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之子》第40章


上眼睛,努力从那痛苦的折磨中解脱出来。
他睁开眼睛,他们已经分开,正热烈地谈论着什么。克拉克看出小伙子正极力说服姑娘做什么事情,而姑娘对他的建议事无兴趣。克拉克觉得她的许多动作,特别是摇晃脑袋扬起下巴的样子都和梅瑞姆十分相似。后来他们结束了谈话,年轻人又把姑娘抱在怀里亲吻,道别。她拨转马头,向刚才走过的那条小路疾驰而去。小伙子在马背上望着她。在丛林边上,她回过头向他招手告别。
“今天晚上!”她大声喊道,因为和贝尼斯渐渐拉开了距离,说话时自然而然扬起了脑袋。这一下,她那张美丽的面孔第一次暴露在“杀手’”克拉克的眼前。骤然间,仿佛万箭穿心,克拉克像疾风中的一片树叶,瑟瑟发抖。他两手捂着脸,闭上一双眼睛。再睁开眼睛的时候,她已经不见了,只有丛林边上轻轻摇动的树影表明她是从那儿离开这片林中空地的。克拉克觉得这绝对不可能,这绝不是真的!可刚才他亲眼看见了梅瑞姆——她又长高了一点儿,显得更丰满也更成熟了,言谈举止有些微妙的变化,比任何时候都更漂亮,可仍然是他的小梅瑞姆!是的,他看见梅瑞姆死而复生,他看见一个活生生的梅瑞姆出现在他的眼前!她还活着!她没有死!他看见了她,看见他的梅瑞姆,在另外一个男人的怀抱里!这个男人此刻就在他的下面,要抓他,好比囊中取物。“杀手”克拉克在手里惦量着他那根沉重的长矛,摆弄着挂在腰间那块遮羞布上的草绳,抚摸着挂在屁股后面的猎刀。他下面那个男人叫醒正在打瞌睡的向导,抖了抖缰绳,向北去了。克拉克还独自坐在树上,一双手懒洋洋地垂在两边。他暂且忘记了那几样武器,也忘记了刚才还想做的事情。他只是苦苦思索着。他已经看见梅瑞姆身上那种微妙的变化。他们最后一次见面时,她还是他的半裸着身子的小“玛干尼”——野蛮、粗鲁。那时候,他当然并不觉得她粗野。可是看过她现在身上发生的变化,他意识到从前她确实野性十足。至于他自己,无论过去还是现在,都是一个地地道道的野人。
她的身上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克拉克的眼里,她是一朵最最可爱的文明之花。想起他曾经为她设计的未来,克拉克不由得打了一个寒战。他想把她变成一个人猿的老婆——他的老婆,让她一辈子生活在野蛮的丛林里。那时候,他并不觉得这个设计有什么错误。因为他爱她,在他们俩视为家乡的丛林里,谁都这样为自己设计蓝图。可是现在,看到穿着文明社会华贵服装的梅瑞姆,他意识到自己曾经那样珍视的“蓝图”、憧憬的未来,竟是那样可怕!感谢上帝给了梅瑞姆一个改变命运的机会,感谢康哇杜部落的黑人阻止他实现那个可怕的计划。
可是他仍然爱她,一想起那个衣冠楚楚的英国青年拥抱她的情景,嫉妒就可怕地烤灼着他的灵魂。他到底对她打得什么主意?他真的爱她吗?也许是真的,像她这样的姑娘,谁能不爱呢?梅瑞姆爱他,克拉克倒是有足够的证据。如果不爱,她就不会接受他的亲吻。啊!他的梅瑞姆爱另外一个男人!他沉吟良久,极力回避这个可怕的现实,希望想出一个切实可行的行动计划。内心深处,克拉克很想跟踪这个男人并且把他给杀了。可是,决心难下。他总是想。梅瑞姆爱他。难道自己能去杀她爱的人吗?他悲伤地摇摇头。不,不能。后来,他决定去找梅瑞姆,跟她把事情讲个明白。可是刚想行动,瞥了一眼自己裸露着的身子,自惭形秽,只好作罢。他,一个英国贵族的儿子,就这样毁了自己的一生,就这样把自己降低到兽的水平。他羞于去见自己深深爱恋着的姑娘,羞于把自己火热的爱献给她!他不想去见这个丛林里朝夕相伴的阿拉伯少女,因为,他不知道自己究竟能给予她什么。
已经有好多年了,险恶的环境阻止他回到父母身边。
后来,他又变得傲骨凛然,泯灭了最后一点重返文明社会的希望。儿时的冒险精神使得他把自己的命运和巨猿阿卡特联系到了一起。在那座海滨旅馆杀死无赖康顿,又使他因为惧怕法律的惩罚而远走丛林。以后,无论白人还是黑人不但不愿意与他和睦相处,还总是刀枪相见,使得他在可塑性极强的童稚时代,心灵便受到了严重的损害。
他开始相信,凡是人都跟他作对。后来碰到了梅瑞姆,她成了他唯一的朋友,他需要她的友谊,渴望她的爱情。梅瑞姆被抢走之后,他是那样痛苦,觉得和任何人的来往都极其乏味,都是一种折磨。后来他不止一次想:木已成舟,既然自己心甘情愿地成了一只野兽;那么就像野兽一样生,野兽一样死吧。
现在,后悔也晚了。梅瑞姆还活着,而且作为一个文明社会的缩影突然出现在他的眼前。克拉克十分痛苦。死亡本身不曾把梅瑞姆从他的心中夺走,进步与文明却使她从他的生活中完全消失了。在她的新世界里,她又爱上一个与她同类的男人。克拉克明白,这是对的。她不是为他——个裸体的人猿而生的。是的,她不是为他才来到这个世界,但他仍然属于她。如果不能得到她,不能给她以幸福,至少要尽最大的努力帮助她得到幸福。他准备跟踪那个年轻的英国贵族,首先弄明白他对梅瑞姆并无恶意。这以后,尽管嫉妒折磨着他的心,为了梅瑞姆,他将暗中保护他。不过,愿上帝保佑,如果这个年轻人错待了梅瑞姆,他可绝不会有好下场!
他慢慢地站了起来,舒腰展背,铁拳举过头顶,双臂结实的肌肉在棕色的皮肤下面像小山一样隆起。树下有什么响动吸引了他的注意力,原来是一只羚羊跑到这块林中空地。克拉克立刻意识到自己腹中空空——他又成了一头野兽。而刚才,心中奔涌着的爱情似乎使他变成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
羚羊正从空地走过。克拉克跳到对面那棵大树下面。他的动作那么轻捷,就连羚羊这样敏感的动物也没有听见他已近在咫尺。克拉克解开盘在腰间的草绳——这是他最近新添的一种武器,用起来已经相当熟练。他现在出去打猎,只带两样武器:猎刀和草绳。因为这两件既轻巧又便于携带,长矛和弓箭比较笨重,平常他总是把它们藏在一个很秘密的地方。
现在他右手拿着索套,左手拿着盘成一圈的长绳。羚羊离他只有几步远了,克拉克从藏身之地一跃而出,套索也同时从枝蔓纠缠的灌木丛中甩出。羚羊撒腿就跑,索套像一条长蛇,在它头顶盘桓,然后不偏不倚正好套在它的脖子上。克拉克猛收长绳,拉紧索套。然后他把绳子在腰间系好,右手轻轻一抖,那只还在拼命挣扎的羚羊便一个跟头摔倒在地。
克拉克不像美国西部那些玩绳技的家伙那样,自个儿走到倒下去的动物旁边,而是甩开两条粗壮的胳膊,一下一下地把猎物拖过来,然后像豹子席塔一样,猛扑上去,锋利的牙齿紧紧咬住它的脖子,猎刀同时刺穿它的心脏。克拉克收拾好草绳,丛羚羊身上割下几大块肉,爬到树上,心平气和地吃了起来。吃饱之后,他朝附近一个水坑荡过去,痛饮一番,便呼呼大睡起来。
他心里当然明白,梅瑞姆和那个年轻的英国贵族还要幽会。因为姑娘临走时说的那句话:“今天晚上!”他是听见了的。
他没有跟踪梅瑞姆,因为从她来去的方向判断,她找到的那个“避难所”一定在平原那边。他不想让姑娘发现自己,因此,不愿意在那没遮没挡的一马平川尾随在她的身后。只要和这个年轻小伙儿保持“接触”就够了,他现在要做的正是这件事情。
对于一般人来说,在莫里森·贝尼斯先生离开林中空地这么长时间之后,再确定他在丛林里的位置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可是对于克拉克,情况就不同了。他估计这个白人一定是回他的宿营地去了,而且即使他是到别的地方,也还是逃不脱克拉克的手心——要追上和一个徒步行走的黑人结伴同行的骑马人实在易如翻掌。即使过去好几天,克拉克电能循着他们留下的踪迹,一直找到头。何况他们离开此地仅仅几个小时,对于克拉克,简直如在眼前。
因此,莫里森·贝尼斯回到宿营地并且与汉森互致问候之后才几分钟,克拉克就已经无声无息地溜到附近一棵大树上。他一直等到下午,也没见那个年轻人再离开宿营地。克拉克心里纳闷,梅瑞姆到底来不来这儿呢?过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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