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场教父》第906章


什么是中国的主流文化?所谓主流文化,就是被历代统治者认可的文化,也就是以儒家学说为主体的传统华夏文化。这种文化要求人们积极地面对人生,投入社会,在有限的生命里,使自己的人生价值和社会价值得到最大的发挥。这就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主流文化,它是一种积极的文化。传统主流文化对此有一个表述语,就是“内圣外王”,这四个字出自于《庄子?天下》。
所谓“内圣”,就是讲心中充满圣人的学问和道德,并以此塑造自己的内心世界,或者说是按照圣人的标准来进行人格修炼。有句话说“人非圣贤”,人既然不是圣贤,故而圣人是永远做不成的。所以严格地说,“内圣”只是一个不断圣化的过程,不断向圣人的标准去靠拢,也就是不断追求自我人格的完善。并不是说要你去做圣人。“外王”是表现在外的事功符合王政王道的要求,即施仁义之政,行仁义之道,建王者之业。曾国藩早年在京城做官的时候,严格按照程朱理学来修身养性,修炼自己的人品人格。他甚至提出“不为圣贤,即为禽兽”的口号,这是一个很极端的口号。这表示他的决心,而且他一辈子都努力按照这个要求在做。在他的晚年,还专门写了一篇名为《圣哲画像记》的文章。曾国藩晚年还在以圣哲作为自己的榜样,可谓“内圣”做到家了。
中年之后,他奉旨平叛,将混乱14年之久的社会重新纳入封建正轨,使东南十余省的百姓重新有一个稳定的生活环境。这可算作他的“外王”。曾氏一生所走过的正是一条典型的内圣外王的道路。
在世人的心目中,一般都认为人格修炼即“圣化”和从政即从事公共事业管理这两件事情是难以很好结合在一起的。这是因为“圣化”是属于理想化的东西,在书斋里,在山洞里,它似乎可以完成。但是社会却是复杂混乱的,所谓“人心险恶”,从事公共事业管理的人只能以毒攻毒,治理社会是英雄豪杰的事业,而非圣贤可以做到。我也比较赞同这个观点。我想很多人都会这样认为。但曾国藩却在一个较高层面上做到了“内圣外王”,这很罕见。
中国主流文化对最为成功者还有一个价值评判体系,这就是“立德、立功、立言”。“三立”出自于《左传》:“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按照《左传》的说法,人若在这三者中某一个方面有着出类拔萃的表现,有传之久远的业绩,即可称为不朽之人。当然这里也有高下之分。最上等的不朽之人是建立高尚的德行,其次是建立功业,再其次就是文字著述。若一个人既立功又立德又立言的话,也就是三者并举,那么他将是中国主流文化所认为的最为成功的人物。
即便做到了“内圣外王”,也难做到“三立”。我曾经拿这个标准去衡量中国历史上的人物,符合者很少很少。
但是在近代,曾国藩因为内圣功夫做得好,他的德行受到广泛赞誉;因为他建立了一支军队平定了太平天国和捻军,在当时认为他建立了很大的事功;他一生勤奋著述,留下1000万字的《曾国藩全集》。从这三个方面来说,在当时的社会里,他应该属于是“立德、立功、立言”的“三立完人”。
(吴天然想,内圣外王,虽然今天的标准和内容与古人有所区别,但还是说到了修养的点子上。)
二、曾国藩的成功之道。
让我们来回顾一下曾氏一生所走过的道路,从中能发现有不少可供今人借鉴的成功经验。
(一)修身立志,储才养望,奠定做大事业的基础。
清嘉庆十六年(1811),曾国藩出生在湖南湘乡白杨坪(今属双峰)的一个耕读之家。所谓的耕读之家,就是家里有读书人的种田家庭,又耕又读。这在湖南的农村比较普遍,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曾家与一般的耕读之家不同的地方有这么几点。
第一,曾国藩出生的时候,家里是四代同堂。四代同堂在中国封建社会中是很理想的家庭。他出生的时候,他的曾祖父还在,直到5岁的时候,曾祖父才去世。这样的家庭在中国传统的观念里,是很完整的,很受尊敬的家庭。
第二,他的祖母和母亲都比自己的丈夫大,这是他家庭的第二个特征。他的祖母比他的祖父大7岁,他的父亲比他的母亲小5岁。
第三,他的父亲考秀才,考了17次,到43岁才考中。
第四,他的祖父是他心目中的英雄。通常中国人心目中的英雄是父亲,但他不是,他认为祖父才是英雄。直到曾国藩晚年封侯拜相,祖父依然是曾国藩心目中的英雄。
曾国藩5岁发蒙,23岁中秀才,24岁中举,28岁中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靠自己的努力,通过层层严格的考试,改变自己的处境。从偏远的乡村进入京师做官的人不少,这还算不上很特别。曾国藩跟其他科举优胜者相比,他的特别不同之处或者高明的地方就是在于他进京师以后,不但没有陶醉在科举胜利的喜悦之中,而且很快看出自身严重的不足。他觉得自己最大的不足是缺乏身心修养。
到了翰林院以后,他有机会接触到乡村所不容易看到的书籍。于是在师友的引导下,选择程朱理学作为修身养性的理论依据。他决心要与过去告别。把自己的号改为“涤生”。所谓“涤”就是涤去过去不好的东西,“生”就是重新获得新生。过去有一句话,说是“从前种种譬如昨日死,以后种种譬如今日生”。“涤生”,表示他告别过去、追求崭新境界的决心。
他当时为自己立了很多的功课,其中最主要的有这么五个字,即“诚、敬、静、谨、恒”。所谓“诚”,就是要诚实、诚恳,为人表里一致,内心的一切都可以公布于众。程朱理学非常讲究“诚”,它甚至认为“不诚无物”。所谓“敬”,就是敬畏,内心里要有所敬畏:畏道、畏法、畏舆情。畏道,就是畏人世间的大道理;畏法,就是畏法律,要遵纪守法;畏舆情,就是我们现在讲的重视社会舆论、口碑,重视老百姓对你的看法。“静”就是人的心、气、神、体都要处于一种安静放松的状态。“谨”就是指谨慎。“恒”指的是有恒心,生活有规律,饮食有节,起居有常。除了这些,还有一些别的要求,比如他早起要练字,晚上不出门等等。
许多人都认为,修身是很空疏的东西,办事靠的是才干和实力。但是我们纵观曾国藩后半生的事业,可知这五个字对他的成功有很大的作用。在以后的岁月中,他大致守住了这五个字,使得他在腐败的晚清官场中不入浊流,不陷卑污。
他当时用什么样的办法来监督自己呢?除和师友一起互相帮助监督之外,主要是靠写日记。他以日记的方式来促使自己每天反省、检讨,以取得心灵上的日新日日新的效果,特别是监督自己在没有人监督的情况下的作为,也就是儒家所提倡的“慎独”。
(吴天然想,看来,坚持写笔记的人不光是他吴天然啊!)
曾国藩“慎独”慎到什么地步呢?我给大家讲一件事情。他有一天的日记中写道,早上起来想起昨天晚上做了一个梦,梦到别人得了好处,心里很羡慕。于是他就批判自己,每天讲要按照圣人的标准来要求自己,但是灵魂深处却是那么羡慕金钱,这很卑鄙。下午他到一个朋友家里去,知道这个朋友得了一笔别敬,心里又很羡慕。他回来后补日记,说上午刚刚进行了自我批评,下午又犯这个毛病,真可谓下流。这就是曾氏当时的“慎独”。
就在这时,他为自己立下志向。他的志向大大小小比较多,主要有一大一小两个志向。小的志向是,道光二十九年(1849)三月,他在给弟弟的一封信里写道:“予自三十岁以来,即以做官发财为可耻,以宦囊积金遗子孙为可羞可恨。”他不但以谋取非法之财为可耻,而且认为拿自己的积蓄给子孙,也是一件很可羞可恨的事情。“故私心立誓,总不靠做官发财,以遗后人。神明鉴临,予不食言。”他发了这个誓言:绝不以做官来发财,请老天爷监督,绝对不食言。下面又讲:“故立定此志,决不肯以做官发财,决不肯留银钱与后人;若禄入较丰,除堂上甘旨之外,尽以周济亲戚族党之穷者:此我之素志也。”就是绝不以做官来发财,假如今后薪俸多了,除了让父母生活好一点以外,其他的钱都送给亲戚朋友中贫穷的人。这是我的素志,就是我一贯的志向。这是曾国藩修身立下的志向。这是一个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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