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獒的精神》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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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獒》和我过去的作品更多的是不同,这个不同在于:我把写作的注意力第一次集中在了小说文本的艺术营造上,集中在了文学母题的表达上,而过去我更多地注重对社会和历史进行属于我自己的观察和剖析。有个批评家说,《藏獒》更像一个江湖,一个充满侠肝义胆、万丈柔情的武侠世界。其实根本不在于你是否意识到自己在写武侠作品,而在于你骨子里有没有侠气。我觉得我是有一点的,写着写着一不小心就流露出来了。侠肝义胆是上帝给我的精神养料,当我在生活中很难做到时,就自然而然地表现在了小说里。换句话说,仗义行侠既是我的寄托,更是我的影子,它寄托了我的人格理想,我也许做不到,但我绝对崇尚。我有时候想我要是变成一只藏獒,就不怕做不到了,藏獒在舍生取义的时候,决不会瞻前顾后。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正气凛然,出手不凡,那是多么痛快的人生啊!相比之下,我们所有的人都活得非常窝囊。
当然藏獒的故事构成了完整的三部曲,这三部描写的重心是不同的。《藏獒》中人与藏獒从疏到亲,是一个良好的缘起;从残酷到和平,从冷凉到温暖,人性在追问中惭愧地看到了自己的缺失,又在对比中得到了獒性的补充。《藏獒2》的重点在于生命的关系和自然的平衡,也是人为的因素让物种愤怒,战争爆发,生存艰难,矛盾重重。生命必须强悍壮实、勇敢坚定、锲而不舍,才有可能活下去。我想告诉读者,牺牲了自然,也就等于牺牲了人类自己;生命是个互相关联的现象,没有一种杀害会逃脱被杀和自杀,人、獒、狼的关系就是这样。《藏獒3》是人类弱点的大暴露,有人性和没人性都可以用合理的形式来表现,人的优胜就在于他可以在良善和残暴之间作出选择并对丑恶加以抵制;你放弃了对光明美好的选择,也就等于放弃了人性。人可以是狼,也可以是藏獒,而藏獒却永远是藏獒。在环境突然恶劣,生活必须残酷的时候,藏獒的天性依然不变,人却可悲地背叛了藏獒,他们对藏獒的驱使,是魔鬼的驱使,不是上帝的驱使。我尊重历史和膜拜环境,当这种历史和环境需要用人、獒、狼的战争让我们刻骨铭心时,我的疼痛就在于我别无选择地写出了流泪淌血的必然结果。我会永远赞美忠诚和勇敢、道义和良知,但有时是哭着赞美。在《藏獒3》里,草原上的人、獒、狼都参加了“文革”、“武斗”,人、獒、狼都作出了巨大牺牲,可就是不明白它们为什么要有牺牲。历史是残酷的,我写《藏獒3》的目的,不是为了让我们记住历史,而是为了告别历史。任何一种告别都可能伴随着惨痛,尤其是用挽歌的形式告别藏獒、告别草原。
总之,在作品里,我试图把獒性、狼性、人性、佛性结合起来,放在一个共生共存的坏境里,完成一种文学的思想使命。用时间来说话吧。
再让我们期待一次未来

这些年我去北京,总是喜欢囚在《当代》编辑部(以下简称《当代》),那是人民文学出版社的后楼。在许多著名的院子里,后楼都是领导干部的所在。但在著名的朝内大街166号院子里,它却是《当代》。所以尽管后了又后,倒比前楼热闹开放些。对我来说,这是一个有话可说,有书可看,有杂志可拿,有饭可吃的地方。这最后一点尤其重要。临到中午,《当代》人总是从订餐的饭店里拿来盒饭,坐在沙发之间到处都是书、报、杂志的拥挤的房间里,围着茶几,吃着,聊着。他们知道我吃素,给我的盒饭里一丝荤腥都没有,感觉爽口而清净。当然也有宴席,但我常常忽略那是为了给我接风,散场后才意识到,念头一闪,又忘了,记牢的还是那素素的盒饭、无所拘束的聊天。
除了吃饭,还有穿衣。那次去北京参加一个隆重的集会,人家要求正装出席,我却吊儿郎当穿着T恤进京,而且是无领的那种。所有人都是西装革履,你怎么可以鸡立鹤群?《当代》的杨新岚拿来她老公的西服,新的,号称“你们两个身材差不多”。一穿,裤子宽得能装我一个半肚子加三条腿。那也得穿!可小杨拿了西服,却忘了领带。她东跑西颠要了一条来给我披挂上,突然又傻了:大家都不会打领带,连北大毕业的新生代编辑石一枫也不会,连时尚女生徐子茼也不会。说是清波会,好不容易等来了,他却呵呵笑着说:“不会,不会。”神情是落拓不羁的,暗藏着一丝对西服领带的嘲讽,似乎不会才是自豪的。恰好清波爱人也来了,在我脖子上比划了几下,满怀希望她能打好,结果发现她不是在打领带而是在系丝巾。昌义更不会了,还兴高采烈地总结一句:“这就是《当代》。”又不甘心地解释道:“这帮人曾经也是会打的。”他的意思是:西装作为“奇装异服”的时候,我们穿过,后来人都西装了,我们也就不“尿”它了。但现在不是总结历史的时候,现在必须立刻把领带打好。为了不尴尬,我说:“奇了怪了,那么小的时候打过的红领巾,一辈子都忘不了,可是领带,也算是改革开放的成果吧,一晃眼就忘了。”好在人文社人才济济,终于从发行部来了一位青年,翘起指头三下五除二搞定了。就这样他们不怕麻烦,把我捯饬成了一个干部,使我可以翘着尾巴出现在北京的大街上了。
《当代》就是这样一帮不会打领带的当代文人在打造经营。脱略形骸的文人习气,从容自若的处世姿态,让他显得开放而松弛。你瞧他一身正装,有板有型,脖子上却是没有拘束的,想吼什么就吼什么。所以像我这个粗放的、直率的、独野的作者,便也有了一席之地。还说领带,穿西装打领带的文学太正式,像场合里的朗诵;不西装不领带的文学太随便,好比插了葱的猪嘴,被厚道的人们说成了象;有西装不领带的文学似乎刚刚好——要先锋那是怀旧的先锋,要时尚那是积淀的时尚,要历史那是当下需要的历史,要文化那是可以发行的文化,这大概就是《当代》的模样。不堕“常边”,也不堕“断边”,中道即佛道。
喜欢囚在《当代》,还有一层意思,那就是羞于见人。这些年我逃避了多少约见和约稿已经记不清了,每一次逃避的成功,都让我歉疚;有时是见了面吃了饭再逃避的,那就更是歉疚得要死。想一想被我回避的那些朋友,大都也是办杂志、搞出版的,我本事太小,写得太慢,总不能老是许愿而不兑现。想做一个守信的人,就只能不赴宴,不许愿,老老实实的。有就有,没有就没有,许了第一个,就勇嫁到底。朋友们,我是得罪了你们的,在这惨淡动人的恳挚里,有你们的宽宥和谅解,那就是我的阳光。
就在囚于《当代》的某一天,昌义问起我《藏獒3》之后的计划,我谈到了仓央嘉措,谈到了“伏藏”,但当时我并没有确定这一定就是我的“下一部”。昌义听了很激动,比我激动多了,一上午都在说这个话题,吃了盒饭送我去机场时还在说。我很想把我们的谈话记下来,却没有时间,上了飞机再记,发现许多细节已经随着激动的消失而消失。但是我知道,我不能再犹豫了,就是那个香音无敌的神王、已逝的歌手——六世达赖喇嘛仓央嘉措,已然是我生活的主宰了,接下来唯一要做的就是心无旁骛,专心致志。

在西藏,人们常常会进入遥远的历史,去体验内心需要的生活,六世达赖喇嘛仓央嘉措和他的情歌便是每个人的体验和经历。他是神王、诗人、歌手和情圣,是西藏所有青春男女经久不衰的偶像,是所有女子心仪的情人,是一个莲花芬芳、魅力无穷的秘密。而喇嘛们却警惕地强调着他的教主地位:我们崇拜他,就应该多念些经文,多行些善事,做一个好人。神圣的宗教情感和美丽的男女之爱被仓央嘉措融合成了一个形态,他因此成了一个僧俗共尊、妇孺皆知的人。
在我的意象里,仓央嘉措的爱情是液态的,如奶如水,它在坚硬直立的万山丛中,浇灌出了遍地的柔软和美妙。教主的地位和爱情的追求从一开始就成了灵肉抗衡的激烈比赛。但是我们知道,在所有的比赛中,爱情总是胜利者。美妙的情歌和撼天地、泣鬼神的爱情穿越时间的迷雾,抵达今天,从而使教主的身份日见彰显。遗憾的是,历史曾经全然误解了仓央嘉措,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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