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国藩的正面与侧面(公务员版)》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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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一支军队,谈什么战斗力呢?

军队的“薄俸制”与文官“薄俸制”一样,都是基于以皇权为核心的传统财政制度的自私性与短视性。从皇帝的视角看来,采取“薄俸制”既省心省力,又为国家节省了大量财政经费。
确实,因为清代正规军队数量十分庞大,军费是政府一项沉重的负担。承平之日,养兵之费几占清王朝全国收入的一半左右。战时的财政压力,更可想而知。“永不加赋”是清王朝引以为自豪的“祖宗大法”。如果要按军人实际生活费需要,将军饷标准提高至少一倍,这是晚清财政收入所根本无力承担的。因此,历代皇帝的态度是得过且过,拖延一天是一天。
但事实上军中薄俸制和文官薄俸制一样,都是典型的掩耳盗铃之举,对皇帝来说最后同样占小便宜吃大亏。
第一个严重后果,是军队训练水平下降,战斗力几乎为零。
八旗素以骁勇闻名,绿营创立之初,也屡经恶仗。但到了曾国藩时代,这两种军队都因严重腐败而基本丧失了战斗力。
道光二十九年秋天,俄罗斯外交官科瓦列夫斯基在卢沟桥边参观了八旗军队一年一度的火器操演。他在游记《偷窥紫禁城》中这样描写他所见到的景象:
本来观炮仪式是大清帝国军界的重要活动,规模盛大,层次很高,“即使皇帝因年事已高不能亲自前来,也要派亲信要员前来观摩”。因此科氏以为参加演习的士兵一定会像西方重大阅兵仪式上那样精神抖擞,容貌整齐。但来到现场后,科氏惊讶地发现,八旗官兵精神状态非常散漫,“军士们有的漫不经心地坐在帐篷里,抽着小烟袋,有的边吃早点边与卖小吃的攀谈,还有人在缝补第二天要穿的裤子。似乎没有人关心即将举行的操演”。
演习过程更是敷衍了事,毫不认真:“操演开始了……一位参领……摆了一个奇怪的姿势,挥了一下手中的旗子,射击便开始了。他放下旗子,表示射击符合规程……但这一炮打得很不准,炮弹就落在大炮旁边,弄得评审官身上满是泥土。炮甲似乎并不在意,他只是擦了擦眼睛,走到另一门炮旁边。”
观摩之后,科氏得出结论说:“中国的炮兵自然无法与欧洲的相比,唯一相同的只有打出的炮声。他们同样也不能与其他几个东方强国的炮兵相提并论,如土耳其和尚未落入英国人或埃及人手中的拉哈尔……中国的炮兵没有一点可取之处。”
与八旗相比,晚清绿营的状况更差。道光十四年冬,两广总督卢坤巡阅广东水师。各营选出精兵强将,到总督面前亮相。不料一场考下来,连一枪一箭都不中者就有七十八人,仅中一枪一箭者有二百二十六人,让卢坤大跌眼镜。
这样一支毫无专业精神的军队,不惟在西方的坚船利炮面前一触即溃,甚至在武器装备远远落后于自己的农民军面前也一样不堪一击。
道光三十年太平军初起之际,朝廷命周天爵署广西巡抚领兵镇压。周天爵在致亲友的信中这样描述清军在太平军前面的表现:
出征之际,士兵居然如同徘徊在屠宰场门口的猪羊,说什么也不愿上路:“于是二月初一日出省,带兵一百名,如驻马嵬坡,皆不愿走也;路上募一百名又如石壕吏,未走先哭。”
作战之时,一个个裹足不前,让他无计可施:“惜我兵一百名如见之雀,一百勇如裹足之羊,无一动者。我手刃二人,光淮而(用)箭射杀二人,亦无应者。撼山易,撼岳家军难,不意如此。”
两年过去了,太平军这些“乌合之众”没有如清廷想象的那样官军一到,立成齑粉,反而越战越强。朝廷开始不断换帅,还特别抽调广州火器专家乌兰泰以副都统身份到前线助战。乌兰泰到了前线,惊讶地发现拨归其麾下的贵州绿营各军竟全无训练,毫无军事常识。咸丰元年五月中坪独鳌山一战,这些贵州兵临敌竟不知挖壕筑垒,面对七名冲杀过来的太平军,一千官兵竟不战而溃,事后“经奴才营官兵辱骂殴打,即奴才亲自吓喊欲杀,尚不敢出营,其怯懦不用命,亦可概见”。

薄俸制不但导致士兵训练水平下降,还导致了军官道德操守的极度败坏。
清王朝深知如此低微的薪俸不足以支持军官的生活,所以对军官的贪腐行为只能保持较高的容忍度。他们有意识地把自主权相当程度地下放到军官手里,让他们自谋生路,自己解决,这是皇帝们自以为聪明的选择。他们也明知军官们会突破纪律界线,只不过仍寄希望于他们自我约束,自我监督,适可而止。但贪腐行为的特点是,一旦开了口子,就会肆无忌惮,无所不至。所以晚清军队贪腐之种种光怪陆离,今人实在难以想象。
第一条当然是吃空额。
军官吃空额,是中国军队历代相沿的最大弊端,历代统治者都对之束手无策。到了清代康熙年间,康熙皇帝突发奇想,干脆将“吃空额”合法化,当成对军官的一种补贴。康熙四十二年,皇帝和将军们商量好,武官们除了国家给的俸银外,再公开规定每人可以吃多少空额,叫“随粮”。直到乾隆年间,皇帝觉得这种做法实在不符大清体面,才改“随粮”为“养廉”。然而和地方上养廉银制度一样,武官并不因为有了养廉专款而改变坐吃空粮的陋习,只是由合法变为非法,暗中照常进行。
清代后期,吃空额成了军队中公开的秘密。各级将领侵吞的兵饷是一笔永远也查不清的黑账。咸丰皇帝在1852年承认,“空额之敝……各省皆然”。曾任贵州知府的胡林翼给朋友的信私下说:贵州“绿营普遍缺额过半,偏远营汛仅存额兵的六分之一”。1853年,吏部右侍郎奏称:“京师步营额设甲兵二万一千余名,风闻现在空额过半。”
第二条是如上所述的克扣军饷。
第三则是开展第三产业,大肆经商。其具体做法有如下几类:
一是动用军用装备经商。有的水师把战船租赁给商贾贩货,把收入全数纳入私囊。据鸦片战争时期任福建汀漳龙道的张集馨记载:“漳郡城外有军功厂,每月派道督造战船一只,以为驾驶巡缉之用。其实水师将船领去,或赁与商贾贩货运米,或赁与过台往来差使;偶然出洋,亦不过寄碇海滨而已,从无缉获洋盗多起之事。”
二是出租军事土地。如浙江八旗、绿营大量出租操场、牧场,以致各处校场长宽皆不足一里,不但大炮,连抬炮(一种两人使用的简陋火器)射击也无法进行。由于缺少场地和马匹,士兵训练次数大为减少,用鸟枪和火炮进行实弹射击的演习更少。
三是违法犯罪,走私护私。清代军队扮演着国防军、内卫部队和警察等多重角色。海关缉私、设卡缉拿私盐也属于其职能之一。但一些腐败的清军官兵身披执法者外衣,却干着贪赃枉法,运私、贩私、护私的勾当。
晚清军队最令人痛恨之处,就是其在鸦片走私中所扮演的角色。从19世纪上半叶开始,水师利用手中的权力收受贿赂,听任鸦片流入内地,有时甚至自己也参与其中,为之运输护航。至鸦片战争前,水师官兵与鸦片商相互勾结,已形成一整套从水师提督到普通士兵的贿银分配惯例,即所谓“陋规”、“土规”。正如陕西道监察御史杜彦士所指出的那样:“夷船所以停泊无忌者,由于水师员弁收受陋规,每船得洋四百圆、六百圆不等。船上烟土,皆营弁包庇贩卖。”“夷船一到彼处,则盈千累万,交水师哨船代为交易。”
广东禁烟期间,林则徐轰轰烈烈地展开过打击走私活动,却没有收到实效。后来他曾对友人透露其中的原因说:“粤营以水师为最优,其岁入得至粮饷者百分之一,得至土规者百分之九十九,禁绝烟土,则去其得项百分之九十九,仍欲其出力拒英夷,此事理之所必不得。”
以上种种贪腐行为,已经是朝野皆知的公开的秘密,却多年相沿,难以取缔。其原因无非是因为这些收入已经成为军中日常招待经费的主要来源,也是军官固定半固定收入的一部分,如果取缔,必然影响军队“稳定”。所以历代相沿之下,这些做法竟然获得了某种“合法”或“半合法”的地位。从皇帝的角度看,这些做法一时似乎确实解决了国家经费不足的困难,甚至可以说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官兵的待遇,不失为不增加财政收入前提下维持庞大的军队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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