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汉年在上海》第79章


瞪希⒈钡绯А⑸虾W岳此Ф疾皇巧虾=夥藕笮略斓模墙夥徘熬陀械摹F渥既肺恢茫竦呈亲钋宄还摹?950年2月6日,国民党派飞机轰炸杨树浦电厂、上海闸北电厂、上海自来水厂,无需别人给他们提供什么位置。这真是莫须有的罪名!至于“二六”轰炸的问题,后来查明是军统特务罗炳乾的潜伏电台提供的有关上海的水电厂恢复生产和天气情况等情报。与潘汉年毫无关系。
所谓“潘扬反革命集团”的另一个重要罪名。是说我和潘汉年在上海解放以后,串通一气,有意包庇、掩护、重用大批特务、反革命分子。这是不符合事实的。事实是这样的;解放初期,在我担任上海市公安局副局长时,确有个叫胡均鹤的,他在1932年曾担任共青团中央书记,后被国民党逮捕,经不住国民党特务分子的严刑拷打,先后充当了国民党和汪伪特务。1941年,胡均鹤同我党建立了秘密联系,并掩护过上海地下党领导同志撤退到淮南根据地。上海解放前夕,胡向我解放军请求给予立功赎罪的机会,经过当时中共中央华东局负责人饶漱石同意,胡被带到上海,参加镇反工作。在我接收此人之后,记得于1949年5月10日、23日,中共中央华东局有关领导同志就此事曾两次向中共中央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并说明用此人是经中共中央华东局批准的。潘汉年对此也没有责任。
对这两个重大问题、从我被捕开始,便舌敝唇焦地反复说明了上述经过。其实,用胡均鹤的问题,不仅是经过饶漱石同意,中共中央主管部门来电也明明白白地说:“由扬帆同志带往上海,协助镇反工作。”结果却还是成了潘汉年和我的“罪证”。
事实证明,给予一批投诚过来的特务、反革命立功赎罪的机会以后,他们在对敌隐蔽斗争战线上,确实起了一定的作用。例如,1949年10月底,台湾国民党国防部保密局派出直属行动组上校组长刘全德潜入大陆,任务是企图暗杀陈毅、罗瑞卿。刘全德既是叛徒,又是特务,此人心狠手辣,在此以前曾奉军统之命执行过多次暗杀任务,是个不能小看的杀手。但当时国家定鼎伊始,各级政权建设刚刚起步,以上海之大,茫茫人海,哪里去抓这个特务?但是,由于我们利用一些反正过来的国民党特务,刘全德从浙江舟山来上海,他沿途的情况,悉数为我们掌握。11月2日晚上,抵达上海才一个星期的刘全德在潜入他昔日的同事高激云家中时,被高傲云稳住,借故出门报告了我们,这个恶贯满盈的杀手束手就擒。
解放初期,我在潘汉年直接领导下工作,他对工作认真负责以及严谨的工作作风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当时,为了根除国民党遗留下来的大量残渣余孽,荡涤旧社会带来的污泥浊水,潘汉年耗费了巨大的辛劳。在那错综复杂的新旧交替时期,他坚定不移地执行党的政策,重大问题都亲自过问。那时处决一个犯人,要经过六七道手续严格审批。上海镇压了一批反革命分子,这些都是证据确凿、不镇压不足以平民愤的罪大恶极的坏人。事实证明,镇压了这些反革命分子,人民拍手称快,社会治安迅速好转,上海人民对此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在工作接触中,潘汉年布置任务不仅具体,而且有些案件还认真负责地亲临指导。我记得有次重要会议,一个负责同志提出某知名人士的亲属是国民党特务,应该逮捕审讯。案子由我经办。我发现基本情况失实,便立即向潘汉年汇报。经潘汉年亲自研究以后,决定不予逮捕,避免了一次错捕。事后,潘汉年告诫我:做公安工作,尤其是涉及到拘留、逮捕,一定要慎而又慎,工作要细致,决不能马虎、草率,否则要犯错误。
潘汉年在对待来自敌人阵营的人的态度上,是正确掌握党的原则的,并没有越轨行为。当时,我们曾约法三章,在镇反工作中,给那些反正过来的人的任务是:“君子动口,不动手。”就是说,只许他们提供情况,不给他们逮捕权。可是,后来在极“左”思潮的影响下,是非完全被颠倒,功绩成为罪行。随之而来的,是无法预测的大风暴。潘汉年和我首当其冲,继而是大批的株连,大搞逼、供、信,肆无忌惮地践踏法律。不仅是与我们有关的在反特战线上的工作人员受到牵连,而且党的许多干部也在一夜之间被打成了“特务”、“反革命分子”。那时,有人居然编出了扬帆包庇坏人“三千三”的神话。株连之广,可以想象!破获特务刘全德案有功的高激云,尽管当时得到有关部门表扬、嘉奖,并号召上海公安战士向他学习,但他却因我被捕而受到株连。经关押审查1年,虽然没有罪证,但是还是被送去白茅岭农场劳动教养20多年,直至死亡。类似他的情况还有很多。每当想起他们,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中央对所谓“潘汉年、扬帆反革命集团”做了认真的复审,推倒了一切不实之词,否定了原来认定的所谓“潘汉年。扬帆反革命集团”的结论,正式发出了为潘汉年恢复名誉的通知。潘汉年许多鲜为人知的功绩得到了党中央的充分肯定。不久,我和别的受株连的同志也都陆续得到彻底平反。
乌云早已散尽,潘汉年同志,您安息吧!
1995年5月写于上海
7。5 沉冤昭雪 英名永存
王征明
高饶事件成了爆发点
1955年4月5目,我由上海市公安局调北京中央公安部工作刚好一年,因饶漱石、潘汉年、扬帆案件的株连,被公安部专案组逮捕。
正是这一天,我从《中国青年报》第一版看到中共中央七届五中全会闭幕的消息,报道了高饶反党联盟中的高岗自杀,饶漱石被永远开除党籍。
翌日晚,公安部一位副部长找我谈话,要我彻底交代上海市公安局用特务等问题。我天真地以为一定是专案组不了解情况,弄错了。这些事公安部领导同志都知道。1951年春,公安部领导巡视上海工作时,曾对上海市公安局在对敌隐蔽斗争中使用特务有过定评,认为有成绩,也有缺点错误。而且他回北京给中央写了报告,认为上海表示纠正的态度还好。事实上我们已作了纠正。1952年公安部领导还通过一个案例,当面批评我是否在工作中缩手缩脚了。
万万没有想到,高饶反党事件成了新的爆发点,这一切又被重新翻了出来,而且上纲上线,成了莫大的罪名。
在多日严厉的审讯之后,另外来了两个40来岁的人,从其讲话口气判断不是公安部的,其一说:“饶漱石、潘汉年负路线之责,扬帆是主谋,你是执行。”
是的,解放上海之初,“以特反特”作为对敌隐蔽斗争的策略和手段,是中共上海市委书记饶漱石提出,经过市委会议认可的。其实,饶漱石这样做,是有中共中央1943年文件指示根据的。
我被关押600天后,审讯员以一种特别的神情告诉我,已查明潘汉年是个“内奸”,扬帆是个“奸细”。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1961年3月,我从报纸上看到政府特赦一批战犯,溥仪、溥杰、杜聿明、王耀武及特务康泽等均被开释,而我仍被久悬不结,气得大口吐血,立时写信给中央监察委员会据理力争,但没有下文。到五一节我又写报告,翌日放我出来。关押了6年零1个月后,我被以执行“内奸”潘汉年、扬帆指示,“包庇反革命”的罪名免于起诉。
1963年得知潘汉年和夫人董慧亦获释,住在北京团河农场,半自由状态。扬帆则因拒不认罪,仍在狱中。“文化大革命”十年浩劫,我重被收监,长期关押达7年半,潘、扬更被“四人帮”重新判处重刑,受尽摧残折磨。直至1982年8月,中共中央颁发《关于为潘汉年同志平反昭雪、恢复名誉的通知》(遗憾的是潘汉年和董慧已先后在1977年4月、1979年2月与世长辞),这件历时长达27年的共和国第一冤案,才算了结。
历史是怎样被颠倒的
上海解放初期,潘汉年同志任中共上海市委常委、副书记,华东局和上海市委社会部部长、市委保卫委员会副书记、书记。在他直接领导上海市公安局工作之后,我才同他有工作上的联系,但他的名字,我则敬仰已久。
记得1938年在皖南新四军军部,当时我还是一个参军不久的小青年。有位同志故意问我:“你知道中华苏维埃共和国驻福建人民政府的‘首任大使’是谁?”我目瞪口呆回答不出。他逗着我说;“潘汉年同志代表我们党同福建地方实力派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