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思维》第125章


人和物、祭司和秘密社团的成员们举行的仪式、神话等等来获得的。例如,喀申关于朱尼人的杰出著作就向我们说明了,已经稍有提高的一类原逻辑的和神秘的思维怎样在那些目的在于表现甚或产生已经不再被直接感到的互渗的集体表象的极盛时期表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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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互渗的“媒介”具有最多种多样的本性。我们在许多社会中除了发现一些与美拉尼西亚的邪气①。。相似的表象外,还发现一些关于或多或少人格化了的灵、关于或多或少明确意识到的灵魂、关于具有动物的、人的或半人的形状的生物、关于英雄、保护神和神的集体表象。观察者们给它们配上名字并不难。然而,困难恰恰是在于不要让这些名字把自己骗了,是在于从这些名字背后去揭露和恢复那些对我们来说已经不存在的神秘的和原逻辑的集体表象。
这个困难比起给我们已知的最原始的民族的“宗教”下定义这样一个问题来,并不算太严重。因为我们可以同样正确地说:那个在原始人的集体表象中得到其表现的思维乃是彻头彻尾宗教的思维;但在另一种意义上说,它又是极少宗教性的。由于与宗教感情和宗教仪式的对象的神秘而实际的互渗乃是宗教的本质,所以原始思维应当叫做宗教的思维,因为在这里,这种互渗甚至是以我们所能想像的最高程度实现的。但是另方面,说它是“宗教的”思维又似乎不恰当,因为它至少由于这种互渗的直接性而不能脱离自身去最好地认识那些使它感到与自己有亲密无间的神秘的互渗的存在物。
我们可以回忆一下斯宾塞和纪林在这一点上的毫不含糊的说法。
事实上,原始人的“宗教”观念对我们来说永远是误解和混乱的根源。我们自己的思维方式使我们把他们的思维对
①Cf。
HubertandMaus,“Mélangesd‘HistoiredesReligions,”
AnéeSociCologique,p。
xxetse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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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想像成神人或神物的样子,而且只是由于这些对象的神的性质,才对它们产生虔敬、祭祀、祷告、崇拜和真正的宗教信仰。但对原始思维来说则相反,这些人和物只是在他们所保证的互渗不再是直接的互渗时才变成神的。阿龙塔人感到他既是他自己同时又是这个或那个祖先,在他行成年礼时把。
这个祖先的珠灵卡传给他,但他是不知道祖先崇拜的。波罗。。。
罗人也没有使那些就是波罗罗人的金刚鹦哥成为宗教崇拜的。
对象。
只是在较进步的社会集体中我们才遇见了祖先崇拜,对英雄、神、神圣的动物等等的崇拜。因而,我们所说的真正宗教的观念乃是一种来源于先前的智力活动形式的分化的产物。那个起初是靠神秘的共生和保证这共生的仪式来实现的互渗,以后则是靠了与崇拜的对象、真正宗教信仰的对象的结合,与祖先、神的结合来获得的。我们知道,这些对象的个体是由变化无穷的等级组成的,从那些说不出是一个力量呢还是一些力量的神秘力量起,直到各有其身体与精神的确定属性的众神如美拉尼西亚或希腊的诸神为止。宗教对象的人格化主要决定于所研究的社会集体的发展程度,亦即决定于它的制度的类型,同时又决定于它的智力类型。

当我们把神话与作为它们的来源的社会集体的思维联系起来考察时,我们就会得出同一些结论。在个体与社会集体的互渗仍然被直接感觉到的地方,在一个集体与周围集体的互渗实际上被体验着的地方,亦即在继续着神秘的共生的时期中,神话的数量很少而且内容贫乏(如在澳大利亚土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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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和北部巴西的印第安人等等那里)。
相反的,在比较进步的一类社会集体中(如在朱尼人、易洛魁人、美拉尼西亚人等等那里)
,神话的枝叶越来越繁茂。那么,能不能把神话看成同样是原始思维的产物,它们是在这个思维力图实现那种已经不再被直接感到的互渗时出现的,是在这个思维求助于中间环节、媒介,以确保那个已经不再是活生生的现实的互渗的时候出现的呢?这样的假设可能显得大胆,因为我们看待神话,与那些在神话中反映了自己的思维的人们是不一样的。
我们在这些神话中看见了他们所没有看见的东西,看见了他们所想像的而我们已经体会不到的东西。比如说,当我们读着毛利人的、朱尼人的或者其他部族的神话时,我们读的是译成了我们自己的语言的神话,而这个译文本身就是一次背叛。因为原作中的词对原始人来说具有彻底神秘的气氛,但在我们的思维中,这些词则主要是引起一些来源于经验的联想,更不用说句子结构了,因为译文中的句子即使从词序上说也是反映我们思维的习惯。
我们思维和说话都要借助概念。
但对原始人来说,词,特别是那些表现了神话中描写的集体的观念的词,则是神秘的实在,而其中每一个实在又决定着一个力场。从情感上看,就是听神话,对他们来说和对我们。。
来说,也是根本不同的。他们在神话中听到的东西在他们身上唤起了一种和声的全音域,但在我们这里却不存在这种现象。
此外,在我们所认识的神话中,我们首先感到兴趣的和我们力图理解与解释的东西,乃是故事的内容本身、事件的联系、情节的发展、故事的线索、主人公或神话动物的惊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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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以及诸如此类。
由此产生了一度被认为是经典的学说,这些学说在神话中看见了某些自然现象的象征的描写或者一种“语言病态”
的结果;由此也产生了如恩德鲁。兰那样的分类,即根据神话的内容来把它们纳入一些范畴中①。
然而,这样做则是不顾原逻辑的和神秘的思维在趋向上与我们不同的事实。毫无疑问,这个思维对神话中谈到的事件、惊险场面和盛衰荣枯的变迁不是无动于衷的;这些东西无疑会使原始人的思维感到兴趣,甚至使它很开心。但这个思维主要不是对神话的实际内容感到兴趣。原始人不是把这个内容看成一种孤立的东西;它无疑并不比我们看见的活的动物的皮肉中包。。
着的骨头架子更多,尽管我们清楚地知道那里面是有骨头的。
包围着故事的实际内容的神秘因素完全攫住了他,吸引了他的注意,使他产生情感。
只是这种因素才给神话赋予了价值,赋予了社会意义;而且我甚至可以补充说赋予了力量。
现时要感觉这种特点已经不容易了,这正是因为这些神秘因素对我们来说是消失了,而我们叫做神话的那种东西只不过是一具没有生命力的死尸而已。如果说对原始人的思维来说,对自然界中的人和物的知觉乃是彻头彻尾神秘的知觉,那么,关于神话中出现的这些同样的人和物的表象难道就不是神秘的吗?两种场合中的趋向不是必然相同吗?为了用一个尽管是不太精确的比喻来帮助我们理解这个问题,我们来看看几世纪前在我们欧洲教历史只教圣史的那个时代吧。不论对于学生还是对于教师来说,这种历史的最高价值和意义
①EncyclopdiaBritanica,Mythology(9thed。)
,xvi。
p。
156—7。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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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就在于事实材料本身,在于知道接二连三的士师、国王或先知以及以色列人在与他们的邻人的斗争中的一切灾难吗?当然不是的。圣经故事不是作为历史而是作为圣史而使那时代的人们感到无比的兴趣。圣经故事之所以有意义和价值,是因为在它的故事里不断进行干预的上帝随时随地都可出现,而这在基督徒看来又会引起所预期的基督降世。简而言之,圣经故事之有意义应归因于它的神秘气氛,这个气氛笼罩了故事中叙述的事实,使这些事实不至成为平凡的战斗、屠杀或革命。最后,还因为基督徒们在它的故事中发现了他们与其上帝互渗的神的证明。
相应地说,神话则是原始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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