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凡四训》第18章


【注释】
①詈(lì):骂。
【译文】
如果拥有了羞耻之心、畏惧之心和勇敢之心,那么有过错就可以立刻改正,就好像春天的冰遇到了太阳,还害怕不会消解吗?然而,人的过错,有从事情本身改正的,也有从情理上改正的,还有从心理上改正的,改正的方式不同,取得的效果也有差异。比如前一天犯了杀生之戒,今天不再杀生;前一天犯了生气骂人之戒,今天不再生气:这就是从事情本身来改正的。这种方式是从外面进行强制,所以会有百倍的难度,而且引发过错的根源始终存在,消灭了东边的,西边却又发生了,终究不是彻底根除过错的方式。
【点评】
知耻心、敬畏心、勇猛心,是了凡先生所提出的改过的三个步骤。知耻是“惭心所”,是从内心里觉悟,是开悟自觉;畏惧是“愧心所”,是外力的加持,使人不敢胡作非为。《百法明门》里有一个善法就是“惭愧”,人若能有惭愧心,必定有所成就。具足惭愧,才产生出勇猛心来改过。具备了这“三心”,就能智慧增长,业障消除了。
了凡先生指出发“耻畏勇”三心为改过之因之后,继续指出改过之法,即示“事理心”三路。就是说,人们对于所犯过失的改正,遵循的路径是不同的,有从事情本身进行纠正的,有从情理上加以纠正的,有从心灵上加以纠正的。不同的改正方式所需要下的功夫不一样,所取得的效果也大不相同。
首先,从事相上改。比如有个人前天杀害了生灵,现在不再杀生;前天生气骂人,现在不再发怒,这就是从事情本身进行纠正。这种改过方式主要是从外部采取强制性手段,所以困难比较大,而且导致错误的根源始终存在,这一方面的过失没有了,那一方面的问题又会产生,因此,从事相上改,不是彻底根除过失的好方法,即所谓的“治标不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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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改过者,未禁其事,先明其理。如过在杀生,即思曰:上帝好生,物皆恋命,杀彼养己,岂能自安?且彼之杀也,既受屠割,复入鼎镬①,种种痛苦,彻入骨髓;己之养也,珍膏罗列,食过即空,疏食菜羹,尽可充腹,何必戕彼之生②,损己之福哉?又思血气之属,皆含灵知,既有灵知,皆我一体;纵不能躬修至德,使之尊我亲我,岂可日戕物命,使之仇我憾我于无穷也?一思及此,将有对食痛心,不能下咽者矣。
【注释】
①鼎镬(huò):烹饪器具,古代酷刑用鼎镬煮人。镬,似大鼎而无足。
②戕(qiāng):杀害,残杀。
【译文】
善于改正过错的人,没有在事情本身上改正之前,会先弄清楚其中的情理。比如有了杀生的过错,就会想到:上帝喜欢生育万物,万物都会眷恋生命,杀了别的生命来养活自己,自己怎么能够安心?而且这种杀生是既要受到屠宰刀割的痛苦,还要再被放进锅里水煮油煎,各种痛苦,都深入骨髓;要养活自己,山珍海味,吃过也就完了,这样的话,五谷蔬菜都可以充饥,又何必残害别的生命,来减损自己的福报呢?又要想到那些有血有肉的生物,都有灵性与知觉,既然有灵性和知觉,也都与我是一体的;纵使不能自己修成至美的品德,让它们尊敬我、亲近我,但怎么可以每天都残害它们的生命,让它们永远地仇视我、怨恨我呢?一想到这里,就会面对这样的食品而感到痛心,难以下咽了。
【点评】
善于改正过失的人,在没有从行为上改正以前,就先弄清楚其中的道理了。从事相上改只是就事论事,只是对自己所做的事进行悔悟;而从明理上改,则能在未动之前就主动地去思考自己的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从而遏制自己的行为。
了凡先生在这里举了个例子,他说:比如有改正杀生的过失,就在心里想:上天爱惜生灵,万物都有求生的本能,杀害别的生命来养活自己,怎么能心安呢?而且这些生灵在被杀的时候,先遭受宰割,然后被水煮油煎,所受的种种痛苦,难以想象;自己在享用这些东西的时候,哪怕是山珍海味,吃过就完了。谷米蔬菜完全可以充饥,何必要杀害别的生命,减损自己的福泽呢!还可想到,这些生灵也都是靠血气维持生命,都有灵性,既然它们都有灵性,就与人同属一类,那么即使不能修成美好的品德,使它们尊敬我们、亲近我们,也不应该残害它们的生命,使它们的灵知永远怨恨我们呀。一想到这一层,就有可能面对肉食黯然伤心,难以下咽。
了凡先生所举的例子与佛教反对杀生的主张是相一致的。佛教的爱不仅在于人间,而且被及一切有生之物,大者至于禽兽,小者及于显微镜下的微生物,甚至涉及无情草木。佛教还把不杀生列为戒律的第一条,在佛教徒看来,众生同为血肉之躯,贪生恶死,与我相同,快我口腹,彼苦甚剧而我乐无限,于心何忍?
了凡先生在这里所说的从情理上改正过失,与佛教徒的“理忏”的忏悔方式有相似之处。浅意上讲,理忏就是自己做错事后,不是就事论事,而是追根究底,探寻做错事的深层原因,从而找到从根本上避免再次犯错误的方法。深层讲,就是所谓:“罪从心起将心忏,心若无时罪也亡。”就是自性忏悔,挖到一切罪恶的本源。如出家人所受的三皈五戒等,虽然表面上名目繁多,实质总归于我们的意(心)根。《全真正韵·三宝词》云:“皈命礼道(经、师)宝。……忏除身(心、口)业障,是故皈依,长福消灾障。”如果意根清净,则身口二业障自然清净;如果意根不清净,身口二业障则难以清净。因此,不管是修行还是为人处世,都不能只就事论事,而要把握更内在的道理。这样才能建立起一个完善的品格,使内心获得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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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前日好怒,必思曰:人有不及,情所宜矜①;悖理相干,于我何与?本无可怒者。又思天下无自是之豪杰,亦无尤人之学问;有不得,皆己之德未修,感未至也。吾悉以自反,则谤毁之来,皆磨炼玉成之地②;我将欢然受赐,何怒之有?
【注释】
①矜:怜悯,同情。《春秋公羊传·宣公十五年》:“吾闻之,君子见人之厄则矜之。”
②玉成:成全,帮助使成功。
【译文】
再如前一天发怒了,就一定会想:人们有不足之处,从情理上说也值得怜悯;如果违背情理而互相争气,对自己又有什么好处呢?这本来也没有什么可以生气的。又想天下没有自己称赞自己的英雄豪杰,也没有专门指责别人的学问;如果有得不到的,那都是自己的德行没有修炼好,不能感化别人。我要完全地自我反省,那么当别人诋毁诽谤自己的时候,都是对自己磨炼与考验的时机;我应该高兴地接受这一恩赐,又有什么生气的呢?
【点评】
了凡先生又继续说道:假如以前喜欢发怒,必定要想:别人也有不足之处,从情理上来说值得怜悯,假如违背情理相互争执,对自己又有什么好处呢?这样就不会生气了。又可想到天下没有自封的英雄豪杰,也没有人会成心寻别人的不是。行事不顺利,说明自己的德行不够圆满,功夫没有下到。应当彻底自我反省,这样一来,当别人诋毁自己时,就好比是对自己的最好的磨炼和考验,正好愉快地接受,又何必发怒呢?
在这里,了凡先生指出了面对别人的过失或者错误时应有的态度。概括起来,有这样两点:
第一,从情理上分析,理解并原谅别人。
当看到别人的过失或错误时,我们有时确实不能够忍受,但是,仅仅是这样的态度也是于事无补的。应该想想:他们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行为?《无量寿经》说:“先人不善,不识道德,无有语者,殊无怪也。”这是因为他的长辈、父母不懂仁义道德,没有好好地教导他,所以他才会犯错误。佛说得多温和啊!所以,《观无量寿经》上说:“佛心者大慈悲是。”佛教的慈悲观中,慈是给人以快乐,悲是解除人们的痛苦,“慈”与“悲”合起来即是“拔苦与乐”。《大智度论》上说:“大慈与一切众生乐,大悲拔一切众生苦,大慈以喜乐因缘与众生,大悲以离苦因缘与众生。”佛教慈悲观的内容分为利他和平等两个方面。佛教利他主义的道德意识是以缘起论为出发点的,“缘起”即“诸法由因缘而起”,也就是说,一切事物或一切现象的产生和消灭,都是由于相对的互存关系和条件所决定的,佛是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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