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之子》第29章


龈谩D慊故歉鲂」媚铮媚阋桓鋈说酱粤掷锸翟谑翘锌崃耍 ?br /> 梅瑞姆哈哈大笑。她说:“丛林是我的父亲,我的母亲。比起人,它对我可善良多了。我并不害怕丛林。也不怕豹子或者狮子。倘若在劫难逃,该死的时候,也就死了。或许让豹子吃了,或许让比小拇指还小的什么甲虫蜇死。雄狮向我扑过来,或者甲虫蜇我的时候,我会害怕。哦,大概会非常害怕!这我知道。但是如果当这种种可怕的事情还没有发生就总在惊恐之中度日,那生活可太悲惨了。如果是狮子吃我,虽然可怕,不过是十分短暂的事情。可是如果被甲虫蜇了,就得受好些天的痛苦,才能最后解脱。因此,我一点儿也不怕狮子。它个头大,响动也大。我能听见它,看见它,或者闻见它,总可以及时逃走。可是我的手脚随时都可能在不知不觉中便被甲虫叮上一口,然后置我于死地。不,我不怕丛林。我爱它。我宁愿死也不愿意永远离开它。不过,您的庄园离丛林很近,您对我又一直很好,我就依着您的愿望,在这儿住些日子,等我的克拉克到来。”
“好!”陌生人说。他领着她走过几座鲜花掩映的平房,平房后面是一座有条不紊的非洲农庄。那里有粮仓,还有农庄附设的一间间小屋。
他们走近农庄的时候,十二条狗汪汪汪地吠叫着跑了过来。有瘦削的猎狗,有一只很大的丹麦种大狗,一只非常敏捷的长毛牧羊犬,其余的都是些爱大惊小怪、汪汪乱叫的猎狐的小狗。起初它们凶猛至极,可是认出走在最前面的黑人武士和他们身后的白人之后,态度发生了明显的变化。那条牧羊犬和猎狐的小狗简直欣喜若狂。那几条猎狗和丹麦种大狗见到主人虽然也十分快活,但表情冷淡,不失尊严。它们都跑到这位陌生姑娘身边嗅了又嗅,梅瑞姆一点儿也不觉得害怕。
那几只猎狗闻到她那身“衣服”上散发出一股野兽的气味。都汪汪汪地叫了起来。梅瑞姆伸出一只手轻轻抚摸着它们的脑袋,喃喃地说着些爱抚的话,猎狗听了都咪着眼睛,撅起上嘴唇,满意地“笑”了。陌生人看着这情景,脸上现出一丝微笑。因为这几条凶猛的猎狗平日里对陌生人从来没有这样友好过。好象这位姑娘用一种极其微妙的方式传递给它们一种信息。让它们明白,他们都属于一个野蛮的世界,具有某种亲缘关系。
梅瑞姆夹在两条猎狗中间,纤细的手指抓着它们脖子上的颈圈,向那幢带游廊的平房走去。门廊下站着一个女人。她身穿白色长裙,招着手欢迎狩猎归来的丈夫。姑娘害怕地眨着一双眼睛。见到这个女人,她似乎比见到陌生的男人或者凶猛的野兽还要害怕。她踟躇不前,掉转头望着那位已经是她的保护者的陌生人,目光中闪烁着恐惧和乞求。
“这是我的妻子,”他说。“她会非常高兴地欢迎你。”
女人沿着小路走过来迎接他们。男人吻了吻她,然后转过身用姑娘听得懂的阿拉伯语把梅瑞姆介绍给妻子。
“这是梅瑞姆,亲爱的,”他说。接着把怎样在丛林里遇见这位无家可归的流浪儿的过程讲了一遍。
梅瑞姆看到这个女人很漂亮,而且面目慈祥,惹人喜爱,便不再局候不安了。听完她的经历之后,女人走过来伸出双臂紧紧地搂住她,吻了又吻,喃喃地说:“可怜的小宝贝儿。”一种从未有过的温暖的感情骤然间涌上梅瑞姆的心头。她把头伏在这位新朋友的胸前。已经许多年了,她没有听见过这种充满母爱的声音,以至忘了它的存在。她把脸贴在那个奔涌着伟大母爱的胸口,无声地啜泣着,好像有生以来从没有这样哭泣过,快乐与充满慰籍的泪水清清流下……
就这样,玛干尼梅瑞姆离开亲爱的丛林,来到一个有文化、有教养的家庭。她先前称之为“先生”与“太太”的陌生人,对于她已经像亲生的父母一样可亲、可信。一旦那种野兽般的恐惧消失,她便走向另外一个极端——无限的信任与炽热的爱恋。现在她安下心来,在这里等他们找到克拉克,或者克拉克来这儿找她。她并没有忘记克拉克。克拉克在她的心中永远是第一位的。
15…三千狒狒闹丛林
在那遥远的丛林,克拉克遍体鳞伤躺在草地上,血凝在一起,动一下都很困难。他义愤填膺,怒火中烧,为了报仇,只得踏上狒狒走过的那条小路,到上次跟它们相遇的地方寻求帮助。可是连狒狒的影子也没有找着。不过它们留下了明显的踪迹,克拉克“顺藤摸瓜”,终于追上了它们。他跟这群狒狒相遇时,它们正慢慢地向南移动,进行周期性的迁徙。这种迁徙的原因只有狒狒自己才能解释。克拉克从“下风头”过来,狒狒群的“尖兵”看见他,连忙发出警告。跟在后画的大队“人马”听见“尖兵”的叫声一起停下脚步。它们有的窃窃私语,有的大声降叫。公狒狒迈开僵直的小腿直转圈子,母狒狒也都紧张起来,尖着嗓子把“孩子们”叫到身边,一家人挤作一团,跟在“丈夫”身后慢慢地走着。
克拉克大声喊狒狒王。狒狒王听到这个声音很熟悉便慢慢地、小心翼翼地走了过来。在所有感觉器官中,狒狒王似乎更相信鼻子,对耳朵听到的、眼睛看到的反倒持怀疑态度。克拉克一动不动站在那儿。如果一直走过去,完全可能马上陷入一场混战。因为丛林里的野兽都十分敏感。它们特别容易歇斯底里大发作,也特别容易变成胆小鬼。值得考虑的是,野生动物实质上到底是不是胆小鬼?
狒狒王向克拉克走了过来,一边咆哮一边用鼻子嗅来嗅去。它绕着圈子走,圈子越转越小,离克拉克自然越来越近。克拉克先开口说话。
“我是克拉克,”他说。“是我打开笼子救出了你。我是‘杀手’克拉克,是你的朋友。”
“呜,”狒狒王哼着鼻子说。“是的,你是克拉克。刚才,我的耳朵告诉我,你是克拉克;我的眼睛也告诉我,你是克拉克。现在,我的鼻子又告诉我,你确实是克拉克。我的鼻子从来不会出错。我是你的朋友。来吧,我们可以一起打猎。”
“克拉克现在不能去打猎,”人猿回答道。“冈玛干尼偷走了梅瑞姆。他们把她关在村子里,不让她走克拉克一个人救不出她。克拉克曾经救过你,现在你能不能带上你的兵马把克拉克的梅瑞姆救出来?”
“冈玛干尼有许多尖尖的棍子,能穿透我的孩子们的身体。他们杀我们。这些冈玛干尼是坏人。如果我们进了他们的村庄,会被他们都杀光的。”
“塔玛干尼有一种能发出很大的响声、老远就可以杀死人的‘棍子’,”克拉克回答道。“克拉克救你时,他们手里就拿着这种‘棍子’。如果克拉克那时候因为害怕拔腿就跑,你早成了塔玛干尼的阶下囚。”
狒狒搔了搔后脑勺。它和人猿四周蹲着许多公狒狒。它们眨巴着小眼睛,摩肩擦背,争先恐后,都想占据一个更有利的位置。有的翻着地上的枯枝败叶寻找可口的虫子吃,有的懒洋洋地看着他们的王和这个奇怪的玛干尼。这家伙自称“玛干尼”,其实他更像那些戴帽子的塔玛干尼。狒狒王看了看几位年纪较长的“大臣”,好像是征求它们的意见。
“我们的兵马太少了,”一个老狒狒嘟哝着说。
“山里有的是,”另外一个建议道。“那儿的狒狒像树叶一样多。它们也恨那些冈玛干尼。它们喜欢打架,而且非常凶猛。我们去找它们帮忙,一定能把丛林里所有的冈玛干尼都杀死。”它跳起来发出可怕的叫声,浑身的毛发都像倒竖的钢针。
“这才像讨论问题的样子,”“杀手”克拉克大声说。“不过用不着山上的狒狒。我们这些兵马就足够了。要去找它们得花费好长时间,等兵马集合齐,梅瑞姆早让他们给杀了,或者吃了。我们应当马上出发到冈玛干尼的村庄。走快一点很快就能到那儿。然后我们一起向他们的村子冲过去,大伙都大喊大叫,肯定能把村子里的冈玛干尼都吓跑。他们逃走以后我们就可以把梅瑞姆救出米。我们用不着杀人,也没必要找死,克拉克只想把梅瑞姆救出来。”
“我们的兵马太少了,”那只老狒狒还在发牢骚。
“是的,兵马太少了!”别的狒狒也跟着它吵吵起来。
克拉克劝也没用。它们虽然愿意帮忙,但是必须按照它们自己的方式,那就是把大山里的狒狒都发动起来,一起和康哇杜部落的黑人斗。克拉克只好屈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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