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前半生》第100章


东北人民所遭受的残害,如果不算直接在日本统治者手里受到的那些,只算经过伪政权和汉奸们那里间接受到的,就可以不费事地举出很多例子和数字来。例如在种种有关粮食的法令、政策,即所谓“粮谷出荷”的规定下,东北人民每年收获的粮食被大批掠走,特别是在伪满后期,东北人民只能靠配给的玉米穰、豆饼、椽子面等等掺成的“混合面”过日子。被掠去的粮食除了充做军用,大部运往日本。输日数量逐年增加,据伪满官方资料,在一九四四年一年内,即输往日本三百万吨。在伪满的最后六年间,粮食输往日本共计一千一百一十多万吨。
在统制粮谷、棉布、金属等等物资的法令下,人民动不动就成了“经济犯”。例如,大米是绝对不准老百姓吃的,即使从呕吐中被发现是吃了大米,也要算“经济犯”而被加以治罪。仅仅一九四四到一九四五年的一年间,被当做“经济犯”治罪的就有三十一万七千一百人。当然,被抓去挨了一顿痛打之后放出来的,并不在此数之内。
东北农民在粮食被强征的同时,耕地也不断地被侵占着。根据“日满拓植条约”,日本计划于二十年内从日本移民五百万人到东北来。这个计划没有全部实现,日本就垮台了,但是在最后两年内移人的三十九万人,就经过伪满政权从东北农民手中夺去了土地三千六百五十万公顷。此外,借口应付抗日联军而实行的“集家并屯”政策,又使东北人民丧失了大量土地,这尚未计算在内。
又例如,日本统治者为了榨取东北的资源,为了把东北建设成它的后方基地,通过伪满政权,巧立了各种名目,残酷地奴役着东北人民,实行了野蛮的奴隶劳动制度,造成了惊人的死亡。自一九三八年用我的名义颁行了“劳动统制法”后,每年强征劳工二百五十万人(不算从关内征集的),强迫进行无偿劳动。大都是在矿山和军事工程中进行劳动,条件十分恶劣,造成了成批死亡。像一九四四年辽阳市的“防水作业”中,二千名青年劳工因劳动过度不到一年就被折磨死的,竟有一百七十人。吉林省蛟河县靠山屯农民王盛才写来一份控诉书,他说:
我哥哥王盛有在伪满康德十年旧历一月间,被拉法村公所抓去到东安省当劳工,他在那里吃橡子面,还不让吃饱,夜晚睡在湖地上,还挨打受骂,共去七个月,折磨成病,回来后九个月死去。嫂子改嫁,我父亲终日忧愁,不久死去了。我全家四口,只剩下我一个人,使我家破人亡。
这样的家庭,在当时的东北是非常普遍的。不仅是农民,普通的职工、学生,以及因检查体格不合乎当兵条件的,即所谓“国兵漏”的青年,都要定期从事这种奴隶劳动,即所谓“勤劳奉仕”。蛟河县拉法屯的陈承财控诉说:
伪满康德十年的旧历五月初一,伪蚊河县公署把我和我乡“国兵”检查不合格的其他青年共一九八名,编成“勤劳奉仕队”,集中县城。第三日由日本兵押着我们,到东安省勃河县小王站屯做苦工。让我们在野地里挖了一米宽四十米长的沟渠,一栋挨一栋的搭起草席棚子。里边铺些野草,非常潮湿,让我们住在这里。吃的简直不能说了,每天只有橡子面饭团,也不给吃饱。在吃饭前还得排成队,双手举饭“默祷”三分钟。每天重劳动超过十二小时,不管天气炎热与寒冷,叫我们全脱光衣服进行劳动。冬天把我们冻得起疙瘩,夏天晒成脓疤直流水。就在这样劳累苦难的环境下,为伪满洲国修所谓“国境道”。我乡富太河屯刘继生家,一家只父子二人,刘继生就是于同年七月十七日死在工地上的。父亲在家听说儿子死了,也上吊自杀了。挨打是经常的事。在同年五月初四逃跑了五名,不幸被鬼子抓回一名,当场把抓回的青年用绳子拴在马脖子上,人骑着马在地里磨,一直把这个人的肚子磨破,肠子流出而死。
处境最惨的是“矫正辅导院”里的人。在伪满后期,日本的统治,已经残酷到接近疯狂的程度。为了解决劳动力不足和镇压人民越来越大的反抗,一九四三年颁布了“思想矫正法”和“保安矫正法”,在全东北各地普遍设立了集中营,名为“矫正辅导院”,以所谓“思想不良”或“社会浮浪”为名,绑架贫苦无业者或被认为有不满情绪的人,从事最苦的劳役。有时候,连任何询问都用不着,把行路人突然拦截起来,统统加上“浮浪者”的罪名,送进矫正辅导院。进去之后,就没有出来的日子。那些熬到伪满垮台的人,今天怀着刻骨的仇恨,向人民政府控诉了伪满政权。鹤岗市翻身街的一个农民,伪满时原在鹤岗“新开基满洲土木”做工,一九四四年被以反满抗日名义抓到伪警察署。同他一起的有十七个人。他们被毒打之后,被送到鹤岗矫正辅导院,强迫到东山煤矿挖煤,每天十二小时,每顿饭只有一个小高粱饭团,没衣服穿,没被子盖,经常受毒打。他说:
我母亲听说我在辅导院押着,就到我做活的地方隔着刺网看我,被辅导警看见,当时把我母亲揪着头发,脚踢拳打了一顿,打得我母亲躺在地下爬不起来。后来又用洋镐打我,打得我浑身是伤,昏迷不醒,七天人事不知。有一次我们因为吃饭不给菜,同押的宋开通拿我的钱向过路人买些葱,被辅导科的汉奸王科长看见,把我和宋开通叫去,在我身上搜出五元钱。他们就打我,把嘴和鼻子打得都流出血,又把我装在麻袋里,不蹲下就敲脑袋,装在麻袋里举起来摔,摔了三下我就昏过去了。每天都死人,每隔三四天就抬出七八个死人,我一同被抓的十七个人就死了九个。我得了肺病,到现在不能做活。那时我母亲也得了疯魔,我三个弟弟那时最大的十一岁,他们每天讨饭过活。
当时在鹤岗矫正辅导院用度科当用度员的尹影,在检举书上写道:伪满鹤岗矫正辅导院从一九四四年成立至一九四五年八月九号,囚禁人数达一千一百九十人。被囚禁之人员大部是由佳木斯、牡丹江、富锦等地区监狱里押送来的。其中有一人叫陈永福,是我认识的。他在街上行走,无故被警察抓来的。在矫正辅导院里的犯人,每天做工十二小时,每人每天只给六两粗粮,穿更生布衣。吃不饱穿不暖,做工时间又长,坑内通风不良,空气非常恶劣。有了病不但不给营养的东西吃,反而将粮食减到四两至三两半,有的人怕减粮就带病上班挖煤。就这样造成大批死亡。在病室里有的死了很长时间才被发现,死后当时并不给抬走,经一二日才抬出去放在停尸场中,用小木牌写上号码拴在手腕上,按井字样堆成垛。一九四五年三月二十号我亲眼看见使用黄毯子卷尸体三十四具,叫患病的人两人抬一个,送到鹤岗东山“万人坑”埋掉,将毯子拿回,再发给别人使用。
为防止“浮浪者”(被押人)的逃跑,施行恐怖镇压手段,经常由监房提出被押人扒去衣服吊起毒打,打得人浑身发紫,还强迫劳动。我现在还记得有一次富锦县监狱押送来的所谓“浮浪者”刘永才,被打在小便上,提回监房即死。……
伪满的军队、警察、法院、监狱对东北人民的镇压,更是充满了血腥气,造成的惨案更是数不胜数。据检察人员从残余的伪满官方档案里找到的部分材料,就统计出了被伪满军杀害的抗日军民有六万余人,屠杀的居民八千八百余人,烧毁的民房有三千一百余处所。伪满警察、特务机关所杀害的善良人民,那数目是无法计算了。仅据三十六起有案可查的统计,在被逮捕的五千零九十八名爱国人士和无辜群众中,只有三人经不起诉释放,档案中声明判死刑者四百二十一人,未判刑即死于狱中者二百十三人,判徒刑者二千一百七十七人,其余二千二百八十四名则无下落。伪满时期,东北是警察的世界,几乎村村都有警察。一个县的警察署,就等于是个阎王殿。这种地方制造的惨剧,在地狱里也不过如此。肇源县八家子有位六十一岁的农民黄永洪,当年因为给抗日联军送过信,被伪警察署提了去,他经历了一场集体屠杀。他说:
这年阴历二月二十六,伪警察提出我们被押的三十多人,让拿着洋镐到肇源西门外挖坑,天黑又回到监狱。二十七日又提出我和王亚民、高寿三、刘成发四个人,另一批又提二十人,到了西门外,把那二十人枪毙了,又提来二十二个人,又把他们枪毙了。枪毙以后,警察在他们身上倒汽油,点着了烧,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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