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见的刀》第17章


秦世遗还闭着眼,他一向尊重对手,在杀人前,他会让对方拔剑,但他也有不尊重对手的时候,比如现在,他根本没将对手放在眼里。丁注没说错,他确实只能出一剑,但一剑已足够刺穿那唠叨的喉咙。
丁注是江三请来杀萧离恨的,萧离恨不在,杀秦世遗也一样。
他很自满,他比秦世遗高一个半头,魁梧一倍,只要他挥出他的千头禅杖,没有打不碎的东西,包括脑袋。他当然还不想杀秦世遗,他还没让秦世遗享受苦刑,他怎么舍得敲碎脑袋。
所以他的千头禅杖敲向了秦世遗的膝盖,他算好了,他比秦世遗高大一倍,纵使秦世遗拔剑,最多也只能刺到他心脏下三寸的地方,可在那时候,比剑还长五寸的禅杖一定已敲碎了秦世遗的膝盖。
他很高大威猛,但他头脑实在有点简单,他不知道秦世遗曾杀过比他还高半个头的巨人,一剑穿喉,他更不知道世上有一种武器,能无视体型和身高差。
千头禅杖在秦世遗膝前两寸停下,丁注喉头赫然出现一个豁口,鲜血流下,如山般的巨汉轰然倒下,至死也不敢置信。
秦世遗这才睁开眼,看着嵌入地底的树叶,叶片鲜绿,还带着露珠,看起来是新摘的。
“是你。”他已不必猜,就知道是谁。除了萧离恨,还能有谁有如此功力,拈花摘叶便能杀人。
可惜,丁注的身体没消失,这说明叶片还不是萧离恨真正的武器。
丁注身后走来一个微胖的中年男人。
男人面相普通,衣着普通,你实在找不到他有什么闪光点,如果不是他刚杀了一个人,你绝对以为他只是个好吃懒做的普通人。
“你认得我?”男人的声音有点沙哑。
秦世遗道:“我不会感激你。”
萧离恨的真面目被戳穿,他不怒反笑:“你救我,我也救你,我们一笔勾销。”说完,他掌心的石子打上秦世遗的肩井穴。
秦世遗愕然,就是他身经百战,也绝想不到萧离恨会如此不按理出棋:“你……”
“这荒郊野岭的,你走不了,我总不能先找到小镇,借人家车,再来接你吧?”萧离恨把秦世遗背了起来,“你虽然有些重,但我力气也不小,背你走上一段还是可以的。”
“我能走。”秦世遗闭上眼,被人背着实在让他感到羞耻。
“你如果能走,就不会赶她走了。你便是知道自己不能走,她跟着你会出事,你才让她走。”萧离恨戳破秦世遗的心思,笑容挂满脸上,好像看透人心很让她愉快。
秦世遗不说话了,论嘴皮功夫,他不是萧离恨对手。
“我知道你想知道什么,我用这张脸找到了她,送她到附近的小镇,给她留下了十万两银票。她不知道我是谁,我也不会让她知道。”
她真的不知道吗?恐怕未必,当一个女人爱一个男人爱到极致的时候,纵使他化成灰,也能认出来。风怡认没认出来,秦世遗不知道,他只知道,只要看到萧离恨的笑,他就能认出来。萧离恨不是因为爱笑才笑,他只是在用笑掩藏一些不想被人看到的情绪,比如痛苦和悲伤,一个人的容貌身形都能改变,但眼里的情感却无法改变。
萧离恨其实不爱笑,但他总是会笑。比如他走到一半迷了路,在林间待了一夜差点成为野兽的腹中餐,他还是在笑,再比如当夜有三位高手要他们的命,他杀了他们,他还是很高兴地坐在他们尸首上笑。
你绝对想不到一个人为什么能有这么多的笑容。
不过当萧离恨到了最附近的小镇时,他笑不出了。
他们现在站在客栈的柜台前,正对面是不耐烦地敲桌的老板。
萧离恨掏出钱袋,只听叮叮当当几声响,十几枚铜钱掉了出来。
萧离恨苦笑道:“我买了一坛醉仙酿,一坛价值一百两。”
秦世遗道:“继续。”
萧离恨道:“我到这买了口棺材,一套衣裳还有一点干粮。”
秦世遗道:“最后。”
萧离恨道:“最后我把十万两银票给了风怡。”
秦世遗道:“所以。”
萧离恨苦笑:“所以剩下的铜板只够我们买几个馒头,换一套衣裳。”
秦世遗面无表情地掏出自己的钱袋:“不多。”
萧离恨眼睛一亮,笑眯眯地打开一看,又不笑了。
秦世遗没有骗他,钱真的不多。
他叹口气:“或许我该告诉你,你所中的是透骨穿心针,是要命的玩意,江湖上只有一个地方能救你。”
秦世遗皱紧眉头,他知道透骨穿心针,针能穿透肉体钉在骨头上,会随着自己的行动而移动,等到针扎到心脏的时候,人就没了:“何地?”
萧离恨道:“武林盟,只有盟主的寒凝绝神功,能将你血液筋络冰封,再辅以盟里珍藏的九天玄石,将透骨穿心针在不损伤你身体的情况下吸出。”
武林盟是武林盟主所在地,苏忆柳就是当今武林盟主之女。武林盟地处江南,纵使快马加鞭,也要半个月才能赶到。
萧离恨甩了甩秦世遗的钱袋:“我们每日要投宿、买干粮,还得换衣服,给你买药,这可是一笔不菲的开支。”
秦世遗道:“省。”
萧离恨忍不住笑了:“好,老板,要两个通铺的床位。”
通铺是什么地方,一堆臭男人挤在一起,打呼噜、抠脚、挖鼻孔,充斥着各种不文雅行为和臭气的聚集地,幸好这是小镇,来的人不多,但在这种地方,不需要太多人就能让秦世遗受不了了。
诗风派的祖师爷是文雅人,秦世遗的师父也是,到他,也还是文雅人。
文雅人肯定看不惯这种粗鄙的行为,所以秦世遗看不惯,受不了,睡不着。
萧离恨却睡得很开心,好像他无论何时何地都能让自己变得很开心,就连睡觉也是。
秦世遗不开心,无论谁身体里扎几根针,还被迫睡在这恶臭的环境里,谁都不会开心——哪怕萧离恨已经用冥阳功帮他将针移至不会刺激痛感的部位。
他起来要走出去。萧离恨突然道:“去哪?”
他回头,只见萧离恨眼睛明亮,像极了夜空里最亮的那颗星。
秦世遗道:“吹风。”
萧离恨道:“夜半吹风,好雅兴,但你应该知道,很多人盯着我们的脑袋。”
秦世遗道:“即便我在这,他们也盯着我脑袋。”
萧离恨笑了:“有道理,请便,莫将我拖下水便好,我现在只是个落魄的生意人。”
秦世遗走了,他跃上客栈房顶,对夜而坐。
夜很静,万里无云也无月,空气里充斥着阴沉沉的味道,夜黑得像要发生什么大事一样。
黑夜是杀手的最佳伴侣,这很适合秦世遗思考。他将两把剑并排放在膝上,然后像对待心上人一样,轻轻抚摸着红剑的裂痕。
他不是个温柔的人,他却将他少得可怜的温柔都给了红剑。这是伴随他出生入死十年的好朋友,无论哪个好朋友受了重伤,苟延残喘将死之际,你都会很难过。
红剑没有名字,他曾想给红剑起个诸如“烈马”等奔放的名字,后来却觉得任何名字都配不上它。
现在,无名的朋友面临着死亡,新朋友就在离他最近的地方。
他只能用一把剑,另一把是累赘,他必须舍弃。
老朋友跟随他多年,只有老朋友才知道他的习惯,纵容他的陋习。
新朋友却也不能丢,那是他第一次握上能杀人的剑,剑很轻,很锋利,刺入聋子的喉咙根本无需用力,眨眼就能要了人命。他全身血液沸腾起来,这才是杀手该有的剑,轻、利,一剑亡魂。
他做不出选择,有人却能帮他选择。
夜空里突然响起女人的哭喊声,像被的杀鸡般凄惨,小镇不大,却也不小,女人的声音却能让整个小镇都听得到。
秦世遗不喜欢管闲事,女人的喊声却让他破了例。
女人还在哭,她扯着一个男人的衣衫:“你要去哪,我不准你走,我知道你要去找你的相好小花、小红,你要抛弃我,抛弃我们的孩子。”
男人背上背着行囊,他一脸怒意,用力甩开乱叫的女人,女人倒在地上,满头是灰,他没有一点怜惜,反而指着女人大骂:“滚开臭婆娘,我去哪是我的事,你管不着!”
“不,我不准你走,不准你走,”女人哭着抱住男人的腿,嗓子都哑了,“你走了我和孩子怎么办,豆子他还小,我没了你,也活不下去了。”
男人坚持要走,一脚使力踢开了女人:“滚,你的死活跟我无关!”
男人喊得很大声,剑却无声。
男人还没意识到发生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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