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刺客柳白猿》第4章


她生的都是男孩,一个三岁,一个两岁,是她和情报股长离婚的当天,将孩子偷出带离了山西——从这一点看,她的确是女中豪杰。当她觉得自己可以像男人一样奔跑后,她就将孩子托付给我,让我送去上海她母亲处。
我已打算,她什么时候刺杀孙传芳,我就在哪一天的前一天将孙传芳干掉。所以她托孤的举动毫无必要,但她坚持,我就随她了,在火车站送别时,她和孩子都哭了,我也有些鼻头发酸。
我很快地从上海回来,准备抱她一下后,就赶去天津将孙传芳射杀。但我回来时,她学上了射击,射击教练是个健壮青年,气质正派,为她矫正姿势时,显得专心致志。
而她对他有着亲昵举动,也许没有动作,只是眼神。她对他亲昵的眼神,又怎能逃脱我数过蚊虫脚的眼睛。她有一晚没有归家,我知道自己又算错了,她计划自己在不久后死去,她在寻找此世的最后恋情。
不久于人世的心态,令她的情感非常热烈,整日地和射击教练关在屋中,传出接连不断的呻吟。
一个清晨,她归来,见我等候在门口,和我对视了一眼,说:“想抱我一下,对吧?”我抱住了她,抱进屋中,她在我怀中满脸困意,昨晚一定整夜没睡。她强撑精神要解裙扣,我制止了她。
她说:“好人,那我该如何报答你呢?”我说:“不用报答。”她就将头一缩,睡着了。
我将她展放在床上,便关门离去。
我去的是天津,孙传芳在天津。
孙传芳的住所十分隐秘,窗口内和门内都有警卫持枪隐藏,每次出门都是从园子中开车。我接近不了他,就买了二十公斤黄色炸药,准备像日本人炸死张作霖般炸死他。
但装配炸药,却难住了我,与弓射相比,这显得难度太高。最后我查到孙传芳信奉了佛教,每月初一都去紫竹林清修院听经。
我皈依了紫竹林的福明法师,等待了二十一天后,终于到了初一,但那天我在路上被辆轿车撞伤。我拖着鲜血淋漓的腿走过了五条马路,到达清修院时,将经已经开始,院中扫地的和尚告诉我,孙传芳今日来了。
我松了口气,听着朗朗的念佛声,一下摊倒在地。这条伤腿意味着,射杀孙传芳后,我将无法逃逸,我被处决时,她将明白一切——
我努力挣扎从地上立起,走进佛堂时,听到了一声枪响。
还是她杀了孙传芳,那个射击教练除了送给她一把手枪外,就再没帮什么忙。也许她是爱那射击教练的,什么都没告诉他。
孙传芳死时穿蓝灰色棉袍,青缎面布鞋,被击中三处,一处由后脑射入眉骨穿出,一处由后背射入前胸传出,一处由右额头射入左太阳穴穿出。
她是在孙传芳念佛时,走到他背后开的枪。距离如此之近,血浆飞溅,她能冷静地连开三枪,尤其第三枪是将孙传芳尸体翻转,正面再补的一枪,作为女人,连赶到的警察都佩服她的胆气。
开枪后,她没有逃跑,而是等待警察的到来,并撒下了大量传单。传单上印刷有她为父报仇的原委,我在每口也拾到一张。她被警察抓走时,见到了门口站立的我,说了句:“是你吗?”我说:“没错。”
谷兰小姐势必被处死,我在这世上已没了眷恋,终归我不是战国的豪侠,以维护天下公理为己任,况且在当今的乱世,判定是非过于艰难。
我有两条路,一是回赫图阿拉山,二十饮毒自杀,我配置了“烂肺草”,已经喝下,烂肺草的药性发作是两个时辰,我在您这说话许久,现在我已时间不多。
当年射杀了黄老君,今日便死在他企图害我的毒药上吧,也算接受因果,了断恩仇,真是痛快。
【四、】
段其瑞325号文案的正文结束后,在侧页有两段补录。
第一段为:
〖段其瑞:我所不明白的是,你仰头一看,便能将人射杀,这究竟是什么武功?
柳白猿:《灵动子》成书于战国时代,那时火药还没有发明,最高级的武器就是弓箭,所以《灵动子》上都是弓射法。我所练的是将一张小弓含在口中,用舌头挑开弓弦,射出的箭令人防不胜防。为向旁人掩饰张口的动作,便故意作出仰头一望。这是《灵动子》最高武功,很难练成。
段其瑞:秦始皇殿上不许佩带武器,这是最佳的行刺方法,难道荆柯刺秦王前所等的人,就是为要练此功夫,而迟迟未到。
柳白猿:您这是戏论。
段其瑞:哈哈。我再问,你们这一系的此刻为何以白猿为号。
柳白猿:根据《灵动子》记载,为感慨人间的仇杀暴虐,向往人进化过程中猿猴阶段的纯真自由,所以名为白猿。
段其瑞:三千年前的古人就知道人是由猴子进化来的?你这也是戏论。
柳白猿大笑一声,跳窗而去。〗
第二段为:
〖谷兰小姐的审理情况为,她为父报仇之举博得了广泛同情,一审判决为有期徒刑十年,二审判决为有期徒刑七年,十一个月后,南京政府颁发特赦令,将她释放。
她后来移居到香港,据说身边有一个瘸腿的老奴。〗
1937年11月26日下午5点,上海拉都路41号,典当铺老板马茂元迎来了今天的最后一个客人。
马茂元,五十二岁,祖籍安徽。从清末延续到民国,典当业一直为徽商所垄断,马茂元的当铺有一个特殊的经营项目——枪支。清朝皇帝逊位后的二十年,中国出现了数不清的临时部队,也出现了数不清的逃兵。
很少有当铺敢典枪支,因为逃兵的情绪难以控制。当这个客人走进当铺的一刻,马茂元观察到他走路时鞋跟不离地,这是极度疲惫的表示。
马茂元摸了摸袖口,里面有一把架在折叠铁条上的转轮手枪,只要他伸直胳膊,手枪就会从袖管中探出,准确地停在手心处。店铺中只有马茂元一人,他相信,自己就是自己生命的最大保障。
客人穿着一件肮脏的长袍,眼神空洞,说:“听别人讲,到你这里卖枪,不管生意能不能做成,都会先给个烧饼?”
马茂元一笑,从柜台后扔出一个烧饼。烧饼扔得有点偏,看着他人在饥饿催逼下,焕发出狗一样的敏捷动作去接烧饼——这是马茂元生活中不多的乐趣。
但客人依旧直挺挺地站着,一抬手就接住了烧饼,好像烧饼原本就是飞向他的手,或者他的胳膊比常人要长一尺。
马茂元的眉头皱紧,但随即舒展,因为他见到客人开始咬烧饼了。一个吃饱的人,很少有极端情绪——这是马茂元多年的经验。
客人吃完烧饼后,从长衫中掏出了块裹在麻布中的东西,“嘣”的一声放在柜台上。马茂元打开了柜台上的小台灯,挑开纱布,见里面是一把泛着青光的曲尺手枪。
马茂元:“两块大洋。”
客人:“麻烦你仔细看看,在任何地方,它都最少值三十块。”
马茂元:“那你可以去任何地方。”
客人垂下头,敲了下柜台,这是成交的表示。拿过了两块大洋,客人嘟囔了一句:“你买走了一段历史。”
客人向外走去,撩开了厚厚的门帘,一束红艳的黄昏光色打在马茂元的脸上上。马茂元知道,当这束光消失的时候,今天的生意就可以结束。
但他听到客人的声音:“我想给它最后上一遍油,求你了。”
马茂元冷笑一声:“我的时间很宝贵,抱歉。”
客人关上了门帘,两眼空洞地向柜台走来。马茂元伸直了胳膊,袖口中的枪管露了出来。马茂元撑起了五指,以便让客人看得更清楚些。
马茂元:“你最好不要再走了。”
客人停住,离柜台还有五步。客人一挥手,一块银元落在了柜台上,转了两圈,“铛啷”一声躺倒。
马茂元:“哼,这个时候,退钱已经来不及了。枪你拿不走。”
客人摇摇头,把另一块银元也向柜台扔去。只见第二块银元平稳地飞压在第一块银元上,两个银元严丝合缝。
马茂元呆呆地看着两块银元,忽然感到左耳朵里瘙痒无比,急忙挑起小指,用力掏了两下——
二十分钟后,客人给手枪擦完了机油。
他坐在八仙桌旁,马茂元坐在他身旁,正在倒茶。客人把枪放在桌上,往马茂元面前一推,然后端起茶杯喝了一口。
客人低吟一声:“好茶!”便站起了身,向外走去。
身后却响起了一片银元的清脆音声,客人回身,只见马茂元正把三叠银元落在桌上,笑容满面地说:“按你说的,三十块!”
客人没有任何表情,两手一作揖,道了声:“谢了!”走回桌,把银元扫入袖子中,马茂元又倒了一杯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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