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生十年:一只老猫眼中的人生》第9章


愿意也只能算喽。本来,人家都答应跟你约会了……”
招弟小姐大吃一惊。
第十七章 行简君
原来,在婚礼上担任伴郎的行简君是以文小姐老公的中学同学。那天酒席上以文小姐发现他和招弟小姐竟然是同事,心里蓦地浮现出一个念头,后来她便跟老公商量,要把自己的好朋友介绍给老公的好朋友,老公自然没有异议。
以文小姐乐滋滋地说:“我老公问行简了。行简说,‘就是那个穿墨绿裙子、气质很好的女孩吗?那倒可以认识一下。’你看,我不是瞎说吧?”
招弟小姐惊愕地张大了嘴巴:“他真这么说?”
不光招弟小姐吃惊,我也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我打量一下招弟小姐,看她粗胳膊粗腿地盘在椅子上,啪唧啪唧地嗑瓜子,实在看不出“气质很好”来,不过想一想,那天招弟小姐把所有衣服都试了一遍后,确实是穿了她那件最贵的墨绿色裙子去参加的婚礼。难道那个什么行简君把衣服和人记混了?
以文小姐说:“所以啊,下周六晚上我老公请你们吃饭,在湖上划着小船,四个角都挂着宫灯的那种,是你喜欢的调调。怎么样,我够意思吧?”
招弟小姐愣了愣,说:“你怎么什么都安排好了?我还没说乐意呢!”
以文小姐奇道:“咦,你有什么好不乐意的?你是本科,人家是硕士;你是翻译,人家是专业律师;你不通世事,人家成熟沉稳;你两袖清风,人家有房有车……你有什么理由、你怎么可以、你竟然难道居然不乐意?”
招弟小姐张了张嘴似乎想反驳什么,可说出的却是:“你还少说了一样,人家一表人才,我又丑又胖……”
以文小姐嘻嘻笑了,“这个倒未见得,你总是过低估计自己,再说了,各花入各眼嘛。”
没等招弟小姐再说什么,以文小姐拍了拍她的肩膀,“这事儿就这么定了。来,你赶紧换衣服,我陪你去商场逛逛,挑几身适合你的行头。还有,你这房子得抓紧时间搬,没准不久人家就会上门呢。”
招弟小姐茫然了片刻,还是顺从地起来去换衣服了。
我不知道那天他们在小船上吃饭是怎么个情景,但招弟小姐回来后却变得十分奇怪。她对着镜子照了又照,时而微笑,时而叹气,夜里辗转反侧,不时还嘟囔句什么,又哧哧地笑。
行简君第二天就来了电话,邀请招弟小姐下个周末去圆明园看荷花。
看荷花的那个晚上,我终于见到了传说中的行简君。
那是个眉目端正的青年,戴着银边眼镜,态度十分沉稳。他看看摊满了我们玩具的、乱七八糟的沙发,温和地笑笑,毫不嫌弃地坐了。招弟小姐显然有点手足无措,张罗着给他倒水,却又没有热水了,忙着去烧,又被我们的皮球绊了一下。
行简君说:“你别忙活,刚喝了茶,也不渴。。。我坐一下就回去。”
这还是第一次有男子坐在招弟小姐的房间里,招弟小姐似乎感觉到行简君的视线扫过掉了漆的衣柜,粗糙的木板床和坑坑洼洼的书桌,更加不自在了,讷讷地说:“我虽然毕业好几年了,但今年才开始上班,所以……”
行简君说:“以文跟我说过你的经历,她说你很聪明很勤奋,就是有点理想主义。我觉得有点理想主义挺好的。”
招弟小姐脸红了,“哪里是理想主义,其实是自说自话,犯傻罢了……”
行简君笑了,“至少,你能为了自己的理想付出那么多,说明你是很有毅力的女孩,我挺佩服的。”
招弟小姐不知该如何接话,顿了顿说:“以文上次还让我快点搬家,可我做事老磨磨蹭蹭。而且刚上班,所有的衣服都是新买的,一下就把钱花完了……”
她讪讪地住了口,不知道自己怎么口不择言,又担心行简君想到别的方面去,脸上露出了懊恼的神色。
行简君却像是没有觉察到,愉快地说:“我刚上班的那两年,经济上也有点紧张,住在前八家村,每天早晨骑十来分钟自行车去城铁站。穿得西装革履,背着公文包,骑着自行车经过小村,在小饭铺吃了早餐,一转眼又到了金融街,那感觉挺有意思的。”
招弟小姐高兴起来,“对,对,那天我下班回来,想到小饭馆里吃碗面,突然觉得那桌子椅子都油腻腻的,又是担心衣服又是担心包。我就想,穿着套装在小村里吃面,也是挺好笑的。”
行简君离开后,邻居小吴探进脑袋,啧啧道:“好车啊,招弟钓到金龟婿了?”
招弟小姐满面春风,嘴上却说:“哪儿呀,同事。”
小吴笑嘻嘻地说:“招弟越来越漂亮了。是不是马上就要搬家啊,要帮忙招呼一声。”
不久,我们搬到了Y大家属区的一居室里。
第十八章 遇到懂自己的人了
我们的新居在Y大家属区的一个宁静的角落里,房子在一楼,窗外攀爬着翠绿的丝瓜蔓,一丛粉红的夹竹桃开得正艳,柿子树上结满了青青的果实。
我踩着窗下的石棉瓦小棚跳了出去,四下巡视了一番,这里比小村要干净和开阔很多,处处是花草和灌木,来往的人似乎也和善斯文一些。我本来有些舍不得大柳树小院,不过看到眼前的风景,有点明白了招弟小姐为什么愿意花三倍的房钱搬来这里。
草丛中还隐隐散发出同族留下的气息,我也在柿子树上留下了标记,我倒并不想独占地盘,不过跟大伙儿打个招呼还是必要的。
招弟小姐穿着大汗衫,正满头大汗地擦地板、擦门窗、擦柜子,然后,她拍拍雪白锃亮的马桶,满足地叹息:“我招弟终于有自己的马桶喽!”
她赤着脚在屋里走来走去,环顾四周,可以洗澡,可以做饭,可以晒衣服,幸福得一塌糊涂。
糊涂之后的招弟小姐发下宏愿,要做一个精致的女人。
我不明白人类是怎么定义精致女人的,但据我的观察,致力于做精致女人后的招弟小姐生活没有更幸福,反倒更痛苦了。
首先她开始不吃晚饭,隔老远都听到她肚子饿得咕咕叫,她拿个靠垫按着肚子,皱着眉头喝一种黑乎乎的茶,一早起来就捏捏肚子,再摸摸大腿。
她对着镜子左右端详,“我瘦了吗,阿赳?我觉得好像瘦了一点儿哎。”
我看看她的大盘脸,没觉得有什么变化。过了两个多星期,招弟小姐自己似乎也绝望了,又开始吃晚饭,自我解嘲说担心压抑太久了会得暴食症。
她忍痛去打了耳朵眼,但马上就发炎了,只好天天点药水,等炎症好了,耳朵眼已经长死了。她可惜极了,但又没有勇气再去打一次。
她买了一本据说专门教人怎么做精致女人的书,按照书上说的,即便一整天不出门,也要衣着整齐、化上淡妆,即便一个人吃饭,也要把饭菜盛在漂亮的碗碟中,端端正正地坐在桌前慢慢吃。
那天,我看到招弟小姐睡到中午才起床,一脚踢开被子,头发乱蓬蓬地跑到厨房里煮了个方便面,又端着锅跑了回来,一边看电视一边稀里呼噜地吃面,末了还打了一个大饱嗝。
我长叹一声,招弟小姐还是招弟小姐,什么都没改变。
不过若说什么都没变化也不尽然,那就是,这段日子里,招弟小姐生平第一次收到了玫瑰花,是行简君送的。
硕大的玫瑰像紫红色的丝绒,晃花了招弟小姐的眼睛。她有些费力地眨了眨眼,“其实我一直不太敢相信,虽然你就在楼上工作,但我总觉得你不像是真实存在的。我有时候想,这肯定是个梦,可是这梦做得还挺长。一开始我以为,你大概是却不过以文他们的面子才约我,可现在我真的不明白了……”
行简君说:“你总是把别人想得太好,把自己想得太差,只有心地善良的女孩才会这样。你可能不知道,你周围有一种温暖安宁的气氛,让人忍不住想融入其中,不再出来。”
顿了一顿,他又说:“你很聪明,但不喜欢争什么,还会自我解嘲,和你在一起,我感到从未有过的放松,仿佛又回到了无忧无虑的小孩子时代。”
招弟小姐沉默了。
过了一会儿,她说:“不过,你不觉得我长得不好看么?”
行简君认真地说:“我觉得你很漂亮。你的眼睛很有灵气,一笑起来特别温柔。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会对自己的相貌这么不自信,但我真的觉得你很好,不要再难为自己去改变什么,现在的你就是最好的。”
招弟小姐大概是第一次听到有人这样评价自己,我看到她惊讶地抬起眼睛,眼圈慢慢地红了。
行简君轻轻拉起招弟小姐的手,“招弟,做我的女朋友吧。”
第十九章 初恋滋味
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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