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的青春不迷茫》第39章


到底有多难过。少年背影,怅怅记得,逆光奔跑,仿若磅礴江风里呼啦出羽翼翅膀,孤独也倔强。
那段时日,八小时时差。刻意亦或有心,我们常有通信,不间断地联系。用文字描摹,自动屏蔽不愉和不悦,我们邮递给对方祥和及锦绣花团。怎么会呢?他写来:辞职宅于出租屋,钱包瘪瘪。书稿不断否定,被伤害至心惊肉跳。没日没夜啃书准备考研,眉毛忽然开始掉,或许是鬼剃头。午睡小院沉寂,偶有小朋友嬉笑和鸡打鸣。我端着电脑,千山万水外,心酸眼潮。生活展开筚路蓝缕,谁不是赤足前行伤痕累累。在那本千辛万苦的书里,他一直问,青春是什么?想来,当时回答多么仓促和矫情。成功是一出太过诱惑的大戏,他踮起脚尖奋力触摸,掩耳盗铃般却全心全意。
再见于冬天的北京。那么骄傲,披“北漂”外套,亦能取暖。做电视、写文案、剪片子。多晚回,也督促自己磨笔写字。陋室比邻雍和宫,鼻端杳渺香火气,白日浑厚钟声里,蛰伏待发的等待,略有苦涩,仿佛没完没了。某晚陪他去与上司谈加薪,他遍遍重复说辞,字字如针扎得舌尖跳。零下冬日,踌躇门外,路灯昏黄,碎雪乱撞。出来后,他颠颠永远笨重的包,若无其事拍拍我肩─没谈好。仰望北国夜空,深邃莫名,我想,会过去的。确实如此,今时今日自彼时启程,他到底没辜负自己。
流年若干,北京上海,我们各自为营各自生活。邮件电话,少之甚少。所幸,难过彷徨混沌时,随时随地拨给他,始终如一。朋友人来人往,流言来来去去,听了就忘却吧。把彼此安置于安全位置,小心保护,无论外在撞击几何,时光凝成最坚硬的核,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生活继续,结尾无法成为结尾,留一段当年的信,且当结尾:
残留昨天能清晰想起你,单薄留有高中记忆的头发,张扬着新进大学的新鲜和雄心那样跳跃着。不小心,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们没有刻意,居然一直安静走了过来。你看着我失落、失败,看我轻轻地离开,这么多朋友里只有你一直看着我怎么走过这几年,青春最盛开的季节,现在也只有你,陪我慢慢体会这水样流过的日子,一直自称是你的安姐,其实哪有。
2011年1月4日
Ann@上海
五年的你
不过是人间的一粒沙
教我如何保持小清新的师父阿Sam
1626潮流杂志执行主编、摄影师、
畅销旅行书《去,你的旅行》作者
我不算是一个记忆力非常好的人,五年不长不短,如果谈了一场五年的恋爱还没有结婚算长跑,如果分一次手五年还没有再开始新感情叫孤单,如果24岁刚大学毕业人生起步,29岁应该是小有成绩而立,五年真的不长不短,刚刚好,认识一个人也应该是这样。
对于天秤座的我而言,很多人觉得我有无数的朋友,而这么多的朋友里刘同应该是最特别的一个,因为男生里只有他叫我“师父”!这两个字放在古代可是和父母一样重要的地位,当然我不是需要他对我如此,但是足可以感受到彼此的小宇宙和细微的小情感。
那种情感应该是五年前我们在网络上拍照聊天、不敢吃太贵餐厅、不敢去很远地方旅行的小青涩,所以要我回忆一下我们的五年我觉得有点为难,要说的事情很多,版面很少,当然应该还有比我们友谊更久的朋友,只是人和人之间很奇妙,充满着微妙的费洛蒙的情感因素,那这五年他都在干什么?
那一年他写了书,是一个青春的系列,我刚好就为那个系列拍摄了封面,说出来有些绕口,但我们真的是因为这个机缘以及博客这个平台开始建立起联系,还真的是以文字建立情感,不像那些酒肉朋友吧。当然我们后来经常见面的方式都是躲在城市某个小酒馆里,说些家长里短和不太对其他人说的小秘密,说完就放在心里埋了起来,这样的感受很舒服。又是一个夏天的午后,他独自从北京跑到了上海,就在我公司的楼上,用我三脚猫的技术和相机为他拍了《离爱》的封面,至今想起来我们真够胆子的,没有化妆、没有造型,也没有打灯,就是一台相机外加一颗冒险的心,这应该也是我心目中徒弟的样子,瘦小的身体里隐藏了无限大的能量,像只不怕死的蟑螂,不管丢在哪里都勇敢又坚强地活着。
说起为何会有这么一个“徒弟”,我觉得有些惭愧,时至今日我也没有教会他什么,他喜欢摄影,希望我可以教他拍照,于是在多年前的一次北京聚会后,在簋街的某个餐厅里,他跪在地上半开玩笑地认了我这个“师父”。说是开玩笑,但似乎后来大家都很把这个事情当回事了,从那以后他就改口叫我师父。每次有人问起我到底是教他什么的师父,我都无言以对,因为我真的没有教过什么。在我看来,他就像是充满能量的机器人,一直不能停下来。他其实朋友不多,大部分时间都用来工作以及写书、写博客,我想一个人成功的背后一定深埋着巨大的孤独。他很少和我提及感情,哪怕说起也是只言片语,那些情感啊,其实都在这本厚厚的书里。
有人说他年少轻狂,我会笑着说年少不轻狂还等老了再去狂吗?如果我是三毛我会送你一匹马,如果我是摄影师我希望可以帮你拍摄最美丽的风景,人生永远是自己规划的,很多时候我只能默默地站在那里看着他一天天成长,然后开花结果。
从出生那一刻我们就好像是一粒沙,随风飘散,相聚又离开,只是为了看看这尘世间的一些真美好,希望你越走越远。
一年的你
我和自己的不期而遇
30岁时认识的好友陈默
宝洁大中华区公关总监
我一直相信有一些非物质的力量是或依附或脱离于我们的肉体而存在的,譬如灵魂或是其他种种。只不过我们今天的认知水平尚不能通透地解释这些事物。就如同在人类发现DNA前,这个学名为脱氧核糖核酸的物质一直默默地主宰着人类乃至整个地球生命的遗传与繁衍。你不知道它,不代表它不存在。
与同同的相识便是一场没法解释的过程。我们开始用很俗套的语言来描述这种相识,比如“缘分”。但到后来我们都发现有些事用缘分解释,委屈了缘分这个词;而有些事用缘分解释,却委屈了这件事。巧或不巧,我们的相识属于后者。
2010年的一天,具体说,以我超好的记忆力来回忆,应该是2010年5月4日,那天我正休假在家,坐在临窗的书桌边浏览着当时刚刚兴起的微博─那时候,不过才关注了三十个朋友而已。窗外淅淅沥沥下着雨,不远处便是灯红酒绿的都市和车水马龙的三环路。忽然微博弹出小窗口,有人加了关注并且直接发来私信问好。
这便是同同。严格意义说我们是“网友”,并且是在网上遇到半年后才有过第一次碰面的网友(尽管我们身处同一个城市)。而今回想当初,他加我的原因是:刚在出租车上看到某本杂志对我的采访,然后晚上上微博的时候突然发现主页上“你可能感兴趣的人”列表里赫然是我的名字与头像,于是鬼使神差地点下了“关注”。而很少主动加陌生人的我,则是因为几年前曾经刚好看过一个和同同同名同姓不同字的“朋友的朋友”的博客,觉得他们说话的感觉十分相像,而谁知道,同同在几年前,曾用过另外一个字做名字,他根本便是那个博客的主人。
我们认识很久都没敢见面的原因是觉得两个人太相像─这不是一句空话套话客气话,下面我从科学的角度来解读一下“相像”的表现。
从定性研究的角度说:
1 我们在MSN上经常先后不超过两秒钟发给对方一句意思几乎完全一样、仅是措辞略有不同的话。
2 我们会表述对同样一个字(例如“哦”字)的厌恶情绪,即便这种事情在一些人眼中不过是吹毛求疵。而我们厌恶的原因竟然也是相同。
3 经常性地,他打电话给我,发现占线中,而我当时其实正在打他的电话,也是占线。
4 我们说话前会想一下是否还需要说,或者是否应该大面积略去解释性的词语,因为知道对方会懂,不需要解释。
从定量研究的角度说:我们分别做了更新版的普鲁斯特问卷(Proust Questionnaire),是二十八道题的加长版。这是一个探究人类生活、思想、价值观及人生经验的问卷。交换答案时发现,仅有一题,因为我没有回答而答案不同,而余下的所有题,答案完全一致,相差的只是措辞而已。我们俩的问卷答案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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