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轨迹偏移[完结]》第39章


弗洛伊德恨迪贝利乌斯,是因为迪贝利乌斯杀了他,也是因为迪贝利乌斯在那段未来里,杀了他要守护的温德尔、雷欧和戴文。
离开迪贝利乌斯的额头,思维的速度一秒不到,就传递除了这些信息。
对恶魔、对权柄拥有者来说,夺舍、重生,这些并不是不可思议的事情,迪贝利乌斯怎么也无法认为,那段深刻的记忆是编造出来的幻觉。想起弗洛伊德的分部名,变革,原来如此,穿越了时间回到了这段时间,就是变革。
他和他的相遇,已经改变,变化了的开端,也变化了经过,他在这变革的开始和经过当中,爱上了弗洛伊德。但是对弗洛伊德来说,他和他的初遇,冻结在那段遥不可及的过去未来。
他对弗洛伊德的感情由一片空白而来,弗洛伊德对他一开始就抱着一份仇恨。也不奇怪,谁会爱上杀了自己的家伙,难怪,弗洛伊德对他的示好和追求,反应总是那么冷淡,难怪,此刻会毫不留情给自己这一剑了。
“你和我两清了?”迪贝利乌斯仔细看着弗洛伊德的双眼,那双眼在快意之后,少了恨了。原来这是弗洛伊德的报复。突然之间,迪贝利乌斯的愤怒也消了很多。
“是。”他记仇记恨,小心眼,但是一旦报复了之后,又非常的洒脱。此时看着迪贝利乌斯,没有恨,没有愧疚,却非常的轻松平静。
“哈哈哈哈哈哈。。。。”迪贝利乌斯张扬的笑着,两清了,弗洛伊德你想清,可我不想。
弗洛伊德转身离开,却听到背后迪贝利乌斯的叫嚣,“弗洛伊德,你听着,等我从封印中醒来的时候,我会去找你的。”亲爱的洛伊,你可知道,恶魔的爱是仅有一次的,哪怕不爱,哪怕被恨,也一定要得到那份独一无二的爱,你的仇恨消失了,再也没有不爱我的理由,那么我有什么理由放弃。
这伤痕,是你仇恨已消的证据,这伤痕,也是你永远摆脱不了我的刻印,“我挣脱封印的时候,你会是我的,我要你属于我,只属于我,不择手段也要得到你。”既然温柔无法得到你,那么他将用强硬的手段,卑劣的作为得到你。
弗洛伊德挥挥手,一切等要等迪贝利乌斯从封印中挣脱再说。不多时,就再也听不到了迪贝利乌斯的话,他陷入了常年的封印状态。
☆、37 第三十七章
封印成功;封印也就到此结束;参与者们一个个看着闲庭闲步般的弗洛伊德走到他们面前;怎么也想不到就是这样一个看起来如此闲适的人,方才竟然握着匕首;刺进了一个深爱他,对他毫不慎防的人心口。尽管,那个爱着的他的是一个恶魔;但;他们每一个;都和那个恶魔认识;有过交流;他们都知道,恶魔再可恶,也是和传说当中的不同的,恶魔也是有血有泪有感情的。其实恶魔和人真的没什么区别。
和有血有泪有感情的迪贝利乌斯相比,反而是弗洛伊德这个人,显得无血无泪无感情了。
恶魔君王当中,最直接冲动的死亡君王多纳斯,按耐不住,一拳准备打向弗洛伊德的脸,可是拥有世界意志为仆的弗洛伊德,怎么会这么容易被打中,区区一个恶魔君王,又不是无尽虚空世界的诡异物种。一道坚硬的无形之壁,拦下了死亡君王多纳斯的拳头。以恶魔君王的体制,死亡君王多纳斯都觉得痛,眉头皱了一下,作为一个铁汉,当然是哼都没哼一下。
“你在为迪贝利乌斯抱不平?”这一拳没打中弗洛伊德,弗洛伊德还不至于心眼小到这样也要计较。
“迪贝利乌斯真是瞎了眼,怎么会看上你?”死亡君王多纳斯对弗洛伊德异常的不屑。
“他的眼光是不怎么样。”弗洛伊德还赞成的点点头,主角是自己,才真是说明了迪贝利乌斯的没眼光,竟然会看上恨着他的人,“但是又有什么资格来代替迪贝利乌斯教训我。”死亡君王多纳斯不屑弗洛伊德,弗洛伊德同样也轻看多纳斯。
这话也提醒着众人,迪贝利乌斯和他的感情,已经他对迪贝利乌斯的作为,那都是他们两个之间的事情,他们作为旁人,可以围观,但是没有干涉的资格。
步子轻轻一迈,跃过了死亡君王,越过了众人,在非议的目光当中,弗洛伊德依旧我行我素,按照自己的风格和想法行事,误解也好,赞同也罢,那都是别人的想法,与他何碍。
“弗洛伊德,你就不怕迪贝利乌斯报复?”和弗洛伊德的心性最为相近的大主教蓝斯特,最能理解弗洛伊德的行为,赶上了弗洛伊德的步伐,兴味十足的问道。
“我等着他报复。”弗洛伊德用傲慢的语调说着,被人报复,被人憎恨,他早就经历多了,多一个迪贝利乌斯不多,少一个迪贝利乌斯不少。
地狱之中,多了一个冰封的人,迪贝利乌斯的红发被冻结在冰中,银灰色的眼睛合上,安静的犹如沉眠一样的俊容,胸口心脏上的匕首触目惊心,那流淌的血液也被冰封冻结了时间,残酷的绽放着。
在迪贝利乌斯醒来之前,弗洛伊德都没有踏足过地狱,不是怕见到迪贝利乌斯的封印模样,心中会有愧疚,也不是惧怕恶魔君王对他不欢迎的态度,而是完全没有必要光临地狱,有恶魔君王负责迪贝利乌斯的底盘,弗洛伊德这个搭档也很配合的不越界。而且,他离开了庭院和无尽虚空,在众位世界议员的鼓励下,回到了原世界,进行一场休假。
什么他辛苦多年,也该回家看看了。真是的,他的心可没有他们那样的纤细,会因为上了迪贝利乌斯心神不宁。少数的他会回到原世界,也不过是多数票赞成通过的原因,对原世界的家,他真的没有留念,也没有想念,庭院和无尽虚空世界的生活很充实。
回去就回去,反正他也不会回那个所谓的家。找个地方,将他这些年的理论,在原世界好好的实践一番。
辛克镇,弗洛伊德的原世界祖国布列维的一个小镇,地理位置偏远于繁华的帝都,远离各大繁华都市,位于布列维帝国的边陲地带,和他国交界的国家边缘地区,别以为这个小镇很贫穷,在这里,这里可是有着不少隐形的富豪。
辛克镇,是世界几大黑市之一,正因为他靠近边境的环境,塑造了它的成员复杂,和交易简单,每年走私的违反物品,在这里都被当做琳琅满目的商品买卖。很多在繁华大都市都看不到的东西,在这里就可以买到。
辛克镇,是天堂,这里有着繁华的娱乐,丰富的物资,只要有钱,只要有能力,你可以获得你想要的一切。这里也是地狱,杀人在这里随处可见,哪怕有钱,也抵不过一把刀的武力。龙蛇混杂,贫富悬殊,这里就是辛克镇,帝国法律都无法管束到的地方。
布列维帝国将辛克镇视为毒瘤,却又碍于国家的颜面,无法将这可毒瘤给丢出去,加上辛克镇的黑市背景,也少不了一些官面上的大人物背后扶持,辛克镇就这样顽固的延续了下来。成为了如今世界上赫赫有名的黑市之一。
弗洛伊德选择了在这里落脚,他对这里很熟悉,因为在那段未来里,他就是在这里苟延残喘,然后爬起来的。对这里,弗洛伊德可没有留恋,那些曾经的属下,也
真没几个值得他挂心的,会选择这里落脚,是因为这里买东西很方便,只要有钱,你就可以买到你想要的东西,只要你有钱,就可以让人去找你想要的东西。
在这座小镇,没人去问为什么你要,付钱给货,就是规则,这里本来就是走私商品的黑市,赚钱就够了,谁管为什么。
弗洛伊德离开亚克兰多侯爵家的时候,一分钱都没带,但是我们都知道,弗洛伊德其实很有钱的,不说世界意志的强大支撑,光是迪贝利乌斯贡献给弗洛伊德的宝石、名贵物品,让弗洛伊德买下他的原世界都有可能。
在辛克镇,有钱是一件好事,也是一件坏事。财大气粗的弗洛伊德,才到这里,就卖出了一颗宝石,然后获得了大笔现款,购买了一座院子。有钱是一件坏事,弗洛伊德的财,自然引来了觊觎的目光,弗洛伊德自身的本事不说了,为了预防这一情况,弗洛伊德绝不小气的撒下了大笔资金,雇佣了守卫人员。
拿钱办事,是辛克镇的少数规则之一,这些被雇佣的守卫人员,绝对是尽忠职守,这毕竟是他们赖以生存的原则,在辛克镇,每年担心自己安全的有钱人可不少,如果他们监守自盗,不是断绝未来的财路吗。在辛克镇,信誉良好的雇佣团体还是不少的。
以弗洛伊德对这里的了解,挑选的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