了我的话:“这位大人,前尘往事,民妇已经全部忘掉了,今日多谢您出手帮忙,得以援救我母子的性命,请留下姓名,来日定当回报。”
沉默,我的眼睛闭了一闭。
再睁开来,就是一番云淡风轻。
“夫人说得好,本官乃是朱阳人士,姓万名重阳,今科进士第二十八名,正要前往祁阳赴任县令,恰遇夫人有难,请务必容许重阳相送一程。”
“我要进京,会不会耽误了你的公务?”阿圆的声音柔和多了,很早以前的那种从骨子里,就觉得亲近。可以信任的感觉,回来了。
可是,终究,还是遭到了她一次又一次的拒绝。即便是他的男人一次又一次辜负她的时候。
我打起了精神对她说:“我就知道,你一定能过得幸福。”
“是呢,我这人就是路边的杂草,任凭怎么有人踩踏,照样越活越皮实!”阿圆就笑了。
“我其实一直很纠结,到底当初我的决定,是不是正确的,现在,我不纠结了,谢谢你——皮实的活着。还活着——”。
真的,有时候,只要所爱的那个人,还活着就好。
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
随着岁月的流逝和冲刷,一个人对于初恋的感觉,依然刻骨铭心,是古今相似的。
禁受不住曾经喜欢过的女人的眼泪。自己大踏步走进夜色茫茫,为了她,刀山火海,闯一回又如何?
“我会等着你,这一次,不会辜负。你,要给我这个机会,等到你。”
阿圆的杏核眼儿眨一下,再眨一下,一丛水雾。弥漫上眼帘,阿圆的声音有些恍惚:“万重阳,现在的我,自此刻开始,把你当做最好的朋友,等着我安全汇合吧!”
有一种情意,叫做生死之交,是指在生死的边缘线上肯一直站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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