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国藩的正面与侧面(公务员版)》第28章


陶莲生三十两。
傅秋坪十六两。
方仲鸿二十两。
崇荷卿十二两。
姜海珊二十两。
……
共计四千七百五十一两。这仅仅是四川一地所收,西安、保定等地也不可能一无所获。加上节省的途费,曾国藩此行收入当在六千两左右。
除了银子,还有实物。曾国藩账中下一部分内容就是“入财料数”:
宝中堂江绸袍褂料两套,朱红川绸、川绸料四匹,隆昌夏布料四卷,湖绉四匹。
袁小城滇缎袍料二件,隆昌夏布八匹。
潘木君嘉定绸二匹,巴缎袍褂二付,川绸二匹,被面二床……
除了衣料,曾国藩收受的其他四川特产比如藏香、黄连、厚朴、茶叶、砖茶、火腿、桂花米、香珠……也不在少数。回来后,他将这些特产酌量分送了四十二位朋友。清代官场风习及潜规则运作方式,于此也可见一斑。
回来路上,曾国藩心情仍然大好,一路连作《游桂湖》、《入陕西境六绝句》等诗。回程日日记载:“天气晴和,体亦爽快,间作打油诗几句。”其心情可以想见。回程中所作《柴关岭雪》,内有“挥手舞岩颠,吾生此潇洒”之句。
从四川回来后,曾国藩的经济状况显然大为改善,这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个是他在京中所欠的债务全部还清,大大松了一口气。账目册记载他这年年底还银共一千四百零六两。
二是他寄回家中六百两银子,用于还家中所欠。同时,又拿出四百两赠送族戚。
三是他心情很愉快,生活水平上了一个台阶。
男自四川归后,身体发胖,精神甚好,夜间不出门,虽未畜车,而每出必以车,无一处徒步。
任四川主考这一次,是曾国藩步入仕途后首次往家里大额寄钱,大解家中燃眉之急。曾家人终于大大地沾了曾国藩一回光。因为及至此时,为了维持乡绅生活的体面,曾家已经是债台高筑,从往来家书推测,家中欠债总额已经高达八百至一千两。虽然寄回六百两供家中还债,曾家的债务其实还是没有还清。
曾国藩坚持把另外的四百两用来周济自己的同族和亲戚。二舅在贫病交加中去世令他疚心不已。他生怕自己不施援手,会有更多的亲戚在贫穷中去世。
四川乡试发的这笔财应该说不违反曾氏“不靠做官发财”的誓言。这笔收入虽然用今天的财政标准衡量是灰色的,实际上在当时却是公开的、合法的。虽然成为著名的理学家,虽然终生“与流俗战”,但曾国藩从不以这种半合法化的制度为对手。这是他和海瑞那种清刻到骨的清官的最大区别之处。如果给清官分类的话,曾国藩应该归入“非典型类清官”。一方面他的“清”货真价实,问心无愧。在现存数据中,我们找不到曾国藩把任何一分公款装入自己腰包的记录。他终生生活俭朴,“夜饭不荤”。晚年位高名重,其鞋袜仍由夫人及儿媳女儿制作。及至身后,他只剩下两万两存银,在晚清时代确实算得上相当清廉。但另一方面,曾国藩的佚事中缺少“囊橐萧然”、“贫不能殓”这样容易涌动人悲情的极端化情节。在中国人眼里,真正的清官,必须“清可见底”,一尘不染,清到成为海瑞式的“自虐狂”或者“受虐狂”。曾国藩远没有清到这个程度。曾国藩终生对官场的明规则和潜规则都十分尊重,庆吊往来,礼数周到。晚年成为总督后,和当时的大部分官员一样,他请客送礼,很多时候用的也是公款。同治八年正月,曾国藩出京,给在京官员送了一笔别敬,总数高达一万四千两,这笔巨款的来源是由他掌握的“缉私经费”。甚至在京官期间,他也曾经在诰封用宝之类的小事上走过后门。
海瑞等“典型清官”的长处是表里如一。致命缺点是毫无弹性,在官场上注定处处行不通,只能成为官场上的一种摆设。而曾国藩最终却成就内圣外王之大业,这与他性格中“和光同尘”、稳健厚重的一面直接相关。善于与不合理的现状妥协,推动曾国藩一生绕过多重障碍,直达自己的最终目标。所以他不会与天下所有考官为敌,拒绝此银,更何况曾家景况此时又如此窘迫。
第七节 曾四老爷的乡绅生活
由此我们需要荡开一笔,去关注一下曾国藩离家后,湘乡曾家的经济状况。
如前所述,随着社会地位由平民升为缙绅,社交费用和维持基本体面所需要的钱财也大幅增长。而曾国藩入仕初期,对此并无力提供太多直接帮助。
作为一个穷京官,曾国藩是一直尽力接济家里的。在传统社会,做官不是一个人的事,而是一个家族的事业。跳过龙门之后,对家族不做回报,无论如何是说不过去的。曾国藩入京之后,每年都会借上几十两银子寄回家中,做“堂上大人”的“吃肉之费”。
不过,由于自身经济状况窘迫,为官前几年,曾国藩对家里帮助微乎其微。他在家信中对祖父这样表达自己的惭愧之意说:“孙等在京,别无生计,大约冬初即须借账,不能务仰事之资寄回,不胜愧悚。”
只有道光二十四年初寄回家中的六百两银子,确实给家中解了燃眉之急。但有了六百两,曾家尚有数百两外债没有还清。可见数年乡绅排场代价之高昂。
但到道光二十八年,曾家经济却出现彻底翻身之面貌。
道光二十八年,曾国潢在家信中说,这一年家中收入已达五百两。不但负债全部还清,还频频买地。所费之多,甚至引起了曾国藩的不满。他在当年家信中说:
即买竹山湾,又买庙堂上,银钱一空,似非所宜,以后望家中毋买田,须略积钱,以备不时之需。
经济状况改善如此迅速,除了曾国藩寄回家中的六百两外,更关键的,则是由于他的弟弟曾国潢“生财有道”。
曾国潢是曾国藩的大弟,他虽读书缺乏天分,但性格外向,爱出头,好揽事。操持家事,强于木讷笨拙的曾麟书。所以曾国藩劝他放弃入仕之念,专心管理家族事务,上以侍奉老人,下以照顾其他三个弟弟读书,这是曾国藩通盘考虑后所做的安排。
既要主持家务,则处处离不开钱。而绅士发财的主要途径就是调节纠纷,打点官府。读过《曾国藩家书》的人,一般都会对曾国藩批评其弟曾国潢干预公事的内容印象深刻。曾国藩做京官期间自顾不暇,曾国潢大肆包揽词讼,成了“武断乡曲”的典型。
道光二十八年六月十二日,曾国潢在给曾国藩的家书中谈到他替别人到广东要账的事,这件事曾国藩一开始曾认为根本办不成:
弟为朱家事,兄则说“无济”,而弟归后,朱所留之人,又执银票收到五百。此会经弟手者,算有千八九百,下少二千五百,将来或亦可望。若不是弟为他弄到,毫厘皆票矣。
替别人前后要到了近两千两银子,曾国潢会获得多少收入呢?接下来的信中透露了消息:
—。文—止要他谢三百银,庚子年之借字除一百,实谢二百两,退借字足矣。
—。人—收益大约是要回账款的六分之一到七分之一间。
—。书—曾国藩一方面夸奖他办事的才能,另一方面又提醒他说:
—。屋—此后近而乡党,远而县省城,皆靠澄弟一人与人相酬酢,总之不贪财,不失信,不自是……此刻初出茅庐,尤宜慎之又慎。
对于曾国藩“三不”的要求,曾国潢是这样回复的:
不失信,不自是者,老兄或可稍不挂念。惟不贪财一语,有点靠不住。
接着他详述为某人办事的经过:某人自道光十七年起,“所有粮票,皆未到手。”以前的银票,“即公道扯算,一概也须钱几十千。”“至弟手,则以四千了事,又为之将新饷完清,总之便宜又便宜。”那人一共谢了他七十千文,除去办事花销,一共收入了四十千,约合二十六两七钱银子。
道光二十九年闰四月二十六日的家信中,他又这样讲自己如何替人逃避国税:
熊青六家,正饷南漕,共十三年未完。(每年正银五两,四年未完。一年五升米,九年未完。)又一个钱办不出。从去年起,叩托弟数十次……拜托四老爷开恩……弟昨一概与之办清,共清出油串五十二张,止去钱一十四千二百。
得意之态尽显。
因为“曾四老爷”朋友多,能办事,所以在地方上一呼百应,甚至有人请他入干股。十一月二十日信中说:朱岗轩“信死了曾四老爷”。“前四月在他(朱某)家吃酒……求弟合伙开当铺。”“昨夜又遣其脉侄婿刘四来,送官燕七个,丽参四支,猪肘,羊肘,咸鱼各十余斤,糖十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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