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幻城池》第12章


兴的端一大碗来,而父亲前脚一走,后脚雅莺就极自然的把豆浆倒掉,或是浇花,或是直接倒出窗外,一气呵成,明早再要。而这些,从不背着雅荷,到让雅荷难做起来,说吧?对方是亲妹妹。不说吧?对方是亲爸爸……
雅荷终是没有说,可这事儿留在雅荷心里,生出一个结来,不是说,小孩子天真无邪,没有心眼儿吗?雅莺才几岁?这是怎么了?
我遥遥的看着雅莺,身边则站着雅荷,我是雅蒲,是她们的姐姐,本应该小心的劝阻她们,莫起争端,可我的心里却不平起来,我自己知道,为雅荷多些。
安抚雅荷在林边的山洞睡下,我找到致夜,致夜是马人,马人都会占卜。
致夜跪卧在火旁,我枕在致夜背上,平躺着,仰望星辰。射手座是火象星座,可是人马却有一股更神奇的力量,它们能操控自然,让它在你面前,呈现出各种样子,就如我现在所看到的,是一副春季原野的画面,原野上开满了野花,而采花的两个女孩儿,正是雅荷和雅莺。致夜说:“她们会相处的很好,”并且致夜还说:“雅莺的一生,将会平淡无奇,无波无澜。”
这样便好,我只是这样想着,这样便好,一切平淡无奇,两者相安无事,便好。
于是现在,我着急的是如何让雅荷下山。
雅荷不走,我没有发现,她除了学习好以外,处理人际关系也相当好,而在事情的决策方面,甚至有些强势,我拗不过她,于是带她来见致夜。
那是个白天,白天出没的人马非常少,但我依然小心的带着雅荷,绕过了迷雾森林正中的灵湖,没让她窥到半点。因为我知道,那是禁地,那里面锁着凡人知都不应该知道的,精灵的骨骸,或者说,整个灵湖是一个墓场,而人马,是用来守护墓场的,整个迷雾森林,则只是一个掩饰,掩饰着这个世界上,有一股更神秘的力量,人类不可理解。
我只到过两次灵湖,在雅荷没来之前,但,我没下过水。
灵湖很特别,是乳白色的,到不是因为水浑,而是因为那湖底,呈圆球状,整齐摆放的精灵骨架,有点像化石,它们被叠放在湖底,等待下一个命运的来临,我第一次见到人马的族长,就在湖边的古亭旁,古亭叫葬尸亭,里面悬挂着,一些很重要的骨架,传说中在天堂的某个角落,天使们也有这么一座亭子,不过人家有更好听的名字,叫“藏心亭”里面藏着的是天使的灵魂,而这里面,只是骨架,乳白色的骨架。
第四章:灵湖
灵湖在迷雾森林正中,终日笼罩在一股奇特的霾中,神神秘秘的样子,里面的每具骨架,都是由人马亲自运来,摆放妥当的。
灵湖由人马守护,好像有好几千万年了,而并不是每一只精灵,都有这样的待遇,也就是说,大多数精灵,并留不下骨架。这有一套很周密的取舍。当然,不是我所能了解的。只是有一次,我去灵湖,见人马的族长,他与我说过两句,它们的族长叫做“舍依”很女性的名字?但舍依不得不介绍,如果你想了解人马。
舍依很漂亮,成亮棕色,泛点儿红,好吧,也可以叫栗色。他背脊上长着一缕长长的鬃毛,这是普通人马所没有的,有点自来卷,一直垂到腋下。他是直发,很飘逸的金黄色。他很严肃,几乎不笑。可他的声音竟然很好听,有点像天外之音。在他之前,我从没听过,原来有生物,还可以发出这种声音,他的手很大,也很暖,他第一次见我时,摸着我的头发说:“孩子,很高兴见到你。”那,让人很心安。
说了舍依,就要说“依凡娜”,她是舍依的女王。我去过灵湖两次,因为我要分别见它们两个,它们几乎很少碰在一起,即使是夫妻。这在人类很难理解,但它们是人马,简单的说,它们是动物,雌性和雄性都有自己的领地,只有在发情期时交汇。但它们之间多了一种可能,就是集体大会。而集体大会的地点就是灵湖,事实上,灵湖并不是属于任何一匹人马的领地,它是共有的,被族群里的每一匹人马守护。
等等,我差点忘了,我的本意,我本来想说说,依凡娜~其实我一直相信,依凡娜是独角兽。虽然她有人的身子和马的身体,但,她首先是银白色的,并且她真的有角,长长的头发,几乎盖住她整个身子,是卷发,而且奇迹般的,也是银白色。但,它们都说,她是人马,一个族群里,只存在一只的,白人马。是变种,一种有定性,并且非凡的变种。
舍依告诉我,灵湖里的,全部是有用的骨架,它们被人马守护,知道再一次,被属于自己的使命召唤。人马,是一种神奇的种族,它们善于射猎,占卜,医疗甚至是烹饪。而它们最擅长的,就是守护。首先,它们能算到危险,有助于他们提前做好力量和对方力量的评估,甚至摆出几种结果,有助于更加轻易的获胜。其次,他们善于射猎,可以把对方有效的控制在足够远的地方,解决掉。最后,他们有最好,最快,最到位的医疗系统,甚至可以做到,随伤随医,随医随愈。
我在这里,在他们中央,还怕什么?我怕别人见到雅荷,即使是在白天,即使远远的绕开了灵湖,但,人马,是很小心的一群,它们感到危险,它们掐指一算,又有什么逃得过呢?
第五章:老友致夜
雅荷第一次见致夜,是在一个树洞里,其实也大不了多少,那一次雅荷一句话也没说,只有我和致夜在交谈,当然,担心的也只有我们。
雅荷安静的坐着,在我的印象中,雅荷从没那么安静过,她看着致夜,那么自然,一点儿不像我当年,好奇的只想摸摸,后来我才知道,其实人马是很高傲的动物,不喜欢人在它身上来回摸,看见致夜,一直很宠我。
后来,我们达成了一致,简单的说,是我和致夜达成一致——送走雅荷。
送走雅荷,出来时,我还说着:“我们不在乎花上一笔钱。”而雅荷,却终于说话了,在出了山洞之后,她说了一句话,很平淡而缓和,她说:“你变了。”
又是五年。
我12岁进了迷雾森林,7年后,雅荷来了,那之后又过了五年,我已经24岁了,好像中间我和任何都没了联系,尤其是我的家人。而五年后,我又一次见到雅荷,是在北部边缘,我和人马一起,去处理一起分割事件,是精灵要求的,分割一个人类的实体衍生体和一只妖精。那时候我已经完全融入人马的世界,如果不是遇见雅荷,我甚至忘记了,我,只是一个,人类。
我和人马已经处理了太多事,我被允许进入它们中,几乎所有人的领地,我和它们一起押送过无数次骨架,像这样子的“出诊”虽然不多,但几乎每次都能带上我。
我几乎变成了一匹人马,而雅荷,却变成了一个极成功的人。
怎么说呢?她比年幼时更自信,对妆容,对衣着,对处事待人,都有一套自己的方法。从她身上,我几乎看不到半点和年幼时重叠的影子,我该后怕吗?我的妹妹长大了,又回到雾村,而我也又一次回到家乡。
雾村依然是那个样子,山清水秀,时间真的可以冲淡一切,原来有民房的地方,慢慢建起了新的民房,一些不知旧事的人们,再次居住了下来。父亲又有人可以聊天了,精神也好了许多,尤其是见到我,我真没想到过,我会回家,会重新面对父亲。依然有些害怕,谨谨慎慎的样子,可父亲情绪上却没有太大的波动,也许是年岁大了吧?一切都不再见怪,见怪的是,我见到雅莺。
雅莺比我想象的要好些,十岁的孩子,身上还带着淡淡的奶油味,像个婴儿,但,也许是因为雅荷的转述,我对雅莺一直很难接受。居然雅莺在我面前,一向乖巧,倒是雅荷,好像渐渐跟她不错起来,到像是我被孤立了,不过我不怕,我有致夜。
致夜的存在很纠结,他像是一个遥不可及的老友,明明很了解,明明很熟悉,却不再经常联系。
当人们问起时,我便说这些年在迷雾森林对面的姥姥家生活,父亲有愧于母亲,也不便再过问。
可致夜还在,还在迷雾森林,每每持窗远望,我总是觉得致夜还在,就在目光所及的那个山头,向着我回望……于是,有些事,发生了,我——得到了一只,骨笔。
第六章:精灵骨笔
精灵骨笔,有着神奇的力量,可以称之为:驾驭。
从同一只精灵身上,取两只骨笔,获得着两只骨笔的两个人,可以单线联系。比如:我手上这只,水精灵骨笔,呈一种淡淡的蓝色,它只能在水面上使用,也就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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