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的青春不迷茫》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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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和人之间,总是以相同点而结缘。相同的年份,相同的区域,相同的熟人,相同的爱好,若是再好,还有相同的藏书,热爱过同一首歌曲,追过同一名歌星。
因为经历过不同的人,说过很多不一样的话,要让两个完全不了解的人接受彼此,必须花长时间去交往,一点一点试探且共同经历,才有可能达成某些方面的一致性。因为有了一致性,才有好友这一称谓。
所以当我们遇见,稍微有一些与自己类似的人,便激动得不能自已。因为你不用再去解释当初看那本书时为何泪流满面,因为对方和你一个手势便能知根知底。你也不用在MSN上强调:对不起,我不喜欢刚才你的那个语气助词。然后对方还觉得你特矫情,特无理取闹,特小肚鸡肠,特莫名其妙。
连一个“哦”的用法都能够说上个一二三四五六七的相同感受来,你不禁撑着头在电脑这头沉重了起来。
我喜欢酒吧的你们是因为大家对人特豪气,说一不二。我们都冲动,都意气用事,都以认识彼此而觉得人生特带劲。我喜欢阳光般的你们是因为大家内心都有一块不被触碰的禁地,只是对彼此开放。我喜欢比我年长的你们,是因为你们常常告诫我很多你们经过多年才得出的结论,你们说得出我犯过的每一个错误,同样也能告诉我我的每一个优点。我喜欢我的父母,是因为我每次和他们理论,他们都会安静地听我说,然后默认我的态度。我也喜欢和我一起共事的你们,因为你们常常让我觉得生活很美好,皆因我们相信正确公平且善良的方向。
我们皆在奋斗,我们沉迷每一次的集体聚会,芭提雅的一前一后沙滩上的脚印,湖南环水小岛上月光下的谈心,大排档的喧闹,临街边的加班晚餐。只因为有同样的你们在一起分享和继续。
可人越是成长,越是担心这样的关系会猛然断裂。
曾经死铁的关系决裂了,我问过自己:如果我们是亲人的话,是不是还有恢复的可能性。答案是肯定的,可惜,我们并不是亲人,所以没有先天的保护。哪怕几十年后,我们终于有一天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因为亲人的身份,我们可以低下头,可没有,于是再要好的关系也只能选择下辈子再见。
所以之后,变着法子把自己认为要好的关系都变成亲人。我有无尽的底线,我有超级好的脾气,我可以忍受一些不满,只因,我一直把你当作亲人,所以请不要浪费这种信任。
朋友说:我们都是独生子女,比别人更渴求有从小生活在一起的兄弟姐妹,只是谁又真正了解兄弟姐妹之间的关系呢?他们的关系真的如我们所想的那样和谐?那样无私?那样亲近么?无非是一座围城。
所谓良缘是两情相悦,如有金玉为伴,才算得上是锦上添花。
所谓朋友是机缘相识,若有无尽相似,才算得上是血浓于水。
把每一个朋友都当作可以成为血浓于水的亲人去交往才是真正目的。有时,你们花了十年时间共同成长,蓦然发现,那个被你称之为极像亲人的人却早已站在前方等你,第一句话便是:怎么才来?我已经在这里等了你十年。
这一年,认识了一个很重要的朋友。我们称彼此为镜子。他总是让我反省自己,然后总结:他才是一个很靠谱的双鱼座。一晃两年就走完了,我们总是一致。在很多年之前,也许我也想成为他那样的人吧,就算是站近了看,他也透明得没有折射。我总是说,轻松一点轻松一点,后来发现,我们在一起时,他才是旁若无人的轻松。
真正的好朋友就是一个灵魂活在两具肉体中。
2012年7月31日
“大家加油!”
2004年的今天,我带了一只皮箱到北京,心无挂碍。最不济最不济,我再回去,回到生活了18年的那个城市。
6年后的今天,我看着73平米满屋的东西,满心悲怆。6年的时间,经历了种种人际的混战,朋友的伤害,或用身体死扛或被他人中伤,我终于建立起了自己的堡垒。
今天在化妆间有人说:他们说你昨天说……他们说你提意见说……砍头砍尾的说法,换作我以前早就理论了,现在我可以完全把这当成一个笑话。
以前去解释,去理论,是怕。怕自己得罪人,怕自己被人灭了,怕那些无聊的小感受。
现在不去解释,不去理论,还是怕。怕浪费自己的时间,怕自己模糊了焦点,怕影响了品尝现世生活的胃口。
6年,变了一些,也什么都没变。
一只皮箱滋长成了一片小的热带森林。
一位少年成了一个死皮赖脸的伪中年。
以前每天按时更新博客。
如今每周按时更新博客。
以前每天幻想未来的生活。
如今每天回想过去的每一天。
以前,很难交到一个真心的朋友。
现在,真心地去交每一个值得交往的朋友。
以前,要说很多话才能试探继续再次相约。
如今,说对一句话就能闷头喝下一整瓶酒。
以前,认为自己什么都不打扮还挺帅的。
现在,认为自己打扮打扮还挺帅的。
3年前,几个年轻的化妆师跟着他们的老大,做节目的化妆助理。
今天,那几个出去摸爬滚打的年轻的化妆师终又回来正式接手整个光线的造型和化妆。
看着一群熟悉80后的人挤在化妆间忙碌,楼下100家媒体等着郭富城,等着舒淇,等着张静初,等着吴京邹兆龙陈木胜。小璐拿着对讲机说:《全城戒备》媒体见面会还有1分钟开始,大家加油!
无论再过多少年,我都会喜欢那种“大家加油!”的口号。
下午在公司开会,偌大的会议室里挤满了两百号人。月底公司会进行创意大典,这是公司每两年进行的一次头脑风暴。作为公司最重要部门之一的电视资讯事业部当然不能输。我和丁丁张进行了十分钟的动员,然后对大家说:大家加油!所有人谈笑着走出会议室,感觉真好。
2012年10月11日
把每一秒当成一辈子来过
你的ipod放在我这里已经两年。
从未碰过。
偶然翻出来,想起当初你交代我要拿去修理,把弄之间,发现机器里仍有电量。耳塞的部分是不行了,听不到音乐,当时你也是这么说,所以把你的iPod交给了我。
划过目录,很多曲目我没听过,那是你每日必听的歌曲吧,我想。
我拿出专属音响,把它的底座插在了上面。
JimBrickman(金·布莱克曼),我没听过,他的音乐之后,是陈奕迅的《无人之境》。两首曲子连在一起,莫名的好听。这样的搭配在我的世界里是从未出现过的。
后来,就这么着,一直听着你的音乐,脑海里也就慢慢浮现出我所不了解的你,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才会听那么安静的音乐,在什么情况下才会听那么伤感的乐曲。
你问我了解你吗?如果是以前,我会说了解。
你的性格,脾气,习惯的思维方式,失落时去的地方,我过生日你会送的礼物,我不用思考也知道答案。…》小说下栽+wRs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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