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蓝的天空下》第1章


作者:刘勇
自序,1,2,3
自序
﹙一﹚
我想写的不是警察职业本身,而是这个特殊身份掩盖下平凡或躁动的灵魂。一个普通人;当他背负特殊的责任后,他所承载的爱、恨、情、仇,面对现实无可奈何的酸涩,以及本能与职业束缚的碰撞、纠缠、彼此渗透和不易被人洞察的内心世界。
张远之,一个普通的警察,是我的兄弟、战友亦或是我自己,他是中国一百多万警察中的一份子,像大树上的一片叶子,虽然微渺却尽情的展示着季节的色彩。
当这个故事写到最后,我本想让他成为一名英雄,但这似乎太残忍,英雄需要付出惨重的代价,需要流血,需要牺牲,需要永别父母妻儿和最亲密的人,已经有很多警察牺牲了。所以,我不能让他在我的故事里成为英雄,他亦成不了英雄,他只是一个平凡的人。
我想让他留下来,可他最终还是选择了离开。聚和散本身就是万物之规律,他热爱他的职业,但这并不代表他适合这个职业。
我们常常会因为某一个人所从事的职业,而忽略了作为人的本性。我们希望他完美无缺,希望他像被程序控制的完美机械。
我们恰恰忘记了,任何鲜活的生命都是不安份的。
﹙二﹚
人在与母体分离的那一刻起,就注定是一只搭上弓的箭。当我们势如破竹般穿越斑驳的岁月,呼啸向前的时候,却不一定能命中人生的靶心。一片落叶,一缕清风都会改变你的航向。
因此,无须在乎终点。终点只是一团模糊的雾。
你所经历的某一场雨,某一次飘雪,甚至,某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都将会是一次惊喜。
当张远之走入秋天深处时,他在想些什么----
童年小溪边那枚精巧的鹅卵石?
初恋时的一个吻?
曾经那一道美丽的彩虹?
某一次欢笑?
某一滴泪水?
………
秋风正在淹湮他走过的足迹,尘世无须记住一个凡夫俗子的过往。
前方仍然会有一个山花烂漫的春天,仍然会有一个烟雨朦朦的季节,会有一轮明月,一次飘雪……
回眸之间,我的微笑你记得吗?
浮云流水,春花秋月,我不曾忘得。
1
曾经以为,往事是一片片飘舞的雪花,当我走过春天时它便会静静的融化,等下一次飘雪的时候,我已将它遗忘。但现在我发现,那些曾如雪花般纷飞的往事在我心里已凝结成了冰,如水晶般玲珑剔透。
明天,运儿要去康巴高原出差,他问我:“爸爸,您想要什么礼物,我给你带回来。”我说:“如果路过剪子弯山,采一束那里的黄叶。”儿子说,这简单。
离开那片土地已有四十年了,四十年前的那个黄昏,黄叶飘舞,晚霞如荼……
我叫张远之,不知道父母为什么给我起这么一个名字,是希望我志向远大?还是前途无量?不得而知。不知道名字和命运是否有关系,但我确实远离了故乡,从大渡河畔的一个小村庄来到了雪域高原号称“世界第一高城”的理塘做了一名警察。
那年我二十三岁,公元2002年。
理塘,在草原的深处;一个离天很近的地方。那里天高云淡;超然于尘世之外。我来时正是五月末;高原的春天正羞羞答答的从山下爬上来,为这片广阔的原野染上淡淡的绿色,一些格桑花已迫不及待的探出头;星星点点的绽放在嫩绿的大地上;为迎接姹紫嫣红的时刻做着准备。
万物刚从严冬中复苏,春天乍暖还寒,走在理塘的街头仍有凉意浸入肌肤。
我和仁真扎西像丢了魂一样在街上神逛,仁真扎西是我警校的同学,比我小两岁,这是因为我在小学留了两次级的缘故。不过,对于留级的事我一直羞于启齿。这种阴影源于童年,我留到低一年级报道那天,一位女生又哭又闹,死活不肯和我同桌,那架势,好像她家逼着要她嫁给我似的。在警校的同学还有曾浩,他和我同岁,我估计他也有留级的嫌疑,但他坚决否认,看来阴影比我还重。
面对这个镶嵌在广袤草原上的小城,我充满了陌生和新奇,我的故乡在大渡河畔的一个峡谷里,那是一个隐藏在崇山峻岭中的小村庄。看惯了巴掌大的天空,突然面对广阔的草原和无边无际的蓝天,心里似乎一下子亮堂了许多。彪悍的牧民擦肩而过,强壮得像一座山峰。策马穿城而过的康巴汉子如穿越时空的侠客,从千百年前的大漠深处而来,浑身覆盖着沧桑的英雄情结。站在城中的仙鹤广场上就可以看见草原、蓝天、白云和牛羊如此紧密的连在一起,让人有一种顶天立地的感觉。难怪,康巴汉子都显得那么自信,昂首阔步缓缓而行。
仁真扎西对高原风光似乎不感兴趣,他从另一片草原来。他的目光总是停留在那些身着藏裙婀娜多姿的女孩子身上,“啧啧,身材太好了!”他总是这句感叹的话。“娶一个回家当老婆呗。”我怂恿他。不过每当这个时候,他却很沉稳,答曰:“只可远观,不可近玩焉。”远观美女有如把酒赏月,美哉、悠哉。这是仁真扎西和另一个好友达杰的共同喜好,对此仁真扎西解释为可以养眼怡情。
分配新警实习的时候,我和仁真扎西分在了刑警队,曾浩被分配到巡警大队。我喜欢做刑警,这是我从小的梦想,大概是受警匪片的影响。曾浩因为没能和我俩在一起而大为沮丧,成天抱怨说,正经案子没办过一件。走路的功夫倒是见长,再这样下去,都可以到国家田径队参加竞走比赛了,说不定能捞个金牌啥的。
达杰开着他的奥拓过来,“吱”的一声停在我和仁真扎西旁边,这个家伙比我们早三年工作,在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上班,整天穿着便服东游西荡,据说是工作性质。不过,他从来不在我们面前谈工作,政治觉悟倒是出奇的高。
“走,兜风去。”达杰在车里招手。
大家钻进车里,仁真扎西像一匹狼,两眼放着绿光,躲在黑色的玻璃窗后面,肆无忌惮的欣赏街边三三两两的美女。我缠着达杰让我来开车,达杰将车让给我,看着我开了很远才松了一口气,开始摆弄车上的破音响。出了城,高原的春光美丽如画,音响时断时续大煞风景。
“关掉、关掉,讨人嫌的很,不在城里逛,偏要到荒郊野地里来,干啥嘛?撞鬼啊!”仁真扎西在后面唠唠叨叨的骂。
“回城里养眼怡情吗?”达杰笑着问。
“好色之徒!”我装着鄙视的骂。
“我是从美学角度去欣赏的,哪像你们,简直就是鲁迅笔下的阿Q,看到女人就想到人家的白胳膊,想到大腿。浅薄、庸俗!”
他的反驳引得我和达杰哈哈大笑。
曲宁打来电话说,陈队长在找我,要我马上回到刑警队。
陈队靠在椅子上面无表情,给人一种很冷的感觉。来刑警队一个多月了,我就没见他笑过。
“收拾一下和周副队长他们去下趟乡。”他说。
“好。”我不敢多问,转身出门。
“穿暖和点。”在我快出门时他补充了一句,让我感到了一点难得的温暖,像从缝隙里射进的一丝阳光。
这是第八次下乡了。
2
越野车翻越一个又一个的小山包,向天与草原的尽头急驰,草原越来越宽广,视野也愈加开阔,天和地在目光的尽头交汇,洁白的云朵慵懒的游荡在天边。前边已经没有路了,一些沼泽阻挡了现代交通工具的进入。我们在距离目的地十多公里的牧场上扎营。
晚霞中的草原美丽而祥和,大地还散发着阳光的味道。两只狗儿互相撕咬着在夕阳的余辉里撒欢。暮归的牛群,像一团团漆黑的乌云,涌向主人的帐篷。“哟嚯---”牧人逆着光站在小山包上呼唤他的牲畜,像一张剪影。
一条小河,蜿蜒曲折的静静流淌。夕阳在河面上碎成千片万片,金光灿灿。
天地轻轻的合上了它美丽的眸子。草原像一个顽皮了一天的孩子,正甜甜的睡去。
清晨,牧人的吆喝声悠悠的闯入我的梦乡,我从梦中醒来,阳光已穿透帐篷的破洞,把一束温暖投在我的枕边。在无边无际的草原上,六七点钟便能看见朝阳。
当我走出帐篷时,牧羊的男孩已在帐篷外羞涩的往里张望,他叫扎旺,是我们到这儿后第一个和我认识的牧人,一个像雏鹰一样的男孩,他穿着藏袍将半个肩膀露在外面,隐约可见康巴汉子的粗旷和豪迈,被太阳晒得黑里透红的小脸灿烂得有如盛开的达玛花。扎旺不知道自己有多少岁,牧民对生日不是很在意,看他长相大概有十一二岁吧。我蹲在草地上洗漱,将帽子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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