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之断章》第40章


“最初接触这个案子的时候,我忽略了很多东西,直到听了综合办公楼门卫和送水工的谈话后,我对这件案子有了深入的了解。我记得陈教授曾对我说过,他从不相信奇迹,所以事物的发展都有清晰的逻辑可循。这件命案乍看下,凶手没有留下任何线索,实则不然。凶手在陈教授办公室留下了许多痕迹,当然,凶手自己是不知道的。”
“是吗?凶手在现场留下了什么线索?”
“耐心听我说完,你就会知道了。就在昨天,我无意中听见送水工说,在陈教授被杀那天上午,也就是十月十九日那天,他曾进入过办公室替教授换了一桶纯净水。碰巧的是,在送水工换水的时候,陈教授不小心打碎了一个杯子,而据我所知,这是他办公室里唯一的杯子。你肯定很奇怪,我说这些无关紧要的事干吗。但是,这些看上去琐碎的事,若把它们连接起来,就能看清整个谋杀案的全貌。”肖晨顿了顿,继续说了下去,“房间里虽然找到了一次性纸杯和新买的杯子,却都是未拆封的。接下来发生的奇怪事情就是,本来满满一桶纯净水,竟然少掉许多。送水工特别提到,由于冷热水胆中还存有水,所以装在饮水机上的桶装纯净水是满的,但我们进入陈教授办公室的时候,水桶并不是满的。这说明有人喝过饮水机里的水,你同意吗?”
殷悦的脸色有些难看,她没有直接回答肖晨的问题,只是点了点头。
“那么,喝过水的是谁?只有两种可能,要么被陈教授喝了,要么被陈教授以外的人喝了。因为喝水一定是要用容器的,陈教授不可能用嘴对上去直接喝。我们先来看第一种可能性,在换水过程中,陈教授的杯子打碎了,而且当时整个办公室只有这一个杯子。之后,陈教授嘱咐门卫去买了新的杯子和一次性纸杯,因为最后一个纸杯让钟旭给用掉了。还有一点必须注意,在十月十九日那天,陈教授自始至终没有离开过办公室,所以不存在有人偷偷潜入他办公室喝水这种情况。可是新买来的杯子和一次性纸杯却没有拆封,饮水机的水肯定不是陈教授喝的,那么就一定是陈教授以外的人喝的。
“要喝水,一定要带容器来装水。可那天上午直到陈教授被害,虽然有不少人进出综合办公楼,但门卫没有看见有手里拿着杯子或此类容器走进综合办公楼的人,就连带包进楼的也没有。所以,只有一个可能,进陈教授办公室喝水的,一定是办公楼里的人。但是警方调查下来发现,当天上午,没有人承认自己曾走进过陈教授的办公室。这就奇怪了,难道这些水会凭空消失吗?所以在我看来,一定是有人说谎,换句话说,杀死陈教授的人一定是这栋综合教学楼里的人,而非外来犯罪。直到这里,你都听明白了吗?以上推论就是我排除外来犯罪可能的依据。”
殷悦道:“那纯净水万一是陈教授用来洗手的呢?”
肖晨摇头:“不可能,因为用纯净水洗手这种举动的前提是他找不到洗手间又突然有某样东西弄脏了自己的手。可没有人拘禁他,况且洗手间的门也没锁,所以你的这个假设不合逻辑。”
殷悦点点头。
“好,那我继续。现在我们知道凶手是楼里的人,那一定是陈教授认识的。凶手进入办公室,说来倒点儿水,陈教授同意了。可当凶手装完水后,陈教授的某个举动或者某句话激怒了他,让凶手顿起杀意。我之所以会认为凶手是临时起意杀死陈教授,是因为如果是蓄谋已久,自然不会挑这个时间段来犯罪,太危险了,而且没有必要带上杯子。接下来要讨论的,就是凶手为何要在缢杀陈教授后,再用利器划破他的尸体。这个举动让警方百思不得其解,可在我眼里,很简单,因为我找到了这个。”
说着,肖晨从外套口袋中掏出一样东西,是证物袋,不过殷悦看不清袋子里的东西。
“这是在陈教授办公室里找到的玻璃碎片,当我拿到这个东西的时候,我就已经知道凶手虐尸的理由了。警方虽然没有注意,可作为陈教授的学生,我知道陈教授用的杯子并不是玻璃做的,而是陶瓷杯。按照逻辑推理,玻璃碎片一定是凶手留下的。那凶手一定是用这个玻璃杯来陈教授办公室装水,然后被陈教授激怒,打碎了杯子,就在弯腰收拾玻璃碴的时候起了杀意,然后上前勒死了陈教授。可意外的是,凶手的手被玻璃划破,凶手在勒杀陈教授的同时,也把自己的鲜血沾在了陈教授的身上。
“被缢死的人是不会流血的,即使擦拭掉血迹还是会被检测出来,警察不可能不明白这个道理。所以凶手只能从办公桌的抽屉里找出水果刀,然后虐尸使其流血,这样就可以掩盖凶手残留在陈教授身上的血迹。这就是为什么凶手要虐尸的原因。如果发现得早,凶手来不及让手上的伤痕愈合,警察只要一个一个检查就可以知道谁是凶手。可惜现在离凶案发生的时间太久,凶手手上被玻璃划开的伤口怕早就愈合了吧。
“说了那么久,已经知道了凶手是大楼里的人和为何虐尸这两件事,接下去要谈论的是凶手的身份之谜。在看案件资料时,我发现了一个很奇怪的现象:警方从陈教授裤子的右侧口袋中,找出了香烟、钱包、打火机和手机。如果你把这些东西一件件塞进裤子口袋里,你就会发现,这么做会使你非常难受,很别扭,特别是坐在椅子上的时候。所以我认为,这些东西不是陈教授放进口袋的。那么只有一个可能,这是凶手干的!”
“那凶手为什么要这么做?”殷悦试探性地问道。
“别急,马上就要说到了。”肖晨用认真的口吻说道,“所以新问题是:凶手为什么要这么做?陈教授曾告诉过我,犯罪时凶手不会做多余的动作,每件事都是有意义的。显然,这些东西本来不在右口袋,而是被转移过来的。那么是从左口袋转移过去的吗?不是,因为没有意义。而陈教授身上穿的是衬衫,没有口袋可装,推理至此,我们又会发现一件很奇怪的事:凶手拿走了陈教授的外套,而这些东西本来应该装在外套的口袋里。这点被大多数人忽略了,他们没有注意那天陈教授来学校时穿了件怎样的外套,但是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现在知道,陈教授的外套被凶手带走了。”
“凶手带走他的衣服做什么?”
肖晨说:“凶手一定另有目的!凶手为什么要带走外套,难道他很喜欢那件外套吗?这个假设自然是不成立的。他带走外套只有一种解释:这样可以让凶手摆脱嫌疑。外套消失的同时,我发现除了外套之外,还有两件东西也不见了——刀具和满地的玻璃碎片。同时消失的这三样东西会有什么联系?我想不用我多说,你肯定已经想到了用外套包裹起玻璃碎片和刀具,然后带出陈教授的办公室,这样就说得通了。
“在案发现场,多逗留一分钟就多一分危险。同样的,多带走一件东西也多一分危险。凶手冒着危险带走陈教授的外套,这说明一个问题:凶手自己身上没有可以装下这两件东西的‘容器’,所以必须用外套包裹住刀具和玻璃碎片。至于为什么不把麻绳带走,我想可能是因为凶手知道绳子表面很难留下指纹的关系吧,而刀具和玻璃碎片上有凶手的指纹,所以必须带走。言归正传,凶手自己身上没有口袋,说明没有穿外套,那么,凶手一定是穿着没有口袋的衣服行凶的,这让我联想到了连衣裙。所以我开始怀疑凶手是个女性,所以凶手只能借用陈教授的外套来带走刀具和玻璃碎片。经过调查后发现,当天穿没有口袋或者没有大口袋衣服的人,只有三个人——你、陆晨老师和潘思佳老师。”
“既然有三个嫌疑人,为什么你最后锁定我呢?”
“日光灯的开关。”肖晨缓缓说道。
“什么?”
“因为凶手离开陈教授办公室的时候,没有随手把日光灯关上。”
殷悦看了一眼肖晨,嘟囔一声:“可能是他忘记了……”
“不可能!”肖晨斩钉截铁道。
“你为什么说不可能?有什么依据吗?”
“我从头说起吧,案发时间在下午一点至两点,凶手为什么开灯呢?因为在一点十分到一点三十分的时候,陈教授办公室窗户口停着一辆运送教科书的卡车,以至于房间里光线完全被挡住了,所以凶手才开灯。可当凶手要离开时,却发现关不了灯。在这里我先说明一下,为什么凶手必须关灯,因为如果不把日光灯关上,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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