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王事务所》第212章


朝廷根本就没有关系,每年都有很多人死于帮派火拼,朝廷不是照样没有管么?
“可是这个人不一样,包大人交代过,一定要追查到底,这个死者可是朝廷命官,并且牵涉到这次的贪污案,这个房间里面已经完全被搜查过了,账本也已经无翼而飞了。”公孙策在我耳边嘀咕,读书人就是有这点不好,就是废话多。
“好吧。”要是真的调查下去,恐怕,就会见到那个人,如果这件事真的跟那个人有关,那我倒是要好好质问他一番,不是说好了,不做朝廷的走狗么?
公孙策与我一同回去复命,其实我并不讨厌公孙策,只是不喜欢他的废话,还有他偶尔表现出来的酸腐气,他的身体还很瘦薄,见惯了江湖中的结实大汉,再看他这样的书生,确实有些不习惯。已经快两年了,怎么还不习惯呢?
包拯是个好官,从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我就知道,他的睿智和廉洁,是我愿意跟随他的最大原因。跟他汇报了一下情况,他果然让我单独去江湖上追查线索,凶手是个江湖中的剑客,我是这么跟他说的,但我有些许隐瞒,我不想那么早地把我的猜测说出来,我想见到那个人之后,再决定要怎么做。
独自一人背着包袱出了衙门,踏上江湖的路。
一个人的江湖是孤独的,但未必寂寞。只是偶尔会想起当初两个人闯荡江湖的时候,有所感慨。
“听说了么?五鼠又做了一笔大生意,把青衣帮的残余都给扫荡干净了。”我喝着酒,听着旁边人说八卦。
这龙门客栈是八卦最多的地方,要打听消息,来这个客栈就是来对了,只是两年的时间,客栈老板已经从风韵的老板娘换成了一个中年男子,果然已经不是我认识的那个江湖了。
“果然是老鼠,不过就是一群喜欢吃残渣的,那青衣帮早就被灭了,说白了,这五鼠不过是去捡漏的。要说本事么,还真不见得。”旁边一个人嘲笑着,见他的手边的刀,倒是很不错,应该是个有本事的。
不过,这五鼠,究竟是何方神圣,一路上听到的消息也不少,似乎是在半年前阻止起来的,但我还真没见过真人。
“谁说五鼠没有本事?!”楼下一个浑厚的声音传来,内力不浅。
“是什么人?”使刀的人站了起来,“要是五鼠真有本事,那怎么不去灭了青衣帮,而是要去捡漏?”
“那你可知,青衣帮是何人灭了的?”楼下一个壮汉一步一步地走了上来,袖子撸到了手肘上方,露出古铜色的健壮手臂,一脸胡渣让他看上去显得有些邋遢。
“难不成,也是五鼠?”使刀的人挑眉,要真是五鼠灭的,他怎么没得到一点消息?
“那倒不是!”大汉的否认让使刀人展颜一笑,但他话锋一转,“是五鼠里面的锦毛鼠白玉堂,就光靠他一个人,就灭了整个青衣帮。”
白玉堂!听到这个名字,我放下酒杯,他不是说过,他喜欢单干,不喜欢拉帮结派么?怎么现在跟人组成了五鼠?难道那个贪官真的是他杀的?
“哈哈哈,真是好笑,这么大一个帮派,竟然让一个白玉堂给灭了?难道你以为我们都是三岁小孩?”不光是他一个人不相信,在场听到这话的人,都不相信。
“那就让你见识一下,五鼠究竟有多厉害。”大汉大呵一声,朝着使刀人的刀就去了,使刀人下意识地要护刀,但是大汉身体太健壮,把他弹到了一边。学武之人最忌讳的就是兵器被夺,这跟直接羞辱他,没有什么大差别。
“岂有此理!”使刀人也不甘示弱,酒碗一摔,就朝着大汉扑了过去,两人很快就拳脚相加,打了起来。
“哎呦哎呦!不要打啊!这可是老板娘留下来的东西,砸坏了算谁的啊?”楼下的掌柜也跑了上来,劝着架,掌柜一边心疼被摔坏的东西,一边劝架。
客栈老板娘跟我也算是认识,我自然不忍心她的客栈被毁,于是一甩筷笼,无数的筷子朝着他们两人飞去,他们为了躲避筷子,就朝着两个方向分开了,我纵身跳到他们中间,“唉,两位,想要打架都去外边打,别砸坏了人家的东西,这样,今天两位的酒钱算在我账上,就算是交个朋友了。”
“你是什么人?”两人齐齐问。
“不过是个过路的,只是我认识这客栈以前的老板娘而已,就算是给老板娘一个面子,就别打了。”
人在江湖,酒比钱好用,几壶酒一喝,我和两个人就熟络起来。
“不知你跟这白玉堂是什么关系?”我向大汉打探着。
“实不相瞒,我其实是五鼠里面的彻地鼠,白玉堂正是我义弟。”
没想到,居然还真的是找对了人。既然找对了人,那么就要好好利用,我又灌了他几杯下肚,又跟他说我是白玉堂的同门,他就愉快地带着我去找他了。
刚见到白玉堂的时候,有种很熟悉的感觉,他身穿一袭白衣,翘着二郎腿躺在榻上,就连看到我之后,也是面不改色,还悠闲地闭上了双眼。
“五弟,他说他是你同门。”彻地鼠算是为我介绍了,我们之间的事情,还不需要一个外人在场,白玉堂跟我想的一样,把他给支开了。
他一开口就嘲讽我身为朝廷命官的身份,他至始至终都不能接受我为朝廷办事这个事实。我变了,但他也变了,曾经喜欢单干的白玉堂,现在已经称为了锦毛鼠。
我直接问他是不是他杀了江州知府,他承认了。我有些为难,但我也知道我是不可能把他带回去的,最重要的是账本。
他一开始,还死不承认,但被我三两下地盘问之后,他居然自己说漏了嘴。这样的盘问方式还是从公孙策那边学来的,尽管公孙策那样的书生无用,但这种书生的奸诈还是可以学习的。不出意料,我还是被他讽刺了,说我像官场中人。
“要怎么样才给我?”这两年,在官场久了,武艺自然就生疏了,不像他,一天可以跟很多人交手,不断切磋技巧,我很怕跟他较量,我很怕看到他的成长比我的要大。
但有些事情不是怕就不会发生,跟我预料的一样,他约我比武,我赢了,账本就归我。
我们都很清楚,我是不会赢的,要是我赢了,那也是他故意输给我的。可是一向喜欢争强好胜的白玉堂会故意输给我?除非太阳从西边出来。
刀光剑影中,我似乎看到了我们两个的过去,黑白双侠,纵横江湖,如果不是因为我要跟着包拯报答恩情,恐怕整个江湖无人不知我们两个的名号。
“怎么,已经不会忘记杀人了吗?”他对我说,是了,我刚才一直在防御,根本就没有攻击,这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习惯先保护人。
我这才开始出招,但是我知道,我赢不了他。要是赢不了,那还要怎么才能拿回账本?我不能辜负包拯对我的信任。
“别走神!”他的招式开始变快,我也不甘示弱。
狠厉地朝着他的肩膀砍去,他躲过了,同时朝着我的脸挥过剑,我很熟悉这一刀,这就跟他的人一样,躲避的同时也不忘记攻击,咄咄逼人的招式。闭上眼睛,接受这一剑。未来的某个时刻我也会想,如果我躲过了这剑,我们的结局会是怎样。
我捂着还在流血的右眼,我的右眼,应该是废了,“我输了。”
没错,我输了,并且,我失去了我的右眼。
“叫我四哥来帮你看一下,他的医术很高明。”他的语气有些慌张。
“不用了。”
接着,是书本落地的声音,我看过去,透过殷洪,他把账本丢在了地上,“拿去吧!去给你的包大人。”
我知道他的意思,他是说,再也不想见到我。
后来,我就拿着账本回去了,并且带回了一个谎言,凶手白玉堂跟我搏斗,最后被我杀了,虽然我也负伤,但也算是除去了这个凶手。
皇帝御赐我为御猫。这个含义不言而喻。
江湖上再也没有出现过白玉堂这个人,他就像真的死了一样。
又过了几十年,我死了,到了地府,阎王说我本事不错,便留我在地府做事,我没有查到白玉堂的死亡记录,孟婆说,白玉堂不是个一般人,不要去深究他的事情,于是我便没有追查下去,但我知道白玉堂真的不简单。
直到过了很久很久,地府来了一个女孩,阎王说,让我把她快速培养成一个鬼使。这个女孩,跟白玉堂一样不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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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某渔一开始就很喜欢展这个人物,他跟白玉堂啊,啧啧,满满的都是JQ啊!
【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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