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不起的石头》第2章


捣出什么大乱子。我妈的婚事就是在舅舅一手操办下完成的。妈妈的出嫁让姥姥终于可以松一口气。但以往的辛劳也让她落下了一身的病。姥姥和她的亲家没说过几回话,也说不到一块去。就和一个地主跟一个贫民很难找到共同话题一样。
我上大学那年,我奶奶死了。爷爷很少关照我。幼时,他都绝少抱我,更不用说喂养我。这是我们之间感情淡薄的原因之一。爷爷对我们家有些歧视,或者说瞧不上眼也行。尤其对我妈妈,处处挤兑。尽管这样,作为儿媳,妈妈尽了应有的孝道。我对奶奶没什么特别的印象。等我差不多懂事后,奶奶得了健忘症。后来慢慢地头脑开始糊涂,连身边的人也认不了了。爷爷嫌她唠叨便对她拳打脚踢,经常打得她脸上青一块紫一块。也找人给她看过,都不了了之。终于有回,奶奶不知怎地摘吃了院子里未熟的丝瓜,被送进了医院。停止了呼吸。鉴定结果是中毒身亡。这事传出很多说法。有人怀疑爷爷动了手脚,但仅此而已。事情因奶奶的死一了百了。离休之后,不菲的离休金保证他可以安度余生。爸爸进城后,通过关系进了县医院的制剂部门。四叔紧随其后,也进了去,供职于后勤系统,管理被服。大爷在县城干点生意。而三叔自得其乐地待在老家,守着那几亩地。三叔是初中文化,识得几个字,之后出去学了点医,回来后在村里开了家卫生所。也挺自在。因为没有文化,爸爸最终难有什么作为。爸爸踏实肯干,在圈子里是出了名的。院里有一次做培训,给了科室两个指标。科室交了名单。公布当天,拟定的名额中恰恰挑中他。结果却被科室主任当着众人的面羞辱一番,说他斗大的字不识一个,是个大老粗,传出去成了笑话。这在他心上重重烙了一记。很多次,他提到这个事。
某种程度上说。这成了他鞭策我上进的内在源头。他希望我在求学的道儿上能上出些名堂。说实在的,我也一直是这么做的。尽管结果不尽如人意,但我一直是这么来的。这一点我完全可以保证。我想起来那些能记起名字或者是样子的校友,我们离校后便从未联系过。不管关系怎么样,我一概不知道他们混得如何。总之,我觉得会有些差别。我想起一个高个子,是我中学认识的。我们很合得来。他如果现在闲着,我们或许可以共事。但我无从知道此时他身在何处,就像他不可能猜到我眼下会躺在床上,而且四肢几乎不能动弹,连动动手指都成问题。最让他感到惊诧没准是我嘴上这该死的东西。我真想有人可以有人帮我把它拿掉。没记错的话,我家还养着一条狗。可它现在也帮不上我的忙。虽然是一条杂种狗,但比马还通人性。或者说,在摸清主人的意图方面,它们都一样在行。至少是不相上下。我不想在这事上浪费时间,这毫无意义。重要的是,我弄不清楚事情怎么成了这个样子。似乎比我想象的要坏些。但话又说回来,事已至此我也没有办法。
第三节 童年
没错,家里的确养着狗。那是一条永远也长不大的狗。我承认就毛色而言不如萨摩耶犬,不像它那样讨人喜爱。但也不赖。算上它,是养的第三条狗。第一条叫花儿,尽管是条公狗。它是被人下药毒死的。街坊邻居都讨厌它,嫌他脏。主要是它喜欢随地大小便,而且是把屎拉到别人家门口。我得知它的死讯有点生气。除了这样,也没其他法子。冥冥中,我觉得它总有一天会落得这个下场。第二条狗是捡来的。它孤零零地躺在街边上。爸爸早上路过了它。傍晚回来见它还在那窝着,就用麻袋把它拎了回来。它没有吭声,没有一丝反抗。妈妈弄了点东西给它,它像是饿坏了,吃得精光。接着我们就认识了。我给它起了个名字叫欢欢,因为它不管什么时候都显得很欢快。我们关系很好。它隔着老远看到我,冲我摇尾巴,然后飞奔过来。家里人都很喜欢它。它很爱出门。一来怕它有闪失,再者省得邻里嫌恶,就整日把它锁在家里。它用爪子挠门,叫嚷,只能引来揍骂。之后,它再也不进门了,总是趴在门口张望。不过还是整天被骗进来或者是拖进来关在院子里。久而久之,它得了抑郁病。一天早上,我吃完饭出门的当儿它一动没动。这一天它都没吃东西。等到下一天它嘴里开始吐白沫子。家里人商量再看一天情况,不行就把它仍掉。我背着家人把它抱到诊所,兽医给它打了两针,通了肠道。但还是没能救它的命。而眼下的这条狗,说实在的,我们接触并不多。它很听话,跑起来笨手笨脚的。两只耳朵耷拉着。至少在我印象中,它从来不会端坐在地上,而是把屁股朝地上一摊。眼睛呆呆地望着我。它生过一场病,连站都站不稳了。有两天时间没见到它的影儿。我们都以为它又死了。结果两天之后,它又活蹦乱跳地回来了。人们说它要是觉着自己快不行了,就会死到外面。熬过去了才会回来。正如所言,它很快恢复了。
总体上。我的童年并不快乐。我吃了大概三个月的母乳。因为拉稀屎改吃奶粉。那时爸爸的收入不高,经常拿院里发的胶鞋换奶粉给我吃。为了补贴家用,我们也干起了小生意。既要照顾生意,花在我身上的心思少了很多。不过,我什么也不懂。日子就这么过了。后来我上了学。小学的当儿,我还有些调皮。曾因打架差一点踢破好友的鸡巴被记大过。我们俩其实很能玩到一块去,我还去过他家。他有一个姐姐,我只记得这么多。也不清楚为什么打起来。打这之后,就开始被别人欺负。有个家伙找了我两年的麻烦。我现在还能想起来他长什么样。如果他在我跟前,而我身子好好的,我们肯定会决斗一场。还有个家伙专门教我如何使坏。一个十足的色鬼,爱占女孩子的便宜。他像个赖皮一样跟了我好长时间。没记错的话,踢足球也是从那时候开始的。胡同里有个小子很爱这个。他家境不错,大人是做大买卖的。他爸爸喜欢鸽子,在他家平房上设了个一米多高的铁笼子。我到他家玩,爬上去看过几次。就我来看,他家里收拾得很利索。生活上的东西放的中规中矩,没有一件是多余的。有一年冬天,我们在雪地里烤火玩。火星子迸到我身上。大概是这样。最后是他用一盆水浇灭我衣服上的火。至今我膝盖上还留有一块烧伤的疤痕。而到了夏天的时候,我们大多会去西坑游泳。西坑就是一个大坑。有鱼。水很深。我们从来不敢往里面游。徒步要走三四里地才能到那儿。就在那儿我学会了狗刨。水里有一种吓人的生物。据说是吸血虫,能钻进人的身体把血吸干。尽管未必属实,我听到这个事,便再没去过。到了中学,我一门心思地扑到学业上。这个节骨眼上,男孩女孩情窦初开,成双入对地谈起恋爱。总之,或明或暗,多了许多。说实在的,我从没想过这事。不知为什么一朝这上面想,会生出莫大的罪恶感来。身边的人一夜之间都热衷于打扮自己。那时的男孩四处献殷勤。女孩涂粉抹脂,有我喜欢的,也有不喜欢的。但跟我都没关。有两个女孩我记忆很深,她们都表现得很活跃,尽管这样,我们绝少说话。也是在那个时期,我经历了最初的一次遗精。因为醒来没来得及换洗,整整一天我裤裆里臭烘烘的。有次回去的路上,我凑巧碰到一对情侣在道旁暗影里亲嘴。我走过时看了那女孩一回,她那当儿闭着眼。脸蛋看上去还挺不错的。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左右睡不着。我老在想那个场景。浑身燥热。生殖器跟着硬邦邦的,像一截棍子。我用手握住它。心里全是女孩的脸蛋。闭着的眼。濡湿的唇。手不由自主地动了起来。一阵快感摄过我的身体。接着就射出来一滩黏液。之后才觉得舒服。
爸爸找人给我算过一次命。老人家在乡里还算出名。碰头那天,他看了我的面相,说了一通话。按他的说法,我的命说得过去。爸爸问了我的学业。接下来的几天,爸爸显得有些怪异。好像是第四天。中午回家吃饭,爸爸冷不丁的说我女朋友来找过我。我被问得晕头转向。饭菜上来后,我们各自坐在原来的位子。我们都闷着头吃饭,除了碗筷声,饭桌上一句话没人说。后来妈妈提到这件事。跟那回算命有关。有一会儿,我差点当真了。我想不出谁会来找我。我首先想起的是那两个女孩。转而我又蓦地记起另一个,因为她老爱冲我笑。立马地,我又觉得这绝无可能。实际上,直到毕业我认识的女孩都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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