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代职官辞典》第117章


桃匝б占盎榧奚ピ岬仁隆4蠊鬯哪辏?110)罢,政和二年(1112)复旧。
揭帖
元公文书中有揭帖。明内阁直达皇帝的机密文件称揭帖,而官府凡有大事申报上司,于文书外,亦附以揭帖,详言其事之始末及利害。清沿明制,臣僚奏上题本时,须附送其抄本,称“呈文揭帖”,简称揭帖。题本呈送皇帝,揭帖一存通政司,一送有关部院,一送科。其后则私人启事亦称揭帖,不具名揭发者称匿名揭帖。
景福殿使
宋宦官官名。为高级官称。大中祥符五年(1012),宦官宣政使刘承珪因久病辞职,特置此官名。以示尊宠。
景云大夫
金教坊散官名。章宗明昌三年(1192)置,从五品上,元废。
敬事房
清官署名。康熙十六年(1677)置。属内务府管辖。掌奉行谕旨及内务府文书,管理宫内事务及礼节,收核外库钱粮,甄别调补宦官,并巡查各门启闭、火烛关防。有总管、副总管,皆由宦官充任。雍正元年(1723),定总管秩四品,副总管六品。
量移
唐、宋公文用语。官员被贬谪远方后,遇恩赦迁距京城较近的地区。
落职
宋撤消差遣的实际职务,称落职。
期门
汉皇帝侍从官官名。武帝建元三年(前138)置,地位近郎官,执武器,随从皇帝出行。期门之意,东汉服虔谓:“与期(约)会于门下以微行,后遂以命官”。员额无定,多至千人。主官称期门仆射,秩千石。平帝元始元年(1),改期门称虎贲郎。
签刺罕
蒙古汗国、元朝封号。受此封号者,可犯罪九次不受惩罚,得任意选择牧地,占有战时所获全部俘虏及战利品,免除赋役,及其他特权。封号可世袭。
签书枢密院事
宋官名。为知枢密院事的副职。本名签署枢密院事,避宋英宗赵曙讳改。
签帅
南朝宋、齐、梁典签的别称。
散官
有官名而无职事的官称。汉至南北朝,朝廷有时对高级文武官员于本官外另加位亚三司、仪同三司等名号,以示尊崇而无职掌。隋始定散官名称,加给文武重臣,皆无实际职务,而统称官员之有实际职务者为职事官。唐承隋制,置开府仪同三司、特进至文林郎、将仕郎共二十九阶为文散官,骠骑大将军、辅国大将军、镇国大将军至陪戎校尉、陪戎副尉四十五阶为武散官,凡九品以上职事官皆带散位,称为本品。职事官随才录用,迁徒出入,参差不定;散位则皆以门荫结品,然后劳考进叙。职事官与散官品级不定一致,散官低而充高级职事官称守某官,散官高而充低级职事官,称行某官,待遇则按其散官品级。宋初沿唐制,置文武散官,神宗元丰三年(1080)改革官制,依官名确定职掌,据唐朝及以前散官旧制,制定文臣阶官,用以规定官员地位、俸禄等待遇,徽宗政和六年(1116)又制定武臣阶官。金、元皆有文武散官,并有司天散官、太医散官、内侍散官、教坊司散官等。明、清则职居几品即授几品阶官,无散官之称。
散馆
清制,翰林院庶吉士经一定年限举行甄别考试之称。进士经殿试后,除一甲三名授修撰、编修外,其余一部分选为庶吉士,由特派的翰林官教习,三年后经考试优等,原二甲进士授编修,原三甲进士授检讨;次者改任各部主事或知县。因翰林官相当于唐、宋的馆职,庶吉士学习之地称庶常馆,故学习期满称散馆,留充编修、检讨者称留馆。
散骑常侍
官名。汉有散骑,为皇帝侍从,又有中常侍,性质同。东汉省散骑,改以宦官任中常侍。魏文帝并散骑与中常侍为一官,如称散骑常侍,以士人任职。入则规谏过失,备皇帝顾问,出则骑马散从。资深者称祭酒散常侍。魏末增加员额,新增者为员外散骑常侍。晋武帝令员外散骑常侍二人,与散骑常侍共同轮流值班,称通直散骑常侍。魏、晋散骑常侍与侍中共平尚书奏事。散骑常侍本隶门下,南北朝属集书省。梁曾另设散骑省,旋省。隋属门下省。唐太宗曾以散骑常侍为散官,旋省去,去复置为职事官。高宗显庆二年(657),分为左右。左散骑常侍二人,正三品下,属门下省;右散骑常侍二人属中书省。职掌同为规谏过失,侍从顾问,并无实权,而为尊贵之官,常作为将相大臣的加官。宋不常置。辽属门下省。金、元不设。
善后局
官署名。清后期,置于有战事省分,处理特殊事务,督、抚可不按常规支款办事。
善通文官
民国时期,普通文官一词,有两种含义。一与高等文官相对而言,委任官为普通文官,荐任及荐任以上为高等文官。政府任用人员低于委任官者称雇员,不属于官。一指行政官,即普通行政官,与专门相对,凡外交、司法及各种技术官皆非普通文官。
舒和郎
金教坊散官名。章宗明昌三年(1192)置,正七品下,元废。
疏浚黄河司
宋官署名。熙宁七年(1074)置。掌疏浚卫州(治今河南汲县)至海口的一段黄河。
税课司
官署名。掌征收商贾、侩屠、杂市捐税及买卖田宅税契。明初,京师置宣课司,府、州、县置通课司。后改府、州通课司为税课司,县通课司为税课局。清沿置。
税务处
官署名。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置。掌节制海关所用华、洋人员。督办大臣以户部尚书充任,会办大臣以外务部右侍郎充任,其下设提调、帮提调、分股总办、帮办等官,由外务、度支二部丞参兼充。咸丰后,海关权力悉关外籍的总税务司。清廷设立此处,欲使总税务司受督办、会办节制。英国提出抗议,谓关税担保外债,不能任意变更制度。清廷被迫声明内部并不更动,原拟定的职权未能实现。辛亥革命后,沿设税务处,有督办一人,为特任官,会办一人,简任;余有提调、帮提调以及第一至第三股股长,文牍、统计、会计、庶务四科科长等。
税务司
官名。清咸丰九年(1859),南洋通商大臣聘英人李泰国(Harato Nelson Lay;1832-1898)为总税务司,英人德都德(H。Tudor Davies,?-1863)为江海关税务司。十年十二月(1861。1),总理衙门正式任命李泰国为总税务司,建立总税务司署。凡各地海关均设税务司,由外国担任。繁盛地方增设副税务司一或二人。同治二年(1863),英人赫德(Robert Hart;1835-1911)继任总税务司后,订定章程,规定各关税务司及其他外国帮办人员均由总税务司委派。光绪二十七年(1901),订立《辛丑和约》后,凡位于通商口岸五十里以内的“常关”也归税务司管辖。税务司对总税务司负责,中国政府任命的海关监督(清由地方官兼,民国以专任为主),号为与税务司共同管理,实际上只能管五十里以外的常关。税务司制度,解放后已废除,台湾一直维持到1952年。
斯帕哈资伯克
官名。南疆维吾尔族伯克之一。清乾隆二十四年(1759),因其旧名设置,掌处理头目争讼,五品,驻叶尔羌。光绪十年(1884),新疆建省后裁撤。
搜粟都尉
汉官名。武帝时置,为筹集军粮之官,不常置。
遂大夫
官名。一、《周礼》谓地官司徒所属有遂大夫,每遂一人,为遂的长官。周制,有乡有遂。郊内为“乡”,是“国人”居住的地区;郊外为“遂”,为“野人”居住之地。遂制,以五家为邻,五邻为里,四里为酂,五酂为鄙,五鄙为遂,一遂为一万二千五百家。二、北周依《周礼》置六官,地官储的属官有左右遂伯中大夫、小遂伯大夫,以拟《周礼》的遂人中大夫、遂师下大夫,每遂下大夫、正四命,以下有遂正大士、中士。设遂之地区,附会古制,以王畿百里之外为遂,三百里为稍,四百里为县,千里为畿。
遂人
官名。《周礼》谓地官司徒所属有遂人,设中大夫二人。西周、春秋时有“国”和“野”对立的乡遂制度,在郊内设有“乡”,为“国人”居住地区;在郊外设有“遂”,为“野人”居住地区。遂人乃总辖各“遂”的政治禁令近官。西周时鲁国有“三郊三遂”,即是三乡三遂。“遂”一作“隧”,春秋时宋、鲁等国设有遂正,相当于遂人。
遂师
官名。《周礼》谓地官司徒所属有遂人,为治理“遂”及居住在“遂”的“野人”之官,与乡师相对。设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中士十六人及旅下士、府、史、胥、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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