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给猪一双翅膀》第15章


整整一箱的听装啤酒,还有几大袋子零食。
我低头拔拉下袋子,熏鱼片、咸干花生、牛肉干……都是些超市里面就能买到的东西,数量真不少。
“走了,走了,”她把东西都塞到我怀里,只背了台笔记本电脑,“我订好了房间。”
“喂,我说。”我叫住她。
“什么?”
“为什么非要定酒店开房间啊?”
“聊天啊,与君秉烛夜谈。”她做了个万福的姿势,风姿卓越。
“只聊天?”我看着她问。
“啊!我几乎都忘记了。”她拍了下额头,弯下腰从后座下面拽出一个看起来象装吉他的大箱子,“还有这个,我歌唱的很不错嘞。”
“……没有别的了?”
“你还想什么?拜托你,大叔,不要一天到晚脑子里塞满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我是那么庸俗的人么?”她哼了一声,转身向大堂走去。
夜风拂起风衣的下摆,很有种英姿飒爽的感觉。
我哭笑不得,碰到女生开房跟你聊天唱歌,活了二十多年,还真是他妈的头一次。
不过却很释然。
不得不承认,我心里确实有那么点摆不上台面的想法,但同时又很抗拒。
琳走了,小月在我心里的位置变的异常微妙起来。
是的,我不知道来上海想干什么,但我知道,绝不是为了一场他妈的索然无味的一夜情。
“走啦,走啦。”小丫头在大堂里头也不回的招手,“502,速度点,大叔。”
房间里装修的还好,准确的来说很整洁。
不过只有一张大床。
我觉得有点热,真的。
“喂,我说。”
“什么?”小月正在往床上放啤酒和零食。
“为什么,为什么不是标间?两人间那种?”
“这间比标间还贵咧,又不是花你的钱,怎么这么挑剔啊。”
“不是,我觉得吧,这个……”
“什么?”
“……好吧,没什么。”
“算了,算了,喝酒。”她很豪气地灌了一大口啤酒,却被呛的咳嗽起来。
“好,好,喝酒。”我扬了扬易拉罐,有些事,真是没法说。
“怎么突然想起来找我啊。”
“嗯……坦白的说,我不知道。”
“哦,不是专程来跟我道歉的啊。”
“也有点这个意思。”
“话说回来,你冤枉过我两次吧。”
“加上以为你是人妖的那回?”
“是告诉所有人我是人妖的那回。不过如果不是因为那个,我们现在也不会坐在这里。”
“嗯……这次盗号的事呢,对不起,是我错怪了你。”
“不说了,不说了,那有什么好说的。”
“不过,你那时候去干什么了?手机都关了?”
她眨眨眼,带着暧昧的表情,凑到很近的地方,笑着:“这是个,不能说的秘密。”
她突然想起了什么,拉开那个黑色的吉他盒子,把满是灰尘的吉他踢给我:“去浴室把吉他洗干净,等下我唱歌给你听。”
“吉他能用水洗么?”
“我的吉他,要你管啊。”
我拉着吉他进了浴室,身后传来小月的声音:“小心点唉,一万多咧,弄坏了可是要你赔的。”
女人都是这样,属于自己的东西,厌倦之后,就弃之若履,而一旦把它交给了别人,就又开始担心起来。
我打开水龙头,看着灰尘在水流的冲击下,渐渐从吉他上剥离,变成一股股黑色的浊流旋转而下。
镜子里,是张苍白颓废的脸,带着那种无可救药的迷茫,却有种不可思议的平静。
“你这家伙啊……”我对着镜子说。
那张脸对着我傻笑。
洗好吉他的时候,小月已经喝了三听啤酒,脸颊红红的。
看到我出来,她赤脚跑到窗边,大力拉开窗帘,打开窗子,夜风拂过,扬起黑色的长发,在房间里恣意飞舞。
小月动作轻盈地跳上窗台,从一头走到另一头,然后再走回来,乐此不彼。
“小心掉下去,这可是五楼。”我大煞风景的说。
“切,没情调。”她夺过吉它,“我已经很久很久没有碰过它了,今天突然特别想唱歌。”
“来,来,大叔,坐床上。”
我把啤酒,零食都洒到床上,拿了块牛肉干,很专心的嚼起来,来掩饰我的窘迫。
小月拨弄了几下弦,调调音,开始慢慢地唱起来,卫兰的《爱深过做人》。
她唱的很用心,头微微垂下,眼睛闭起来,柔软的发丝在微凉的夜风中飘逸,指尖在弦上跳起优美的舞姿,细腻伤感的音乐如水般流淌,和着清脆倔强还有点胆怯的女声,在寂寞冷清的秋夜里,犹如薄雾般弥漫心头。
“怎么样?”她唱完后,歪着头眯起眼睛问。
“且听风吟,无须多语。就是这个感觉。”
她象十二三岁的少女,听到别人夸奖自己的容貌般露出羞涩的笑容,抿了口啤酒,又唱了起来,《他带我去迪士尼》、《下一个天亮》、《如水》……
有个人渣对我说,不管你们那晚发生了什么事,你总要写的像是发生了什么事。
为什么呢?只为了满足看客们的YY吗?
我不想,这个故事已经充满了太多虚假的情节。
我想,总要用真实来结尾的好。
那天晚上,什么也没有发生。
似乎,对于很多人来说,互有好感的孤男寡女同处一室,如果没有发生什么,是可笑之极的。
可惜,这样的笑话总会发生。
在我身上,在你身上,在每一个有遗憾的人身上。
我无法虚构些什么来满足你们,因为,这是我仅存的真实的可供祭奠的回忆。
我醒来的时候,小月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走了,正如我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睡着的一样。
喝了太多的啤酒,脑袋还有些宿醉的疼。
看到了小月留给我的信,一张盖在我脸上的信。
我坐起身,戴上眼镜,读起来。
大叔早,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大概已经走了。
你没有问我爱不爱你,我也没有问你爱不爱我。
或许,我们都老了,不想再玩这样无聊的游戏;或许,已经知道了答案的问题,没有再问的必要;也或许,我们都害怕那个答案不是自己以为的那样。
我的文笔不好,总是表达不清楚自己究竟要说什么。
昨天你一直有些心不在焉,没有表现出我意料之中的惊喜和兴奋。我可是跑了好几个商场,才买到了大叔的梦里面,我所有的衣服。风衣,毛衣,长裤,还有运动鞋。你竟然没有说点什么。连真好看啊之类的客套话都没说。
我很失望。
真想狠狠地踢你一脚。
看着你现在的睡相,觉得傻傻的,象个笨蛋一样。
不对,本来就是笨蛋是吧。
你问我那个时候,为什么消失了一段时间,我没有告诉你。
因为,我当时有两个选择,一个是和你一起做些只有情侣才做的事情,另一个是留一个遗憾却浪漫的夜晚。
谢谢你,你选择了后一个,于是,我也选择了后一个。
我消失的那段时间,是去治病,治我的眼睛。那个病叫什么来着,视网膜色素病变?很拗口的名字。
我老爸陪我,一起去治病,花了好多钱,可惜,没得治。
我会瞎,三年?明年?或者明天?那个狗屁医生说随时都有可能。
知道我男朋友为什么离开我么?
就是这个。
他不想和一个瞎子过上一辈子。
我不知道你愿不愿意。
本来我想,如果你色迷迷的话,我会对你隐瞒这个,死缠烂打的要你陪我过一辈子。
可是你没有,你是个好人。
我从来没见过的好人。
我不知道,如果真的在一起,等到大家五六十岁的时候,你会不会对一个连上厕所都要你牵手的老太婆心生厌倦?
好可怕。
我突然想起来,以前有个喋喋不休的家伙对我说过的一句话。
有些人,相遇,相知,相爱过就算是幸福。因为,你不知道,相守是否幸福。人生最痛苦的莫过于三种:想要却怎么也得不到,得到了又觉得不过如此,失去了却后悔莫及。
如果不知道结局是悲还是喜,我宁愿不要开始。
我走啦,大叔。
现在你还在睡觉,真傻。
PS:如果有天,你在大街上,遇到了带着墨镜,牵着导盲犬,拿着导盲杖的我,一定不要叫我。
就选择擦肩而过吧,不要让我可怜的样子被你看到。
如果真有可能,我真的很想,很想……
算了,大叔再见!
希望你做梦的时候能梦到我。
又PS:昨晚很想唱这首歌,可是忘记了怎么弹。
就把歌词附在下面好了。
当风吹过山谷
我会想起欠你的幸福
原谅我爱得不够投入
虽然你会守在灯火阑珊处
让我找到
下一世弥补欠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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