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不快乐》第3章


那天下午回到学校的时候看出来不是妈妈的主意,原来音乐老师和区里的那个负责人都不认识妈妈。好开心!
和我做搭配的是一个比我大三岁的姐姐,我唱高音她唱低音。她唱得很流畅,我急了,为什么我唱得没有她唱得好?唱得不好老师会不会不给我唱了?不过老师说我唱得有感觉,还很有灵气。
妈妈知道后又来插手了,不过,这一回我不是很反感。她从她的学生那里拿来的一些流行歌曲的磁带很给了我启发。妈妈总是有一群奇奇怪怪的很喜欢说话的学生,那些大学生就是与众不同,而读高中的松哥哥模样像个小痞子。
那时,我对大学生活充满了憧憬。我曾经想,将来等我到了大学,一定会比他们过得更精彩。现在,我的梦醒了,大学没什么神秘的,除了读书,还是读书,上课上得我老是打瞌睡。开展的活动,也不如我妈妈的那些学生。妈妈他们一个系排“长征组歌”,各个声部都十分到位,也不降调,大型管弦乐队配合,架子鼓打起来振奋人心,那真是一场波澜壮阔的演出啊。
父母是那种非常非常正统的知识分子,他们十分理性,时刻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做什么事都会从理论上认识它。
我记得,那天父母对流行歌曲的起源讨论了半天,流行歌曲为什么能流行,流行歌曲与人们的社会生活。他们说,改革开放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这种无病呻吟的歌也算是另一朵花吧。我在心里说,早些年你们的生活痛苦不堪时,还打肿脸充胖子地唱“我们的生活比蜜甜”呢,现在孩子的生活真的幸福了,你们又说人家“无病呻吟”,那么虚伪。
对于唱歌,父母说:我们不反对,可以作为业余爱好,可是不能走这条唱歌的路,进了演艺圈就是进入了名利场,到时候会身不由己的。
在他们的眼里“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对于书读得不多的人,他们从骨子里看不起人家。我们家几次搬家,书占了所搬东西的一半。每次在不得不舍弃一些书时,他们都心痛得要命,恐怕把我丢了,他们大概也没那么难过。
我承认我有时偏激,甚至还有点“另类”。难道他们当年就不“另类”吗?爸爸当年因“走白专道路”被挂牌子游街,1973年,妈妈因对一本“封、资、修”的书的“理解”,而被剥夺了一次读工农兵大学的机会。他们的行为在那个年代也是很“反动”了吧?而我们现在对先锋时尚的东西推崇,也不应该是什么大错吧?能存在,能流行,就有它合理的部分。
父母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告诉我,要做一个优秀的人(不是音乐)。我想,大概中国千千万万的孩子都被这样告诫过,如此下去,中国的未来是什么样子?中国的这个“大一统”的思想什么时候才能开禁?我有时真的有点讨厌那些喜欢把一切的人和事往一个套子里面套的做法。这就是他们的初衷吗?爸爸的二胡拉得那么好,妈妈原来也在文艺宣传队,他们不都经过那个追求的年代吗?怎么过了这个时期,他们就板起脸来不准我这样,不准我那样了呢?
我那时尽管是个孩子,道理我还是明白的,对与错我也能分得清。所以,我讨厌随大流、讨厌干什么都一致,我也害怕在一致中被淹没。也许我想得真的太多了。
四、宁愿被她们拳打脚踢
我的家庭是一个典型的读书家庭,刚搬来深圳时,对门住的是爸爸一个单位的人。他们看我们家整天静悄悄的,以为家里没有人,其实三个人都在看书、或者在电脑上。
第一部分第2节 我不快乐(2)
从小,我就有自己的书,一方面是订阅,一方面是定期购买。可是我特别喜欢看父母的书。看完了后就会自己造词、造句子。冬天妈妈把晒得暖烘烘的被子从阳台上抱回来,我就会学着书上说,被子有“太阳的味道”;早晨太阳出来了,我不说“太阳出来了”,我会换另一种说法:“啊,一树的阳光”,弄得爸爸激动不已,说:我们的孩子小小年纪就有“文学的思维”啦。
大了的我经常会伤感、会感到宿命的无奈。来深圳读初中,第一个学期的期中考试,我的作文只得了4分(满分40),因为老师之间是交叉改卷子,不熟悉我的语文老师怎么也不相信,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孩子怎么会有那么丰富的词汇和联想,所以她判定,肯定是抄的!勉强给了4分,算你抄的功劳吧。
小学时,老师经常在课堂上读我的作文,在我的作文本上画圈圈。寄到少年杂志上的文章,编辑阿姨也说灵气扑鼻,我并不知道那就叫做“灵感”什么的。
于是便受到一些莫名其妙的定位:你的作文写得好,早晨的早读课由你来带读吧,于是,我每天早晨小大人似的走到讲台上带领同学们早读。
过了一段时间,老师又增加了一个S来带早读,因为我的社会活动比较多,老师的本意是让我少点辛苦,让两个人一人一天轮着,不料却给我增添了无穷的烦恼。
许多年后,我看到报上有一首打油诗,正应了我当时的情景:“天上星多月不明,地上坑多路不平,河里鱼多水不清,人间官多不太平。”
早晨,我拿着书走上台去带大家早读,S也走上台,说:“我来带读。”
我大睁着眼睛说:“昨天你不是带读过了吗?”
S就气鼓鼓地走下台,嘴里说一些不三不四的话,并且指责我有表现欲,引来底下同学的一片嘘声。
我以为S只是偶然的记错,接下来显然不是这么回事。我接连不断地和S在讲台上相遇,一回一回,我如同偷了东西被人拉到讲台上亮相一般。几回下来,我索性不再上台带读,我的潜台词就是:你爱干这个你就干,我不干总可以了吧?我才不愿意与人作这样无味的拉扯。
S显然不想放过我,她把自己扮成一只猫,而我是她爪子边的一只鼠。我还没过几天安稳日子,S又开始生事了:“怎么了,你清闲了,总让我一个人来带读,你想把我累死啊?”这话说起来振振有词,弄到老师那里也是我的不是,我不知道如何替自己分辨,显得无所适从。
后来的情况就是,S只要想在台上,那个讲台就是她的,S不想上台了,我就得上台去,完全凭S的一时兴趣,我只能做她的陪衬人任她摆布,儿时的早读课竟然成了我的炼狱。
可能已经看出我没有什么反抗能力吧,S极力在各个方面打压我。我只好尽量回避她,不去看她的脸色。问题是同在一个班级,又是那么一个小天地,躲得开吗?S执意要做出一付理直气壮的样子,常常拉开一个进攻的架势,身后总是有几个拥护者,我不知道自己什么地方开罪了她(她是在挑战“名人”吗?)。其实现在想想小孩子是最势力眼、最崇拜暴力的,同学中谁最能打、谁最能闹,小朋友们就会去讨好他(她)。
S对我实行的是精神暴力,她对我一不打二不骂(我情愿被她拳打脚踢),她就是从精神上打压我。来深圳后不久,香港电视里放“大话西游”,看了“大话西游”,我一下子明白了这个道理。在“大话西游”里,唐僧被妖怪捉去,绑在柱子上,一左一右两个小妖看守他。在身体暴力方面,唐僧是受害者——他被五花大绑,不久还可能被妖怪们吃掉;而在精神暴力方面,唐僧显然占了上风——面对没完没了啰嗦的唐僧,两个看守实在难以忍受,相继自杀身亡。
我绝对能体会到两个小妖的痛苦,当年的我常常有背起书包又不想去学校的念头。
很多年以后,我在一本书里看到这样一段话:“必要的捍卫是对自己的关怀,一味地谦让会助长对方的无教养,破坏人际交往的互利原则。”
那时候我真的不懂,只想着忍让,不要和她针锋相对。可是到底要怎样捍卫才合适?直到今天我也没想出什么好办法来捍卫自己。是捍卫自己上台带读的权利,还是捍卫自己不上台带读的权利?这让我想到了“两桃杀三士”的典故,怀疑起老师的动机来。本来就是嘛,一个早读也就20分钟,值得任命两个“带读官”吗?
有一天,我为这事很不开心,就告诉了妈妈(如果我有一个哥哥或者姐姐,哪怕是妹妹或弟弟,我都不会告诉妈妈,我会让他们帮我去收拾她!有点暴力思想吧?),不料,妈妈听了后半天也没说话,说出的第一句话竟然是:怎么会有这么刁钻古怪的小孩!看得出妈妈也无可奈何。从这件事我知道了,大人也不是什么问题都能解决。
妈妈就和我谈心:生活中总是有一些不可理喻的事,用通常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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