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代职官辞典》第115章


翊卫郎
宋阶官名。徽宗政和(1111-1117)中,定武臣官阶五十三阶,第二十二阶为翊卫郎。绍兴(1131-1162)时改为第三十阶。
翊正司
元官署名。属中政院。掌怯怜口民匠五千余户,岁办钱粮造作。世祖至元三十一年(1294),始置管领、随路民匠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总管府,隶皇后位下。延祐六年(1319)称翊正司。有令、丞、典、簿、照磨等官。
翊麾校尉
武散官名。唐始置,从七品下。宋升从七品。元废。
翎侯 
官名。西域乌孙、大月氏、康居等国有此官。“翎”一作“翕”。大月氏有五翎侯,各治一城。
傔人餐钱
宋官员俸禄外加给的一种。中书、枢密、宣徽、三司及正任刺史以上皆有衣粮,余只给餐钱。按不同等给发给,分朝官五等,京官八等,诸司使、副九等,閣门祗修及三班十等,内侍九等,寄班三等。
傛华
妃嫔称号。汉武帝置。依元帝时规定,位居妃嫔十四等之第五,东汉省。曹魏所置,改称容华。
编管
官名。宋修前朝国史、实录时置,枢密院亦随事置,皆掌编纂记述。明、清翰林院编修以一甲二三名进士及庶吉士留馆者担任,无实职。
编管
宋官员等因过失或触犯皇帝,送指定地区管制,称编管或羁管。
编类圣政所
宋官署名。简称圣政所。绍兴三十二年(1162),以编修敕令所改置。掌修纂庆历、建中靖国编载未尽的勋臣,以及元祐、靖康、建炎以来功勋卓著的忠义之士姓名、职位、事迹,并聚集建炎、绍兴以来诏旨条例,编类高宗在位时的重要政事。提举官由宰相兼任。隆兴元年(1163)并归国史院日历所,仍由宰相提举。
编修
官名。宋修前朝国史、实录时置,枢密院亦随事置,皆掌编纂记述。明、清翰林院编修以一甲二三名进士及庶吉士留馆者担任,无实职。
编修敕令所
宋官署名。掌辑录诏旨,编纂成书。有提举,以宰相兼任,同提举以鸷睡兼,详定官以侍从官兼,删定官由职事官内差兼。
编置司
官署名。清末法部的一个司,设郎中三人,员外郎五人,内一人规定由宗室担任,以及主事等官。掌资犯减等,定地编发,兼稽奉天、吉林、黑龙江、山东、山西、察哈尔右翼、绥远城、归化城案状。
博乐赤
元法薛执事之一掌烹饪以奉上,相当于司膳、厨师。
博士
官名。战国时已有,掌通古今。秦有七十人。汉初沿置。秩为比六百石,属奉常。赵岐《孟子题辞》谓文帝于《论语》、《孝经》、《孟子》、《尔雅》皆置博士,立专治一经的博士始此。汉武帝建元年(前136)置五经博士后,乃专立儒学一家。宣帝时十二人。东汉十四人,代表治易、书、诗、礼、公羊等儒家经典十四家。博士掌以五经教弟子,国有疑事,掌承问对。魏、晋均置,不用人专一经之制,人数亦时有增减。晋咸宁四年(278),初置国子学,置咸宁四年(278),初置国子学,置国子博士一人。后几度复专经之制,如东晋初之《仪礼》、《春秋公羊》博士、梁武帝时之五经博士,北魏亦有五经博士。隋开皇十三年(593),改国子寺为学(炀帝改称国子监),罢隶太常。唐因隋制。国子监外亦有博士。《晋书·职官志》谓魏置太常博士,掌议定王公以下应追谥者的谥法,后世亦多置。其他如医博士、祝禁博士、相博士等,名目尚多。国子监系统的博士,唐有国子博士、律博士、书学博士、算学博士。宋于国子博士、太子博士外,又有武学博士,宗学博士(教授宗室子弟)。明、清国子监有博士厅,设博士,均以分经教授为职务。历代博士品秩,以唐国子学博士正五品上为最高,其他诸博士依次降低,至书、算两学博士,从九品下。明博士为从八品。清改从七品。
博士弟子
即汉博士教授的学生。博士弟子学习至一定年限,经考核,一般可在任郡国文学的职务,优异者可授中央或地方行政官。明、清用作生员的别称。
博学鸿词科
制科之一。始于宋高宗绍兴三年(1133)。“鸿”本作“宏”,清乾隆中以音近清高宗名(弘历)而改。清康熙十八年(1679)与乾隆元年(1736)曾两次举行。先由内外大臣荐举,不分已仕未仕,定期在殿廷考试。录取者授以翰林官。
裁造院
官署名。宋属少府监,掌裁制服饰。金少府监所属有裁造署,掌裁造龙凤车具、亭帐、铺陈诸物,宫中随位床榻、屏风、帘额、绦结等,及陵庙与省、台部所用物。

帝王的命令。
朝奉
宋文散官有朝奉大夫、朝奉郎。明、清则常称盐店、典当店员为朝奉,亦有地方用以称乡坤。
朝奉大夫
宋文散官名,正五品,文官第十一阶。元丰改制用以代后行郎中。后定为第十九阶。
朝奉郎
宋文散官名。正六品上,文官第十四队,相当于唐之朝议郎。元丰改制用以换后行员外郎、左右司谏。后定为第二十二阶。金、元均不常。
朝服法物库
宋官署名。属殿中省。太平兴国二年(977)置。掌百官朝服、各官署礼衣及仪仗。每遇天礼,当事诸军及行事官从人等,于朝服法物库、尚衣库、新衣库借出法物衣、仪注衣等,礼毕归还。监官二人,以诸司使、副使及三班使臣、内侍充任。
朝考
清进士经殿试,取得出身后,须再应一次殿试,由特派大臣阅卷,称为朝考。按朝考成绩,结合殿试与复试(指会试后的复试,康熙五十一年即1712年疑会试有弊举行,雍正、乾隆时常有,无定例,嘉庆定为令)名次,择其最优者为庶吉士。
朝列大夫 
文散官名。金始置,原名奉德大夫,海陵王天德二年(1150)改朝列大夫,从五品下。元升为从四品。明为从四品初授之阶。清废。
朝请大夫
文散官名。隋始置。唐为从五品上,文官第十二阶。宋从五品,第十三阶。元丰改制用以代前行郎中。后定为第十七阶。金从五品上,元升为从四品。明从四品初授朝列大夫,升授朝议大夫,加授朝请大夫。清废。
朝请郎
文散官名。隋始置,在八郎(见“朝议郎”)中位第三,炀帝时罢。唐、宋无均文官第十八阶,正七品上。元丰改制用以代前行员外郎、侍郎史,后定为第二十阶。金、元均不置。
朝散大夫
文散官名。隋始置。唐为从五品下,文官第十三阶,宋为从五品上,文官第十二阶。元丰改制用以代中行郎中。后定为第十八阶。金仍从五品。元升为从四品。明废。
朝散郎
文散官名。隋文帝置,在八郎(见“朝议郎”)中位第四,炀帝时罢。唐为文官第二十阶,从七品上,宋同。元丰改制后以代中行员行郎、侍御史。后定为第二十一阶。金以后废。
朝议大夫
文散官名。隋文帝始置。炀帝时罢。唐为正五品下,文官第十一阶。宋元丰改制用以代太常卿、少卿及左、右司郎中,后定为第十五阶。明从四品初授朝列大夫,升授朝议大夫。清从四品概授朝议大夫。
朝议郎
文散官名。隋文帝开皇六年(586)置,为八郎之首(余七郎为通议、朝请、朝散、给事、承奉、儒林、文林),秩正六品上,炀帝时罢。唐为文官第十四阶,正六品上。宋废。
掣签
明吏部对官员选授迁除,先用拈阄法。神宗万历二十二年(1594),吏部尚书孙丕扬为避免宦官请托,创立掣签法,以竹签预写所选机构地区及姓名等,杂置筒中,大选急选,皆由选人自掣。清沿用此制,外省官员分散任用,由吏部掣签分发各省。
储君
帝王继承者。《公羊传·僖公五年》何林注:“储君副主。”《后汉书·郑众传》:“太子储君。”亦称“储元”、“储副”,(即上引何休注的简写)、“储后”、“储嗣”、“储两”、“储贰”,均太子别称。
储粮局
清官署名。属盛京户部。掌粮食出纳。征收官庄、旗地之粮,分存内仓及各城仓,该司以之发给各官署官员、丁役以为俸米、口粮。
储膳司
元官署名。属詹事院。文宗天历二年(1329)始置。掌皇太子饮膳事务。有卿、少卿、丞等官。
储政院
元官署名。掌辅佐太子。世祖至元十九年(1282),立詹事院。三十一年,改为徽政院,归太后位下。成宗大德九年(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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