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物标点符号规范用法》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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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里有一毛钱的?”车夫懒懒地说,“你看这几天路上有几辆车?兵荒马乱的,不是拼死寻饭吃的,早就躲起来了。随你去不去,三毛钱。”
“就是三毛钱,”潘先生迎上去,跨上脚坐稳了,“你也得依着我,跑得快一点。”答说,你真的是在大人家中生活惯了!”男人冷笑了一声,回“米,盛在那只香烟盒子里。”“今天累了,早些歇吧。”她伸伸懒腰,站起来说。在行文中非独立地引述结尾,引号的使用在行文中非独立地引用他人的话,不管引述得是否完整,一般都略去原文结尾的标点,然后在引号外加上适当的标点。例如:领队的说了一句“今天人太多,上不了车,我给你们找领导反映去”,就没了踪影。从理论上说,这样做是为了避免重复累赘,因为引号外的点号已表示停顿,再保留原文末尾的标点就没有必要了。但如果原文的结尾用的是问号或叹号,有时就有必要把它们保留在引号内。这是因为问号和叹号除了表示停顿以外,还表示语气。例如:激动的人群一边振臂高呼“毛主席万岁!毛主席万万岁!”,一边像潮水般地涌向毛主席的身边。
老李瞥了一眼报纸上那醒目的标题“他和她?”,禁不住饶有兴趣地看了起来。以上两例中的叹号或问号如果删去,或放置在引号外,原文的语气色彩就难以准确地表达出来。
为了避免累赘,引文中保留了叹号或句号后,引号外的点号也可以省去不用。
四、称呼语后面点号的使用
称呼语后面点号的使用要视语气而定。一般来说语带有提示的意义(如报告、演说、书信中的称呼语)如果称呼停顿的时间稍长,就应该用冒号。这样做,是为了引起读者对下文内容的注意。例如:诸位:今日把大家邀约至寒舍,是为了共商本号之发展大计。弘农先生道席:
大示拜迄,迟复为歉!惠赠之大著亦已由止戈兄送至。甚谢甚谢!如果称呼是一般性的,语气不很重,可以用逗号。例如:李立,请你下午把那本小说带来给我。主席,这是四发来的电报,请您过目。如果称呼的语气较重,感情色彩比较强烈,就应该用叹号。例如:妈妈,妈妈!我要妈妈!张老四!此事铁证如山,你休想再抵赖!又、汉字序数词后面的停顿点号的使用表示汉字序数词后面的停顿,有四种情形:
1。使用顿号。这是用得最多的一种情形。由于序数词只表示语言的序列关系,它本身并不是正文的内在内容,所以在读的时候,在序数与正文之间应有所停顿。而这种停顿往往比较短暂,无需突出或强调,因此多用顿号。例如:甲、宗教之力量;乙、艺术之感染;丙、科学之发展;丁、政治之角力。所谓“中南五省”是指:一、河南;二、湖北;三、湖南;四、广东;五、广西。
2。使用括号。序数词用括号表示停顿,其停顿时间与顿号等长,在用法上与顿号无根本的区别。
(1)的方式来编级,序数可以越级使用,但不能颠倒,更不能混用。因此,“(一)”这种形式,是作为“一、”这种形式的下一级形式而存在的。换言之,在“一、”这样的序数形式之下,如果还有需要用序数词进一步罗列内容,可以用“(一)”这样的形式;如果已经用了“(一)”的序数形式,下一级的序列却不能再用。
五、”的形式,而只能用〃
1。”或更下一级的形式。例如:
八项注意如下:
(一)说话和气;(四)损坏东西要赔;稼;(七)不调戏妇女;(二)买卖公平;(三)借东西要还;(五)不打人骂人;(六)不损坏庄(八)不虐待俘虏。一、前辅文(一)封面(二)书名页(三)内容提要(四)前言(五)目录需要注意的是,序数词用了括号后,不应再用顿号或逗号。下例的写法是不正确的:(一),前言(二),自序(三),凡例(四),正文(五)
3。使用逗号。这种点号,在“其一”、“其二”或“第一”、“第二”这样的序数形式中用得较多。用逗号来表示停顿,对正文的次序关系起强调的作用。例如:为什么在汉语中同义词特别地丰富呢?这是因为:第一,形古客观事物中有许多相同或相近的地方,这反映在词汇中成同义词;第二,词义的演变扩大,形成同义词;第三语词和现代汉语词并存、旧新词并存,形成同义词;第四,方言词和普通话词并存、外来词和本族语词并存,形成同义词;第五,口语词和书面语词并存、贬义词和褒义词并存,形成同义词。
4。用空格来表示停顿。这种形式在出版物的篇(编)、章、节标题中使用较普遍,在一些相当正规的文本(如法律、合同条文)中,正文的序列形式也多采用这种形式。例如:《浮生六动目录卷一闺房记乐卷二闲情记趣卷三坎坷记愁卷四浪游记快卷五中山记历卷六养生记道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九、在“某某说”占与引语之间表示停顿的号的使用这个问题比较复杂,要视语境而定。
1。如果“某某说”带出的是独立引用的直接引语,在“说”与引文之间应用冒号。例如:
广州芭蕾舞团团长张丹丹说:对事业的感觉全部融合进了舞蹈之中,我把自己对人生对爱情这个作品就是我。”
大伟生气地对小伟说:“你都到哪儿去了?我没找到你,差点儿急疯了!”
在采用新式标点的初期(“五四”前后),由于受外文标点的影响,在带出直接引语的“某某说”的后面,不用冒号而用逗号。这种用法在早期白话文中经常可以见到,例如鲁迅《阿正传》中的对话:老头子和气地问道,“你还有什么话说吗?”阿一想,没有话,便回答说,“没有。”
随着标点符号使用的逐步规范化,在现代汉语中已很少出现这种情况。这一点是需要明确的。某些关于标点符号用法的出版物依然把这种用法作为正格来介绍,认为“当某某说后出于某种修辞手段的需要,且不具提示作用,有时也可不用冒号而用逗号”,这是不正确的。
2。如果“某某说”插人在直接引语之间,在“说”字的后面不能用冒号,更不能用句号,只能用逗号。这是因为冒号的作用在提示下文,用了冒号,前面的话就失去了照应,变成不知是谁说的了;句号的作用在表示陈述句子的结束,用了句号,后面的话就不知道是谁说的了。因而只有用逗号才是最恰当的。例如:
“莱昂斯的确有错,”黛博拉在法庭上为丈夫辩护说,“但你们不要光看他在这三四年的过错,还应看他过去所做的一切。”
“谁叫你是毛泽东的儿子!”毛泽东拍响桌子,“我们的纪律你不遵守,谁还会遵守?”因此下例中的冒号,就应该改为逗号:“他细皮嫩肉,腰长肚懒,一头程亮的长发从正中开边,”王七介绍说:“一看就是那种在洋行里当买办的角色。”
3。如果在同一个自然段中连续引述同一个人的话,在第一个“某某说”的后面用冒号,其他均用逗号。例如:
布什跟在基辛格的后面,听到基辛格询问毛泽东的身体怎样。毛泽东指着自己的头说:“这部分工作很正常,我能吃能睡。”他又拍拍大腿说,“这部分不太好使,走路有些站不住,肺也有点毛病。”他停顿了一下又说,“一句话,我的身体状况不好。”然后,他笑着补充说,“我是为来访者准备的一件陈列品。”
4。当“某某说”与直接引语倒置时,“说”的后面用句号。这一点比较容易理解:说话人的话既然已经讲完,就不存在要用冒号来提示下文的问题了。例如:“大约一百八十年前,一场山洪把我的曾祖父从四川的山地冲到了湖广一带。全不同于原来的生活在长江的冲积平原上,他过上了一种完,并在那里娶了我的曾祖母。”王四喜用一种平和的声调,慢慢地说。“我受够了,绝不再回那个家去!”凌子大声说。但如果“某某说”的后面还有其他文字,则“说”字的后面要用逗号,这样才不至于隔断文意。例如:“我已经警告过你不要胡来,可你就是不听!”方大伯气愤地说,脸色胀得通红。
5。如果“某某说”带出的是对他人的话或自己的话的转述,“说”的后面一般不用冒号,如果要表示停顿,可用逗号(也可以什么符号都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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