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神英雄组》第105章


阿奢早就感觉霍英雄有种不合时宜的古怪,专爱无关生存的闲事上花心思,如今一看,果然如此。不过这种古怪很可爱,起码阿奢很喜欢。
下床走到照片面前,阿奢仔细的看了看施财天的面目,同时发现自己从来没有仔细看过这个品种不明的家伙。大将军显然是很想把他当成神看,可阿奢对他实是生不出半分敬意。照片上的施财天没有表情,纯粹只给了镜头一张脸,脸是美男子的脸,即便现他还时常幼稚得不像个男子汉,但是仅从他的脸看,他迟早要长成个美男子。如果能生个美如施财天的孩子,阿奢认为,那当然是很好的。
“想不想他?”阿奢问霍英雄。
霍英雄迟疑了一下,随即答道:“想。”
然后他又说:“想着想着就忘了。知道吗?他真是神,和咱们不是一路。”
霍英雄日益忙碌,忙得兴致勃勃,既要喂饱阿奢,又要喂饱黑狗。黑狗很快长成了猎豹的体型,夜里忠心耿耿的卧门外,白天则是游荡四周,从沙子里刨大蜥蜴、地猴子甚至肉蜒吃,外面打够了野食,回家再吃家食。霍英雄每天都要给它刷一次毛,刷得它油光水滑,黑得反光。
每隔几天,风会特别的大。这时候霍英雄会带着阿奢住到战车里去。战车的载员舱也被霍英雄重新布置过了,里面垫了一层充气床垫,又铺了洁净柔软的褥子。电灯调亮了,霍英雄用彩色的塑料纸剪成花朵形状,成串的粘贴四面墙壁上,当然也有施财天的大照片。
阿奢很快显了怀,又因为她没有发胖,所以微隆的肚皮格外显眼。婚礼那天穿过的礼服早已被军装取代了,她每天很散漫的东游西荡,如果霍英雄有事不能陪伴她左右的话,黑狗就会充当她的随从,黑狗穿着一件特制的战术背心,背上替阿奢背着一支小冲锋枪。
阿奢不肯白白的逛,偶尔会大材小用的打点猎物回来,蜥蜴皮硬肉少,毒性又大,所以通常是扔给黑狗吃;但是沙子里有一种狡猾的沙蛇,是众所周知的没有毒。
霍英雄现的胆子已经很不小,敢于刀光剑影的杀蛇扒皮,但是蛇肉煮好了,他自己从来不吃,连汤带肉的全端给阿奢。
自从养过了施财天之后,他就不肯吃蛇肉了。
霍英雄把日子有条有理的过了下来,到了第三个月时,他感觉自己已经彻底熟悉了这里的环境。他知道怎样节省用水而又能保持卫生,知道怎样合理分配营养和热量,知道怎样抵御风沙地震和地猴子大蜥蜴。阿奢的肚子长得很快,照这个趋势看下去,六个月的确是够用了。
阿奢变得很懒很馋,并且爱发呆。霍英雄让她上床休息去,可她长久的坐霍英雄身边,更愿意看他忙忙碌碌的身影。孩子还没出生,但是霍英雄已经摆足了父亲的架势。他安排着阿奢的起居,点验着库房中的物资,用水一遍一遍的清洗一大块棉布,要把棉布洗得足够柔软,将来好用它做婴儿的襁褓。
一天上午,阿奢坐大敞四开的窗前,端着一只盘子吃米饭——也不要菜,就单是吃米饭,吃得还挺来劲。霍英雄站窗外,先是不声不响的看着她笑,笑着笑着忽然想起自己还有活要干,就走到窗下的电炉子前,弯腰尝了尝炉子上的一锅热汤。
阿奢这时忽然开口说道:“给孩子起个名字吧!”
霍英雄想了想,认为阿奢不止一次的说自己名字难听,可见饿鬼道和间的文化大不相同,自己既然身这里了,当然应该入乡随俗,可是给孩子取名叫做阿米阿粥阿饼吗?听起来又似乎是太不像话了。
“还是来吧!”他对着阿奢说道:“想不出好的。”
阿奢答道:“叫阿战,战争的战。”
霍英雄真没听出这名字哪里好,不过也不算坏,握着一柄汤勺直起身,他正要继续和阿奢说话,不料一辆破车颠颠簸簸的开过来停下了,一名军官下车跑了过来,先是对着阿奢一立正一敬礼:“大队长!”
阿奢对着他一点头:“已经辞职了。有事情?”
军官朗声答道:“大队长,沙头碗军营昨夜遭受偷袭,敌是鲸美和阿糕的残部,他们抢走了一批食物。您这里距离沙头碗军营很近,们怕不安全,所以想要给您派来一队士兵。”
阿奢略微沉吟了一下,随即答道:“好。”
士兵天黑之前到达了阿奢这里,然而守过几夜之后,却是天下太平,一点风浪也没有。
因为鲸美的队伍已经满载而归的逃回了热沙边缘。
暂时解决了生存问题之后,鲸美决定冒一次大险——他要进到热沙里面去。
他不止一次的见过大鸵鸟远方一掠而过,而随着雨水的减少,雾气也不再像先前那样浓稠。本来他认为热沙是一片死地,可鸵鸟既然能够存活,就说明其中还有生机。阿修罗王几个月前一去不复返,他始终不能相信阿修罗王是死里面了。这不是说阿修罗王会永生不死,是他觉得阿修罗王即便是死,也不该死得这样无声无息。
VIP章节 77失而复还者
鲸美怀疑自己这一次冒险,也许会是有去无回的;于是出发之前;他认认真真的洗了个澡;又按照海上的规矩;把头发剃到极短,将身体其余部分的毛发也刮了个干干净净。海上,死去的全都要经过这样一番炮制;因为他们活着的时候是靠鱼养活的;所以死后要变得光溜溜,尽量的也像一条鱼。
虽然他们现是走到穷途末路;但是缺乏的是粮食,不是武器,他们的科技水平比东部大陆领先了五年以上。单枪匹马的驾驶了一辆小装甲车,他热沙边缘悄悄的埋伏了三天——他虽然此刻有些盲目,但是理智尚存,不会像只没头苍蝇一样乱冲。
装甲车看着很不起眼,然而拥有惊强大的动力源,不但能够连续行驶成千上万公里,而且密封良好,可以保持车内恒温。而第四天夜里,通过装甲车小小的前车窗,他终于再次看到了大鸵鸟的身影。
大鸵鸟前几次出现,都像是误打误撞的经过,看它那疾驰的轨迹和劲头,它的目的显然不是逃出热沙。鲸美看不清楚它的模样细节,只笼统的能肯定它应该属于鸵鸟一族,但是看它这个别有用心的样子,鲸美又怀疑它其实是个兽。几十年前,全世界都狂热的培育兽,想要创造出一个新的优秀种族,当然后来集团们纷纷的都失败了,可研究虽然络绎的中止,后遗症却是不可小觑。东部大陆倒也罢了,北部大陆流浪着大批剽悍的兽,已经成为北方诸集团的心腹大患。
若是动物,鲸美不怕,海上的是连鱼都能驯服的;但若是个居心叵测的兽,鲸美可就要心虚了,因为有一部分兽有智慧,使起坏来不次于。
发动了小装甲车,低低的发动机声中,他很镇定的向控制系统输入了指令。而装甲车自动加速追踪大鸵鸟之时,他又理了理身上的防辐射隔热服。头盔和手套暂时没有戴,整整齐齐的放了身边的工具箱里。
装甲车的速度越来越快,距离大鸵鸟也越来越近。鲸美举起望远镜向远望,结果很惊讶的发现大鸵鸟口中竟然横叼着阿修罗王的长柄大镰刀。东部大陆上方已经没有几颗正常运转的卫星,导致鲸美无法给自己迅速定位,但是依着直觉,他感觉大鸵鸟并不是往热沙腹地中走。
夜越来越深了,因为前方没有雾气缭绕,所以可见大鸵鸟身上笼罩了一层淡淡的红光。这红光的来历也很可疑,而鲸美毕竟不是科学家,没法子对红光的来历作一番分析。
大鸵鸟前方疾驰片刻,忽然来了个急刹车。回头看了装甲车一眼,它调转方向开始奔跑。鲸美立刻转弯跟上,然而跟了不过片刻,控制系统就拉起了警报——车外温度已经高到致命了!
鲸美是有备而来,并不意。迎着前方薄薄的雾气,他一路紧追不舍,想要看看这大鸵鸟到底是何方神圣。若是热沙中心当真存生命的话,那凭着阿修罗王的本领,就绝没有轻易丧命的可能。
大鸵鸟火速倒换着两条长腿,匀速向前疾行。雾气越来越浓了,鲸美很着急,生怕跟丢了对方。正是勉勉强强的透过雾气进行追踪之时,大鸵鸟忽然加了速度,眨眼之间便消失了浓雾之中;鲸美立刻下令提速,让装甲车沙漠上跑成了一颗大炮弹。
可五秒之后,骤然而来的自动刹车让鲸美一头冲向前方,狠狠的撞上了挡风玻璃!只听“咚”的一声响,他连哼都没能哼出声来,眼前一黑便晕了过去。
几分钟后,鲸美刺耳的警报声中醒了过来。
他抬手捂着额头,紧闭双眼咬紧牙关,慢慢熬过了最初的这一阵痛楚;然后慢慢的睁开眼睛坐正了身体,他低头去看控制系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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