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氓家史》第1章


作者:徐皓峰
【】
【一、】
20世纪末年的一日,一个十岁小孩站在北京王府井百货大楼前,嘴里叼着冰棍,手里拿着烟,边吃边抽。他叫张招考,他爸爸叫张金贵,他爷爷叫张天霸。
在2000年,得了老年呆痴症的爷爷非常肯定地说:“是我杀了宋教仁。”全家人极度恐慌,查了历史书,发现那时爷爷应该还在卖苹果或梨。过了一个月,爷爷异常坚定地说:“闻一多是我杀的,你们查了历史书我也这么说。”父亲只好随声附和,但建议把“闻一多”三字改成“汪精卫”。爷爷在口头上杀了他知道的所有历史名人后,便死去了。死前一闪念,悟到了自己原来是荆柯。
爷爷在他这岁数,中国还没解放。在解放前,时兴打日本,爷爷没有打过日本,但他经常打人,他就是个打手,人在青帮。打手之前的生涯,是卖水果,每日嚷无数遍:“一块钱三斤”,再之前,因年代久远,爷爷又不说,考证不出来,但肯定是个穷人的孩子。
爷爷因为整日数梨,脑子得到锻炼,一日灵机一动,想明了一个问题:要想活的行,去找黄金荣。黄公馆的人还没把他的名字问清楚,就带他去打人了。那时候爷爷还不会打人,一个瘦瘦的青年告诉他:“只要你使劲,不管打哪,别人都会疼。”
爷爷成了个打手。那个瘦瘦的青年日后知道,叫杜月笙。
爷爷在上海这地方没女人喜欢,生活空虚。后来学着黄金荣这位流氓大亨,喜欢上了京剧。有一天就看上了个唱小旦的,跑到后台与小旦套磁,不料在后台发现了另一个流氓大亨——张箫林。爷爷没敢多事,就和一个老旦聊上了天。这个老旦日后就成了奶奶。
奶奶嫁给了爷爷,奶奶是个标准的戏子,每天在家中吊嗓子。爷爷一天到晚在外面出生入死,爷爷是个流氓。上海滩,赌场、马场、电影厂,他有空就去电影厂,爷爷喜欢女明星。有个跑龙套的女演员经常吃不上饭。当时最贵的小吃是冰激凌,爷爷用一个月打人挣的钱给她买了个冰激凌,希望能够得逞。女演员边吃边流泪:“想不到我也能吃上冰激凌,等我红了,天天吃冰激凌。”
爷爷听了一阵心酸,想想自己也是个苦出身,强压住非份之想,悲伤地走了。后来听说这个女演员要求进步,四处贴新思想传单,被特务扔下了黄浦江,从此爷爷就再也不吃冰激凌了。多少年以后,爷爷由于历史原因需要交待个人历史,想想当初要是霸占了她,就少了个进步女性,便写上了“曾对进步事业作出贡献”。
上海的女明星都要求进步,所以爷爷的明星梦始终没有实现。他和奶奶多年没有孩子,对此爷爷深为烦恼。那时的爷爷,已积累了多年的打架经验,黄金荣把他由打手提升成了杀手,恰巧此时日本人来了,围住了租界。这一年爷爷已三十六了,正好是96年足球明星马拉多纳的年纪,该换个活法了,他当了汉奸。
但当了汉奸,孩子也没生下来。那时的国民政府提倡新生活运动,取缔了妓女,妓女们就转行做了舞女,但有个别妓女不会跳舞,失业在家,爷爷去求失业的妓女:“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帮我生一个吧。”
他求的人多了,大姑,二姑就有了。当把这两个孩子抱回家时,奶奶寻死寻活,跳了黄浦江,却怎么也沉不下去,原来肚子里已有了东西。八个月以后,父亲张金贵降生了。
家里一下子有了两个野种,一个正茬,虽然是汉奸,也猛地感到了生活的艰难。此时上海已是“若想活得行,去找杜月笙”了。爷爷去找了。杜月笙对他委以重任,一阵腥风血雨笼罩了上海,一家人的日子渐渐好转。
“恶人自有恶人磨”是旧社会的规律,那一年,“杀手之王”王亚樵受一群青年志士之托,决心做一件有益于社会的事,拔掉社会毒瘤——杜月笙。杜月笙准备先下手为强,让爷爷去杀王亚樵。爷爷有生以来第二次思考,结果是,去杀王亚樵无异于自杀。因为,虽然专业技术仲伯之间,但王亚樵常混迹于文化人中,受了熏陶,经常灵感不断,突发奇想。
为了避免被“奇想”,爷爷逃去了北平,留下了生死不明的杜月笙,后来听说杜月笙给了王亚樵一笔钱和一个美女,王亚樵就丧失了灵感,最终被一群三流杀手弄死在一个一流宾馆里。
【二、】
当爷爷带着七口之家出了北平火车站,吸着不同于上海的晨气,悲哀地想到自己结束了杀手生涯,决定去当汉奸。北平的日本人给他的第一项任务,是请大画家张大千为日本人作画。
爷爷来自于十里洋场,最会吓唬人。他把一个地雷埋在张大千院子中,一只脚高悬其上,意思是“你要是不画,我就一脚踩上去”。张大千从此闭门不出。爷爷金鸡独立了七天之后,实在太困了,就跑到一边睡了个觉,醒来后忘了地雷埋在哪,他一蹦一跳地想遛出张家小院,但还是踩在了地雷上——
自那以后,爷爷的汉奸生涯也结束了,五口之家落拓在北京。五口之家靠着爷爷当打手、杀手、汉奸挣下的血汗钱度过了一年,就没钱了。大姑、二姑长成了一对姊妹花,奶奶望着她俩,一咬牙左右手各拉一个上了马路,开始了卖唱生涯。每天傍晚时分,母女三人化妆成老太太沿着长安街一路唱去,终一日被人贩子看破,卖给了外国人,几经周折,被法国人弄成了艺术大师——这是后话。
家里只剩下父子两人,看着父亲,爷爷决定叫他张金贵,盼望他能挣钱。父亲不愧是流氓的后代,杀手的儿子,汉奸的种,在大马路上,两次从人贩子手中逃出,两次打倒了人贩子,两次威吓住了人贩子,两次骂了人贩子,两次说服了人贩子,最终认识了贩人集团的头儿。头儿是个研究西洋哲学的人,上过北大,他对父亲讲明了他干这行的原由:
“西洋哲学非常辩证,讲的是‘物极必反’,坏的开始往往有好的结果,开始越坏,动机越不良,收到的成效越好。贩人这一行,够坏的吧?可使中华人种遍布世界的也是我们,这叫人口流通,比货币流通高级多了。”
父亲折服了,决定把爷爷卖到美国。丰富的杀手生涯使爷爷在单腿蹦的情况下躲过了无数次熏香、暗袋、闷棒、冷枪。每次当父亲在家中数钱时,往往爷爷的单腿也进了门。这个打不倒的汉子,使父亲悟到了一点:中国的东西能卖得出去的是国宝,卖不出去的就是民族的根了。
【三、】
六岁的父亲在头儿的资助下上了小学——“牛烘烘小学”。这所学校是北平的贵族学校,集中了达官贵人的下一代。父亲与这批自小见金玩银的家伙比起来,有着太多的社会经验,很自然地成了班长。
这批小孩的父母都是人中龙凤,一个月的零花钱够建造三所北大。父亲稍微收收班费,日子也就好起来。父随子贵,在父亲的大力推荐下,爷爷成了贩人集团的技术顾问和众多权贵的保镖指导。爷爷虽残了一条腿,但多年的实践活动使他具有一种杀人不眨眼的人所特有的威严,令北平人士肃然起敬。他是个难得的内行,经他指点的杀手充斥着北平大街小巷,北平人民的生活危险程度飞速向上海靠拢。
威严的爷爷征服了权贵的心,经常被请去复述当年的传奇岁月,爷爷是个无口才之人,但不是个无心之人,为了生活得更好,他经常到茶馆去听一部叫《福尔摩斯》的评书。
爷爷的回忆大受欢迎。“在一个有风有雨的夜晚,听一个独腿老流氓讲述杀人的故事。”——这一场面在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初,成为北平人追求的时尚。爷爷成为了社会中的坐标,年轻人以与爷爷握过手,向女友炫耀“我也不是吃素的”;中年人以与爷爷喝过酒,作为自己成为社会强人的起步;老年人以不认识爷爷,表明自己一世清白;日本人因爷爷有过汉奸经历而自豪,逢人便说:“那是我们的人。”
爷爷因社会活动太多,顾不上父亲了。父亲犹如一棵野草,全无顾忌地成长着。他的才能随着身高而增长,当他成功地把二百三十名韩国妇女卖给在东北的日本人,把三百二十名流亡在上海的犹太人卖给在苏联的德国人后,北平贩人集团发展成了国际企业。
父亲终于和同学们一样有钱了,但还是总收班费,以至引起抗议。父亲早有准备,带着全班同学去春游。在风景区的山顶,父亲指着远方说:“那里是欧洲。”众公子小姐立刻嚎啕大哭。
他们去了欧洲。从此父亲就一个人听课了,但直至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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