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之子》第32章


梅瑞姆现在不但可以十分流利地说英语,读和写也很不错。有一天,“My Dear”跟她开玩笑,说了句法语。结果出乎意料,梅瑞姆也说了一句法语。她说得很慢,结结巴巴,有点儿像小孩子学活,这倒是真的,可确实是地地道道的法语。从那以后,她们每天都要学点儿法语。“MyDear”常常感到十分惊讶,梅瑞姆姑娘在这种语言上表现出来的天赋简直让人难以置信。起初梅瑞姆总是眉头紧皱好像极力回忆被这些新学的法文勾起的往事。后来,她和她的老师都十分惊讶地发现,她居然可以说不少课本之外的法语,不但用得恰如其分,发音比这位英国女人还准确。不过梅瑞姆的法语虽然讲得很好,读、写却一窍不通。“MyDear”考虑学好英诏毕竟是头等重要的事情,便不再苛求他非要一下子把法文也学得那么精通。
“你在父亲的村子里,肯定听人说过法语。”“My Dear”说。这种解释似乎合情合理。
梅瑞姆摇了摇头。
“也许,”她说。“不过在找的记忆之中,从来没有在父亲的村子里见过法国人。他非常恨他们,和他们素无交往。我相信以前从来没有听人说过这种语言。可是听起来又觉得非常耳熟。真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
“我也不明白,”“My Dear”说。
大约这个时候,有人送来一封信。梅瑞姆听到这封信的内容之后十分高兴。原来有客人要来!几位来自英格兰的夫人与绅士应“My Dear”之邀,将和他们一起打猎、游玩整整一个月。梅瑞姆听到这个消息之后,一直纳闷,这些陌生人会是什么样子呢?他们像先生和“My Dear”那样和蔼可亲,还是像她以前见过的那些白人一样地凶残狠毒?
“My Dear”向她保证,他们都是些彬彬有礼,温文尔雅的人,既能体贴别人,又很体面。
“My Dear”惊呀地发现,梅瑞姆对这些陌生人来访的期待,没有一点点羞涩与胆怯。
一旦确信这些客人不会妨害她,梅瑞姆便怀着强烈的好奇心迫不及待地盼望他们快快到来。她的这种热望与别的漂亮姑娘对社交活动的渴望没有丝毫差异。
克拉克的形象还经常浮现在她的脑海之中,不过这个形象只能激起一种失去亲人之后的惆怅与寂寥。一想起他,梅瑞姆的心中就涌起无限的忧伤,只是这种痛苦与忧伤已经不再使她陷入绝望。她对他仍然忠贞不渝,她仍然希望克拉克有朝一日能够找到这儿。她毫不怀疑只要他还活在世上,就一定正在崇山峻林,莽原林海之中寻觅她的踪迹。让她焦躁不安的是克拉克会不会真的离开了人世?很难想象像克拉克这样一个无论遇到什么紧急情况都能应付自如的“林莽英雄”,这样年轻就夭折。可是梅瑞姆最后一眼看见克拉克的时候,他正被一群“武装到牙齿”的黑人武士围攻。后来虽然突破了重围,但梅瑞姆相信,为了救她,他肯定会重返康哇社的村庄。寡不敌众,克拉克单枪匹马,完全有可能被敌人杀死。
客人们终于来了。一共三位男士两位妇人——她们是那两个年纪大一点的先生的妻子。这一行五人中最年轻的成员名叫莫里森·贝尼斯——贵族子弟,一个相当有钱的小伙子。他厌倦了欧洲大城市的繁华与奢侈,想趁这个机会到另外一块大陆寻求快乐与刺激。
那些与欧洲迥然不同的习俗风情,他看了觉得难以置信,但这并不影响他对于异国风情所感到的新奇与赞美,也不影响和当地上人的交往——如果在家里,这种事情他一定连想都不敢想。他和蔼可亲,对谁都一视同仁,礼貌周全。对于那些他认为品格低下的人,也只不过言谈举止稍稍谨慎一点罢了。
他体格健壮,仪表堂堂,而且头脑清晰,每逢沾沾自喜,自以为是的时候,总能约束自己,以普通民众自居。为此,他博得了一个“平民化”的好名声,很受人们的拥戴。当然,有时候,他那种以自我为中心的弱点也很明显,最突出的表现就是从来不愿意成为别人的负担。这便是莫里森·贝尼斯在欧洲奢华的文明社会里的一个写照。不过这位莫里森·贝尼斯在中非地区会是个什么样子就很难说了。
起初,梅瑞姆在这些陌生人面前总是局促不安,沉默寡言。她的两位恩人觉得对于她充满传奇色彩的过去还是不提为好,因此,对客人们说,他们是姑娘的监护人。至于她的父母双亲因为不便细问,谁也没有深究。客人们都觉得她文静秀美,天真无邪,活泼可爱,从不装腔作势,而且对离奇、有趣的丛林生活十分熟悉。
这一年里,她和先生以及“My Dear”经常到从林里骑马、打猎。她知道野牛在河岸的灌木和芦苇丛里最喜欢藏身的地方,知道狮子“下榻”之地,还知道离河岸二十五英里之外较为干旱的地区,野兽饮水的地方。丛林里无论最大的还是最小的动物,她都能“顺藤摸瓜”,准确无误地找到它们的老窝。而最让人吃惊的是,她对食肉动物具有特殊的敏感。别人调动起所有感觉器官都无法发现野兽的踪迹,她一下子就能准确无误地辨别出它们的方位。
莫里森·贝尼斯觉得梅瑞姆是一位最漂亮、最迷人的好伙伴,从一开始就非常愿意和她呆在一起。他一点儿也没有想到能在这座黑非洲的庄园里找到如此纯真的友谊。也许就因为这个缘故,他对她越发产生了好感。他们俩经常呆在一块儿,因为在这个小圈子里,只有他们二位尚未婚配。梅瑞姆对于贝尼斯给予她的这种友谊很不习惯。不过对于她,这位年轻人还是有强烈的吸引力。他给梅瑞姆讲了许多关于那些灯红酒绿,车水马龙的大城市的故事,她听了之后十分惊奇,赞美之情油然而生。莫里森这些娓娓动听的叙述,无形中给自己增添了光彩,梅瑞姆自然而然得出一个结论:莫里森不管到那儿,都会是位英雄。
有位活生生的英国青年相伴,克拉克的存在似乎显得不那么真实了。先前那些实实在在的东西,现在都变得飘飘渺渺,成为遥远的记忆。对于记忆中的克拉克,她依然保待着忠贞与依恋。但是与迷人的现实相比,即使是最美好的记忆又算得了什么?
自从客人们大驾光临,梅瑞姆一直没有陪伴他们出去打猎。对于这种流血的运动,她并无特殊爱好。她喜欢跟踪野兽,但是她看不出仅仅以杀戮为目的的狩猎有什么乐趣。这也许因为她曾经是个小“野人”,现在从某种意上讲,身上也还潜藏着某种“野性”。先生出去打猎是为了吃肉,她总是快快乐乐与他相伴。可是从打伦敦的客人光临此地,打猎就被歪曲成一种屠杀。尽管主人也不允许“滥杀无辜”,可他们出去狩猎确实不是为了填饱肚皮,而是为了要那些动物的脑袋和皮子。对于这种活动,梅瑞姆不屑一顾。逢着这样的日子,她要么和“My Dear”一起坐在门廊下消磨时间,要嘛骑着她那匹心爱的马儿,从平平展展的田野疾驰而过,一直跑到大森林的边缘。在那儿,她让马儿自由自在地啃食青草,自个儿爬上大树,在恬静的小憩中回味童年时代丛林生活的快乐与自由。
这时,克拉克仿佛又回到她的身边。她在树上攀援,跳跃,荡来荡去,终于精疲力竭,便舒舒服服躺在一棵大树的树杈上做起梦来。梦乡之中,她看到克拉克的面孔慢慢地变幻成另外一个人的面孔,他那半裸着的塔玛干尼的身影,变幻成一个穿卡其布的纵马疾驰的英国青年。
睡梦中她突然隐隐约约听到远处传来一声羚羊惊恐的哀叫。悔瑞姆立刻警惕起来。一般人即使能听到远处传来这样一声衷叫,也不解其意。可是梅瑞姆听出羚羊遇上了猛兽,正处于无法逃走的危难之中。
以前,克拉克把从雄师努玛的利爪之下抢走猎物,当作一种运动,也当作一种娱乐。梅瑞姆也把从“兽中之王”的血盆大口里,夺得一分“佳肴”,看作最大的快乐。现在,听见羚羊悲悲切切的叫声,那令人振奋的往事骤然间又出现在眼前。于是,她又和死神玩起“捉迷藏”的游戏。
她很快就脱下骑装,扔到一边儿——在树木之间穿行穿着衣服自然碍手碍脚。她还脱了鞋袜。因为光脚丫不论在干燥的树干,还是潮湿的树干上面爬都不滑,可是皮靴的硬底就完全是两码事了。她甚至想把马裤也脱掉。可是“My foear”母亲般的关怀与教导,已经使梅瑞姆深信,赤身露体座光天化日之下跑米跑去,是桩不成体统的事情。
她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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