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我如何不宰你》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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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的旅行社数以万计,他们就不知道海南岛、桂林,还有华东、北京、中原、广东、云南、港澳等地有那么多的疯子,就那么放心地把自己的游客交给这些疯子去接待,除非他们也疯了!天啊,中国旅游界被那么多的疯子把持着,岂不是一个巨大的悲哀?
难道这些的旅行社一个个都成了慈善机构,免费招待来自全国各地的旅游者?天底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这一句话似乎每个人都明白它的意思,但还是有那么多的旅游者对此趋之若鹜,并乐此不疲。难道他们就不懂这里面会有陷阱?如果说有人因头脑简单不高而不容易弄懂其中的奥妙的话,那些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也混杂其中,就让人无法理解了。
只能用一句话来解释,受过高等教育并不一定有高的素质。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我为旅游者的勇气感到悲哀,为他们的愚蠢感到悲哀,为天底下所有的旅游者感到悲哀!
旅游者的悲哀
什么是旅游?是一种审美的精神活动,是让人赏心悦目、心情愉快的游山玩水,是增广见闻、开拓视野的参观游览。
为什么要去旅游?增知益神、观赏消闲、娱乐健身。
悲哀的是,在中国旅游市场,旅游者消费观念还很不成熟,还处于“出门走走”、“听说那里好玩”、“别人都去了”、“就是出去玩”、“没事儿干,出去转转”的阶段,对自己出游的动机,要花多少钱,为什么花钱以及预期达到的效果还完全没有准备。
基于这种消费动机,很多游客对旅游市场所提供产品的价值失去了理性的判断,市场上也提供了投其所好的低价现象。没有目的和准备的旅游者永远都是低价的俘虏,而这种低价使旅游失去了真正的意义。
现在的旅游者追求低价已到了十分不理智的境地,甚至想得到“白吃的午餐”。正常而言商家是不可能提供“白吃”的机会的,可是目前不规范的旅游市场上却真的出现了可以“白吃”的“午餐”,如浙江600元海南游、广州199元泰国游、55元香港游的诱惑。
你真的以为那是可以“白吃”的吗?
有的旅游者称,当然知道不能“白吃”,但那是你旅行社的事,与我无关,总之我交了钱,你就得按标准提供服务。
你以为得到的会是什么样的标准?
就吃饭来说吧,一般国内游标准都是“八菜一汤”,这一点任何一家旅行社都会保证,但他们有向你保证你吃的是什么东西吗?
“菜是八个的,青菜为主的;豆腐是酸的、隔夜用剩的;米饭是黄的,糙米掺和的;青菜是烂的,市场里捡的;鱼虾是臭的,死了才买的;汤是清淡的,紫菜蛋花的;肉片薄薄的,还是病猪的;餐厅偏远的,郊外竹搭的;空调没有的,风扇大大的;台布不用的,桌面油油的。”有好事者为旅游餐下的如此结论,也许有夸张之处,但并不过分。
就是在广东,就是在珠三角这一带,甚至可以做到13元/人的用餐标准,也要保证八菜一汤,您想想能有什么好吃好喝的给你。
“食在广东”,这句话几乎每个能吃饭的中国人都知道。广东的早茶风靡全国,
光是点心就有上千种,还有老火靓汤、海鲜也都是出了名的。但是几乎没有哪个来到广东的普通旅游团能安排去喝个早茶、尝尝靓汤、吃上一餐海鲜的。一个人一餐早茶平均下来十五、六元差不多了,可是来广东的旅游团天天就是油条、稀饭、炒粉、馒头、鸡蛋、咸菜,一点“食在广东”的感觉都没有。没有办法啊,五六块钱的早餐标准,您想吃点啥。深圳的乐园路,海鲜便宜的要命,几乎就没见到有哪个旅游团到那儿去吃饭的。
这时,你吃到的“午餐”已经变了质,成了处处是陷阱、处处是欺骗的购物旅游。到头来,不仅花了钱,享受不到什么旅游的乐趣,还到处受气,上当受骗,买回来一大堆不值钱、甚至是假货的商品。
即使是这样,国内外的低价游依然火爆。很多旅游者在经历了多次的变质旅游之后,依然不思悔改,反而变本加厉,继续压低价格,反正吃的烂、住的烂、用的烂、玩的烂,为什么不能再便宜点呢?这些本来应该让人接受教训的经历,却成了旅游者讨价还价的本钱,你说这是不是一种悲哀呢?
2006…05…09 | 叫我如何不宰你——一个导游的自白(之二)
导游的收入
导游作为旅游服务的终端提供者,他自身不能创造有效益的产品,而只能通过他的导游服务换取相应的回报,作为自身价值的体现,也作为一个导游安身立命的根本。导游要吃,要喝,要养家糊口,还要发展,所有的这些费用要从他的导游服务工作中换来。这样才可以使一个导游生存发展下去,也才可以使整个导游行业生存发展下去。
道理看似简单,可是导游提供了导游服务,他的回报从哪里来呢?
中国导游的收入组成,经历了三个阶段的发展和变化。从建国初期到改革开放之前为初期阶段,70年代末期到90年代中期为第二阶段,90年代中期到如今为第三个阶段。
从我国旅游发展的情况来看,旅游业是从涉外旅游接待开始发展而来。建国后,旅游业一直由国家掌控,几乎谈不上国内旅游,入境旅游被作为外事工作的一部分。导游都是公务员,名称是外事接待人员,收入是以工资的形式出现。旅游接待是当成涉外接待来做的,工作带有比较强的政治色彩,为了维持国家的形象,甚至严令不准收取小费。导游的工资便由基本工资+带团补贴+奖金组成。这笔钱的数额与当时国内其他行业相比,属于比较高的,所以导游曾是让很多人羡慕的高薪职业。
1978年至今是我国旅游业的真正创业和发展时期,当入境旅游开始兴起时,社会导游开始出现。当时,作为经济门类的旅游业刚刚起步,规范确定的导游定义,是从“外事工作的一部分”延宕而来的。此时的导游,再也不是政府工作人员,他们的收入也有了变化,由基本工资、出团补助、小费、景点门票的折扣以及购物的回扣组成。据说当时还有一种做法,利用国家对外宾的免税优惠政策,利用护照去申请进口电器的指标,转手倒卖,一本护照的指标就可以赚到上千元。当时多多少少还会有一些基本工资,但那点微末的工资比起导游的外快来几乎不值一提。接待入境的外宾团还会有小费的收入,小费的多少也会有一个固定的标准。相比之下,工资和补助在导游的收入中所占的比例是比较小的,导游最大的收入来源还是以购物为主。在一些旅游热点地区带团的导游,月入上万是很正常的事。
新生事物出现的发展初期,利润总是相当可观,那时候大家都赚得盆满钵满,好像钱来得特别容易。据那些老导游讲,一个团下来,三五千的还嫌少,会骂娘,可见当时的收入是相当不错的。那时候的导游,根本不用推荐自费项目,或者在车上推销什么东西,恨不得快点把旅游团送走,好痛痛快快地去花钱。
随着国内旅游的发展,旅游逐渐由一种少数人的高消费,变成为大众参与的普遍消费。90年代中期,旅游行业的竞争也逐渐由产品、服务、特色的竞争完全转化为单纯的价格竞争。旅行社为了生存,把旅游路线的价格一降再降,以至到现在的低团费、零团费、负团费。
随着低价格战的持续,部分的旅游成本转接到了导游的身上,导游的收入结构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先是渐渐地没有了工资,再又慢慢地失去了出团补助,门票的折扣也被旅行社完全让利给了游客。导游靠自身服务获取正当报酬的路都给堵死了。导游要靠什么去生存呢?导游的收入从哪里来呢?
导游的小费
导游获取报酬的另外一个途径是来自于客人给的小费,这也是国际惯例。
在《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修订前,我国是明令禁止收取小费的,客人主动给也不能收。修订后的《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有了微妙的变化,只规定导游不得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前者是强制性规范,导游员不能有丝毫的违返,后者呢?是任意性规范,给了导游比较大的空间,只要导游没有索取小费,这部分收入就是合法的。
在国外,导游基本都自由职业者或者兼职人员,在担任导游时没有固定的收入,其收入的一部分就来自于客人的小费。只要导游按照旅游合同的规定提供了服务,旅游者应当给他们一定数量的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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