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杀独角兽》第4章


那时阿内斯身上没有这么多伤痕,他会先脱去自己的衣服,不急于剥光主人,直到他们一起滚倒在榻上,伊尔法易身上还挂着一件松松垮垮的丝绸长衫。
阿内斯的技巧非常纯熟,完全不缺耐心和温柔,据说在与女性欢好时,他可以让初尝情事的少女感觉不到半点疼痛。但对着伊尔法易时,他要适当展现出失控的一面。
他会把主人困在柔软的垫子里,双手紧紧禁锢主人的手腕,他在主人身上适当留下吻痕,保证每个痕迹都在衣服能覆盖的范围内。他用的是一种松香色的膏油。它气味清淡,质地滑腻,和金枝旅店内那些香甜的膏油不一样。这种香膏不带任何催情效果,不会让人沉沦得太快。伊尔法易不喜欢被药物左右。
某种意义上说,伊尔法易并不难伺候,他不介意性事中偶尔的疼痛,不会轻易为这种事发怒。但这不代表床伴可以对他无所顾忌,有几件事情是别人绝不能做的:不可以用轻薄的言语挑逗他,你的一言一行都必须深情而认真,绝不可露出促狭戏谑的模样;握住他双手的时间不可过长,当他真想动弹时,你就必须放开他,而且要动作自然,不显尴尬;你要装作自己是他的爱人,而非前来服务的男妓;你不可以直白地请主人下令指示,只能先摸清他的脾气,然后在欢爱过程中随机应变。你要装作痴迷于他,哪怕只是痴迷于他的身体也勉强可以。
服务伊尔法易的时候,阿内斯一直细心地设计着所有过程:他会先用情欲的火焰灼伤主人,再将主人浸入没顶的温柔之中,他把自己的身体变成蜜糖,一点点用甘甜填满主人的身心,他表现得绝望而虔诚,每次都像想把灵魂留在主人身上一样。
某年的地母神节那天,皇宫外广场上空绽放着灿烂的烟火。那是阿内斯最后一次伺候伊尔法易,伊尔法易得身体像醉酒一样柔软,他哭了出来,还小声咕哝着求饶,阿内斯很了解主人,他知道伊尔法易的眼泪只是因为愉快,而不是因为别的什么。阿内斯经常看到他这样的一面,已经见怪不怪了。
这次之后,阿内斯卷进了一些事情,惹上了挺大的麻烦,麻烦平息后,他也没有再伺候过伊尔法易了。
作为替代,阿内斯给伊尔法易推荐了其他爱人,每个都是被阿内斯亲手调教出来的。
“为什么他不找你了?”听到这,哈木扎第一次提出疑问,“是因为你身上的伤痕吗?”
“是。”阿内斯很赞赏哈木扎这一点:他只问是不是因为伤痕,却不问伤痕到底从何而来。
哈木扎说:“但我身上也有伤痕,也不完美。他会接受吗?”
“他会的。你的伤无伤大雅,而且也不算太多……它们只会让你更有魅力。我可不一样,没人会愿意近距离盯着这样的皮肤。”
其实哈木扎就会的……昨天他一直盯着阿内斯颈上的汗水,看着它们慢慢滚落,滑过锁骨和胸膛上的瘢痕。
听阿内斯讲完之后,哈木扎现在明白了一件事:昨天阿内斯确实没觉得舒服。他的汗水是因为室温和生理反应,除此之外,他没有颤抖或呻吟,没有叙述中的伊尔法易那样的失态,他全程寂静无声,一直保持着冷静,对侵入和抚摸已习以为常。
讲完前面那些后,阿内斯又给哈木扎展示了几样新鲜物件,它们都是用在床笫之间的,哈木扎从前完全没见过这些。
阿内斯想把一些重要事项写下来,让哈木扎随时加强记忆,就问哈木扎是否识字,哪怕只是坎塔里语也行,阿内斯会说一点坎塔里话。
哈木扎说:“就用玻拉话写吧,我认得字,玻拉话也认得。”
“那就好,”阿内斯说,“其实我有些吃惊。通常竞技场奴隶都不怎么识字。”
哈木扎说:“我有过不错的家庭,后来就不行了……这些都是以前学的。”
阿内斯从扎线本上扯下一张纸,拿起削尖的鸦羽蘸上墨。他写字的动作很慢,身经百战的哈木扎看出,这不是因为笨拙,而是因为旧伤。阿内斯的手臂和肩部伤痕累累,肯定有哪里伤到过筋骨。
今晚他们没有做爱,但仍然同床共枕。阿内斯的房间很大,足够再铺出一张床,但他说哈木扎必须习惯与人共寝,有时伊尔法易大人愿意与床伴依偎而眠。
这之后,哈木扎每天的日子过得都差不多。他坚持早起,坚持操练,白天无聊时就上街走走,体验一下恢复自由之身的快乐,晚上他会及时回到房间,听阿内斯一点点描述伊尔法易。
阿内斯写的纸条越来越多,哈木扎把它们都存在匣子里,每天都找一两张带在身上,没事就拿出来反复默读。
哈木扎从不关注阿内斯的工作内容,也从不对金枝旅店内的男女好奇。偶尔有些胆子大的妓女想亲近他,他一律拒绝。即使如此,他也免不了要接触很多阿内斯以外的人,并且由此了解到一些阿内斯本人未曾提起的东西。
比如,金枝旅店入口处的花篮并非摆设。篮中有红白两色花朵,若客人只接受女子,就取红玫瑰佩在胸前;若客人偏好男性,就取白玫瑰戴上;也有些客人什么都愿意尝试,那么他也可以两色花朵各取一支。这样能避免客人陷入尴尬,也方便旅店进行服务。
再比如,金枝旅店的真正拥有者并不是阿内斯。金枝旅店属于一个叫巴里德的人,他是玻拉的宫廷总管,私下也是玻拉最富有的财主。除他外,还有一些人也在旅店投入了钱财,据说包括两位大臣,还有一位和皇室沾点亲缘的富商。
阿内斯只负责管理旅店。那些大人物十分信任他,让他全权处理各类日常事务。据说这是因为他多年前侍候过那些人,并因此获得了喜爱和赏识。
除了关于旅店,哈木扎还听说了一些关于阿内斯本人的事:阿内斯不喜欢太甜腻的水果,喜欢甜中带酸的味道;阿内斯只喝果酒,粮食酿造的酒一概不沾;阿内斯不愿佩戴金银首饰,他说金属接触皮肤的感觉令人不快……
每当哈木扎背诵完一条伊尔法易的癖好,他就会不由自主地想起一条阿内斯的癖好,并且暗暗地比较两者。
他喜欢阿内斯的黑发,它们像丝绸一样滑过他的手指;他也喜欢阿内斯翡翠般的眼睛,尽管他经常不敢长时间直视它们;他还喜欢阿内斯淡色的柔软嘴唇,也许这世上没有人能够不喜欢;他甚至喜欢阿内斯伤痕累累的皮肤,他不觉得这身体丑陋,反而心生爱怜,他想一寸寸亲吻阿内斯的全身,让那些感受过痛苦的部位都在愉快中震颤。据说,伊尔法易也喜欢被这样亲吻。
哈木扎告诉自己:阿内斯不会发现我的心思,因为这些行为正是我应该学的,无论与他怎样亲昵,都不算逾越规矩。
几天后的一个傍晚,阿内斯早早回到了房间。他叫哈木扎去洗漱准备,今天他们要再试一次。这次哈木扎得完全把他当成伊尔法易,要按照他叮嘱过的方式去做。
没多久,两人都准备完毕。这次他们没有直接躺上床,而是从露台门口开始。阿内斯特意穿上了层层叠叠的衣服,因为伊尔法易总是这样,哈木扎把他压在雕花格窗上,隔着厚厚的衣服急切地抚摸他,扯松他的外披,用湿漉漉的眼神看着他,等待他给出允许下一步的暗示。
阿内斯仰起头,像无辜的猎物一样暴露着脆弱的脖颈。哈木扎开始吮吸他的脖子,并故意将已昂起的下体抵在他身上,阿内斯搂住哈木扎的脖子,哈木扎顺势把他抱起来,大步走向略显凌乱的床铺。
哈木扎没有把阿内斯身上的衣服全脱掉,他只脱掉了外披,剩下了里面的长袍和衬裤,长袍的腰带打了个颇为复杂的结,小扣子也十分烦人,哈木扎隔着薄薄的布料亲吻阿内斯的胸口,同时急切却不粗暴地扯掉下面的衬裤,让手掌接触到布满瘢痕的皮肤。
今晚他们做了两次,第一次的时候,两个人都没有脱光衣服。哈木扎解开上衣,露出胸膛,裤腰半挂在腿上,阿内斯身上还穿着长袍,前襟濡湿地贴在他胸前,宽大的下摆挡住两人交合的部位,修长的双腿紧挨着哈木扎腰间紧实的肌肉。
第二次是从吻手开始的。阿内斯向哈木扎伸出手,哈木扎扶起他,在他手指上轻吻了一下。阿内斯用这只手轻抚哈木扎的面庞,这是意犹未尽的信号,是哈木扎熟读熟背下来的。
哈木扎抓住他的手,从手心亲吻到手腕,再沿着手臂一直吻到肩颈。这次他们互相脱掉了对方的衣服,哈木扎清晰地看到了阿内斯半软不硬的性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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