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有奸臣想攻朕》第67章


那么苦恼和艰难。
写文可以改变一个人,就拿我来说,我这个学灰高中三年没进过图书馆,人家在看意林我在看漫画,可现在,我居然进图书馆了,还是捧着历史书看,我同学都惊奇了!
虽然码字有时候很累,但你把想表达的表达出来了,挺舒服的。一个字:爽!
我这个人,从小喜欢天马行空,用朋友的话就是喜欢胡思乱想,脑洞大发了,然而,文笔跟不上脑洞这是件非常悲哀的事Q…Q灵感就那样稍纵即逝,可惜死了,而我还不是那种习惯记笔记的人。以后我得随时拿着个小本子啦!
再外,我第一章里说的我很正经,事实证明,我其实是个很正经的屌丝!不知道为什么,我每次想好好写篇文最后都被我写成了雷屌屌的苏文,我练习短篇耽美是为了练字,结果,写的我只想抽自己,真是……太屌了,反正我是不敢去看QAQ见有人收藏,我有点心虚。我觉得它们毁了我在大众心里的美好形象,得考虑是不是应该锁起来。
我在深刻检讨,我今后会努力好好写正经文,晋江这潭水不能被我污了。
还有,喜欢欢脱文的天使们呢,推荐你们看看则慕和老石头的文,她们是言情站的,也是引我来到晋江的两个作者,两人的文风非常逗,很搞笑。当然,我也在努力挖掘纯爱站谁的作品搞笑,我就是喜欢欢脱风的文,毕竟这世间悲哀的事太多了,我们既然看文就别虐自己了,反正我就捡着欢脱文看,我写文也写欢脱文,嘿嘿。
接下来我就在书上练笔了,说实话,我也不知道自己能坚持多久,我是那种三分钟热度的人,但我竟然能在晋江呆了两个月,想不到写个文能乐此不彼,不觉得辛苦,奇迹奇迹。
最后的最后,我要感谢这几月陪我看完奸臣的你们,谢谢~当初我想啊,如果我是读者,我不会看这文的,首先,笔名,其次,文笔,第三,第一人称(我看文基本不看第一人称的文而我写文居然用第一人称,好嘛,再一次证明我屌)
还有要好好感谢Oddball,你的营养液救了我家奸臣,这文写到一半时我差点写不下去想丢了,当然当然敢想不敢做,有一个人看我也得写下去,这就是我的原则,嗯!还有其他鼓励过我的小天使啊,爱你们~ 3~还有基友啊,么么哒!
哦,天呐,我的话太多了!好嘛,这就是我,不来点感慨就不是我了,嘿嘿o(* ̄︶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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