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绅士盗贼拉莫瑞》第79章


掌中,又按住他的断指,让他用力攥住小袋。刺客失声惨叫,不住扭动身体。洛克给了他一拳。
“但现在,”他说,“现在我又是个杀人犯了。我会强令自己大开杀戒,直到最后一个灰王的手下从世间消失。你听见了吗,狗娘养的?我会做掉盟契法师,我会做掉灰王。就算卡莫尔、卡泰因和地狱的全部兵马与我为敌,那也无济于事,只不过是在我和你的主子之间多添几具尸体。”
“你疯了,”刺客轻声说道,“你永远无法打败灰王。”
“我不光要打败他。无论他有什么计划,我都会将其破坏。无论他有什么愿望,我都会将其毁灭。无论你跑到这儿来屠杀我的朋友,是想达到什么目的,它们都将烟消云散。灰王的每个手下都会死得毫无意义,就从你开始。”
金·坦纳上前一步,单手抓住刺客,把他揪起来跪在地上,然后拖着他走向厨房,完全不在乎那人的哀告乞怜。刺客被扔到桌旁,摔在三具蒙着床单的尸体和那堆布匹和纸张附近。他立刻闻到一股令人反胃的灯油味。
金·坦纳二话不说,用一柄短斧上的铁球猛击刺客的右膝。那人狂吼一声。又是疾如闪电的一捶,击碎了他的左膝。刺客就地一滚,试图保护自己,遮挡接下来的攻击——但短斧再未落下。
“等你见到诡诈看护人,”洛克一边说,一边捻着手里的什么东西,“告诉他,洛克·拉莫瑞学得很慢,但记得很牢。等你见到我的朋友们,告诉他们还有很多你的同伴正在路上。”
他张开双手,让一个东西落在地上。那是一段打结的绳子,通体深灰,白色细丝从一端探出。这是炼金扭线火柴,白色细丝暴露在空气中后,很快就会冒出火花,点燃燃烧时间较长的外层灰绳。
绳子掉在一摊灯油边缘。
洛克和金·坦纳经过隐蔽出口,进入古老石庙。楼梯盖砰的一声在身后关闭。
在他们脚下的玻璃地窖中,火焰开始升起。
先是火焰,然后是尖叫。
插曲 老手球员们的传说
手球是一项瑟林体育运动,深受南部城邦人民喜爱,但却被北方的韦德兰人嗤之以鼻(不过住在南国的韦德兰人似乎也对手球乐此不疲)。有人说这项运动起源于瑟林君主期,疯皇萨提拉纳会用死刑犯的风干头颅当球扔,以此自娱自乐。学者们对这种说法不屑一顾。但他们并未马上予以否认,因为在没有板上钉钉的证据之前,低估瑟林君主期的残虐野蛮是极不明智的选择。
手球是供下等人玩乐的粗野游戏,球手们分成两队,在任何可以找到的相对平坦的地面上进行比赛。球是用树脂和皮革制成的橡胶圆团,直径大约六寸。场地长度通常在二十码到三十码之间,(一般是用粉笔)在两端画出直线作为标志。双方要尽力把球移过对方的得分线,球员跑过、踏过或是扑过得分线时,必须双手持球。
手球可以在队友间自由传递,但不能碰到腰部以下的任何部分,也不允许接触地面,否则就要交换进攻权。一名被称作法官的中立裁判,要在比赛中保证双方遵守规则,当然他们并非总能如愿。
参赛队伍通常会代表卡莫尔的某个城区或岛屿。与赛事有关的酗酒、赌博和斗殴活动,通常会从比赛前几天一直延续到球赛只剩下依稀记忆。实际上,在卡莫尔城这片混乱海洋中,手球比赛反倒是一座相对平静祥和的孤岛。
话说在第一任安德拉卡纳公爵统治时期,大锅区和引火区之间曾举行过一场比赛。一位名叫马科斯的年轻渔夫,被视作大锅区最棒的手球员,而他的挚友热尔万则是城里最优秀最公正的手球法官。这次比赛的裁判任务自然被交给了热尔万。
比赛在落尘区一处尘土飞扬的废弃广场举行。上千名观众挤在周遭的房舍残骸和巷道中,把空地围了个水泄不通,尖叫声不绝于耳。这是场艰苦卓绝的比赛,两队在各方面都势均力敌。比赛临近结束,大锅区落后一分,最后一撮细沙正从计时用的沙漏中落下。
马科斯狂吼一声,双手抱着球冲向引火区整条后卫线。他脸上带着黑眼圈,双手瘀青发紫,鲜血从手肘和膝盖流出。比赛时间进入最后一秒,他不顾一切飞身跃起,扑向得分线。
马科斯趴在石板地上,双臂伸得笔直,球体接触到了粉笔线,但没有完全超越。热尔万推开挤作一团的球员,盯着马科斯看了几秒钟,然后说道:“没过线。不得分。”
随后爆发的骚动和狂欢实在很难区分。有人说黄号衣们在平息骚乱时杀了十几个人,也有人说数目接近一百。在因抵赖赌账而引发的一场小规模战争中,至少死了三位大佬。马科斯发誓从此不再跟热尔万说话,他俩可是从小就在同一艘船上打鱼的交情。大锅区向热尔万的所有家人发出警告,如果他们再敢踏足这个城区,那条狗命就还不如肠衣值钱。
二十年过去了,三十年过去了,三十五年过去了。老安德拉卡纳已死,第一任尼克凡提公爵坐上卡莫尔城的头把交椅。从那时起,马科斯和热尔万再没见过彼此。热尔万到杰里什住了很多年,靠撑船和猎捕恶魔鱼为生。最终,思乡病让他回到卡莫尔城。他在码头惊讶地看到一个男人从小渔船上走了下来。那人跟他一样饱经风霜,灰发长须,但毫无疑问就是他的老朋友马科斯。
“马科斯,”他叫道,“马科斯,大锅区的马科斯!马科斯!诸神慈悲!你肯定还记得我吧?”
马科斯转过身,打量着面前这名旅人。他看了几秒,随即毫无征兆地从腰间抽出一柄渔夫长刀,插进热尔万的肚子,只剩刀柄露在外面。热尔万不敢置信地低头看着刀子,马科斯把他往旁边推了一把。当年的手球法官落入卡莫尔海湾,再也没有浮出水面。
“没过线,王八蛋,”马科斯啐道。
维拉人、卡泰因人和拉塞因人听到这个故事,都会心照不宣地点点头。他们认为这故事纯属虚构,但又足以佐证他们心照不宣的一个真理——卡莫尔人都他妈是疯子。
而另一方面,卡莫尔人将其视为宝贵的警告,说明复仇大计不容拖延。当然如果有人不能立刻得偿所愿,那就要长个好记性。
第十一章 瑞沙大佬的宫廷
1
由于洛克挥霍无度地扔掉了第一艘船,他们只得再偷一艘。要是换作平时,他肯定会为此捧腹大笑。
他心中暗想,小虫儿、卡罗和盖多肯定也会笑得满地打滚。
洛克和金沿窄巷区和玛拉·卡莫尔拉赞区之间的河道向南驶去,他们披着从衣帽间地板上捡来的旧斗篷,身子蜷成一团,与迷雾中的城市全然隔绝。对洛克来说,远方的摇曳柔光和呢喃话语,好似早就遗弃的另一种人生中残留下来的赝品,并不属于这座他居住生活了一辈子的城市。
“我真是个傻瓜,”洛克嘟囔道。他躺在舱底,靠着船缘,脑袋昏昏沉沉,干呕的感觉似乎又从饱受折磨的胃部往上反。
“如果你再说一遍这句话,”金·坦纳说,“我就把你扔进河里,再驾船从你脑袋上碾过去。”
“我应该让咱们逃跑。”
“也许吧,”金·坦纳说,“但也许发生在咱们身上的惨剧,并非都跟你的选择息息相关,兄弟。也许不管咱们怎么做,都会被厄运席卷。也许咱们逃跑的话,盟契法师会在路上把咱们扑杀,将尸骨撒在从这儿到塔里沙玛之间的某个地方。”
“但是……”
“咱们还活着,”金斩钉截铁地说,“咱们还活着,就可以为他们复仇。你在地窖里干掉灰王手下时,思路完全正确。现在的问题是为什么,以及接下来该怎么办?别再跟刚吸过幽魂烟似的。我需要你的智慧,洛克。我需要卡莫尔荆刺。”
“等你找到他后,别忘了跟我说一声。他只是个见鬼的童话。”
“他就坐在这艘船里,跟我在一起。如果你现在不是他,那就赶紧变成他。荆刺才是能击败灰王的人。这事儿我一个人干不来,这我很清楚。为何灰王要这样对付咱们?这对他有什么好处?赶快想,该死的!”
“这问题太大,无从猜起,”洛克陷入沉思,说话间多了几分活力。“但……把问题简化一下。咱们先想想手法。咱们在神庙底下见到了他的一个手下,我头一回被劫持时见到了另一个人。所以咱们知道至少有两个人为他工作,这还不算盟契法师。”
“你觉得他像个粗心大意的人吗?”
“不,”洛克揉搓着双手说,“不,在我看来,他所做的一切都像维拉时钟一样精确。”
“但他只派了一个人到地窖去。”
“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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